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培养“周太太”
作者:我的季节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041

伟健开始用计了,从结婚开始,他一直就认为:周伟健是天底下最聪明的男人,两年多的生活过到今天他已经更加聪明了,他开始有计划、有目的地把那个“小乡巴佬”带进他的生活,以便于她变得“高档”起来。参加朋友的宴会啦,酒会啦,舞会啦……他第一次带她出席这种场合之后,便深感要把她调教成他的“周太太”有多么大的距离。她立在那一大群女人当中,你只消一眼,便能把她给“看”出来,说白了,她不属于那一类。她站在那里,就好象鸭子站在鸡群里一样格格不入。这倒不是说这个小妖有多么土气得拿不出手,实际上,她即使不算个美女,也绝对不是丑八怪,要不然他也不会看上她,毕竟男人是视觉动物嘛!她个子高佻,身材非常好,多漂亮的衣服都穿得进去,最主要的是,她身上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妖气,她笑的时候很亲切,不笑的时候就浑身上下透着这种冷艳的妖气,而这妖气让她穿什么都好看。

他带着她出来的次数多了,就越发把给她看透了――这个十足的“小戏子”!她和他出入这类的各式场合时,都是穿戴考究,精心地妆扮着大家闺秀的模样,可是,不管她看起来多么优雅贤淑,态度和蔼,她的眼睛里根本就没有那种大家闺秀的厚道和温良。如果说大家闺秀是公园里长大的天鹅,是养尊处优的优雅,她则是那野外沼泽地里长大的丑小鸭,眼睛里写满了生命的灵动与狡黠,透着自然界里的一切诡计与谋略,掠夺与坚守,追捕与逃离……阿治曾说她眼睛最漂亮,其实她眼睛不是漂亮,是有生命。她眼睛不大,睫毛也不长,但却漆黑灵活得象是一个发光体。这样的眼神是绝对不够厚道的,它是危险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它就会偷渡在温柔的面具下面,使出一条诡计让你上当的。但是,她不阴险,她骨子里天鹅的血液让她怎么也成不了一条豺狼。

他可以算做是这个时代的时髦人物了,他生活的圈子也是这个时代的先锋阵营――敢于尝试极度的奢华与新潮的享受。他们是潮流的引导者,甚至,他们的穿着都引领着这个城市的脚步。他们大多是在那个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都极度贫困的年代之后暴发先富起来的第一群人,而只要是先锋,都是趟雷者,趟过雷区还能活着的也算是精英了。但她不是,她格格不入地站在那个暴发的时代里,既看不见雷,也不往安全地带跑,而是站在那里看。过后他问她:“阿云,你怎么不讲话呀?跟人家聊天呀!”她不说话,半天:“我不会聊,阿健。她们尽讲逛街呀,打牌呀,买衣服做头发呀,再不就是讲自己老公。”“你也可以讲我呀!”他故意说。她耸耸肩,不说话了,好半天:“我觉得男人真是比女人强。”她说道。他觉得这是什么意思呢?“尤其结了婚的男人比结了婚的女人。”她又说。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我挺喜欢听男人聊天的。坐在那里听他们聊天,你能学到许多东西。”她若有所思:“他们是往前走的,而女人是往后退的。”他觉得这想法大是异类。“不用几年,男人们就会把她们甩掉了,你等着瞧吧。”她最后总结似的这么说道:“三年之内,中国的离婚率一定直线上升。”他便大惊,却故意大笑起来:“那你是往前走的还是往后退的?”她看看他,大笑:“你没发现我一直是飘在空中的吗?”

