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后四十回”晚出十年事出…
作者:古洞秦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094

关于《红楼梦》成书年代,前人之争,可以说“婆说婆有理,公说公理又长”,至今未成定论。归纳前人所有论据,几乎都是建立在《红楼梦》本身靠不住的所谓“内证”,以及虚无缥缈的后人文献资料之上,就象建立在沙丘上的楼阁,经不起任何外力的推敲与震撼。

相信作者是曹雪芹的人,根据推测出的作者生平,将《红楼梦》成书时间锁定在曹雪芹有生之年的最后十年或二十年,也就是乾隆年间,误将书中所记康熙皇帝“南巡”事扣在乾隆身上。殊不知乾隆六次南巡的时间依次是十六年(1751年)、二十二年(1757年)、二十七年(1762年)、三十年(1765年)、四十五年(1780年)、四十九年(1784年)。就算曹雪芹经历过,最多也只能见过三次,而且时间在他有生之年的最后十年。按他后来穷困之经历,乾隆南巡之盛况,他是无法亲眼目睹的。本人已经证得曹雪芹并无其人,况且敦诚兄弟也没有摆出确凿可信的直接证据,证明他们见到的那个“曹雪芹”写过《红楼梦》,这一说法已失去讨论的先决条件。故不必再费笔墨参与辨析与讨论。

袁枚虽见过《红楼梦》,但他也只是含混不清的说“雪芹者,曹楝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既然相隔百年,他也可能只记得大概,即便有曹雪芹这个人,他也不一定就是《红楼梦》的作者,故不足为凭。更无须再论。

以《红楼梦》文本文字作“内证”的考据者,多以脂砚斋和畸笏叟的批语作参照,而经我解读大量评语,尤其是那些涉及可以推测成书年代的评语,没有一条是真的,即便有真实的纪年可作参照,因不知作者故意将批书年代后推了二十年,仍然将研究者蒙蔽其中,理不出一个清晰的头绪和脉络,这条路断然走不通了。

擅长版本研究的专家们,试图从数以百计的抄本或刻本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然而由于误抄、窜改、底本散失等原因,致使版本的真伪、源头,以及传世流变过程更加复杂,加上前人讳莫如深,序言批语语焉不详,令红学家们大为头痛,之所以至今“考”不出个名堂来,是因为所有结论都建立在“谎言”或不相关的文字描述基础之上,由误导得出的结论当然是靠不住的。

惯于以历史事件和红楼故事情节,人物纽带关系作切入点发掘《红楼梦》微旨的人,因没有发现或无法认同作者有二十多年假死离奇经历,而作者又以高超的艺术手法有意将真事“隐去”,因而即使发现与事实貌似吻合的线索,也是支离破碎的,未能形成一套完整而独立的证据链,证明作书人所历见、感受与文本内容的映照关系。加之不可避免的穿凿附会,导致本事捕风捉影,不能自圆其说,更难以令人信服。

当所有研究途径无济于事,无功而返时,唯一的办法就是重新回到文本之中,这叫舍末求本。我一贯主张以公安刑侦破案之手段,辅以文物鉴定之秘诀研讨《红楼梦》。在外围取证不足,证据链断裂的情况下,公安人员往往再返回事发现场,作周而复始的勘察,而文物鉴定专家则手不离考证的实物对象,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惊人发现,因为他们相信事物的本质永远在事物本身。

我于前文将《红楼梦》大部分文本内容摘要解读之后,再回到红楼成书时间的探讨,就是受上述两种研究方法的启示。我首先坚信三点。一、曹寅在书中肯定暗示了成书时间的。二,暗示的方法和手段仍然不外乎射谜谐音,以拆字、谐音、解谜三法可解,即是正道。三、《红楼梦》前八十回定稿时间以曹寅死亡日期为下限,即乾隆五年七月之前,后四十回定稿由曹?完成,定稿时间下限以书中九位原型人物死亡时间为参照,《红楼梦》最后定稿时间应在乾隆十年前后。

这九位原型人物生卒年是有史料可查的。弘普(妙玉)-(1713-1743);胤?(王熙凤)-(1683-1726);弘昼(惜春)-(1712-1765);胤佑(刘姥姥)-(1680-1729),唐继祖(贾政)-(?-1730),福彭(北静王)-(1708-1748);曹?(薛蟠)-(1706-1774);曹颜(薛宝琴)-(1688-1709);弘皙(冯紫英)-(1694-1742)。妙玉、王熙凤、惜春三人所对应的原型人物,前文有述。刘姥姥等六人对应的原型人物见拙著后文章节。

