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3)谁陪谁玩游戏
作者:我的季节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049

伟健没有买一双皮鞋回来,却买了一本辞典回来,这让冰云大为恼火,这个傻瓜!笨蛋!

“谁要它,我不要!”她摔下辞典,眼泪已掉下来,跑上楼去,反锁上门,放开音乐,大哭一场。她越哭越伤心,越哭越难过,老天,你何必要这般苦心来揭开我的隐痛?一时间,许多的往事与记忆好似汹涌的海浪一样随着那泪水,挟着那泪水,滚滚地奔腾而至,她内心的孤独,她自我的空虚,她有意逃离的寂寞,她无法脱离的萧索……那重叠前来的旧梦,这无法肯定的新生……她直哭的天昏地暗了,直哭得眼睛发痛了,才收了泪水,拉开门。拉开门,发现伟健站在门外,她咬住嘴唇,却忍不住泪水,又扑进他怀里大哭起来,直哭得她再也没有了泪水,她才抬起头来,觉得心里敞亮了,但仍然要那双皮鞋。

伟健的心终于不平衡了,为那双莫明其妙的皮鞋。

不仅那双皮鞋莫明其妙,整个这件事情统通都莫明其妙!

她要他买鞋子,却并不与他同去,不用脚试怎么买鞋子!好在他已经买习惯了,知道她的尺寸。但她既然这么想要这双皮鞋,他想好好买一双嘛,式样啦,大小啦,肥瘦啦……可她不去,他也没办法。他买回来了,她说正是她要的那双,然后便得意洋洋地蹬在脚上,甜甜蜜蜜地问他漂不漂亮?并约他去散步,穿着她的新鞋。可是,只那一次,然后她便好像不喜欢了,更懒得再穿,亚凤钩了一条围巾给她,他很知道亚凤的心思,因为她现在已不太回家了,他想是她的家可以留恋了,而这其中她有多大的“功劳”大家都清楚,亚凤当然就更感激她,她虽没说什么,但买了丝线很用心地钩了一条漂亮的围巾送给她,而她便“借机”把那双皮鞋送给亚凤了。他说借机,因为他心里就是这么感觉,也是这么认为的,虽然一同送的还有一套裙子。

他终于开始留心观察她了,但他们的日子一如既往,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仍然快乐无比,两个人仍然会鸡零狗碎地“打架”,但他的确开始十分注意的观察她了。可是他注意观察也注意不出什么来的,她仍然还象旧日的空气与日光,肉眼根本看不出什么变化来。但是他心里却的确有个东西捺也捺不下去,象个不倒翁,或者漂在水里的软木塞似的,晃来荡去的,让他心理找不到平衡。

从她告诉他那个约会开始,他便开始惦记了,但他总是大丈夫嘛,她当时跑回来,兴高采烈地告诉他:“阿健,我赢到那本辞典啦!那个人约我见面呢!你和我一起去吧?”他看着她那兴高采烈的高兴劲,当然要表示祝贺,也当然要有些风度的,而且这风度还不能少了。他风度翩翩地祝贺她,告诉她:自己去吧,回来我给你庆功――这种见面第三方去算什么?干嘛,监视人似的?这是不能去的。宁肯坐在办公室里熬着也不能去的。自去自回?瞧瞧他的风度!与宽厚!可他心里才不是这样呢!蠢才是把复杂的事情要弄得更复杂,简单的事情弄得更简单?他一准是蠢才,可他也认了。反正他不是天才。又不想当庸才。那就当蠢才好啦!可惜他只当了一小会蠢才,之后他便不知道他是什么“才”了。

他说那个人是老头的时候,也是着意表演他的大方的,现在她说没见到那个人?他才不信呢!主动约她怎么会见不到?还有这双皮鞋。他们结婚这么久了,她还是头一次那样发飙,而他却不知道答案!那天晚上他曾好话歹话问她为什么哭泣不讲道理,她站在那很谦逊地接受他的批评,但末了给他的答案只有六个字:我要那双皮鞋。那个人准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提出要与她“拍拖”也未可知呢,长的不难看,温文尔雅的,诗呀词呀让人一看就着迷的,准是的。这小妖没见过男人,毫无免疫力,会一下子就上当的!不然她这么痛苦干嘛?

他心理真是不平衡了,他娶了她两年多了,从来就没心理不平衡过,从来就没烦躁得象今天这样找不到支点过。两年来,他早已习惯了牛牛气气地做大丈夫的感觉,因为从来没有人冷落过他。至于她,他还真没想过,她好像是那种随便丢在哪个角落里也不用担心得静物,他想的时候便把她拉过来戏闹一翻,她也从来没有拒绝过,她柔软得象水,没有意志得象空气,他怎么摆弄都可以。他就象是那装她的容器,她被装进来,他的形状就是她形状,他捏着这个软容器,一会是五角星,一会是金字塔,随他的高兴。他哪一天想把它扯成一个刺猬她也会随着的,所以他的下意识里一直就当她是一个有生命的小玩具,从来没有在心中有她什么位置。

他也痛她也怜她,可他好像并没有在心中着着实实在意过她,至于她心里有没有他,他根本就从来没有真的在意过。他也不知道他怎么娶了她,这件事在他娶了她之后就更没有再进过他的大脑了,她不是那种漂亮得让人一见倾心,让男人围着她打转的女人,不过她挺耐看的。她的美是静静的,是那种你静静地坐在对面看上半个小时越看越美的女人。他就记得他第一次见她在饭店里,他从上午看到下午他便决定娶她了,但要了她之后,他便把看到的原因给忘了,大概也没什么原因,象她说的:因为她能满足他的所有要求罢。

两年来她象他身边的空气一样平凡,象他身后的影子一样保险,所以他从来没有费力去在意过她。可是这一次,不知是什么刺痛了他哪根神经,他一惊之下,才在猛然间发现:这个平日里随在他身边的温软的女人,根本不是他所能征服的,当她柔软地顺从他时,根本就没把他放在眼里,更不要说心里了。他一直以为是他在陪她玩游戏,殊不知,她才是那个真正的游戏者。这个发现让他虚荣心大大受刺,她眼里越是没有他,他越是想把自己送到她眼前去。她心里越没有他,他越是想在心里去征服她。可一段时间下来之后,他终于发现:她那钻石一般坚硬的心是根本没有他一点儿位置的,而他也根本打不进去。他这下才坐不住了,他这才发现,在她柔软的个性里隐藏着火一般的野性与水一般的执著,这是两年来他从来没有发现的。这两种个性被她揉碎之后深藏了,她从不拿出来,却常在她举手投足的不经意间闪出夺日的光芒来,只是他一直没发现罢了。怎么两年来他从来都没有好好看看她?他搂着她调笑的时候好像也没有看过她似的,不然怎么两年来他都没看见呢?

他坐不住了,他想要一个孩子了,这句老太太在他耳边念了千万遍的话终于第一次钻进他的脑子了。他们都结婚两年多了,而他是很喜欢小孩子的,象宝根,还有毛毛,都多可爱!要是他有自己的孩子,他想他会爱得发疯的,哪怕整天把他托在手掌心里,他都在所不惜。可是――这个孩子……他感到真是矛盾!

他们的感情还没巩固呢,还没定格呢,要用孩子来维系感情,**情的替代品,这在他可是一直很嘲弄的,很不以为然的。

怎么他对自己没有信心了呢?不行,还是自己比孩子重要要。要先把自己放进她心里去,然后才能把孩子放到她身体里去,那才是他们爱情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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