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树下的诗人
作者:紫馨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9374

引子:一段与苹果树相关的故事,诗或者生活

<div style=&#39;display:none&#39;>序篇

<div style=&#39;display:none&#39;>陷入沉思的叶风,颇有大哲学家的风范。他正在构思一篇被称为小说的东西。叶风可是自恃才华横溢的C大学校园响当当的诗人。他是诗人却来抢小说家的饭碗,竟然要拼凑这篇豆腐干。还好他不失诗人的风度,开篇有言:这是一段逝去年华的倒影。只是一些可有可无的琐碎文字,可读可不读。就此言明也算是给了小说家们的面子,还能给自己留一个台阶下。这招,是不是马克思教他的,怎么这么高啊?

<div style=&#39;display:none&#39;>既然说这是一段与苹果树相关的故事,就先看看他的一首名为《苹果树》的诗吧!

<div style=&#39;display:none&#39;>闻惯了苹果的香味

自然联想到KTV里的女人

上衣的扣子

掉进了夜里

小窗户很安详

月光送来忽略了好久的意象

失眠的病又加重了。

看罢,也许有人会说:这算个什么诗,垃圾。

不过有言在先,可读可不读。他早已给自己找好台阶下了,是不?

C大学的文科楼历史是相当悠久的,矗立在灰蒙蒙的天空下,像极了一个衣衫褴褛可怜兮兮的老头。文科楼前是辉宏的校徽雕塑,有十多米高。仰观宛如一只腾飞的巨鹰,如果你有足够的耐心再仔细看看会发现它其实更象古希腊“思考者”的雕塑。因此经常会有中文系的才子们在课堂上和恩师们争论有关学问时,不自觉地看向窗外那酷似“思考者”——亚里士多德的雕塑,便马上如找到救命草一样回敬恩师一句,著名得不能再著名的: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于是才子们便在全班善男信女的热烈拥护下结束争辩。可以这样说,恩师们是不会一点不恨这阳阳怪气,仿佛什么都是而又什么都不是的校徽雕塑的。

文科楼是由两栋独立对称楼层组合而成,两楼层间是由天桥连接的。这文科楼说漂亮吧,根本算不上漂亮,甚至相当老土;说雄伟高大吧,它又只有五层;说气势磅礴吧又根本没那回事。要说这楼的好处呢,唯一的好处就是天桥。两独立楼之间由充满古典气息的四段天桥(五层楼间上面四层皆有天桥)连接,天桥两侧是雕花的栏杆,栏杆边上还设有一排石櫈供人小憩。天桥的设置充满着古典浪漫气息,因此成为学生们口中的“鹊桥”。鹊桥是什么桥?是痴男怨女相会之地啊!可如今这“鹊桥”上的“牛郎织女”幸福多了,再不用等七夕了,可以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这恐怕要归功于无产阶级百十年来的奋斗,最终消灭了封建专制制度吧!

叶风坐在宽敞的教室的最后一排的座位上。教室里亮堂堂,春光明媚。东面墙壁上的孔老夫子满面春风,完全一副诲人不倦的样子注视着课堂上的大学生们。西面墙壁上的伟大革命导师马克思先生就不同了,阴沉着脸,一副以无产阶级的姿态审视着这批衣着入时的年轻人,企图揪出几个每个毛孔都滲透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资本家,进行阶级斗争。然而,这些叶风完全没有体察到,因为此时的他头已埋进臂弯里,和周公下棋去了。

这是一节文学理论课,授课老师是一位一只脚已踏入更年期的妇女。尽管已不再年轻,可风韵犹存,皮肤白皙有光泽,面部保养工作显然做的很好,因为如果你不是个细心人,如果你不戴上眼镜寻找的话,就根本无法发现她眼角的鱼尾纹。这节课她讲是西方文论中关于作家与作品的问题。只见她时而伸出她那纤纤玉手轻轻的在身后的活动黑板上写上几个重要人名或者重要的论述语句,然后来个优美转身在空中留下一道美丽的弧线。讲到动情处时她偶尔也会失去一贯的淑女作风,作出几个夸张的动作或者张扬的表情。女老师的课虽上的算不上如何精彩,如何风趣幽默,可是她是尽心尽力地上课,一点不含糊,呼悠人。而学生们的表现就不免太令人失望了,听者少数,记笔记者少中又少。要说这课堂上的其他活动还真丰富多彩呢!有明目张胆下象棋,五子棋的,有睡觉的,有看言情武侠的,有大谈风流韵事的,有讨论名牌服饰的,有诉苦经期不调的,应有尽有,不应有也尽有。这才是全面发展的人才嘛!这才是素质教育嘛!死读书有个屁用!

现在女老师正颇有兴致的向她的这群求知若渴的学生们传授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的文论思想。当他讲到弗洛伊德的《作家与白日梦》一文时,居然丢弃了前面保持了很久的矜持,联系课堂气氛幽默了一回。她说若按弗洛伊德的观点,作家写作如同白日做梦的话,那么咱们班岂不要出很多杰出的作家。说话时女老师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依然睡相正酣的叶风。此时其它同学已精明意识到老师对他们的不满。因此很快转向地下活动,一个个宛如解放前优秀的地下党员,不给敌人一丝蛛丝蚂痕。体会到老师的目光,旁边同学不动声色的用手将叶风戳醒,他先是从臂弯里抬起头,然后才很不情愿的睁开惺惺睡眼。然而眼前的景象很让他大吃一惊,因为几乎全班同学的目光都在此时齐刷刷射向他。仿佛每一束目光都长了刺,马上神志大清。清醒后他才发现恩师(他习惯这么称呼文论老师,因为他曾给老师看过他写的诗和小说,老师给了他一些他认为十分可贵的意见和鼓励)那含”情”脉脉的注视,马上一股透心凉从头到脚。

叶风上课睡觉倒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是在他称为恩师的文论课上睡觉就有点不正常了。他一直是很尊敬恩师的怎么会那么不给恩师面子呢?

原来最近一向心高气傲的诗人叶风也受不了退稿的打击,连续几个晚上因为心里别扭半夜也睡不踏实。所以上午的课大部分是太虚幻境度过的。

记得几天前收到退稿信时,叶风还理直气壮的大骂编辑的无能,没能识出他这匹千里马,更没有发现美的眼睛;又说当今文坛江湖气太重了,拉帮结社的相互利用,使孤胆英雄无用武之地。但这只是他在人面前的托词,是为自己找理由找台阶。在他心中还是搁着个结,因此失眠也就不足为怪了。这次叶风遭遇退稿的是他倾注了两个多月时间才完成的第一部中篇小说。他当然会很难过了。

叶风投稿是从初中开始的,是从诗歌开始的。

他初中时候就迷恋上写诗,以致于为什么会迷恋上写诗,这又要扯一段初恋的事情。

叶风和小云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们是邻居,在镇上的同一个街区。从小一起玩一起上学。

初中时正值豆蔻年华的小云和所有爱梦幻的女孩子一样喜欢诗歌、喜欢浪漫。那时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莎扬娜拉》,戴望舒的《雨巷》,林徽因的《你是人间四月天》是小云那帮女孩子的最爱。她们一起朗诵那些脍炙人口的诗章。她们甚至还会写一些只有她们自己才会看懂的朦胧小诗。她们是属于诗的。属于诗的年龄,属于诗的心灵,属于诗的美好。小云是他们中的一个。是有着一双半月形朦胧诗意的眼睛,有一张白皙干净的脸,有一头漂亮的短发,还有那永不褪去的淡淡的笑容的美丽的姑娘。

叶风喜欢小云,他开始为她而写诗而读诗。尽管目的单纯得可笑,甚至有利用诗歌谋求爱情的嫌疑,但他的诗却越写越好,因为有爱。他为她写诗,写诗给她看,仅仅为了博得她一些微不足道的赞赏或者一个浅浅的微笑。他愿意。

后来叶风在小云的热情鼓励下开始投稿,投得多了他的诗便在各种报刊杂志上亮相。当然他也拿到了一点点稿费,尽管还不够请客用。但还是挺开心的。

初恋是苦涩的,高二那年小云不辞而别。离开了他。而那时他是高中校园有名的文学青年。

大学寝室生活也精彩得很。叶风住的是中文系男生楼正好与艺术系女生楼相对。两座楼矗立在校园人工湖边上象是一对永远说不完情话的情侣。C大男生楼和女生楼如此布局,堪称唯一。因为外系的男生楼都远远的偏离女生楼,象一群见了女生就脸红的小男生,躲在远处的角落里偷偷注视的样子。住宿楼毫无疑问成了中文系男生们炫耀的资本了。每当外系男生们投来羡慕和嫉妒的目光时,中文系同胞们便会大摆无可奈何苦叹:哎!谁叫我们学中文的是国家的栋梁呢?没有我们,祖国优秀的文化谁去继承和发扬光大呢?当然这种好处不给中文系的帅哥给谁呢?于是外系诸君无言了,不过内心还是掩饰不了对中文系男生楼的向往。