从上列生卒年表分析,曹寅定稿《石头记》时,妙玉、惜春、北静王、薛蟠、冯紫英均在世,也就是说,他们的故事尚未完结,其结局也是曹寅所无法预知的,有赖于曹?在后四十回补续,还有金陵十二钗中有判词预示结局的,另有元春、宝钗、探春、巧姐、妙玉、惜春六人在世,其中以惜春(弘昼)在世时间最长,于曹寅死后25年才死去,故《红楼梦》前八十回实际未言其结局,后四十回曹?勉强安排惜春出家栊翠寺接替妙玉,即证明曹?也未见证惜春后来情形。而元春本是弘皙与曹佳二人本事的合传,书中写元妃之死指曹佳43岁去世,她只是作者“兼色”的一个附加原型,另一个原型弘皙晚死曹寅二年。有传说弘皙这一年并没有死,此说法值得进一步考证。

依据上述分析,曹?定稿后四十回的时间必在乾隆三十年之前,准确地说应在乾隆十年前后,为什么?因为后四十回署名“东观阁”的批阅人即是曹?,从批语解读分析,曹寅死亡那年(乾隆五年)之后,他才开始整理后四十回。在前八十回,署名“畸笏叟”的批语最晚在1767年,据我考定,这一年实指1747年(倒推20年)。曹寅死之前,所谓脂砚斋五评《红楼梦》,实际可能只评三次,其余两次,一次为曹寅口授,曹?代笔,时在曹寅去世的前一年,即1739年。这就是后来发现的己卯本和庚辰本。另一次为曹?独立删增并加评,时在曹寅死后的七年间,这就是后来的东观阁本,也就是说,全本《红楼梦》的问世,当在1747年之后不久,比程甲本的问世早44年,这不仅可以证明高鹗续书不成立,而且可以这样推测:梦稿本出现在程本之前,高鹗依据梦稿本的过录本修改刊刻,而这个本子在他的手中保存了近四十年之久,可能因为残缺不全,等收集齐了才刊刻行世,他在序言中没有说假话。

后四十回为什么比《石头记》晚出七八年呢?我们不妨统计《石头记》中脂砚斋和畸笏叟批书的时序,通过透视解析,才发现这一晚出现象事出有因。【】内为本人注释。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己卯本(又称脂怡本)定稿,始有“脂砚”批语纪年。庚辰本第二十至二十八回,有署脂砚的眉批共24条。冬,脂砚斋开始四评《石头记》。【这年实为1739年,曹寅病危,手不能握笔,口授批语,曹?执笔加评】。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庚辰本《石头记》定稿,自第五回起兼有“庚辰秋月定本”或“庚辰秋定本”字样。庚辰有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本年实为1740年,秋,曹寅死。从上年到这年秋天所评书稿,实为同一个底本,但誊抄本有多个。后来衍生出己卯、脂怡及庚辰三个版本,可能是曹?将三个过录本,分别在三个不同的时间,送给三个不同的收藏者或刻书坊,再被后人传抄演变所致,这三个过录本批语落款时间稍有差异,遂被后世误认为出自三个不同的母本。庚辰眉批谐音倒读:笏原补矣,了了这则紧事,必知寅旨写,垫接弘。(曹寅临终交代,无论如何要将弘皙的事写进书里)】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是年未见批语。【实为1741年,正值曹寅丧期,曹?忙于戚序本的刻印出版事宜,无心著书和作评。】

乾隆二十七年(辛巳1762),四至九月,脂?斋第五次评注《石头记》。脂批:“壬午重阳”有“索书甚迫”之语。重阳后亦不复见批语。【此年为1742年,均为曹?批语,“壬午重阳”意为“阳中无人”,指曹寅死。“索书甚迫”实为“续书甚迫”。他从这年起开始修补后四十回。庚辰本第十二至二十八回,有署壬午畸笏的眉批共45条。证明这年他又加批了《石头记》。甲戌本第一回有“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字样的评语,前文已证所署时间不实,不赘言。】

乾隆三十二年(丁亥1767)夏,庚辰本畸笏叟有批。第十六至二十八回有署“丁亥畸笏”得评语(眉批)共27条。敦诚叔父墨香,把《红楼梦》借给永忠阅读。畸笏二批《石头记》。靖藏本第二十二回有“此回未补成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评语,又有:“…前批知者聊聊”,及“不数年,芹溪、脂?、杏(松?)斋诸子皆相继?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等语。【此年为1747年。所谓畸笏二批《石头记》,根本不存在。实际情形是:曹?从1742年至1747年的五年时间内,他一直专心致志补写修订《红楼梦》后四十回,1742年以后所见评语,多为此前完成,根据前后照应的需要,他边写边作了零星补评,但作评时间绝不会晚于1747年,这年他已接近花甲之年,精力恐怕不济。再说弘皙的结局已明确,他不能再等了。】

上面只是粗略分析了《红楼梦》成书时间的下限。这一结论是否正确,还需在后四十回寻找线索才能铁定。暂且放下。那么成书上限,即开始创作《红楼梦》的准确时间怎么界定呢?请看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