第九节:《瓶湖懋斋记盛》残篇(…
作者:古洞秦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980

原文:入冬,雨雪频仍,郊行不便。适过公惠(赐)墨宝,(悬)之懋斋,以光(蓬荜)。(又)叙及藏画事,公曰:“既不得晤芹圃,何不求(董公孚存)鉴之?”余曰:“琐屑细事,未便渎神董公。”(过公)曰:“为汝家惠哥学画事,岂少烦董公耶?”余曰:“(为)此事久拟备筵谢董公。今者即烦吾叔代为邀请,敬俟孚翁休暇(日)以(莅)。期(于)先时见告,容作筹(备也)。过公曰:“何必令汝破费!”余曰:“非仅为鉴别字画也。”遂允为转请。

余清卷尾云:虽野话《志》,别笺尾,仅费月余。废颇语令,笔活跃,公哥也背酬酢。雍稿见时,先于其历矣,日瞎修翁附事。今请邀为代序,吾反记,则经宫抄,总写隐蔽。历究诗词,尾曰遇烨公,栋换烧契私话,削各回假语,尾曰公哥供佟,圣读编尾事细。小说曰?子奸,称寅公冬秋不活,补清。务得补记。阅宫事,话藏机?,又曹逼彭管遗债,冒字旋报母迟回宫,哥死便补信,教人评写?栋。①】

注解:①本节文字易读,只后段文字涉及两件本事,须得注明。一是“称寅公冬秋不活”;二是“冒字旋报母迟回宫,哥死便补信”,两件事皆写曹?为人奸诈,若不作读解,读者从字面恐难了解事情真相。

读评:“寅公秋冬不活”的话,原出第七十五回。此回回目各本相同。为:开夜宴异兆发悲音 赏中秋新词得佳谶。解文为:【开佳城,得词,醒秋中丧寅,话兆遗寅也。】意思是说:曹家人提前为曹寅砌坟,动土前为图吉利,便占得一签词,说曹寅本年秋中将死去,这话竟成了曹寅死亡的谶语,曹寅果然死于这年的七月七日,享年八十三岁,事情真的如此灵验吗?

我们再看庚辰本七十五回前曹?“另附页”上的十八个字:(前缺六字代“瘸留字”)开夜宴,发悲音,赏中秋,得佳谶。【开佳城,得秋中丧,寅背话言矣。】这里曹?说出了事情真相,就是说,“秋中丧寅”是曹寅自己背后向曹?透露的。这就不难理解了。曹寅本通命理之书,说通俗点,就是会算命,他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去,所以教曹?提前为自己选定了墓地,虽然最终死在杭州,尸体被烧化,几经迁坟才葬入事先掘好的坟墓,但他对自己的死期的预测还是准的。

本回前有一段蒙批,亦不可忽视,为曹?写的一段关于“夹条”的话。蒙批云:“贾珍居长,不能承先启后丕震家风,兄弟问柳寻花,父子呼幺喝六,贾氏宗风,其坠地矣。安得不发先灵一叹!”

夹(条)又扣矣,令(尊)先话,不得安矣,帝追其《红》,终是夹(条)留祸,要附纸附话,顺留文,帝扣儿《红》,夹怎批后?起先称能补,藏著整。】庚辰本交上去之后,曹寅仍有夹条留在曹?手里,原拟待宫廷本面世后夹入书中,乾隆将书撕了,又依据曹?的改本找人再续,这些夹条自然安不上去了。夹条既惹了祸,但若没这些夹条,《红楼梦》的文和事就有可能存在“时差”。以致突兀让人看不懂。

曹寅善作“死人之书”,往往潜伏“超前思维”,给人的感觉乃“文在事后”。为不给活着的人留下“曹寅还活着”的任何蛛丝马迹,曹寅便笺的叙事背景必然落在假死(1712年)之前,而对后事的感观评说,只能让曹?去塞一些夹条来实现。《红楼梦》“三序”、乃至程伟元《红楼梦序》、妙复轩序等,均出自曹寅手笔,是谓“死人语,活人言”。己卯本的“夹条”,证明曹?传承了养父衣钵,多为曹寅真死前文字。他的任务是不负养父遗志,想方设法将这些文字塞进书里,以期传阅后世。