叶风下课后总要回宿舍,而不是象其他人一样急不可奈的奔向食堂,以及时补充因努力学习而消耗过多的能量。叶风认为只把吃放在第一位的人永远是属于物质的,是奴隶。而自己追求的是高档的精神层面的东西,道不同当然不相为谋了。回宿舍叶风总是对着镜子仔细端详着自己还算周正的容貌,然后再用那已布满齿垢的小梳子精心梳理一通即使根本没有乱的头发。心情好时还会情不自禁对着镜中的自己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往往正在他陶醉于无休无止的自我欣赏当中时,便会有室友某君习惯性讽刺一句:叶大帅男,再照镜子都照破了!于是叶风便像从头到脚被人浇了一盆冷水似的,湿淋淋的回到现实里,而眼前的最大的现实是他长久地霸占着宿舍公用的照谁都帅哥的宝镜,耽误了别人自我陶醉。叶风不是白白被挖苦的,不然那么多年的寒窗饮墨不是白搭吗?当然不会白搭的,他会这样做。他会十分潇洒地并且毫不犹豫地却又像是扔垃圾一样把刚才还从里面找到自信镜子丢给某君。并且加上一句:我从你刚刚的话里,听出了嫉妒与自卑。此时的某君却早已被自己陶醉了,哪里还顾得上欣赏他那句集文采与哲思于一体的妙语。

中文系男生楼结构单一,东西两面房间,门对门而设,中间由一条狭长的走廊隔开。房间里设有单独卫生间,阳台。室内窗子的设计当然是东西房间窗子向东,西面房间窗子向西。

叶风的宿舍在西面,从西面窗子里看到的是一片广阔无垠的远山。群山的面积大得让人感叹东南丘陵也不过如此吧!西面自然风景的别具一格,可谓引得无数才子竞折腰。面对层林尽染的山群,面对如此大好山河。才子们肚中的墨汁自然会沸腾起来,洋洋洒洒,便是一篇指点江山的激扬文字。可是叶风的室友们似乎并不关心这万里江山,他们关心得更多的是艺术系的女生楼的美女们。颇有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气魄。为住在西面,还对校方的安排怨声载道,无不感喂:时运不济,命运多舛。没被分派到东面,好与美女们相对而住。

艺术和中文本就是C大最具浪漫情调的两系,而男女宿舍楼又相隔如此之近。天然的地理位置,加之两系的人文情调,自然成就了不少只有小说才能演绎出的浪漫故事。不久前两楼间就上演了罗曼蒂克剧!剧情是这样的:中文系男生宿舍楼某君在一个最适合作为浪漫故事背景的夜晚,在艺术系女生楼下草坪上将红烛围成一个代表爱的“心”形,自己则像西方童话里披荆斩棘的王子,手持一大束玫瑰花在“心”中,做出一个最标准的骑士式求爱姿势向着楼上的某MM,虔诚的用富于磁性的声音深情地进行足以让每一个女生为之感动的爱情表白。一时间男生楼和女生楼窗前都站满了人,一个个都满怀敬意的观看这一出爱情浪漫剧。不料正值求爱勇士大喊:“XXX我爱你”时保卫科的人到了,以严重扰乱校内就寝秩序的理由带走了勇士。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伟大的壮举就这样告终了。但关于发生在两楼男女生之间的故事历来是做为佳话流传一届又一届。久而久之,经过一代代传诵者天才的想象,添油加醋,去糟取精一番后,事情往往面目全非了,变成了真正小说的故事了。

叶风也经常听闻到这些故事,当然他是怀着基督徒听上帝的使者讲道的心情听把故事讲得绘声绘色的传诵者眉飞色舞的大胆发挥想象力含大量夸张虚构的讲述。叶风听过的故事大部分是就住在对面楼的小芹告诉他的。

小芹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和脑后一个俏皮的马尾巴是她活泼开朗的标志,喜欢浪漫和富于才气是她心灵的内质。叶风和小芹是在校学生记者站这块促成无数才子佳人故事的宝地认识的。小芹很早就是有名的艺术系的小才女,而叶风是不折不扣的诗人加以还没发表作品的小说家,所以他们由于共同的爱好,每次共处时都能很投机地谈及彼此都感兴趣的话题。慢慢的,交往便频繁起来,他们几乎成为无话不说的学生记者搭档了。

交往久了,小芹发现自己竟喜欢上了这个平日有点沉默、微笑起来甚至带着可爱的腼腆,但说话时却有一股睿智和不羁的中文系男生。爱情是很奇怪的东西,它往往无法预知,也无法用已定的模式去锁定你喜欢的类型。它有时是潜滋暗长,有时则是突如其来。在这点上,小芹是感触颇深的了,在她这个年龄段的浪漫少女心目中总会幻想出自己理想的白马王子。小芹一直以为自己喜欢那种身高1.8米以上高大帅气、充满阳刚之气,能给自己小鸟依人的温馨和安全感,体贴自己,关心自己的男生。而实际上她却喜欢上了身高刚1.75米,体单力薄,一脸书生气的叶风。

作为一个女生,虽然她很现代化,可她还是不愿放弃那根深蒂固的女性的矜持,主动和被她暗示过多次却仍然反映相当迟钝的叶风摊牌。她在等,等他爱上自己,等他对她说出那许多次梦里听到的表白。在她来说,那是一种很有情调的消遣,在等待中体味的是对美好东西向往期待的美妙感受。她的等是有目的的等,而且等的目的也是唯一的,那就是那个被她经常称作呆瓜、木头的叶风。她已不再是那些怀着少女的羞涩相信缘份而又是在漫无目的的对爱情的等待了。人一旦有目标方向就不会感到如何迷茫漫无目的了,爱情也同样如此。

我出老K,你肯定没有大小王了,看你四个A拆不拆开,再不拆我的牌可就扔完了。

叶风边说着威胁的话,边用眼睛紧盯着坐在他右手边的“地主”。极力从“地主”那一脸为难的表情中找到胜利的快感。叶风玩扑克可是行家,没哪种玩法不精通。尤其是玩充满阶级压迫与反抗的“斗地主”,更是拿手菜。“地主”遇上他这么个老玩家做“守门员”把关,当然日子不好过。出牌象是妇女难产,左等右等就是出不出来。

“我怎么才能登上你的爱情罗曼底?……”

仿佛逼婚的《爱情罗曼底》是叶风的手机铃声,这时响了。他看了来电显示,就匆匆把自己的牌丢给坐在他旁边看牌的室友让他接他的玩。自己则来到走廊上接来自对面楼小芹的来电。

此时已到晚上十点半了,也就是到就寝的时间了。楼管员是不允许学生再外出的,可大学生们的夜生活是丰富的,晚上不到十一二点很难有人会想到睡觉的。最常规的活动是扑克牌,看电视,打电脑游戏,有的甚至没事闲聊也要聊到很晚才能睡,当然也有看名著的写点小说什么的,毕竟是中文系嘛!总得有点高雅的兴趣,不看名著写文章算个什么中文系呢。

叶风吧?我有一件好有趣的事情要告诉你。

显然接电话时小芹很激动。

小芹姑娘,有什么有趣的事情!

叶风一听是好有趣的事,以他对小芹的了解,她是很能折腾出有趣的事的,所以好奇心一下就涌上来了,心里痒痒的。可他最明白小芹的脾性:你越是急于知道,她就越是卖关子,吊你胃口。相反你若表现得兴趣很淡的样子,他便会急迫地说出来,以达到打动你的效果。鉴如此,叶风就淡淡应付那么一句。果然,这招很灵,一听叶风表现得不冷不热,本想卖关子的小芹马上用她那超女般声音讲述了她刚才那段极具传奇色彩的,甚至可以载入史册的冒险经历。

原来她刚刚在对面楼上用望远镜偷窥了这边楼东面男生寝室的活动。她还夸大其词地描述了她看到一个帅帅的男生洗澡的情形,说的绘声绘色,煞有介事。其实她只不过看到那男生没穿上衣的样子,然后就是她的联想了。

叶风听到小芹那得意洋洋的叙述,仿佛可以凭借此番伟绩名垂千古似的。感觉好玩又好笑,心里也很喜欢小芹的率真与坦荡。但他最关心的不是小芹所得意的丰功伟绩,而是小芹所说的那架优质望远镜。他说,尊敬的色魔小姐。明天能把那架望远镜借我用下吗?小芹立马说,不行。你动了坏心吧?想用它了解女生这边情况,是不是啊?还讲我是色魔呢!没等小芹继续说完,他就急了,解释说,我住在西面没机会看你那边,我也没有你那个兴趣只想用望远镜看看这边的山群。那样啊!那我明天给你哦,这架望远镜还是师姐用她的美人计从你那边男生楼借来的呢!想不到吧,这叫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这招高吧?小芹还想继续炫耀,可叶风却已等不及道谢了,仿佛迟了小芹会突然改变主意,因为以前就有过这样的事情。小芹可是说变就变啊!心情比天气还难把握。别这么快谢我啊!我还没说完那!要你答应我一个要求才能借给你。

