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奇文戚蓼生序 并非戚…
作者:古洞秦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398

《红学》“赫赫扬扬”,也算得历经百载。作为研究一本书的所谓学问,国人所下功夫,比之《史记》、《春秋》,有过之而无不及。但热热闹闹,收效甚微。依我看来,只是打了一场乱仗。眼下,这场乱仗的性质,已演变成一场灾难。不是在研究探讨,而是在瞎猜、胡说、乱讲。就象妈妈给宝宝讲故事,只求精彩动听,无须追究故事本末,真假有无。

将《红楼梦》作为故事演绎,阐发联想,愉悦大众,未尝不可,但作为学术研究,微言大义,务求真实可信。即便唐宋传奇,明清演义,虽神乎其神,也有根有据。若一味信口开河,未免有愚弄黎民百姓之嫌。令人费解的是,学术界,文化界,大众传媒,至今仍然默许这种“红外学”者在讲坛装神弄鬼。这无疑将是中国文化史上最荒唐、耻辱的事件,不仅是笑谈,而且将成为《红楼梦》研究史上的一页秽笔。

有感于百年名著受到亵渎,泱泱大国的文化尊严受到玷污,秦人只好快马加鞭,不分日夜赶写这本书,以最快速度揭示红楼真相,尽早解惑释疑,以正视听。真“李逵”上台,“李鬼”的戏自然演不下去了。关于《戚序》揭秘,原本安排在本章末尾,现在不得不提前。让有同感的专家、学者,有良知的学术同仁先睹为是,他们或许有话要说,那么,共同抵制伪学蔓延,将有助于这场“混战”早日鸣金收场。

《戚蓼生序》原放在《红楼梦》之前。旧说均以为是戚蓼生所作,经秦人多方考证,精心解读,非也。据史料记载:戚蓼生(1730―1792),字念功,号晓堂、晓塘,德清城关人,乾隆三十四年(1769)中进士,官封为刑部主事,升到郎中,乾隆四十七年出任江西南康府知府,刚刚到任,又升任福建盐法道。乾隆五十六年升为福建按察使。五十七年冬卒于任。他一生为人洒脱,不修饰仪表,喝酒后喜欢乱骂人,但能力强,有理政的才能,办公桌上没有遗留的公文,最后因劳累而死于官邸。

旧说认为戚蓼生早年赴京应试,购得曹雪芹80回本《石头记》早期抄本,大为赞叹,书序一篇,故通常将他写序的那个本子称为戚序本。他对《石头记》的写作艺术推崇备至。蓼生不主张写续书,认为不全也无妨,其见解多为我国著名红学家俞平伯所赞赏:“戚蓼生序…向来不大受人称引,却在过去谈论《红楼梦》的文章中,实写得很好。”并认为这些看法,“符合本书的真实情况”。

对于上述说法,我先提出七点质疑:一,戚氏对该书的了解可谓入木三分,他甚至比脂砚更了解红楼梦,其悟性似乎超过两百多年来任何一个读者,他真的是作者肚子里的“蛔虫”吗?二、他既知道作者“一声在喉,一声在鼻”,为什么不说得明白点,抑或举个例子也行,何必遮遮掩掩?三、他为什么对书的来源经过只字不提?高鹗倒说他的本子“从京中鼓担上购得”。戚氏不诚实由此可见一斑。四、就我所知,他一生好像只写过这篇《序》,为什么不见其它著作传世?五、他说“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证明他并未见到后四十回,他怎么知道后有续书?况且他又说“正不必再作转语”,岂不自相矛盾?六、从序言最后一句看,戚氏乃刻书之人,他既作序,为何未参与书评?七、作为序言,通常会署明作序时间地点,戚氏为什么违背这个惯例?

还有诸多疑点。比如,他得到《石头记》本子的时间,当在中进士(1769年)之后,而《石头记》早期抄本在乾隆十九年(1754年)即已流行,他十五年之后才获得手抄本,加以刊刻,似乎晚了一些。若于乾隆十九年前后获得,则那时还未出现刻印技术。假如真由他作序后一次刊刻流布,则现在出现的四种戚序子本,又如何解释?