关于“夹条”,文本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而研究者通常视而不见。如靖藏本第一册封面下粘一长方形字条,长五寸,宽约三寸半,左下方撕缺可见如下一段文字:

“(又去掉捺,上加一横)白三(乃去掉撇,在原来撇的位置加一竖)(月去掉左边一撇)录”。这段话后面便是第四回那段长批。没有一个红学家会将这段话当作批语读,无不误认为它是收藏这本书的主人对他看到的原本文字的描述。其实大谬,它原本就是一张“夹条”。记载与这本书有关的重要信息。这段话同样可以谐音倒读:

又录撇矣,边作掉出,越虚矣,夹字为跛作,撇乃原载,掉出乃删。跛恨矣,加上捺掉处。】

据本人初步考证,靖藏本是曹寅得知乾隆“撕书”之后,再校批的一个本子。此前,曹寅单独推出两个自评本。在我重新划分的版本系统中,我称此本为“三阅自评本”,简称“三评本”。这个抄本最后归于曹?。曹?读到养父原来的夹条评语,自有感触,在无空处再作评的情况下,他只好写成夹条,夹入或黏贴在书页下角处,这张夹条的来历便是如此。

此条内容很有意思。大概曹?一边抄录,遗漏了某条内容,那张长批夹条恰好掉了出来,再夹进去,又掉落出来,于是他有点迷信,认为这段长批本不该写,他内心烦躁,最后虽然忍着录完此批,仍不痛快,于是自己也粘贴这张夹条于原处,将当时的那种不愉快的心情忠实记录下来。

据《红楼梦版本论丛》此处几个字是:(内去掉人,上加一横)(由中间的十变为一)(年去掉两竖)(刀下加一横)(月去掉左边一撇)录。经解读,这段话的意思变为:【内录瞥矣,边作,掉出,越恨矣。夹写倒书,两掉出,连(生)一味编事,帝见,总有恨矣,夹上,仍掉出。】我无缘看到原本,也不知这段话是否存在两种异文,若有,可视为此段文字曹?做过修改。后面这段文意更顺畅。原来他就说过,乾隆撕书,都是“夹条”惹的祸,这里他把话挑明了:是曹?瞎编事,惹怒了皇帝。

关于靖本的那段长批,很多话不是曹?爱听的,难怪他牢骚满腹,若不是寅公所夹,说不定被扔掉了。在适当时候,我将再详解此批。

至于曹?截留竺香玉信笺事,大至情况是,竺香玉中秋节思念儿子,从宫中来信催曹?进宫,以求母子相聚,正好曹?外出传教,曹?代为回信说,他暂时不能回宫,如果接到曹?死信,再转告香玉。曹?这么做,是有不良动机的,他无故提到曹?之死,即早有弄死曹?之预谋,不然,曹?给敦敏的密信,何有“救命”之词?

此事总让人联想到曹?的仅存于敦诚《琵琶行传奇》里的两句诗:“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此前我对这两句诗,曾有多种解法,均不如意,随着研究的深入,如今又得一解,或可帮助读者顿悟曹?死前心灵轨迹。

跛常手绘(拆“排”字谐音)归,叟蛮,教顶圣写寅,令诗赋(或令撕附)】。从这句话不难看出,曹?参与宫廷本的创作,原受曹?胁迫,他本来擅长画画。结果被逼写书,且*烧身。每当我解读曹?文字,内心无不为这位苦命天才而浩叹、唏嘘良久。

原文:腊月二十日,得过公示,已代约于二十四日□时,着余备帖往肃董公。翌日,晴暖如春,比年此月酷冷,而今岁独燠。〔晨起〕信步出城,拟购南酒,遴选数家,均未中意。复前行至菜市口,见纸店,遂购宣纸〔数张〕,方出肆门,忽闻喧笑声甚稔。寻声眺视,竟是芹圃,为人坚要小酌,力辞不得。两相争议,路人为之足宁足。乃趋前呼之,其围始解。芹圃〔不〕觉喜甚,谓余曰:“两承惠顾,失迎是歉。此番入城,已拟拜晤,不意邂逅于此,何遇之巧也!”邀饮者复与〔芹〕圃〔约期〕而别。