说归说,她还是努力地融进他的圈子,很快就把跳舞学会了,而最令他不能置信的是:这个平时宁可撒赖皮,说小话儿也不肯看书的人,竟然买回来几大本专业的礼仪书籍,几天吃进肚子里,再“卖”的时候,居然一五一十的。他翻了翻,发现内容包括如何喝咖啡,如何喝香槟以及如何坐立行走穿戴一应俱全。但他却觉得她越学越远,更不是那一类了。好在她除了不太爱说话,其他都能应付自如,他也就不大理会了。尤其她的舞跳得好,这得感谢他这位高师,但是他也发现:他是不仅教会了她流入这个城市的所有舞步,也同时教会了她如何更好地气他。

事情说起来,归根结底是他的过错。那一次,他们一起参加一个老板朋友儿子的婚礼,礼毕舞会时,他脑子里有一根筋歪了一下,结果他把她丢在一边,跟别的漂亮女人跳了一晚上舞,他的原意是逗她吃醋,没想到却事与愿违,她静静地把那个晚上过去之后,没有任何端倪证明她生气了或者在意了,却在他下一次再带她出席相似场合的时候,优雅地摘走了舞后的冠子。

那一晚,她一改往日的冷淡与矜持,和所有邀请她的男人跳舞,她笑靥如花地在舞池中旋转,穿行于那些臭男人当中,一开始还算是热身,越跳越是艳光四射,舞惊四座,一下子便成了舞池的焦点,他这个丈夫倒成了“壁草”。她身体灵动,双脚仿佛就是为跳舞而生,他尤其恨的是她眼里的光芒。这种宴会不似歌舞厅,灯光昏暗,它灯火辉煌,珠光宝气,而她的眼睛在这种辉煌的灯火里竟然能放出奇异的光芒来。她脖颈高挺,一条细小珍珠穿成的带形项链围在她的脖子上,一套紫罗兰色的长裙益发衬得肌肤如雪,他开始的时候还看着高兴,到后来便是醋意大发,妒意横生,因为他发现她眼里的光芒不是为他放的。她就这样眼睛放着妖怪似的光芒,让整个夜晚都成了她的陪衬,包括他。他恨得咬牙切齿,却还得态度倜傥地陪她跳晚宴的最后一支舞,这个坏女人!你等着!

回家的路上,他绝决地把车子开成飞机,决定等她一开口,他就山洪暴发地修理她!可她既摘得“桂冠”,已心满意足,安然地靠在座椅里任他飞开,根本劝都不劝一下,他被气得火上浇油了,脚下再加速的时候,她把安全带松开了,他吓了一跳,转头看这个小疯子,她已嘴角挂着一个奇怪而安静的微笑,靠进座位,闭目睡觉去了。他的车速一下子就慢下来,气得心??地跳,却再也不敢加速了――真要和她一起去黑洞洞地地狱打架,断不会如在这花香草美的人间里打更有趣、更过瘾!

到家的时候他的气已消了大半,但他不肯罢休,这个小混蛋,不和她打一架她总不知道啥叫夫妻。吵完了,他赌气睡客房,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她也不示弱,跑去睡休息室,他睡到半夜终是睡不踏实,担心她冻感冒了,因为休息室里没有被子。其实他们吵架的原因彼此都心照不宣,虽然两人只吵了这次事件,但没他上次的“前”因,也就不会有这次的“后”果,只不过是他霸道罢了。而她被气成那样,居然能一点不翻旧帐,真够让他佩服的,她真要翻起旧帐来他受得了嘛!他是有一大把的小辫子好让她抓的,可她不翻,就事说事,他倒是挺佩服她的伶牙俐齿和幽默感的,尽管她从不讲理。

他骂她:“……你有老公吗?我还以为你是未婚少女呢!”“哦!先生!你还是不要这样称赞女人,她会被迷惑的。”听到了吗,马上就连老公都不叫了,他给气得哭笑不得。

他事后想想,他们吵架也能有如此默契,真是不易。因为他们从没吵过架,这是第一次,她就曾说过,她是不会和他吵架的,夫妻间陈芝麻烂谷子一翻,没有不吵架的,而吵了第一次就必有第二次,惯性,她决不会和他开这个头。他不,既然夫妻没有不打架的,难道他们不是夫妻?他要打。他是有前因没错,但他是想让她吃醋,谁让她这样气他啦?!等架吵到最后,她生气了,他便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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