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问 “曹雪芹”(?)原来…
作者:古洞秦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294

《红楼梦》问世二百多年来,人们不仅误读了这部奇书,甚至将作者张冠李戴,这是不争的事实。人们先将曹?误认成曹雪芹,一错在先,再将曹雪芹误定为《红楼梦》作者,乃一错再错。殊不知,曹?乃一残废之人,他与《红楼梦》虽有些瓜葛,然断不是《红楼梦》作者。在文本文字里,多有这方面的记载,只因人们至今没有发现或读懂这些话语背后隐藏的秘密罢了。且看四十三回后的一段庚辰双行夹批:

“忽插入茗烟一偏流言,粗看则小儿戏语,亦甚无味。细玩则大有深意,试思宝玉之为人岂不应有一极伶俐乖巧之小童哉?此一祝亦如《西厢记》中双文降香,第三柱则不语,红娘则代祝数语,直将双文心事道破。此处若写宝玉一祝,则成何文字?若不祝则成一哑迷,如何散场?故写茗烟一戏直戏入宝玉心中,又发出前文,又可收后文,又写茗烟素日之乖觉可人,且衬出宝玉直似一个守礼代嫁的女儿一般,其素日脂香粉气不待写而全现出矣。今看此回,直欲将宝玉当作一个极清俊羞怯的女儿,看茗烟则极乖觉可人之丫鬟也。 该批:这方是作者真意。”

这段文字堪称《红楼梦》倒序文经典,也是可以谐音倒读的:【父已正者,着诗放这批改,爷返崖之人,可教拐记,再掩名刊耳。?的确修经,请寄哥亦作,当寓褒奖于字,毁词刊经,以曲献犬儿。写得不齐,分箱子日,收齐版矣,而玉的嫁带礼,属哥矣。私之女,抱出村,接人可。叫拐子儿速掩名写佑文,后收可。佑文前曲话佑,中醒语,抱乳写仔细,依掩名写,古唱删何?语谜哑亦成,再做补。若至文祸谶,则作隐语褒写,若去词,怕道实心。文爽,将直语收走,代之风凉语,补则著散。帝想镶文,相中《西厢记》语,亦凑以词,再通校之。拐字利另记也,又印不齐,忍为之。玉暴食死矣,一生忧,达者惋惜,唯误孙矣,?媳儿孝,则看臭寅留篇,曹寅名誉差。】

这段文字涉及曹家好几宗鲜为人知的家庭秘事,故有必要作一番诠释,兹以通俗语解读如下:

你(曹?)的文稿父亲已作斧正,诗就放在这里待我改批。我乃行将就木之人,你可叫瘸子曹?补写遗漏家史,再化名刊刻。儿子的确答应我续写《石头记》,不妨给曹?底稿,让他也参与写作,续书文字尽量做到多写溢美之词,务必将原诗词毁掉,只刻印《红楼梦》,通过各种途径散发给康熙那狗皇帝的子孙们。目前稿纸凌乱不齐,在分函编纂之后,将雕版收藏好。

竺香玉带来的嫁妆财物,归曹?所有。你与她私生的那个女孩,抱出村接给人家算了。叫瘸子赶快化名写孙儿曹天佑的事,插入《红楼梦》结尾也行,前面要安插判词和梦曲,中间适当透露醒话,尤其抱养他人一节要写仔细,人名均以化名写。

你将古绝句删掉干嘛?代之哑谜也行啊!给我再补写,若怕遭致文祸,以隐语褒写即可,若将诗词删去,以大白话写出来,恐怕难免直露心声。你文章写得流畅,快将直话收起来,以风凉话代替则可。若全部补写,整部书就散了。想当初康熙想插入自己的文字,也是先从《西厢记》里挑些诗词拼凑,再作通校。

曹?的事,可另记成书,这次不可能全部付印,只好忍痛割爱。香玉已暴食而亡(按:曹寅这时应知道竺香玉死亡真相,与儿子交流时却辅以掩盖之词,所谓“为亲者避”之故),这女子一生多忧患,无不令达官贵人所惋惜。只是曹?孤身一人惨了。?儿子媳孝顺,不妨常阅父亲所留这部朽书,曹寅一世未能留下好名声。