曰避日,齐曰捕擒?父,则寅杳也,樵字语何辞??后写矣,补误,跛拟矣。称?反词潜使寅撕,故废曾两阅?尾,圣写校补不清,借诗纬其字,附前曲,乃竺临祖字,未忍录矣。正镶娘,得补词,历作校,邀奸人尾补,情似今事,朝暮审讯连①。圣审晓删文,傅闷事,取皇丈书字,选勾岁点字,兼扣事猜字,行潜附页,总为君家书②,旋龄舅男购,历曾去补,幸妻称奥读,遂禁而沦库③。月次连毙,称?男寝日,历宫动孝。王帖背御作。死瘸日,四十二,逾月,大亦死。公哥得日,十二月④。】

注解:①这节文字牵涉的本事头绪太多。关于书的细节只好先放一边。这里着重解决首要的三个问题:一,朝廷下旨捉拿曹寅后,寅去了哪里?二,乾隆后来换谁接写《红楼梦》?即敦敏所说的“奸”人指谁?三,乾隆是否真正审讯过曹??他是怎样为自己起脱灾祸的?这些问题必须结合《红楼梦》批语举证,证明敦序事有所指,非姑妄之言。

读评:乾隆撕书后,曹寅受到朝廷通缉,开始逃亡。虽然逃亡的细节无法还原。显然,敦敏亦无从悉知。但曹寅留下的诗文为我们保留了这方面的信息,这里试举一例。

袁枚《随园诗话》卷十六:丁未八月,余答客之便,见秦淮壁上题云:“一溪烟水露华凝,别院笙歌转玉绳。为待凉夜新月上,曲栏深处撤银灯。”这首诗的解文为:【尹等寅册,去甥男取,上阅行矣,娘带未审,?转哥审。远别,另话《楼》随寅写。】如果袁枚记事可信,这是曹寅逃亡至南京后题写在秦淮照壁上的暗语诗,意思说:如果尹继善的儿子来取书,教他去昌龄家取,乾隆说那个稿本可用,而竺抄本我还未来得及读,请?儿转给曹?去批改,我就要远离了。另外交代一句:《红楼梦》必须按照我《石头记》思路去写。

此诗显然是曹寅乾隆初年写下的。是否真的题在秦淮照壁上,值得怀疑。袁枚所谓“丁未(1727)八月…见”纯属谎言,那时他才十一岁,恐怕诗中的字尚不全认得。谐音倒读“丁未八月,余答客之便,见秦淮壁上题云”这句话,本意为:【鼎云替上笔,淮亲见编,字刻,大?曰爸危】。果然,这首诗,本是曹?、傅鼎、袁枚三人在南京刻书时,曹寅稍带给儿子信笺的话。曹?原想写入书中,可能袁枚答应记入《随园诗话》,曹?就另写了十首本事诗记入书中,这就是书中的《薛小妹怀古诗十首》,这十首诗,后文还将提到。

②这里的“皇丈书字”当然指傅恒的父亲李荣保。傅恒,隶属满洲镶黄旗,是李荣保的第十子,乳名春和。乾隆皇帝嫡皇后孝贤纯皇后的弟弟。他六岁进上书房伴读,十三岁被送入蒙古书馆进读,因而对满语和蒙古语非常纯熟,除非在大朝或重要场合讲汉话外,一般都说满语。傅恒的二叔伯马齐,又是曹寅的密友。虽然对四弟李荣保不亲近,可对自己的侄子傅恒非常疼爱,马齐生前经常把自己历经三朝入相阁和处理军机之成功与失败的经验,言传身教指点傅恒。