小芹的要求是要用望远镜看看现在叶风的样子,尽管叶风不十分情愿推托说自己在西面不方便,况且又没什么好看的,还不是以前一个样,两个肩膀扛个头又不是珍稀动物。小芹还是不依不饶地说,到东面同学的寝室去不就行了吗?又说几天没见他了想见见他也不行吗?面对她的蛮横和露骨的情义叶风只得顺从了。于是电话那头小芹便快活了,问他是不是正穿着小三角裤,说她想看看他穿成那样的样子。这话说得叶风象做了贼似的向周围环顾,仿佛小芹不在对面楼而直接在他身边的某个地方看着正穿着性感内裤的他似的。

当看见穿着短袖衬衫和蓝色牛仔裤的叶风出现在对面楼的窗前时,小芹点燃了手上的一枝烟花,兴奋地向他挥动着。烟花闪烁,映出小芹那张因激动而白里透红的脸和呈现在脸上的那率性,天真无邪的笑容。

叶风想到了另一个女孩,小云。想到了家乡苹果树下的他和小云一起点燃烟花的情景。

同样的兴奋,同样的率性,天真无邪的笑容。他突然发现小芹手持烟花的样子竟和小云是那么的相似。

他的心猛烈地抽搐了一下。

那双半月形朦胧诗意的眼睛,那张干净白皙的脸,那一头漂亮的短发,还有那永不褪去的淡淡笑容,又一次浮现在他的脑际。

生命诚可贵

爱情无所谓

叶风通常喜欢如此安慰自己。

六人寝室中有五个有女朋友,剩下他一个至今单身。所以要说不被鄙视是不太可能的。由于他一个人没有女朋友,几乎成了室友们的耻辱,他们视他为创造完全恋爱寝室的绊脚石。为此叶风还说自己被庸俗的爱情给孤立了。迫于室友们的舆论压力,有时他也会屈意地去进行“相亲”,可以后还是一如继往,单身汉一个。

小云,你在哪里?

无数个梦醒时分的呐喊。

毕竟再坚强的人也有柔弱的一面,何况叶风还不算坚强的人,曾经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是他永远无法坚强的内心的软处。

小云,那个苹果树下燃着烟花许愿的女孩,却是小芹一直等不到他的原因。

小芹对他的感情,白痴才不知道,何况是天才的大诗人叶风呢?诗人是何其敏感啊。可他不愿意他们的关系有什么进展,他更不想看到小芹伤心的样子,因为她是属于快乐的。他只想追寻一个遥远的梦。梦里有一个叫小云的属于诗的美丽女孩,他不管这个梦能否实现。

也许因为长得酷似曾经的小云的缘故吧!叶风竟对这个只在校运动会上见过一面的群很有好感。以致于他几乎放弃“校园十大诗人”比赛的决赛而去陪她看毫无兴趣的动漫表演。

在大礼堂举行的动漫表演,群看得很起劲,和那些狂热的动漫爱好者们一个劲的欢呼雀跃。叶风来看这毫不感兴趣的动漫表演却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静静地坐在激动得不行的群的身边。看着她那个因兴奋而变的有些微红的脸上各种由节目引起的表情,看着她一次一次站起来又坐下。坐下又站起来的激动样子。他感到一阵空虚。群和小云不同,她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相同的也许只是外貌的相似罢了。小云是属于诗的,而群可以什么都属,惟独和诗没关系。这是叶风心里的结论。因此看了一半张牙舞爪的表演后,就觉得再也呆不下了。这里的热闹是属于群们的,与他没关系。一时间他竟觉得自己如同一只害群之马,破坏了这里不逊于法西斯们对战争那般狂热的氛围。他不该影响他们的热闹,于是便产生了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的负罪感。他得逃。正当他在想找个什么借口向群辞别时,手机响了,是那唱得象逼婚一样的《爱情罗曼底》。于是他竟象抓到救命草一样赶紧接电话。

电话里是小芹一连串的问号。问他在哪里?在干什么?为什么没来参加比赛,她说她已托关系把他的比赛序号安排在最后,要他马上来,她在那里等他,不来小心小命难保。

叶风忽然感到小芹比以往更可爱了,莫名的。

糊里糊涂的几乎是脱口而出就说出了在看动漫表演,并答应马上就去参赛,几乎是讨好的语气说的。

电话那头继续传来小芹致命的一问:和谁在一起?男的还是女的?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谁会那么无聊几个大男人一起去看小儿科的动漫表演呢?叶风感到语气里的火药味,但他宁愿做一次勇往直前的英雄。因为他不愿意向小芹撒谎,而且认为没必要向她隐瞒什么。实话实说。

接着电话里是冷冷的一句:你倒好兴致。

随之而来的是沉闷的挂断声。

比赛叶风果然是最后一个上场的,这场比赛是总决赛。分为两个环节:一是评委给诗打分,各人的作品各人自己上台朗诵;一是参赛者必须上台做5分钟左右的演讲,有关于诗的。这部分也很重要,占总分的20%。

叶风上台后朗诵了显示在身后参赛现场里屏幕上的自己的参赛作品:一首组诗《空的漫想》,比赛给他的话题是一个“空”字,他必须围绕“空”写诗。

空的漫想

——祭那一场空的爱情

1、思念

春天,花里面睡着女人

好些蝴蝶采撷

飞入月亮

留下空空花瓣

向着遥不可及的夜空

倾诉着思念

2、雪花

我注定是下一枚

飘落在你长长

睫毛上的雪花

在你熟视无睹的

目光中慢慢融化

然后,化作一颗

无力的泪。吻一吻

你冰冷的脸颊

3、伸手

我远远地

伸出手

为了摘那一枚

你想了很久

很久的星星

你仰起头

望着我伸出的手臂

远远地

在云间搁浅

4、一见钟情

一片叶子

对一只

美丽的蝴蝶

一见钟情

风起了——

叶子奋不顾身

离开枝头

追着蝴蝶舞了一阵

5、梧桐树下

梧桐树下,我们

聊了好久好久情话

雨在四周幸福的下

那已是从前的

爱情童话

而今,我独个

在梧桐树下

爱情和泪水

一起落下

叶风的朗诵极富于情感,自己首先把自己感动了,眼眶几近湿了。他的诗就是他的感情,诗句藏着初恋的影子。

那一双半月形朦胧诗意的眼睛,那一张干净白皙的脸,那一头漂亮的短发,还有那永不褪去的淡淡的笑容浮现在眼前。

伤痛在侵蚀着他的心,那个叫小云的女孩在哪里?

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真正奇妙的不是世界是怎样,而是世界就是这样。

对了,世界就是这样。小云离他而去了,而他就像一个痴情种子一样。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已经很奇怪了,是不?

当然叶风那倾注了情感的朗诵是极其成功的。

没上台前在底下听到那些评委们对某某作品指手画脚地指出这批评那的,心里很不舒服。心想如果等到自己上去,他们这么说他的诗,他一定会好好羞辱羞辱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可是他失望了,当他朗诵完,听评委点评时,几乎没有一个人提出他的不足,6个评委就有5个争先恐后地等不及夸很不错。剩下一个问了2个问题:一是问他平时看什么诗歌方面的刊物。他回答《诗刊》、《诗歌月刊》、《诗选刊》、《中国新诗刊》(以荒诞诗歌为主的民刊)等。另一个问题是问他认为写诗最重要的是什么,毫无疑问的回答:想象力。

第二个阶段是叶风进行了极能显示他文学功底以及对诗歌较为深刻的也极富个性的理解的演讲,博得评委们认同的点头如同鸡啄米。

结果是,叶风拿了一等奖。

没等到颁奖,叶风就溜走了,因为他想到了群,看动漫表演的群。他去参加比赛时忘记告诉她,这是很不礼貌的,很不绅士的,很不男人气派的。因此,他的事完了就马上奔向大礼堂方向。不巧的是,他来到时,大礼堂演出完毕,人走空了,只剩下一排排孤独的座位在那里等待叶风的目光。

见到群的时候极富戏剧性。群正被她的一个狂热的追求者黄胖子纠缠,因此见到叶风比见到钱包还高兴。她要他扮她的男朋友,好让癞蛤蟆心不死的黄胖子死了想吃天鹅肉的心。面对一口一个“HELP”、“救命”的群,他做了一回恶人,伤害了一下自己的同胞。

群很自然的挽着叶风的胳膊,仿佛这个胳膊很久以前就属于她。他们就像一对十分甜蜜的小情侣,有说有笑地从呆立在旁的痴情汉黄胖子身边招摇而过。群甚至还转过身说了句:这是我男朋友叶风,以后别缠着我了。说完拿眼睛瞅了瞅身边的叶风。叶风明白该他上场了。他假装很愤怒的看着黄胖子,凶狠地说:死肥猪,再缠着我女朋友,当心小命。说完这句话,他首先被自己吓了一跳,因为他说话的语气像个十足的混蛋。话原来也可以这样说。他又找到了一种恐吓的语言带给的快乐。但很快看着黄胖子那一副可怜兮兮的傻相又有点不忍了。他怎么能那么没有同情心,去欺骗一个又憨又傻又呆又笨的痴情汉呢?而且是自诩为重量级帅哥的黄胖子,这不是打击他的自尊吗?