我提出这些疑点,如果不能合理解释,则可认定,《戚蓼生序》并非戚某所作。若将这四字谐音倒读,即为【序生了奇】。果然,我将全篇序文谐音倒读,发现一个特大秘密,通篇序文原为曹寅临终创作,儿子曹?抄录。所谓“戚蓼生”,只是托其名而已。下文便是秦人以“谐音倒读”之法,对《戚蓼生序》的解读:

原文:吾闻绛树两歌,一声在喉,一声在鼻;黄华二牍,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也,吾未之见也。今则两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牍而无区乎左右,一声也而两歌,一手也而二牍,此万万【万万:“亿”也,谐“依”】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头记》一书。嘻!异矣。夫敷华?【拆“?”字谐音“叟、寅”】藻、立意遣词无一落前人窠臼,此固有目共赏,姑不具论;第观其蕴于心而抒于手也,注彼而写此,目送而手挥,似谲而正,似则而淫,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试一一读而绎之:写闺房则极其雍肃也,而艳冶已满纸矣;状阀阅则极其丰整也,而式微已盈睫矣;写宝玉之淫而痴也,而多情善悟,不减历下琅琊;写黛玉之妒而尖也,而笃爱深怜,不啻桑娥石女。他如摹绘玉钗金屋,刻画芗泽罗襦,靡靡焉几令读者心荡神怡矣,而欲求其一字一句之粗鄙猥亵,不可得也。盖声止一声,手只一手,而淫佚贞静,悲戚欢愉,不啻双管之齐下也。噫!异矣。其殆稗官野史中之盲左、腐迁乎?然吾谓作者有两意,读者当具一心。譬之绘事,石有三面,佳处不过一峰;路看两蹊,幽处不逾一树。必得是意,以读是书,乃能得作者微旨。如捉水月,只挹清辉;如雨天花,但闻香气,庶得此书弦外音乎?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拆“环”字为“不、二十”,“不”谐音“百”,“回环”谐音倒念,即百二十回】。万缘无非幻泡,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而千万领悟,便具无数慈航【拆“航”字谐“杭州”】矣。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而寤者几希!

解读:【序记者吾儿,卷开遇戚者,子求以谒,初刻。沾沾彼也,杭州此书,我主编。我咛万千,儿?转作,再笔补正行播,寅回浙作,抱删返回,我原完百二十回本,衰圣知不?恨未保全,亏我移浙,祸来乎?寅外献书迟,得书,戚相闻谈话,天雨,?回请,(戚)依子曰:谁作??指危者作。待论乃书,思读矣。益思得彼书意,?补处又奇,两看《红楼》,又过补,去加冕删佑事,事非。子脾性易惧,当浙渡,意娘又在这,昨危,吾远乎?迁否?乍忙之中,使掖官被逮,弃也遗矣。烨吓其子,关双抵补,?还齐悲。今真死寅,儿守一子,叟孙遗,子孙盖也,得可不写?唯鄙粗之句,一字一祈求,余一、二怡神荡心者,度您饥。寅秘密儒弱者,像画刻我。今差?会母乳,她如死,我丧,啻不怜孙?爱呆儿,也监儿读之,?代写侠郎吓历,兼补我善情多,儿也痴儿。寅知?饱学也,接寅以未事,儿也争逢奇迹。折越,化装也,子瞒。一遗寅,儿也速隐其迹,则防归泄。字译而读,一一试笔。曲多子家事,词微有之。“秋”纯喻雍,“日”则死正。儿诀尸,回速耳。送目词写儿避住,也数余述儿心。余永弃官,帝论俱不顾,尝供幕友,故此救曹。人前落矣,无词遣意,利早散浮华,福已矣。喜书已记。头“死”之,得今儿。戚之得,可不是子犹能补,依尺牍,二儿也寿矣,哥俩二也,身一,左右护躯无二,独耳鼻喉互分不二。哥两则今也见之,未误也。畸笏叟。】

这段话谐音字特多,译起来相当困难,一字之误,谬之千里。不求百分之百贴切,也当有八成把握。证明这段文字为曹寅临终口述遗言。这是一篇非常有研究价值的文字,它大致记载了如下鲜为人知的几件事:

戚序是假托别人所作。“沾沾彼也”意思让这篇序言冠以戚蓼生之名,沾沾你的光。曹寅父子俩晚年受倒经济困扰,急需钱维持生计,不得不将已完成的前八十回提前付梓成书,于是将其中的一套书稿交给曹?,然后曹?拿到杭州一印书馆付印。书商可能就是戚蓼生的父亲。因为如果戚蓼生确有其人,乾隆五年他只是个十岁的小孩,于是曹?按父亲口述的遗言写了这篇序言,并要求以书商儿子名义加印序言,这样一个小小的建议书商当然不会拒绝,甚至感到荣幸,因那时人们的观念中,名留青史是求之不得的。见序言无关紧要,就答应了。于是戚序本首先在杭州地域流传。