傅恒权高位重,一生忠于朝廷。他与《红楼梦》结缘,可能有三条途径,一是曹寅早期送给福彭或傅鼎的抄本;二是通过马齐获得,三是通过其姐孝贤纯皇后借阅。总之他和弘晓替乾隆帝“捉刀”改写宫廷本,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在曹寅的隐写文字中,有“圣字恒补”、“推彭阅删傅乌合字,恒载子倒字,面补和钮并之”等语,证明乾隆对曹氏父子失去信任后,改从皇亲国戚中目设人选,首先选定的就是傅恒和弘晓。但敦敏却看出皇帝此举别有用心。他所说的“奸人”,当然指这两个人。

敦敏这里谈到傅恒的补笔取自皇帝岳丈李荣保的尺牍,并按圣意“扣事猜字,行潜附页”,致使《红楼梦》失去原著客观真实的记事原则,意味这本书按天子旨意取材叙事,俨然成了“君家书”。敦敏的评价是中肯的。既然皇丈的文字渗透在里面,即便有不合史实的言辞,乾隆也不至于“发怒”。所以依照我们今天的审读标准,宫廷本才是地道的“伪书”,这一瑕疵,在程高本里比比皆是,胡乱篡改原著的痕迹触目可见。然而,最近某出版社再版推出的程甲本《红楼梦》,却被欧阳健等一批无知人士捧上了天。这一隋珠不分的怪现象,足以衡量当今红学研究的学术档次和红学家学识水平何等低下。

我说这话是有硬证的。杨藏本卷首题记写得非常明白:“兰墅太史手定《红楼梦稿》百廿卷,内阙四十一至五十卷,据摆字本抄足。继振记。”这段话的解文是:【览畸整《记》,竺曹本字,跛著,卷十我字也,四十瘸累撰,跛稿《红楼梦》,鼎首诗,泰序。】 无疑,程甲本的底本,虽采用曹?四十岁完成的己卯本(1759),但不是曹?本人交给高鹗的,而是曹?自作删改后,为了生计交给程稿摆印的本子。依题记,百廿本回前诗傅鼎作,鄂尔泰作序,写这条题记的人只作第十卷,也就是第十九和第二十回。而这两回文字在宫廷本是惹了麻烦的,因而要重新改写。种种迹象表明,作这两回文字和此题记的人,只能是曹?。

③龄舅男,指傅鼎儿子昌龄,此人1769年还在收藏散发寅公诗文。当朝廷清查《红楼梦》的时候,曹寅曾叮嘱儿子:“官审经,令曹甥昌龄运经清评”(见本书第七章第25问),可见他是曹寅最信任的人,他担负《红楼梦》原稿的集散工作。上文《随园诗话》卷十六提到的那首诗,就隐写了此事,再一次证明秦淮河照壁上的三首题诗,均为曹寅所题。不过袁枚在发现题诗的时间上说了假话。有证据表明,曹寅在生时就认识袁枚,并曾打算托袁氏之名传抄《红楼梦》,袁氏在自己的集子中两次提到栋亭与《红楼梦》,也是二人事先筹划好的。曹寅借助当朝名士“以书传书”,最早就是与袁枚贯通,当时简斋二十多岁,刚中进士,无名利牵挂,所以“中套”。

昌龄藏本乾隆阅过,他认为此本“行”,那是勉强而言。前文述过,是因为皇后说这个本子深奥难懂,乾隆才决定不再深究。致使《红楼梦》开禁,但真正开禁,却是曹?死后的事。此乃后话。

④此节文字言曹?和曹?之死亡时间。说《红楼梦》开禁的次月,曹?死去。他死后,宫中有人去吊唁,甚至有王公大臣偷偷背着乾隆送去挽联。这件事,是敦敏道听途说的,故用一“称”字。这是迄今为止,我获得的唯一一条关于曹?死亡的文字材料。至于曹?死于何年,享年多少,敦敏没有直接透露,但我们可以曹?的死亡时间作参照。得出曹?的准确死亡时间为1760年3月下旬。享年72岁。