一段脂批,解出如许文章,这还不足以证明曹?是瘸子。这里先讨论一条新的史料,解文提到香玉死前似乎与曹?生有一女,曹寅建议他抱出村外送人,书中却明写尤二姐打下的是男胎,且未成活,这一“矛盾”如何解决?只能解释为:曹寅写尤二姐与贾琏,在时间上作了压缩处理,他俩此前已生育一女,坠男胎是临死前的事,有《葬花吟》解文“解肚死”为证。由此可证,曹?私通父妾,可以追溯到1718年曹?出生的那年前后,也就是曹寅与竺脱离情人关系之后不久,二人勾搭成奸,或直到雍正末年才生下一女,他一直想借王妃之腹,生一健康儿子以延续曹家香火,但事与愿违,虽“弘妃生龙蛋双”(按:见宝钗《画菊诗》解文),一死(指尤二姐所坠男婴)一残(指曹?),而第二胎又是一女,最后竟穷困到养不活的地步,不得不“抱出村外送人”。可见曹?晚景凄凉。

书中关于曹?乃一废人的记载比比皆是。首先看作者给?设定的角色玉钏儿,从起名寓意不难看出,其原型即曹?也。“玉钏儿”谐音“玉犬儿”,意为竺香玉所生之子。又特意交代“她”姓白,拆“白”字为“百缺一”,谐音读来即【白,瘸矣】。暗示此人是跛子。第四十三回当宝玉茗烟私自郊外祭玉钏回府,作者有一段奇怪的描写,写的就是曹?。先看原文:

宝玉听说,一径往花厅来,耳内早已隐隐闻得歌管之声。刚至穿堂那边,只见玉钏儿独坐在廊檐下垂泪,【庚辰双行夹批:总是千奇百怪的文字。】一见他来,便收泪说道:“凤凰来了,快进去罢。再一会子不来,都反了。”【庚辰双行夹批:是平常言语,却是无限文章,无限情理。看至后文在细思此言,则可知矣。】….

文中“廊檐下垂泪”即暗示“?”。何故?拆“檐”为“木詹(沾)”,舍“木”添“雨”(垂泪比喻下“雨”),正合“?”字。这类隐写技法,超乎想象,故夹批曰“总是千奇百怪的文字”。玉钏儿见宝玉回来,说的那句没头没脑“都反了”的话,从来没有引起红学家们的注意。谐音倒读却是:【弘鸟返都,来补字,废也在,爸取经,快拿来仿】,意思说,弘皙进京,打算拿曹寅的《石头记》作母本,仿作《金玉缘》,当时曹?也在场。

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黄金莺巧结梅花络”,许多细节写到玉钏儿腿不方便,读者均没在意。如玉钏与莺儿(按:莺儿谐音【寅儿】,也指曹?,二人原为一体,作者以分身法写来)去给宝玉送汤,,便令一个婆子来将汤饭等物放在一个捧盒里,“他两个却空着手走”,证明曹?手脚不方便;到了宝玉房里,“玉钏便向一张杌子上坐了,莺儿不敢坐下。袭人便忙端了个脚踏来,莺儿还不敢坐”。因何不敢坐呢?读者注意,杌子是一种小凳,做法是将一段圆木锯断后上面钉一快木板,正常人坐上去应非常牢靠,袭人为何要端个脚踏来,显然是为了将曹?那只跛腿垫高一点,即使这样,曹?仍然感觉不舒适,其曰“不敢坐”,实为“没法坐”,因为坐矮凳,而脚被抬高,反而别扭难受。

至于汤碗被宝玉碰翻的那段情节,书中写得详细:“玉钏见生人来,也不和宝玉厮闹了,手里端着汤只顾听话。宝玉又只顾和婆子说话,一面吃饭,一面伸手去要汤。两个人的眼睛都看着人,不想伸猛了手,便将碗碰翻,将汤泼了宝玉手上。”….看似二人因傅秋芳的来访而分心失手,实则因曹?手也有残疾,大概属于偏瘫,手托持太久,便麻木失控。这些情形均隐藏在细节描写中,而读者浑然不知。

宝玉自己烫了手倒不觉的,却只管问玉钏儿:“烫了那里了?疼不疼?”。联系两个婆子背后议论宝玉“千真万真的有些呆气。大雨淋的水鸡似的,他反告诉别人:‘下雨了,快避雨去罢。’”的一番话,历来被红学界视为作者对宝玉这个人物性格特征的成功刻画,为“情痴”张目的点睛之笔,其实乃作者实写。康熙作为一魂灵,丧失感知能力,故对事物的感觉自是与活人截然不同。曹寅蓄意安排康熙与曾孙(抑或亲子,此乃一笔糊涂账)见面,原意是想让康熙在天之灵亲睹皇宫*之恶果。最后玉钏那句话,直截康熙隐痛。