群说,演技不错吗?刚才那样子还真像个古惑仔。

叶风说,黄胖子,不挺好的一男生,干嘛不让人家追,要我扮个恶人。

群说,长相不够,而且特憨,看了就烦。

叶风说,那我走了。

群说,为什么?

怕你烦!

于是两人就笑,一直到笑到肚痛。

叶风又说,其实人家黄胖子除了眼睛有点斜视,鼻子有点坍塌,嘴巴有点大,牙齿有点暴之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重量级帅哥,绝对比我有竞争力。

群说,那你就追我啊,看看到底谁有竞争力。

说完,自个儿笑的花枝乱颤。

群为了感谢一下叶风的救命之恩,就请他到校内的奶茶坊喝奶茶。想不到,这个时候会和群在奶茶坊遇见正和新交的女朋友喝奶茶的二师兄。

二师兄很受女生欢迎,是叶风心中的情圣。二师兄是中文系的老大哥了,就要毕业了。而他始终认为人的一生都离不开学校。当你拿到大学毕业证书要踏入社会时,这毕业证书就成了社会这所综合性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人是要不断学习、不断思考的。、二师兄经常这样说着。二师兄长的并不帅气,也不高大,可是很精神,很有学问,很有个性。叶风总能看到他频繁的换女朋友,这社会,你的能力不是你能找到女朋友而是你总能不断的找到新的女朋友。这话说的虽然有点牵强,可是事实如此。这个二师兄今天和这个女孩成双成对的,说不定明天就和另一个MM卿卿我我了。

二师兄在校外租房住,说是为考研作准备,静心看书。但叶风每次到他那狗窝一般的房间,总会在那并不算大的双人床上找到几缕女人的发丝或者女人的其他东西。整个房间充斥着女人的气息。

让叶风感到万分遗憾的是二师兄不喜欢诗,甚至讨厌诗。他认为诗歌是有病人的呻吟,正常人是不需要诗的。他对诗一直是排斥态度,就如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盲目排外一样,果决,坚定。二师兄不喜欢诗可对哲学情有独钟,象个正宗的痴情种子。西方哲学中上至毕达歌拉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下至叔本华、尼采、萨特他们有关哲学的书籍都是他的枕边书。可他却不太理会泱泱中华的哲学家们。对此他始终保留观点,没有向任何人吐露不喜欢中国哲学的原因。也许是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不让他让别人知道他不理会中国哲学的理由是为祖国遮羞吧。

叶风和二师兄经常在深夜别人都呼呼睡去之际,交流彼此都认为很深邃的思想,而且是一般人不能轻易理解的。有时关于见解的争论劲头丝毫也不逊于当年马克思先生和恩格斯先生。他们进行的往往是简而精的短信交流。

如叶风会问:二师兄忙啥?

二师兄:思考性与哲学的问题。

有一段时间叶风和二师兄就争论得好不激烈,争论的是一句废话,有关哲学的废话:哲学是一个黑暗的屋子里寻找一只根本不存在的黑猫。

当然叶风是从文学的诗歌的感性角度讲述自己的观点,他什么时候都忘不了他是一个诗人。

二师兄是从理性的也是颇具个性的角度和叶风针锋相对的。

最后的结果是对方都不能苟同,继续坚持自己。正如叶风说:在原则性问题上坚决不退一步。

十一

奶茶坊里,叶风和二师兄很快聊的不可开交。旁边的两女生见他们聊的那么投机,也不示弱的闲扯起来。二师兄与叶风聊的是哲学与文学方面的高深莫测的话题,虽然他们自己也是似懂非懂,可却偏要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切入话题,以从阵式上把对方打倒。而往往是谁也赢不了谁。因为他们谁也不服输。而两个女生聊的无非是与男生或者服饰、化妆品、减肥茶等等有关的话题,如男朋友怎么怎么样,这件衣服如何如何,体重又增加了用那种减肥产品之类。

说着说着,叶风与二师兄惯常的话题突然改变了,像是见面的一阵客套寒暄,之后才是正经。二师兄问叶风最近有没有去过“热浪”酒吧。叶风回答好久没去玩了,一因为没钱,二因为没空。又问二师兄,怎么突然问起这,是不是他想去玩。二师兄缓缓从吸管吸出一口奶茶,然后才用较为沉重的语气说,老朋友小K死了,被一帮人用乱刀砍死的。看着瞪大眼睛惊疑的叶风,他又接着说,听说那小子光是头上就被砍了3刀,脑浆都出来了,浑身被砍了无数刀,死相惨不忍睹啊!

咕咚咚!咕咚咚!

是叶风用吸管吸杯底被他喝的少的可怜的奶茶发出的声音,他忘了他奶茶快完了。

二师兄继续说着小K死有关的事情,他是带着朋友的死才有的哀伤的语气,把他所知道的都告诉给叶风的。

人他妈的真是奇怪。刚刚还有说有笑的,和女朋友卿卿我我的二师兄转眼就沉浸在悲痛之中了。人的感情变化比变色龙的变色有过之而无不及。

叶风和小K相交甚好,虽算不上知音,可也不是一般的酒肉朋友。这时叶风的思绪已随着二师兄的话回到了与小K相识的那阵。

十二

“热浪”的空气中混杂着各种酒味、烟味以及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快节奏的蹦迪让人产生血液沸腾甚至晕眩的感觉。舞池里的男男女女尽情的狂欢。分不清是激昂还是颓废。

叶风是跟着“性与哲学”的二师兄和自称流浪诗人的大师兄一起来的。大师兄和二师兄很早就是这里的常客。大师兄如今已毕业了,去实现他那个流浪的梦去了。他说他是地球村人,把整个地球当作他的家乡,幸好他还没有把宇宙当作他的家乡,不然他肯会上宇宙飞船的。二师兄低大师兄一届,还在大学校园里鬼混着最后一年。

他们三人在消费水平较低的一张桌上落座,眼睛望向中央舞池那群跳得正欢的花花绿绿的男女们。这时小K穿着名牌服装,右嘴角刁着一支高级香烟,右手很夸张的搂着他的女朋友小J边向两位师兄大声打招呼边向他们这边走来。

大师兄为叶风和小K进行了认识介绍。在大师兄对小K的介绍中了解到小K原来是“热浪”的老板,也是他们C大的校友,当大师兄介绍叶风时对他说叶风是C大现任彼岸诗社的社长,诗写的很出色。于是小K便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向叶风索取情诗。随后小K向他们三个轻描淡写的介绍了他的新任女朋友小J。因为换的女朋友比换的衣服还多,数都数不过来,如果再一个个细心的向朋友介绍,那不累死他。用他自己的话说,连他自己都不太了解她们的情况,怎么能细致介绍呢?

小K是很健谈的,他向他们谈及他对“热浪”的经营和自己当大老板的宏伟抱负,又谈到他们共同读书的C大,以及在C大的生活。每次说着说着都殊途同归的谈到女人。在谈女人时,他就不免要炫耀自己对女性的魅力,以及勾引女性的手段方式技巧,也是这点最能让他们三人受益匪浅。他还大骂如今安全套质量普遍太差,害他连续失误了好几次,害的最后要娘们去流产。

他说话时几乎没把小J当作女朋友,甚至没当作娇娇滴滴水做的女人。仿佛她只是玩物,哪值得一提呢?根本不用珍惜和在意。女人是衣裳,旧了、破了都要扔了;兄弟如手足,才是最重要的。所有女人的通病就是贱,女人在被男人追求的时候往往不可一世,很有尊严的样子,一旦玩上之后连甩都甩不掉了。你们说这不是贱病是什么?为了强调他竟然用了反问句。小J一边陪着喝酒,一边听他的大道理。完全没有丝毫不满的情绪,反而觉得他说都是真理,值得像相信马克思主义一样毫不动摇的相信。

让叶风印象很深的是小K说他以一对五地连砍五人的英雄事迹。那是为了兄弟!他自豪的说。他的身上总会有伤疤,往往是旧的没好,新的又来。他很夸张的拉开上衣的拉链,指向他们看如同东非大裂谷一般的刀痕,得意洋洋的说,这是为了兄弟和一帮人打架给砍的。那帮兔崽子是被兄弟们砍的缺胳膊少腿的像哈巴狗一样爬回去的。说着小K大声笑了,仿佛还陶醉在那场辉煌的胜利之中,完全不在乎那差点要他小命的刀伤。

和小K的那次相识给叶风印象很深。他甚至还清楚的记得听小K那些足以让每一个听者都不由自主的产生钦佩的传奇经历时自己的心情,他想到自己和小K相比是多么的瘪三,自卑自贱之情油然而生。在小K面前他感到他连给他擦皮鞋都不够格,可见他是如何钦佩小K啊!由于想到擦皮鞋的事,他下意识的朝桌下看看小K的脚,脚上穿的是NIKE的鞋,正一抖一抖应和着舞曲,不禁有些失望。

