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望乡?忘乡?妄想?
作者:佛予蝶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972

我身穿淡青色长衫,坐在田间的草垛上,将手中的细竹管在加了醋的皂角水里蘸了蘸,然后将嘴凑到竹管另一头轻轻一吹,一连串晶莹剔透的泡泡便应运而生,乘着风悠悠飘向了天边。

周围传来孩子们的欢呼与惊叹,那声音宛若天籁。而我则一直仰头看着那些泡泡,看着它们越飘越远,秋日的暖阳将它们映照得五彩斑斓,而它们又映照出孩子们纯真的笑颜……可惜它们终究还是没能抵达天边,就一个接一个地破碎了,悄无声息地消散。

阳光照得我的双眼有些酸,想起了梦中的那两个纯白的小孩,倘若他们此时正蜷于我的臂弯,那我一定要用最美的水晶球将他们的笑颜小心翼翼地珍藏起来,让其永不消散……

“胡公子,胡公子!我们也要玩!”

孩子们纷纷围上来扯住我的衣袖央求,我笑了笑,便将手中的皂角水递与他们,正好腾出手去摸摸他们的小脑袋。

但见他们争抢了起来,我又变戏法似的从袖中掏出一堆细竹管,于是又引来一阵欢呼,金黄的原野上很快就被泡泡与歌声飘满,那些歌,都是我前些日子教他们唱的童谣。

可惜我不能长久在此蛰居,不然还真想在这里开一家幼儿园……

这时突闻旁边传来一声语重心长的轻叹:“可惜啊,可惜……”

我一抬眼,原是那姓范的书生,不知何时已坐到了我的身畔。我极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低沉一点,笑问:“范兄在可惜什么?”可惜我不能在此开幼儿园?

他动情地看着那群小孩,继续慨叹:“我是在可惜贤弟你,明明如此喜欢小孩,却偏偏要去做断袖……你可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可知世间最圆满的事,莫过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后在一起在白苍苍之时看儿孙满堂,承欢膝下?你可知……”

“啊,时候不早了,咱们该回去吃晚饭了!”我蓦然起身,抬头看天。然后径自去招呼那些小孩一起回村落,撇下他独自在那里继续抒情怀。

“诶。贤弟。贤弟!等等我……”

待他反应过来。在身后急唤。我却充耳不闻。只是牵着孩子们地手在田埂上加快脚步。听他们洒下一路地笑语欢歌。

这位模样还算清秀周正地酸腐书生。就是我在官道上逃亡时不慎追尾相撞地那一位。可惜在那次交通事故中倒霉地只有我一人。坠马以后腰也扭了。手也折了。马还受惊跑了。而他老人家和毛驴却一根毫毛也没伤着。

后来方知他其实天生神力。是个习武地好苗子。可他偏偏不愿成为鲁莽地武夫。一心想要做个“文弱”书生。誓要凭借自己地文才去考取功名。

可惜。他地文才好像远比不上他地神力。在官道上相遇那日。正是他第五次从兴都落榜归乡之时。最郁闷地还是。连他家毛驴都找他晦气。气得他恨不得下地直接将毛驴扛回家去。

其实平日里他都会刻意掩饰自己地神力。极力做出斯文地样子。可当我骑着马撞向他家唯一地一头毛驴之时。情况紧急。他不得不“随手”一挥。于是就将我挥了个人仰马翻!

回过神来以后,他也自知理亏,忙一手扛着我一手扛着毛驴飞奔至附近的小镇寻找大夫。颠簸之中又将我的伤加重,痛得我想昏过去睡一觉都不行。

但好在我没能昏过去,大夫要当着他的面为我脱衣疗伤的时候,我忙说我是断袖,就算被男人看光也不行,于是他只得尴尬回避。

大夫那里自然是瞒不住了,但好在夫人心细,临行之前给了我一些银两饰,让我随身带着以备不时之需。于是我就拿银子贿赂大夫让他保密。大夫是个垂暮老者。也只当我是哪家不安分的大小姐,女扮男装出来勾搭俊俏的穷书生。于是收下银子,一笑了之。

我不是故意要瞒那书生,只是在这世道,就算是个断袖地男人,也比一个弱女子要方便行事。只是这一次,没有师父陪我一起假扮“凤求凤”,只能孤凤单飞……

书生说他姓范名劲,范劲。唉,就冲他这名字,估计在年少时候也无缘考取什么功名。(详情可见《范进中举》)

而我,则随口编了一个名字叫“胡飞”,我现在可不就像是一只胡飞的孤凤盲蝶?

话说我的伤,虽然不是很重,但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我暂且不能挪窝,就只能乖乖留在大夫那里,由他每日定时为我做针灸。

那书生还算是个忠厚明理之人,知道他得为这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于是也留下来照料我。但碍于我是个“断袖”,所以处处小心谨慎,“男男授受不亲”,生怕我对他存有“非分之想”。

汗,他那么大地力气,还比我高出半头,我还敢把他强攻了不成?