玉钏)忍不住起身说道:“躺下罢!那世里造了来的业,这会子现世现报。教我那一个眼睛看的上!”这句话中的“上”当然指“皇上”了,我们似乎听到了曹?内心痛苦的表白:你曾祖懒得动脚,我又是个残疾,还得侍候几个祖宗,这是谁造的孽?我到底系谁亲生呢?在《红楼梦》中,曹寅将竺香玉与曹?母子关系,变换成金钏玉钏姊妹关系,致使曹家家史湮没在历史长河近三百年。

曹寅将这个情节隐藏在热热闹闹的场景中,最终就是为了烘托白玉钏“亲尝莲叶?”这一隐秘主旨。“亲尝”谐音“亲上”,“莲叶?”谐“连烨根”,旨在进一步挑明曹?的血缘关系,他虽姓曹,但系康熙晚年私生皇子。我在解读另一篇文字时,曹寅有“竺孕云育我种,种子凡烨落”之语可证:康熙在临终前,在曹?血统问题上,有意让曹寅背这个“黑锅”,确系早有预谋。

第六十六回描写柳湘莲放声大哭,不觉处梦中哭醒,似梦非梦,睁眼看时,竟是一座破庙,旁边坐着一个瘸腿道士捕虱。湘莲便起身稽首相问:“此系何方?仙师何号?”道士笑道:“连我也不知道此系何方,我系何人。不过暂来歇脚而已。”时人不明真相,竟沿着敦敏敦诚郊游轨迹去寻找这个瘸腿道士。其实他就是曹?的缩影。“不过暂(?)来歇脚而已”,一语道破天机。此乃曹寅为这个无亲无故的“达人真子”预设的归宿,并最终成为现实。倒读“曹雪芹”残诗――“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跛常会叟,归宿满教,定晨夕,寅领师傅】。原来曹寅生前就为他安排高僧,皈依黄教了。(按:此解与前解有异,定稿更正)

曹?乃一残疾这一发现,最直接的证据来源于第十九回,在“花自芳母子两个百般怕宝玉冷,又让他上炕,又忙另摆果桌,又忙倒好茶。”句后,庚辰双行夹批:【连用三“又”字,上文一个,百般神理活现脂砚】这一重要批语,在王府本、有正本改为:【连用三“又”字,上文一个“百般”,神理活现纸上】。前者在“上文一个”后断句,将“百般”二字合在下句,后有脂砚落款。后者重新断句,并去掉“脂砚”,替补“纸上”二字。这些看似无关紧要异文,其中却大有文章。我先对两个版本的批语分别作谐音倒读。

连厌子,嫌河里生,半跛,哥亦文,尝制鹞擅用。】(庚辰本)

连伤子,嫌河里生,半跛,哥亦文,尝制鹞擅用。】(王府本、有正本)

按庚辰夹批解读,句意为:连生厌恶这个儿子,嫌他是野种(按:“河里生”系俗语,“野生”意,这里指私生子),他半瘸,也能文,曾经以制作风筝赚钱补贴家用。显而易见,这不仅成为曹?身残之铁证,而且一直困扰我的“曹?因何而废”的问题,至少有了一个“参考答案”。因为《南鹞北鸢考工志》这本风筝图谱,正是曹雪芹(沾)所作。《红楼梦》与书外文献互相佐证,将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后两种版本改动后,“连厌子”变成“连伤子”,一字之易,非同小可,如果前批寅批在先,曹寅只说曹?讨厌曹?,后批改为“连伤子”,即意味?是因为曹?暴打致残,若属曹?自解,这一结论将毋庸置疑。怎会与我前文探讨的寅妻(书中王夫人)虐待致残出现抵触呢?孰是孰非,或许只有通解《废艺斋集稿》相关文字,才能给读者一个圆满而可靠的答案。这些问题只能放在后文分析了。

曹?并非正常有劳动能力之人,他脚手有残疾,驼背。但他天赋极高,所作《废艺斋集稿》恐怕要推翻目前人们公认的观点:认为此书价值一般,仅仅介绍风筝制作、厨艺等一般谋生技艺的所谓“玩物丧志”之书。其实全书潜藏暗语,追述他在曹家多半生的生活经历,其隐意比《红楼梦》更深奥。堪称真正“曹雪芹”(?)托物言志之自传。

在《南鹞北鸢考公志》曹?自序提到的“于瘸子”即为【余瘸子】,乃作者自称。而敦敏所作《瓶湖懋斋记盛》残文校补中提到“过公”和一个叫惠哥的人。分别指其干爹“个中人”曹?他自己(废哥)。从曹寅去世到曹?被害的二十年里,年近花甲的一代文豪曹?,和一个聪颖过人,身残志坚的皇室后裔,同在一个屋檐下又是怎么共度岁月?又经历了哪些屈辱与痛苦,发生了哪些催人泪下的传奇故事呢?请关注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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