后来,叶风果真帮小K写过情诗,为此小K没少把他的文才吹的天花乱坠。

十三

叶风是越来越不象话了,因为他现在几乎一上课就睡觉,恩师不恩师也不顾了,大有六亲不认只认周公的决心和豪迈。

上课睡觉次数多了就连讲课时眼睛总翻向天花板的写作课老师都发现了。文论课的淑女恩师则由含“情”脉脉的注视变为温柔体贴地问寒问暖了,毕竟人家是才子嘛。才子总会有点个性,上课不睡觉而听课那还算个什么屁个性?才子是幸运的,正因为上课睡觉,下课后便会得到许多爱才小丫头片子们额外的关心。经常会有主动向才子献殷情的,轻声细语差没把你耳朵根子听软了的嘘寒问暖。什么“小心感冒”啊,“晚上早睡”啊,“学习不要太累”啊之类。这些来自异性额外的关注往往引得男同胞们个个眼睛羡慕成了直视,当然也不乏效颦者。一段时间里上课睡觉简直成了男生的时尚,若要某男上课没睡觉,连女生们都会鄙视他,于是在大势所趋之下某男只得羞愧地低下头,继而呼呼睡去。学生们睡觉毫无疑问是利大于弊,于自己能休身养息,还能长点棋艺。于老师则更是好处多多,没了叶风那群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才子们与其针锋相对,上课时心情该是何等舒畅,何等释然啊!望着一群“顺民”一定会欣慰至极的。

叶风上课睡觉是因为晚上的失眠。以前的失眠是因为那次失败的投稿经历,而今的失眠却是萦绕在他心头的小芹与他之间感情问题。还有小K的死,也是他失眠的原因之一.

关于小K的死,他甚至和思考性与哲学的二师兄将讨论已上升到理论的高度.

人活着是件荒诞的事,存在是个虚无。

萨特如此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是异乡人,身体是灵魂的坟墓,上帝是我们的牧人。

毕达哥拉斯这样说。

死是件每一个生者无法逃避的事实,小K只是提前走出这个虚无而已。什么生和死的狗屁意义,所谓意义只是某种借口和托词。

而与小芹的感情问题则是发生在那晚诗歌比赛后。

那晚,小芹为叶风领了奖之后,拿着叶风的奖品正往宿舍去,心里还计算好了要怎样让呆瓜感激她,要让他来一次大出血。没想到会在人工湖那边的林荫道上看到群和叶风亲密无间的样子。世界总是充满巧合,恶意的,或者善意的。

小芹这时真正证明宝玉十几岁就悟出的“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是真理,完完全全的真理。因为总能一天乐到晚的小芹也会来个伤心泪流,泪水居然落个不停,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如若女人不是水做的骨肉怎么会有那么多眼泪去浪费呢!第二天叶风的获奖庆祝,小芹还是来了,她来还奖品给他。叶风并不知道他和群的演戏不仅演给了黄胖子看了,原来也演给了小芹看了。所以一如往昔地和她开玩笑打趣,结果是热脸贴上冷屁股,莫名其妙给冷落了。

小芹只是为了不扫其他人的兴,才坐下来吃这顿由叶风请客的饭,又好象是要故意来冷落一番叶风。她和其他男生有说有笑的,惟独不理会叶风。孤独的叶风只好独自喝着闷酒,领受小芹突如其来的冷落。还好后来群来了,叶风才从一只死猫变成了活猫,重新得到女性的关注,简直有重生的快乐。他和群有意的夫唱妇随,让小芹忍无可忍。她怒视着叶风,怒视着群。怒火熊熊燃烧着,点亮了她跑走的方向。叶风本来是想借和群的亲近来对付她的冷落,几乎怀有报复的心理。可看到小芹怒冲冲跑走的样子,又不知所措了,像个真正的呆瓜。

傻瓜,还不快追,林妹妹发火了。

群在一旁窃笑呆瓜一样的叶风,并提醒了他。

叶风如听到上级命令一样,像个离弦的箭冲了出来。

“……我喜欢你,你还不明白吗?这就是原因。”

小芹终于做了回林妹妹,而叶风却不能像宝哥哥的样子花尽心思地讨好林妹妹。

“小芹,对不起……”

由这几个字就可以判断叶风的确是个混蛋。他就这样伤害小芹了。

十四

有上面的两件事叶风要不失眠才是怪事呢。

还好失眠人不只是他一个。每当室友们磨牙的磨牙,打鼾的打鼾,梦呓的梦呓时,他便会随着轻轻的敲门声迎来同样失眠的古诗。还记得十大诗人比赛决赛的那些评委吧!古诗就是评委之一,而且是唯一问了问题的那个。由于他是上届十大诗人比赛的第一名,所以就被请来做了评委。正如叶风所说古诗那厮长得就像诗人,一头乱草一样的长发仿佛从未梳理过,覆盖住头顶如北大荒一样,宽敞的额头上甚至可以放马,所以他见人总有一副尽管放马过来我能顶住的牛气,最有诗人气质的还是那双略带忧郁而又常常呆滞的眼睛,也许由于经常性失眠的缘故,那双眼睛里总布满血丝,感觉很疲惫。总之古诗这厮给人未老先衰的感觉。

据古诗说,自从那比赛见到叶风之后,他便认为自己找到知音了,因为他和叶风关于诗歌的见解非常相似,甚至他们看的刊物都是一样的。他还说在叶风之前那晚上他从未开口,因为他认为前面的人不值一提。完全是陪衬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何况诗歌这片园地是何等神圣岂容那些浑水摸鱼者。

叶风听了古诗这样有名气的诗人肯定他的诗歌才华,就像肯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肯定男人离不开女人,肯定狗喜欢吃屎一样,毫不犹豫。他怎么能不高兴呢?对于一个爱搬弄豆腐干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得到同行肯定更愉快的呢?

而且古诗不但是有名的诗人,还是狂妄的从来不把别人的作品放在眼里的那种高傲文人。这更让叶风产生受宠若惊的感觉。为此,叶风得意的劲头就差没到大街上打人了。

这里有必要谈谈古诗的诗。古诗的诗婉约近乎古典意境。笔名古诗毫无疑问缘于诗歌风格的古典。

充满力量和睿智的语言,天马行空的想象,布局别致的诗句结构成为古诗的诗最吸引人的地方。另外在诗的质感及朦脓性方面造作的老练更让叶风五体投地的膜拜,单靠那一点就能让叶风跪下来吻他的脚了。

失眠的夜晚,很静。

小叶,我发现我爱上一个人了,真的,我发誓,我是爱上她了。

古诗说的一本正经,正五正六的样子,让人顿生敬意。

是不是苍蝇爱狗屎,老鼠爱大米那样的爱?庸俗的爱。

叶风说。他不喜欢庸俗的爱情,他追求的是唯美的爱情。

古诗说,柏拉图真是个天才他和我有同样的感受,懂得什么叫精神恋爱。我敢发誓,不是庸俗的爱,而是精神上的唯美的爱。

叶风问,那你怎么知道你就爱上她了呢?柏拉图都不知道。

古诗说,我见到她心跳由一分钟六十拍上升到一百二十拍。而且见到她时我觉得世界是个天堂,没见她时世界便是天堂的反义词。所以我敢发誓,我是爱上她了,柏拉图式的爱。

叶风说,萨特说过:他人即地狱,这世界哪还有爱情的天堂呢,只会有爱情的牢狱。

古诗说爱情不是牢狱,她也不是地狱。她是我的另一半,我们其实是同一个球人分开的,她怎么会是他人呢?怎么会是地狱呢?我敢发誓,她肯定是我的另一半。

叶风最后说,恭喜你,坠入爱河了!

十五

爱情和雨水一样幸福

人类和植物一样幸福

——海子

喜欢海子那样的表达爱情,歌颂爱情。可如今爱情之于他,还是不是雨水之于植物呢?他或许更该说:爱是一种天命难为的惆怅。

他喜欢小芹,喜欢她的率真和坦荡,喜欢她喊他“呆瓜”的样子。这喜欢开始可能只有一点,后来才有两点、三点到更多点。尽管小芹在他面前会任性,会时不时为难他,还爱使他的坏,可他总是那么包容。在校园的林荫道上闲逛时,她会对经过的她们身边的男生们评头论足一番。

如她会说:他(某男生)的身体怎么可以那么性感,他的眉怎么可以那么浓那么直,他的眼睛怎么可以那么迷人,他的……

甚至她还会情不自禁盯着一男生说,你长得真帅。帅男还以为自己遇上了女花痴,这可是霉运,于是夺路而逃。这时小芹会紧跟一句:嘿!嘿!长的帅还不让人看啊!然后她会笑,大笑,笑得拿手去掩合不拢的嘴。叶风也跟着笑,他笑的是她。

每当他学着她的样子去赞美那些文学作品极力描绘的前凸后翘、婀娜多姿、面容娇好、发如青丝、目含秋波的美少女时,她便会蛮横地毫无理由地打断他说,你眼光真差,没见她(某女)腰那么粗啊,浑身坠肉,胸部也明显下垂,还性感呢?还有她(某女)那满脸的雀斑再多的脂粉也掩饰不了。

在多次叶风认定的美女被蛮横的,子虚乌有的理由诋毁。他忍不住抱怨,你这是专制,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这时她会很调皮的说道:专制你怎么啦,我就是受不了你那一双一见美女就睁得色迷迷的眼睛。