有人提出,在程甲本之前数年,就有一个百二十回的本子在杭州流传,我判断这个本子仍然是戚序本,因曹?印完这版书后,后四十回补续完毕,他可能又拿到杭州去印了。再隔数年,也可能拿到苏州、常州等地重新开印,加以民间传抄盗版,后来就出现了四个不同的子本,这四个子本上,前八十回的制式,均照初刻本,故文字差异极小,本来是经曹寅亲自最后修订的本子,“杭州此书,我主编。”即是证明。所以我断定,在所有的版本中,前八十回最接近曹寅原稿的,非戚续本莫属。因是初刻,它的价值不容低估。

此序的解读,使二百多年来红学界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得以澄清,那就是高鹗续书的说法不攻自破。分析上文“我原完百二十回本,衰圣知不?恨未保全,亏我移浙”一句,便知曹寅在死之前,就已确定《红楼梦》为一百二十回,并保留好几套誊抄本,其中弘皙弘普可能都知情,并且各保留一套。他们一旦出事,就可能被皇帝查抄出来,所以曹寅非常担心。由此可见,现存一百二十回本,为《红楼梦》全本,可谓铁证如山。

有人会问:为什么后四十回不同时刊刻?我前文述过,为保持《红楼梦》的史传风格,后四十回同样要求“与时俱进”,原则上,曹寅要求儿子按时事进展著书,故事大纲早已确定,曹?只需在人物结局上巧妙镶入暗示文字,即成全璧。也就是说,父子二人是按生命的长度著书的。人未死,这书就尽量不予面世。前八十回,也是在曹寅死后,儿子才拿出刻的,那时他们是隐姓埋名苟活于世,但为了“不让书连累活人”,父子俩非万不得已,是不会将书公诸于世的,这是既定的出书原则。

序言中“去加冕删佑事,事非”,这句话即指甑应嘉进京见陛。此前,人们早就怀疑这与原著旨意不合,一直作为“续书”之把柄,让高鹗背了两百多年的黑锅。现在曹寅承认此事不存在,故特叮嘱儿子删去。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情况呢?我说过,曹寅在乾隆初年,对乾隆抱有家族复兴之幻想,故有此类理想主义的文笔,欲以此书预测未来现实,故有天佑授官伏线其中,后来觉得不妥,便再伏巧姐一线,重新设计天佑结局。以俟儿子在修订后四十回时再修改不迟。可为什么曹?最终未按父亲遗愿删改呢?这就关联到曹?后来的生存际遇了,多半因为某种变故,曹?根本没有时间着手改动。或者还有其它原因,估计在后四十回,有暗示,暂且不论。

从序言语气分析,既有曹寅语气,也象曹?第一人称叙述。证明口授遗言和写序不在同一时空,这不足为奇。曹寅口述遗言,不一定在死的那天,曹?整理成序言,也不一定在印书之日。估计曹寅在“弘皙逆案”后,曾去过杭州,或许最终死在那里。正史一直找不到曹家与杭州织造孙文成(曹寅母孙氏系孙文成之妹)家往来的记载,这篇序言却证实,两家暗地来往是有的。何况杭州曹寅早年受康熙之命,组织刊刻过《全唐诗》,那里有自己捐资刊刻书籍的书坊。因这两条因素,又考虑《红楼梦》印行之故。而孙家在雍正六年才彻底衰败,他最终流亡至杭州是可能的。序中“折越,化装也,子瞒。一遗寅,儿也速隐其迹”一句,证明他当时或许已迁居杭州。曹?却因妻子马氏病危,暂未离京。

《戚序》在落款“畸笏叟”后,最后几句话夹有字谜,暗藏曹寅死时情况,记载了一代文豪谢世时的悲惨景象,读来令人心酸,兹解读如下:

草能腕右【“能”字的右边为“七、七”,“腕”字的右边为“宛”。意为“七月七日死”】楷能腕左【“楷”左为“木”,喻“死”,“能”左为“七月”,“腕”左也为“月”,还是言“七月死”】,牍二华黄【“牍”同“尺”,谐音“次”。“二”谐“日”,“华黄”谐“化房”,意思为:次日火化于房间】。鼻在声一【毙在深夜】,喉在声一【猴载(年)申矣】,歌两树绛闻吾【哥俩树下坟我】。

由此可知,曹寅死于乾隆五年(1740年,庚申,猴年)七月七日深夜,享年八十三虚岁。与我上节得出的结论不谋而合。死亡地点可能在杭州。次日由他身边的两个儿子(一为曹?,另一个为曹颜,或曹?,待考)于住房烧化,然后将骨灰草草埋在房前的一棵不知名的树下。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文学巨匠,留下《红楼梦》这部惊世之作后,就这样默默与世长辞了。正是:

曹身虽化降诸草,红楼岂映撒旦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