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聚仙令
作者:闲晴      更新:2019-07-29 09:11      字数:2298

“就是那边的患者都不会有性命之忧。”

果然很快知羽就和那边的师兄弟取得联络,说是郊区医院的患者们都大有好转,明显恢复了精神和体力,大概下午就可以出院。

我无比疑惑:“两边用的是同样的紫金大还丹,为什么一边明显好转,一边却严重到差点要命的地步?”

知羽皱眉:“这件事我也是想不明白。总之当务之急,是立刻安排这里的病人转院。”

胖师兄答道:“好咧。我这就让老张开三辆大巴过来。”

听到要转院,一直沉默着玩手机,面貌呆滞的病人们突然激动起来。

“转什么院!在这好好的,用不着你多管闲事?”

“没事不要闲折腾好吗?”

胖兄怒极,对病人大嚷:“你知不知道是谁付出一切想要救大家性命?”

“够了,不必多费口舌。我旧大家,和大家如何看我,没有任何关系。”

最终病人们成功转院,知羽立刻着手请其他派系的师兄弟调查郊区医院,想查出那边的病患能够痊愈的秘密究竟是什么。

知羽沉吟:“这次事件来的太怪。明明郊区医院的风水位,并没有特别之处。为什么患者却可以痊愈?元气流失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这时游把烟头摁灭:“张家少主怎么糊涂了?这简直清楚不过,就是狐妖魅惑所致啊。”

这句话令我心脏一震。狐妖魅惑?这怎么可能?说的难道是玉早?她的确是一直变换外形来魅惑我,从我这里偷走不少灵力,但做到这点有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她必须得和我有近距离接触!

而医院那边,天师门下可谓是重兵把守。就算玉早有爆表的智商,也绝不可能大摇大摆地在除妖师们眼皮子底下,去偷走大家的元气!

游大喇喇地说:“嗨,我看过的死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这点眼里还是有的。就是闹狐狸,没跑的。”

净点头表示默认。

小柔不安地看着我:“真一,难道和你之前遇到的狐仙事件有关?那么你……有没有不舒服?”

首先是关心我的健康吗?我心中充满感激。不过我仍然不相信这件事是玉早干的。和她打过交道的人,比如妙心的爸妈,比如若慈,不但没有受到侵害,反而还得到了某些好处,就算喜欢捉弄我,也并没有存心伤害我,所以我认为她是善良的姑娘。

胖师兄说:“林真一,你这样替狐仙开脱,莫不是和她有什么私情?”

私情?私心倒是有一些。我和她约好在剩下来的几天不打扰她,让她和若慈在最后的时光里,能够不留遗憾地付出真心对待彼此,然后再相忘于江湖。之后玉早会教我狐仙幻术,帮助我见到藏在灵台深处的妙心。

我是真的不希望这件事情和她有关。所以我说出了重要证据——

“记得市医院的医生说,病人是在入院前三天下午发病的。而那个时候我正和狐仙在一起,揪着她的耳朵审她。我认为这就叫不在场证明。”

小柔点头:“的确,狐仙如果要夺走人的元气,必须近距离接触。她既然在真一身边,就不可能出现在患者身边。”

游不屑地笑笑:“到底是不是狐仙作祟,找她问问不就好了吗?”

“可是我根本就不知道她的行踪。”

“办法有的是啊,天尊大人,就看你愿不愿意了。”

如果我强行去见玉早,毫无疑问就算是破坏了和她的约定。可是现在情势危急,约定什么的只好放在一边。就算见不到妙心也好,查明真相救治病人是最要紧的。否则我即使见到妙心,也一定会因为不作为的态度,看到她失望之极的神情。

“那有什么不愿意的,无论是什么我都肯尝试!”我急切地问,却不明白为什么知羽和小柔他们,会流露出为难的神色。

“你是天尊大人,只要用到聚仙令,就可以随时召唤你见过的妖怪了。”

净大声地提醒道:“游!你不要瞎出主意!”

游努嘴:“干嘛,是他要问我的。”

“聚仙令……是什么东西?”我看向知羽,很明显他是知道这种术法的存在的。

知羽低头答道:“聚仙令是第三代天尊大人,也就是我的先祖张天师,曾经使用过的术法。的确如游所说,无论你想寻找怎样的妖怪,只要拿起她的一根毫毛,施展术法,不拘多远,都可以立刻把她拘来。”

既然有这么方便的术法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难道是怀疑我的能力吗?

知羽摇头:“林真一同学,我们的确早就知道这种术法,却绝对不推荐你使用。这实际上是一种和妖类达成的契约,你未必能担负得起必须承担的代价。”

这是什么意思?

小柔不安地说:“即便是天尊大人,也没有将妖族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道理。如果拿得准对方确实在害人,拘来抓住封印在炼妖门下,那倒也罢了。如果对方并没有过错,却被你无条件拘来,那么天尊大人你也必须……无条件满足对方一个愿望。”

这是前代天尊和妖怪们相互制约的规则,因为妖怪们随时有可能被拘,所以不敢放肆为祸。而作为天尊,就好比是执法人员也不能胡乱抓捕别人,如果对方确系无辜,那么执法人员将会承担法律的制裁。

知羽说:“你想想看,狐妖法力非凡,连她都没法实现的心愿,交给常人来办岂不是难于登天?所以依照本门门规,这是只有天尊大人才能使用的术法,因为天尊大人手握巨量灵力,有扭转乾坤的力量,才有把握游刃有余地实现妖族的心愿。而你……”

胖兄脸色铁青地说:“曾有一位前辈不顾劝阻使用聚仙令召唤骊山雉鸡精,最后发现雉鸡精并没有作恶,于是雉鸡提出的代价就是……吞下那位前辈的心脏。”

即是很惨烈地搭上了一条性命。

可是我的答案是“我必须这么做”。

我看到知羽把液体钻石一般珍贵的药物毫不痛心地用给素不相识的患者,我也想像他一样,在大家眼里留下一个充满气概的背影。

另一方面我也信任玉早,相信她的善良。她如果了解我只是为了救人才特意打扰她,就一定不会为难我。

知羽仍然摇头:“真一,即便你不顾自己安危,但你仍然无法使用聚仙令。”

这又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