有的人一旦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你就注定要用一辈子去遗忘。

叶风伤害了小芹,为了那个遥远的梦,梦里有一个叫小云的美丽女孩。

在叶风来说,爱是一种天命难为的惆怅。

小云是他的诗意的爱情如童话一般纯真。是他的追求,唯美的爱。

当然他也喜欢小芹,他并不想伤害她,可有些事是他无能为力的,他放不下那个梦。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固执,为什么总活在小云的影子里,为什么不相信新的生活。

他只知道苹果树下许愿的女孩,那个有一双半月形朦胧诗意的眼睛;有一张干净白皙的脸,有一头漂亮的短发,还有那永不褪去的淡淡的笑容的女孩。那个依然占据着他灵魂的女孩是他全部的奢望。

他总希望有一天会再次见到小云,即使那天很遥远很遥远,他也会等下去的。固执地渺渺无期地等待。

当一向聪明机灵,活泼开朗的小芹变得像天上掉来下的林妹妹,委屈地含着泪光甚至带者几分痴情少女的傻愣对他说:“…我喜欢你,你还不明白吗?这就是原因。”之后他明白了,他一直维系的他们关系的最后的防线被她毁了,他最终没能躲过一场灾难,由他引起的。

十六

整天嘻嘻哈哈开心果一样的小才女,如今变成*人人怯之的小暴女了。见什么什么都遭殃,室友们自然日子不好过了,一个个整天担心她们这些可爱的生灵会不会被小暴女给涂炭了。小芹就这样由可爱的开心果变成了残暴的小瘟神,这就是爱情高烧给烧糊涂的年轻人。怪不得琼瑶阿姨总会写那些为了爱变得又狠又毒的女人呢?

小芹一定狠死呆瓜了,他怎么能那么对她呢!失恋痛苦中的小芹拒绝叶风的一切形式的道歉啊原谅啊什么的。自己独自沉浸在巨大的伤痛的空洞中。承受着每一次心潮的冲击,一点疼,隐隐的,却钻心的。有一些伤害总是那么狠狠的让人忍不住泪流满面。一阵狂暴的发泄之后,便是刺心的伤疼,心碎的平静。

姐妹们看见素日自命不凡的小才女,这次居然受到一个呆瓜(小芹在她们的面前总是“他啊!呆瓜一个”地说叶风)的欺负,一个劲的抢着枕头哭得昏天地暗地,伤心得一塌糊涂的失恋的样子,除了安慰她,天涯何处无帅哥,何必单恋一呆瓜;天下男人豆腐渣,天下女人朵朵花;生命诚宝贵,爱情活受罪之类。还在她面前扬言要狠狠教训那不知好歹,天打雷劈。十恶不赦,千刀万剐的呆瓜,让他知道知道他们的冰雪聪明、善解人意、闭月羞花的小才女是惹不得的。要他以程门立雪,负荆请罪的诚心来赔罪才可善罢甘休。她们一个个说的是神情激昂、唾液横飞,仿佛不再是男生面前那些娇羞矜持的淑女了,而是一群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可怕的女恐怖分子或者逼婚犯。她们甚至还帮失恋中的小芹出各种鬼点子“逼婚”(让叶风喜欢上小芹),但她们也只不过是雷厉风行的嘴上将军而已,说过便说过了,谁还会真去实施呢。她们只不过为安慰失恋的人儿。况且谁还会有那闲空啊!她们不是逛街购物,吧唧吧唧和男朋友亲嘴,就是没完没了地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女人当中的积怨是多的让男人们无法想象的。她们甚至可以为了一件裙子的颜色好坏,为一瓶洗发水的品牌这样的小事而大发口水战,看似却像阿Q先生关于长凳和条凳的无聊争胜。八卦是口水战直接战果。每当姐妹们正在口水战或者八卦时,小芹正在心里咬牙切齿地骂呆瓜。

爱情的高烧还没有退去,也不会退去。

十七

小芹已经好几天没有叶风的消息了。前一阵子手机上还会有叶风打来的未接来电和发来的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在老师面前言辞恳切地认错的短信,而这些短信却是小芹最见不得的,因为其中有她最最最讨厌的那句:“……继续做好朋友。”可这些天叶风却没有任何消息,连那最令人反感的短信都没了。仿佛从这个空间蒸腾了,从她的世界彻底消失了。

小芹有些心虚了,她其实是需要他的消息的,而她的拒绝只是她的另一种形式地接受。而今消息没了,她便更加难受了。

我凭什么生气啊,凭什么不理他,凭什么管他的事,就因为那一相情愿自以为是的喜欢吗?

小芹这样责问自己。可刚刚滋生的一点点理性的思考很快便会被疯狂的爱情潮水给淹没了。她又会理所当然地接着生他的气,心安理得地不理他,学习林妹妹偷偷抹抹眼泪。

但没了他的消息,她心痛了,心慌了,甚至还有点责怪自个了。她明白如果这会儿有他电话来,她一定会接的,然而接了后要说些什么她肯定不知道,也许只是想听听他那种不羁和幽默的语言吧。

叶风已经快一个星期没给小芹打那她不会接的电话和发不会回复的短信了。一再遭到小芹近乎无理的的冷遇之后,他开始渐渐放弃了。他知道小芹可能很难原谅他了。

他记得那晚小芹在他面前第一次哭了,而且哭得很凶。眼泪像98年那些引起洪灾的大雨一样落个不停。

他知道,他的确是个混蛋。

他一脸茫然,甚至冷漠地看着她哭着跑开。

四周投来自称最怜香惜玉的情种们厌恶的眼光和琼瑶阿姨教化出来的少女们诅咒的目光聚焦在他身上,几乎没把他给烧焦了。当然也遭到那些因各种原因,诸如长相、身高、才华、气质不够未能博得纯情少女们青睐而倍受煎熬的痴汉们的嫉恨,甚至有人指责他饱汉不知饿汉饥。

可谁又知道他心中的矛盾和痛楚呢!

十八

其实之所以发生小芹与叶风之间的纠葛,有一个人的责任是逃不掉的。那就是叶风的室友,自诩为风流倜傥、八面玲珑的小果子。小果子是寝室的老六,年龄最小可女朋友最多。若论恋爱经历,那他一定是最为曲折回肠的,也是最为历史悠久的。据他自己说,他是从幼儿园开始关注女性的。甚至还用糖纸代替情书,糖果代替信物,取得了若干小女生的“爱情”,这大概夸张了点吧!毕竟大多数人幼儿园时还分不清男女的,大伙一块儿吃,一块儿玩,甚至一块儿拉屎,哪还有谁知道异性是个什么东东。夸张归夸张,可小果子对恋爱还真是有一手的。因为现在他连他的以前好多女朋友的名字都给忘记了,单是这一点就可以加“情圣”的封号。寝室六人他最先找到女朋友,又是最先分手,然后再找再分手。在他的帮助下,曾经历了伟大的“八年抗战”的老大也尝到了爱情的甜头,其他室友也纷纷摆脱单身,承担起男人的责任。毕竟人还是要有进取心才行。室友们的成功是进取心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带来的,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呢!叶风在这点上就是个白痴,他既没有进取心甘于如同张楚的那首《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室友们用手机或者寝室电话对女友信誓旦旦,大谈男人的责任感时,叶风便自个唱自个的《单身情歌》。在小果子热情要求下叶风说出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应该是什么样的。他那说的几乎是小云的肖像描写:半月眼,白皙干净的脸庞,漂亮的短发,还要有小云那种永不褪去的淡淡的笑容。这样精确具体的描述无疑给小果子工作带来难度。但小果子何许人也,他是"情圣",八面玲珑,迎难而上。

小果子还真是名不虚传,果然找到了让叶风“痴迷”的群。那还是在校运动会上的事,当小果子指着群叫叶风看时,他几乎停止呼吸,两眼发直,神情呆滞。

在小果子的热情帮助下叶风和群便很快勾搭(这里恐怕用“勾搭”不妥,但又找不到那种很合乎叶风心情的词语)上了。这也就发生了以后诸如看动漫表演,又让小芹误会等事情。

所以小果子是吃力不讨好,成了个不折不扣的恶人了。

十九

"热浪"的空气混杂着各种酒味,烟味,以及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快节奏的蹦迪让人产生血液沸腾甚至眩晕的感觉。舞池里的男男女女尽情地狂欢,分不清是激扬还是颓废。

爆米花,蓝带,百威,香烟,男人,女人。

叶风只不停的喝酒。

上衣的扣子掉落了,他不在乎。那原本瘦弱的胸膛在舞池灯光中显得格外贫血。

小J像双面胶一样粘在一个高高瘦瘦一身名牌衣服的男人身上,从叶风身边走过。

叶风多愁善感了一番。他想起了前不久还让他钦佩得差点跪地擦鞋的小K,想到小K那似乎是必然的死亡.

女人就是贱!