不过,他那副酸怯的模样,倒是给伤病之中的我增添了不少乐趣。

待我伤势稍微见好,他便问我要去何处,他好送我一程,我则悲叹说因为被家里人逼婚,所以约同情郎一起私奔,可那情郎却狠心践约,如今我是孤身一人,无处可去,再加上身心俱伤,处境极为凄凉。

他对我顿生同情,便提议让我暂且随他一起回乡,到他家住上一段时日,等养好了伤平复了心绪再做打算。这提议正中我下怀,于是我俩称兄道弟,还买了些土特产,与他心爱的毛驴一起回到这个名叫“望乡”的地方。

这里虽地处偏僻,并不富庶,但好在民风淳朴,风景宜人,望乡?忘乡?这当真是一个能令人想起自己的家乡,而又能暂时忘却一切烦恼的地方。

当然也不可能完全没有烦恼,自从我在书生家住下。他就一直苦口婆心地开导我,让我不要再做什么断袖,还是应该回家娶妻生子,侍养父母。而我也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开导他,要他弃文从武,莫要浪费了天生奇佳的根骨。

后来我们谁也说不动谁。我就渐渐懒得再浪费唇舌,他却依旧不屈不挠喋喋不休,就像方才在田间时那样,总是让我哭笑不得。

真想不明白,他为何要老劝我归家?我可是交了额伙食费的,又不是在他家吃闲饭!

不过,想来我已蛰居了许久,时节也已由夏入秋。这段时间一直没听见什么风声,不知算不算避过了风头。也许真该到了我重新启程地时候……

刚一迈进范家院门,就已嗅到饭菜的香气,还夹杂着些许甜香。引得我腹中咕咕作响。

这时迎面飘来一抹橘红色的身影,宛若天边地云霞,原是范家小妹玉蝶,但此玉蝶非彼予蝶,她的做菜手艺让我望尘莫及!

她看见是我,便笑得一脸欣喜,“胡公子,你回来了?今天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素高汤与桂花糕,待会你可要多吃一点!”

素高汤与桂花糕?难怪闻起来那么馋人!

但做这两样东西得费不少时间与心思。她估计忙活了一下午,真是太了不起了!感动得我真想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但一念及我此时是“胡公子”,于是只能对她挑眉笑道:“多谢你,玉蝶,你待我真好。”

虽然我在九王府和将军府也曾享用过不少山珍海味,但女儿家精心做的吃食,即便是粗茶淡饭,也比那些大厨的刻板手艺要多几分鲜甜滋味。

玉蝶俏脸微红。垂眼浅笑,随即转身飘回厨房去端饭菜,完全忘了招呼跟在我身后进门地自家二哥。

我瞟了眼被凉在一边的范劲,见他正愣愣地看着玉蝶的背影,满脸的忧虑,恍然间明白他为何急于劝我回去——

原本在他小妹玉蝶的心里,她家二哥,也就是书生范劲,可称得上是望乡第一美男子。不过自从我来了以后。第一美男的交椅就只能让位于我了,原因很简单。用她的原话说就是——“胡公子好看得就像个女子。”

而且眼看着玉蝶打扮得越来越鲜灵,对饭菜越来越费心,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痴迷,他这做兄长的怎能不忧心?

他家母亲去得早,父亲是个小乡官,忙于公事,大哥早已成了家,搬出去自己过,如今就剩这么个贤能地妹子相依为命,估计生怕我这个“断袖”迷惑了玉蝶,却不能回应她地痴心,就算我能“改邪归正”,但家里已经为我定了亲,他怎能委屈他妹子给我做妾?

咳,我看我还是赶紧闪人比较好……

不过,美食当前,还是先吃饱了再说!门去散了个步,跟孩子们在田间搜寻了一会儿从夏季残存下来的萤火虫,书生突然行色匆匆地找到我,对我说:“贤弟,你跟我来,有东西要给你看看。”

我只得跟孩子们告别,随他回到他家地书房。进门后他神经兮兮地掩上房门,然后递与我一个卷轴,要我自己打开看。

看他一脸凝重的样子,难道是要我鉴赏字画?那我的水平可比不得你们这些真正的古人……但我还是将其缓缓打开——

果然是字画,但只是白描出一个女子,大眼,桃心脸,嗯,还行,虽然样子呆了点,但看上去还真与我有那么几分相似……

但再打开一些,终于看见纸卷上方赫然出现三个大红字——通缉令!

再往纸卷下方看去,直接挑紧要的字眼:“……佛予蝶……悬赏白银十万两……无论生死……”

我顿时倒吸一口冷气:我,我这么“柔弱无害”的人,竟成了通缉犯?!

唉,看来果然好景不长,本想在走之前给望乡的孩子们留下点好印象,如今竟也成了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