这个结论并非空穴来风。按敦敏的记载,曹?死时,享年四十二岁,一个月后,曹?亦死。此前的考证结论证实,曹?死于1759年岁末除夕,即1760年2月16日(庚辰年,戊寅月,丙午日)。曹?生于1718年,依敦敏“公哥得日,十二月”推算,死时正好虚龄42岁,与我此前的结论吻合。那么,曹?的死亡时间与曹?仅晚一个月,即同年三月下旬,当是确切的。至于死时享年多少?却要以其出生年而定。

在红学界,曹?的出生年有两种说法,一是“1692年”说,依据为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九月初四日的一份奏折。《奏曹寅故后情形折》中写道:“奴才年当弱冠,正犬马效力之秋……”。弱冠:指男子20岁, 语出《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于是人们据此推定曹?在康熙五十一年为二十岁,上推二十年,应生于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其实,照此推算曹?的出生年是不确切的。二是“1688年”说,据《曹雪芹世系年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 己已) 曹寅在内务府郎中任,年三十二岁。春二月,康熙帝南巡至于上元,以吉祥街织造署为行宫。约于此年,曹?(小名连生)出生。康熙二十九年记载,“曹荃(寅)之子曹?,情愿捐纳监生,二岁”。依此推算,曹?应生于1688年。后文的研究证明这种说法合符实情。

要从《红楼梦》文本资料佐证“曹?生于1688年”并非难事。近代蒙古族翻译家哈斯宝唯一的传世之作《新译红楼梦》所透露的信息,远非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此人生卒年不详,历史上有无此人暂且存疑。他留下的文字疑窦重重,这是公认的事实。但有一点是出人意料的,即他的两篇序言均为隐写文,照例可以谐音倒读。据我初步考定,它是曹?插入的文字,或者原来就有,被藏书人随书抄录。而那本《新译红楼梦》,很有可能出自傅恒之手,再曹?托以假名传播。总之,《红楼梦》从汉语到蒙语文本的转化与流传,与精通满汉两种语言的傅恒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这个话题将在后章作深度研究。

哈斯宝的序言的两条识年落款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条为“译记于嘉庆己卯冬十月朔日”,依照曹家“秘诀”,此句意为【译日所阅,撕栋卯记,请加?记】。而“道光二十七年孟秋朔日撰起”则为【叟自起卷,日说囚子,明年七十二,观】。意思为:此乃畸笏叟自己从头写的一本书,皇帝说要关押曹?,所以曹?写了这本书,留给明年在狱中阅读,明年他七十二岁。又一抄本记:“壬子年七月撰讫,甲寅年五月修改装订”。原意为:【仍订装矣,改修曰“戊”连“寅”,甲七,撰曰:七年字。】什么意思呢?修改这本书的年份,在戊寅(1758年),那年他正好活过七个“甲子”(七十寿辰)。写这本书的年份,或指乾隆七年(1742年),或指此书写了七年,即1751年开始动笔。

两条识年均切合曹?生平,曹?1760年死时72岁,1758年正合70岁,是巧合吗?真不可思议。道光、嘉庆等年号,乃曹?死后才有的,他又怎么提前知道的呢?其实很好解释。了解清朝皇帝年号由来的人都知道,在康熙以前,皇帝年号一般应该由大臣商议而定。康熙帝的年号由孝庄太后所取,乾隆以后的皇帝年号均由乾隆帝所取。那就是说,乾隆称帝之后,后面各朝的年号早就取好,凭曹寅父子与乾隆帝非同寻常的关系,获取以后各朝皇帝年号是轻而易举之事,将帝号镶入暗语中,根据汉字多音赋以其它含义。原字字面所指事物便成为莫须有,这就是多半乾隆以后所谓与《红楼梦》有瓜葛的现实中人,生卒年不详的原因所在。《红楼梦》作者这一雕虫小技,不知骗过多少读者和红学家。

如此一来,哈斯宝自号为“施乐斋主人”、“耽墨子”的用意就好解了。它们分别代表【死人著,仔阅】和【段摹字】,意思这本书是根据《红楼梦》章节浓缩而写成的文字。而评论家原以为哈氏取义缘于自己对汉文化的崇拜,便成附会之言。《新译红楼》原是曹?1758年推出的一个简评本,乃《红楼梦》“醒梦”之书,其研究价值无与伦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