他轻轻说出了小K口头禅一样的说辞。

无论你生前是大款还是乞丐死了都一样被尸蛆消化,被活着的人遗忘。这“热浪”本是小K的,小J也本是小K的,可如今虽然还是“热浪”,还是小J,却都已不属于小K了。一切依旧,仿佛小K从来没有出现过。

存在只是个虚无。

萨特说。

的确,人生如梦。一场虚幻的梦。

为了选择而失去了选择的权利,为了梦想的自由而失去现实的自由,为了渺茫的幸福而放弃掌心的幸福。

幸福!幸福!为了这两个字我们风尘仆仆,遍体鳞伤。

叶风知道他追求的幸福是渺茫的幸福,而失去的幸福恰恰是眼前的幸福。他始终都是生活在梦想与现实的矛盾之中。

小芹和小云让他痛苦,真的.

酒。人。迷茫或者颓废。

叶风只一口一口不停的喝酒。

是契诃夫说的对,人生来就是为了偿偿“痛苦生活”的滋味!

酒一点一点的少,人一点一点的醉。

一个**大得出奇的女人忽然坐到叶风桌子的对面,对他挤眉弄眼,并且有意无意晃动能让人联想到篮球的滚圆的巨乳。显然一副想亲近的样子。而叶风只一个劲喝酒,完全像个傻逼。如果他是一个懂得欣赏的男人的话,应该把眼睛久久地盯住那对男人梦寐以求的**,并且不惜搜肠刮肚大发赞美之词的。可见此刻叶风彻彻底底是个没有审美能力的弱智。女人坐了一阵,察觉到眼前是一个呆头呆脑,完全不解风情的酒鬼加白痴,便扫兴地走开了。受到冷遇的大**好象也鄙视叶风似的,气鼓鼓的。女人走了,很快又来了一个贼头贼脑的黄头发青年,他贴到半醉半醒的叶风身边,推销他的摇*头*丸。黄头发是瞧他一副借酒消愁、心灰意冷的熊样才大胆行事的。正当黄头发把摇*头*丸的功效吹的天花乱坠,比什么都牛时,吧台那边的姗姐便满面桃花地走来,像哄走癞皮狗一样哄走了喋喋不休的黄头发。

叶风抬起头,脸部因酒精作用而变得红惺惺的,他还认得姗姐,证明他还不算太醉。他朝她使劲一笑,笑的像个烂掉的柿子。

。。。。。。。。。

一路上有人太早看透生命的线条命运的玄妙

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

一路上有人盼望缘分却不相信缘分的必要

一路上有青春小鸟掉下长不回的羽毛。

——王菲《单行道》

幸好这里的音响够大,叶风的破罗嗓不易被发现,不然粉丝们非把损他们偶像的他碎尸万段。

姗姐是个令人敬佩的人,就凭她能坐在叶风身边听他唱歌,这点就足以证明了。

二十

叶风和姗姐的认识是在小K还是“热浪”老板的时候,也就是小K还没死的时候。

那是一次愉快的聚会,大师兄,二师兄,小K,姗姐,叶风都在,也就是从那开始叶风和姗姐成为朋友。

那时大家一起说着笑话,其中小K说了一个笑话是:某试题:烂心萝卜与怀孕妇女的共同特征是什么?笑话里结果是三个人答案及格:都是虫子惹的祸。只有一个人满分。小K说,要看看谁能猜到满分答案。这时笑得最灿烂的姗姐立马就答道:那不是拔得太晚了嘛!众人大笑。二位师兄笑得淫荡,姗姐自个笑的得意洋洋,叶风笑的最无辜,因为他还没弄懂“拔得太晚”是什么意思,是强迫自己跟着大家笑的。

那晚上,叶风真正笑得开心的是流浪诗人大师兄的一个笑话:诗人为什么不像小说家、散文家那样称诗家,而非得叫诗人?这是能让人发表见解的笑话。

落后,又不能坚持不懈地追求。所以每次"相亲"后总是毫无进展。

小K说,诗人他妈的愿意称诗人不称诗家,谁管得着。

姗姐说,听说诗人都很浪漫,对不对。所以不想有家做累赘,就叫诗人,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多好啊!

二师兄摇摇头,摆出一副思考哲学的样子说,诗人都有病,疯病。从哲学上讲就是沉溺于主观意识造成的精神分裂,顾城,海子,还有正在福利院的食指都是例子,有病的人怎么能称家呢?

叶风和二师兄针锋相对:你说的是个别情况,从哲学上说就是以偏概全。其实诗人是最独特的,大家都称"家"就他称"人",这叫与众不同嘛,与众不同才能显示出诗人的地位嘛!他什么时候也忘不了他是个诗人。

大师兄,很不幸,大家都错了!结果是诗人一首诗因为卖不了多少钱,没钱找老婆成家,就只得叫诗人了。

说完,集体喷饭。

也就是在这种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姗姐和叶风这个混蛋诗人认识了,后来竟然成了相交甚好的异性朋友。姗姐说特喜欢叶风那种诗的风格,因此经常叫叶风写诗给她.

二十一

上午的阳光做贼一样的从房间的窗子里溜进来。宽大而柔软的双人床上叶风睁开被阳光刺得生疼的眼睛,他打量了一番这个还算宽敞的房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好闻的香水味。

叶风很快便发现这是姗姐的房间,他是昨晚被她带过来的,而当时他是个醉猫。

哟,诗人,这么早就醒了,才12点呢?

姗姐带着嘲讽的坏笑看着刚睡醒的叶风说道。

闻到这么好闻的香水味,我怎么舍得起来呢?我是怕一起床,你就下逐客令,那我岂不闻到这么好闻的香水了,所以我就一直睡了!

现在怎么又醒了,闻腻了,想溜了!

不是,因为我刚才与周公下棋,他输了棋还赖帐,我一生气,就出来了,不跟他玩。

叶风说的一本正经像个传教士一样,姗姐被他逗乐了,笑的前倾后仰,样子夸张至极。

等姗姐笑够了。叶风又说,我的肚子在抗议了,因为它饿了。姗姐说,混蛋要不要吃?说完就笑,笑完又说,混蛋!我们去外面快餐店吧。我可从来不会煮什么吃的。叶风说,我请客。姗姐说,好。叶风又说,你付钱。姗姐却说,我请客。

你怎么不问问咱俩昨晚的事?姗姐抬起头来挑逗的笑着看向正狼吞虎咽的叶风。叶风此时的吃相实在不太光辉,还哪像个文质彬彬的诗人。他看者食物的表情和色狼看美女是一样的。幸福原来这么唾手可得,饿了能吃五元一份的快餐就是幸福,幸福是这么简单的事。

昨晚能有什么事,我不是喝成一摊烂泥了吗?你像拽个死猪般将我拽到你家里,然后,我倒头就睡,还能有什么事。叶风只顾不停的吃,此时世界上若还有一件美好的事,那一定是吃;若还有一样美好的东西,那一定是眼前的饭菜。

孤男寡女的,你就确定我没趁你喝醉占你便宜?

姗姐继续挑逗的笑。

叶风这才抬起头来,直视着姗姐那双潜藏几万伏电压的媚眼怔了怔说道,我可是守身如玉二十年的处男。

听叶风说处男时那认真的表情,姗姐又一次被逗乐了,兀自笑得花枝乱颤。叶风也笑,笑自己居然还是处男,居然还有脸说出来。

午餐就是在这种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着。

二十二

音乐好听得几乎死掉.烟雾缭绕中,躺在叶风怀中的姗姐如梦呓般向他讲起了她和另一个他的故事。

从姗姐那有些伤感的抒情语句中,叶风了解到他们是如此的相似。两个同样矛盾痛苦的人。他们脸上弥漫着相同的伤痛。

他喜欢苹果树,我和他曾经在苹果树下许愿。

她也喜欢苹果树,我和她也曾在苹果树下许愿。

他离开了我,可我忘不了他。

她也离开了我,我也忘不了她。

姗姐在叶风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说道,混蛋诗人,我决定明天就离开这里,我走了,你可要想我哦!

叶风说,你把我带着吧!如果怕麻烦,可以把我塞到衣服口袋里,我就委屈下子。省得我想你啊!

