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问:金钏儿投井而亡是真的…
作者:古洞秦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175

金钏儿羞忿跳井一案,也是《红楼梦》有名的疑案之一。首先,这女孩子的死因不可理喻,仅仅因为与宝玉说了几句话,被王夫人“打了个嘴巴子”,再说了要撵她的话,就一气之下,跳井自尽,未免心胸太过狭隘。其次,宝玉说要讨她时,她回答的那句话也令人费解。“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从字面理解,无非是说:你急什么?我迟早是你的人。但仔细琢磨,此话并非如此简单,她在话里已提到“井”字,说明后来选择投井而死,早有动机在先,这又何解呢?再次,宝玉一向珍惜女孩生命,唯独对金钏儿、晴雯二人的死无动于衷,显出冷漠之态度,性情判若两人,个中定有蹊跷。

纵观宝玉与金钏儿的所谓“*”过程,也有许多令人生疑的细节。书中对“案情”的描述是:金钏儿抿嘴一笑,摆手令他出去,仍合上眼。宝玉见了他,就有些恋恋不舍的,悄悄的探头瞧瞧王夫人合着眼,便自己向身边荷包里带的香雪润津丹掏了出来,便向金钏儿口里一送,金钏儿并不睁眼。只管噙了。宝玉上来便拉着手,悄悄的笑道:“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吧。”金钏儿不答。宝玉又道:“不然,等太太醒了我就讨。”金钏儿睁开眼,将宝玉一推,笑道:“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我倒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去罢,我只守着你。”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宝玉见王夫人起来,早一溜烟去了…

读者不妨从今天办案人员的角度判断这个“案子”。首先,应该肯定二人的“犯罪”情节是微不足道的了,二人一没有肢体接触,二没有不堪入耳的情话,如果当时王夫人的确熟睡,那么她醒时听得的无非是那句“拿环哥儿同彩云去”的话,就算此话不中听,打她两巴掌教训金钏儿口无遮拦也就罢了,没什么要说撵出去之类的话呢?她后来说只是吓吓她,但金钏儿两天不见人来贾府,她为何未作安抚工作呢?一个跟了自己十几年的贴身丫鬟,对她的性情应当了如指掌,所以不是“吓唬”二字能解释得通的。

事件的整个过程中,王夫人一直闭着眼睛,她只是个耳闻者而不是目击者,何况她的儿子也不是没有和女孩子鬼混过的,就算看到什么不雅之举动,按理,她也不该说将金钏儿撵出去的话,此案必有隐情,问题出在金钏儿说的那句“巧宗儿”话上。

再看宝玉,他这天特爱金钏儿,或有缘故。此前,金钏儿要宝玉吃掉自己脸上的胭脂,姑且算*过宝玉,而这一回,责任全在宝玉。一开始,金钏儿就“摆手令他出去”,但宝玉置若罔闻,还将“身边荷包里带的香雪润津丹掏了出来”放入她的嘴里。这是本案的一个关键情节。然后,若宝玉惧怕母亲,他不该选择这个时候向金钏儿提不该提的事,因为王夫人随时会惊醒(天知道是不是假寐)。如果王夫人早有防患之心,她就应当睁着眼睛。如果宝玉确实爱金钏儿,当王夫人打金钏儿嘴巴时,他就不会“早一溜烟去了”。

案情分析结果表明:这是一个早已设置好的陷阱,因金钏知道“巧宗儿”秘密,嫌疑人王夫人母子俩,早存“逐钏”之心,至少王夫人如此。当康熙对某个女人有兴趣的时候,他身边的正宫娘娘,受宠的皇妃,总得想方设法打压、排挤乃至陷害与之争宠的女人,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定则。被害人的结果,要么成为宫廷争斗的牺牲品,要么因祸得福。金钏儿属于后一种,他并没有死于井中,而是有一段时间沦为平民女子。书里的“井”,乃市井之“井”。故当宝钗闻听金钏之死时道:“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曹?之所以说“奇”,是奇怪康熙皇帝为什么会放这个女孩一条生路。大凡汉族女子一旦进宫,是鲜有活着走出来的。

宝钗作为贾府中洞察秋毫的智者,看得最清楚,难怪她说:“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弃】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弃】,也【爷】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还有一个细节,宝钗送金钏儿衣服,并不觉得忌讳,而且一送就是两套,证明金钏儿没有死,而是搬到宫外去住了。

大家注意【】内的字。“下去住着”、“ 出去”均证明金钏儿还活着。“弃”比喻金钏儿毅然放弃荣华富贵,而“爷”是个糊涂人,这个“爷”指的是谁呢?解“香雪润津丹”,这是三个词组组成的一个物名,显然,“丹”后藏一“田”字,“香雪润津丹田”拆开念即【香润丹】、【雪津田】,谐音即【香云丹】、【雪今田】。意思为:香菱就是红玉,姓白的就是田氏。金钏儿姓白,她就是我解读“猫儿狗儿打架”时提到的那个田氏。她是弘时之妾,李煦的外甥媳妇。

野史记载,康熙曾将自己的一个妃子赏给胤?做儿媳,后来生下弘时,胤?始终怀疑弘时为父亲“下的种”,后来将弘时送给自己的死敌胤祀抚养,并断绝父子关系。不久弘时早逝,弘时之妾田氏又被雍正霸占。弘时就是书中的秦钟,而他的母亲则可能是李煦家中的某个女子,上文的“爷”可能指李煦。关于田氏的身世,我未能考证的确,聊作参考。但金钏儿指田氏,是没问题的。“钏儿”谐音“川二”,两个“川”字合在一起,就是田字。她姓白,“白”字上一笔放在“日”字中,也是田字。

谈到这里,金钏儿对宝玉说的那句话就不难解了。“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李曹两府的当家人都已被你控制,两府女孩子们怎能逃脱你皇帝的魔掌,属于你的,终归是你们帝王家的。联系黛玉的判词,“金簪雪里埋”一句虽然说的薛宝钗,但“雪”即是“薛”,“雪”亦是“白”的,当然包括“掉在井中”的两家所有女子。

至于后来贾环向贾政告状说:“我母亲告诉我说,宝玉哥哥前日在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不遂…”等语,仍然打着王夫人旗号,导致宝玉挨打,不能证明贾环有害钏之心。纵观整个案子,无论康熙还是皇后,还是贾环三人的行为,虽出自不同的用心和目的,最后的结果却是让金钏儿到了好处,这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将金钏投“井”事件安排在宫廷颁布皇令不久,是企图为此事的严加保密提供一个借口,实际上,朝廷视人命如草芥,绝不会为贵族奴仆颁布任何保护法令。贾府对金钏儿失踪必须实行严格保密。

此事件最后从傻大姐边哭边说的一句话看出眉目:“人家都说他是自个投井的,又不是我推下去的,你们只管扭住我打做什么?我回老太太去!”这是有人故意叫她这么说的,只有傻子才不会说谎。若不以“死”相掩盖,宫廷就会追究这个人,倒不是田氏姿色名分很重要,而是因为她是李煦家的至亲,又是宫帏内幕的知情者,所以不能以失踪相报,更不能说父妃做了儿媳,唯一的办法就是宣布死亡,这就是金钏投井事件的始末。一段蒙侧批隐隐约约道出了事件真相:

世人多是凡事欲瞒人,偏不意中将要着开露,理之所无,事则多有,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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