姗姐说,我是说真的!这样的生活我早就过腻了,我要离开这儿开始新的生活。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混蛋诗人,你也是。

米兰·昆德拉说:要逃避痛苦,最常见的就是躲进未来。

姗姐就这样走了,只有叶风一个人为她送行。

你谈淡的笑

不解在我掌心的夏

心情失落到失眠的深度

误入你怀中的燕尾蝶

和下一个季节里

那一片飘落的随意

构成完美无缺的将爱

流连的眼再也辨别不出

春天和你的颜色

天空包含雨水

不去想一些已成定局的故事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你的容颜依旧

开放在淡淡的季节

那一隅苹果飘香的夜色

一方面是纯情,一方面是易碎,看到了一串柠檬黄的胶片,像黎明中的风铃,每一个动静都旁敲侧击年轻的心。同样的年华,不同的感喟。这是姗姐的心情,也是叶风的心情。是姗姐的故事,也是叶风的故事。

姗姐是注定要带着他的诗看向明天的。是的,人总要向前看的。

二十三

小芹寝室一个最先扬言要教训叶风的姐妹手里揣着一封信,神秘地对小芹说,小芹啊,咱们报仇的机会来了。说完她得意地把那封信在小芹眼前晃了晃。那是她刚从信箱里无意中取来的小云写给叶风的信。她像刚刚打完卫国战争一样自豪,而且还自顾自一个人得意地朗诵了写在信封背面的那句话:风永远追逐着云,云只属于风。这句本应该是十分唯美的诗句,但经她一渲染就变味了,听者无不肉麻。朗诵完之后,还十分缺乏同情心地揭露了真相:这里面一定是情书。然后完全陶醉于自己天才的智商和判断力,完全忘记了小芹的感受。当她反应过来时,小芹的眼泪已又一次吧哒吧哒大滴地流。

这封信后来在全寝室义愤填膺的姐妹们一致通过下被拆开。她们寻找复仇的快感,和窥视别人隐私的刺激。

可当读完信,小芹几乎一晚没合眼。她决定亲自把信交给叶风。是的,她应该那么做。

小芹是怀着幽怨的心情把信递给叶风的。快一个月没联系的两个人,见了面竟然没有一句话,也没有所谓的泪千行。

他俩之间存有无言的隔阂,也许是那封信,也许不是。

叶风认得这是小云的信,小云的字迹化成灰他也能认得。

小云总是把“叶”字那一竖拉的老长,很像一个玉树临风的长腿帅哥;而“风”字总写得精神得像一个"凤",仿佛他不是风而是凤,而她是不是凰呢!那时的他总这样想。真的,恋爱的男女什么事情都可以联想到爱情。他当然也看到了信封背面的那句:风永远追逐着云,云只属于风。但他却不知道小芹已看过这封信,因为信封重粘得很好,伪装得滴水不漏。

叶风泪流满面地回想起了那个叫小云的属于诗的美丽女孩。

半月形朦胧诗意的眼睛,干净白皙的脸,一头漂亮的短发,还有把永不褪去的淡淡的笑容。

浮游的梦,碎在哪里!钻心的痛,痛恻心扉!

二十四

忧伤还来不及在脸上凋谢,伤口又开始裂开,那么突然,却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上天像是开了一个让人生气的掘劣的玩笑。

叶风原本脆弱的心,遥远的梦,就这样一下子破了,碎了。

风:

你好吗?还生我的气吗?

风,你知道吗?我这几年来,每时每刻都在想你。你如大海一样深沉纯净的眼睛,你消瘦坚毅的脸庞,还有你那可爱的腼腆笑容,我都无法淡忘。多少次梦里我们相会,你总是老样子,而我却总忍不住泪流满面,醒来后总还残留着泪痕。

我知道,你恨我当初的不辞而别,可你知道吗?离开你,我比你还要痛苦。我是一个生命短促的人,高二那年我才知道我是先天性心脏功能衰竭的患者,也就是我不可能活很长时间。我知道我们曾经美好的愿望破碎了,我脆弱的生命不允许我们有将来。我不知道上帝为什么会对我如此的吝啬,如此的残酷,如此的不公平。我爱你,希望你幸福。我是个相信宿命的人,我们注定是有缘无份,所以我选择离开,从你的世界里消失。我怕你因我而耽误了青春,耽误了幸福。也许我这样做错了,可我别无选择,因为我的离开只是个时间的问题。对此我并不奢求你的谅解。

风,还记得那棵苹果树吗?我们曾经许下愿望的那棵苹果树。我们的爱情就是从那里生长的,那时的我们相依相偎地坐在苹果树下,聊着永远也说不完的开心话和那些荒诞不经的爱情故事。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到那棵树下吗,我要你为我朗诵立原道造的那首《献给死去的美人》吗?你知道的,你读的时候,我哭了,哭得很伤心,很伤心。而你却若无其事地笑着说我傻。还说,风永远追逐着云,我们永不分离。你不知道云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不堪,云是不能有泪水的。我在心中默默地说:云只属于风。永远,永远。

风,你能再为我读一遍那首《献给死去的美人》吗?我把它写在这里,也许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真的化作幽灵了。因为医生说我的生命只剩下最后几天了,我的心脏已经不行了。

你已化为幽灵

被人忘记

却在我眼前

若离若即

当那陌生的土地上

苹果飘香的季节

你在遥远的星空下

上面星光熠熠

……

这几年来我在遥远的N城,爸爸妈妈一直陪着我,还有我的表哥表嫂,他们都很爱我关心我同情我。是表哥表嫂他们把我接去N城的。只是为了让我多活一段时间,好多尽他们的一点心意。而当时的我也痛下决心就此离开你,让你恨我,然后忘了我,去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现在我又回家了,因为我将不久于人世了,想最后回到我们曾经共同相处的空间。我就在家里给你写的这封信。

我又去了我们常去的那棵苹果树下。我已经向爸妈说过了,我死后把我的骨灰埋在把棵树下。因为那里有我们曾经的爱情。我要永远永远守侯在那棵苹果树下,守侯我们曾经的爱情。

我已在那棵苹果树上刻下了我们的名字,还有我们曾经共同的誓言:风永远追逐着云,云只属于风.

风,我要说的自然是万语千言,可我已经没有力气了,上午在苹果树上刻字时我差点死掉了,是对你的爱,把我留了下来,因为我要给你在那棵见证我们爱情的苹果树上留下最后的有关于我,有关于我们曾经那段恋曲的纪念。

风,希望你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我祝你永远永远幸福。

永远永远爱你的云

2006年Χ月Χ日

叶风看了一遍又一遍布满小云泪迹的信。他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怎么可能是真的。不可能是真的。一定不是真的。

小云,他宁愿小云在骗他,宁愿小云不辞而别。就是无法相信小云会死去。

半月形朦胧诗意的眼睛,干净白皙的脸,那一头漂亮的短发,还有那永不褪去的淡淡笑容。小云。小云。

上天在他和小云之间无情地开了一个有关幸福的拙劣的玩笑。

却是事实。残酷、冷漠得让人无力面对,却又不得不面对。

二十五

行囊里只有诗,小云喜欢的诗人的诗。还有他自己为她而写的诗。

没有向任何人告别,他来到了车站。

小芹,我给你讲个笑话。森林里有三只小动物在聊天。小猪说:现在正流行昵称,你们以后就叫我小猪猪。小兔:那好,我就叫小兔兔。小鸡满脸不高兴: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有个叫呆瓜的男孩他一直有一个遥远的梦,,为了这个梦,他伤害了一个快乐的女孩,他很伤心。他希望快乐女孩能够继续快乐下去,而他并不奢求她的原谅。

小芹,你一定很恨那个呆瓜男孩吧!那个男孩是木头、呆瓜、猪头、笨蛋、毛毛虫。而你一定要重新回到快乐,因为你是属于快乐的,不要因为那个呆瓜男孩而失去它。

真真的希望你快乐起来!

你的呆瓜、木头、猪头、笨蛋、毛毛虫、死叶风。

叶风把这封信交给小芹后就踏上了回乡的旅途,寻找那碎梦的踪影。

呆瓜木头猪头笨蛋毛毛虫死叶风!

有人在喊叶风,肆无忌惮的。

几天前在他送走“人总是要向前看的”的姗姐时,站的站台上一个一头短发的女孩在无所顾及的骂他喊他。撕心裂肺的。完全不顾成为那么多惊疑目光的焦点。象个勇士,为爱而战斗的勇士,又是中了丘比特之剑的勇士。

漂亮的短发被风吹动的样子,恰如往昔的小云,苹果树下的小云,遥远的梦中的小云。

可这是另一个爱他的女孩,小芹。

叶风望着小芹的样子,正五正六,象极那些被她怔住的人们。

呆瓜。不管怎么样,我喜欢你。我等你回来。

叶风在火车里,看着象要整个世界都知道她喜欢他的小芹。笑了笑,但很苦。

呆瓜,我剪了头发。

呆瓜我也喜欢苹果树。

风吹着那一头漂亮的短发,却不谙心事。

尾篇

夜已深了。这篇琐碎的文字也敲到最后一个了。叶风对着电脑突然笑了。笑得象个真正的呆瓜。好久没这么舒心的笑了。

MSN里有姗姐从遥远城市寻找幸福的痕迹。还是那句:人总是要向前看的。是的。

大师兄发来E-MAIL时,他正在云南的香格里拉。他习惯在流浪的异域用电子邮件发来问候。

二师兄已经实习去了,考研的梦泡汤了,可那“性与哲学”的思考却象常春藤一样永不褪色。他们依然会在深夜交流彼此都认为深刻的思想。

叶风再也没有听到古诗那深夜幽灵般的敲门声。自从恋爱以后,那厮便满口的男子汉的责任。几乎忘了他曾经还会写诗,还是个曾经经常失眠的校园诗人。

叶风很熟悉的用手机给小芹发了信息:晚安,小芹。他知道小芹一直在等他这声“晚安”。

群注定只是一个意外的插曲,他们只是朋友。

《苹果树下的诗人》看着这篇文字的题目。

叶风又一次烂笑了一回。他这烂笑算个什么诗人?

这几个文字,在叶风心中涌起一股莫名的滋味,是酸是甜是苦是辣。也许这就是那失去年华的滋味吧! <div align=center><!--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