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惜春身世之谜
作者:古洞秦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554

关于惜春的身世,书中开篇第二回就由冷子兴道出“四小姐乃宁府珍爷之胞妹”,既云胞妹,大概与贾珍一母所生,同为贾敬嫡出的女儿,但从书中种种迹象来看,惜春的身世却有着未解之谜。

表现在惜春身上的疑点和怪事,红学界早就注意到了。如惜春一家人的关系,形同陌路,亲情冷漠,是常人难以理解的。尤其惜春父亲贾敬对待女儿的态度不可思议。书中既无一次父女见面的描写,更无只言片语提及,似乎不曾有过女儿一般;贾珍作为宗族之长,对于自己唯一的亲妹子,既不曾亲临探望,兄妹间也从未说过一句话,甚至也没有打发下人给惜春送过任何一件饮食衣物,倒是对自己的姨妹尤氏姐妹关怀备至,嘘寒问暖。

尤其抄检大观园时,惜春一句话流露出厌弃自己兄嫂的情绪,难以捉摸。先是拒绝了凤姐、尤氏的劝说,无视入画苦苦的哀求,执意撵这丫头出去。这还不算,她甚至说出了“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之类的话,颇令人费解。就算贾珍肆意胡为,与尤二尤三姐妹纠缠不清落人话柄,就算他与可卿旧伤疤还偶然被人揭起,兄长的劣行令惜春不齿,这都说的通。但那句“连我也编派上了”却叫人迷惑。惜春住在大观园中,作为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又因何会编派上她呢?

还有两件事更不合常理。惜春为宁国府的人,为什么常住在荣国府?大家都知道,惜春是宁国府贾敬的女儿,贾珍的胞妹。按理她应该住在宁国府内,生活起居乃至读书等事该由她的嫂子尤氏来照管,就像李纨负责教管荣国府的迎春、探春那样。但事实却是惜春与荣国府的迎探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如果说这是贾母的决定,让众姊妹在一起便于互相照应、教育,也算一个正当的理由,那么以下的事实仍然不可解释。

《红楼梦》只字不提惜春与嫂子尤氏、侄媳秦氏及哥哥贾珍之间的往来,他们之间形同陌路人,没有一丝一毫让人感觉到一家人亲情的存在。尤氏作为宁府的女管家,多次到荣府这边来,但尤氏没有一次专程到惜春的住处探望一下她的亲小姑子,似与常理不合。

第十三回秦可卿之死讯传出,“全家不无纳罕”,接着是举丧七七四十九天,然后大出殡。自己的亲侄媳死了,惜春既没有回宁府对兄嫂、侄儿表示哀悼、慰问,更没有去帮助料理任何家事。尽管她年幼不可能主事,但出于“礼仪”也当有所表示。然而整个丧礼期间,不见这位宁府千金露面,这有违大家族的伦常道理,而作者似乎有意让她回避。这又为什么?

更有甚者,第六十三回写贾敬宾天消息传来,既没有人专门通知惜春,也未见惜春闻父亲突然死去如何悲痛之状。尤氏在理丧全过程中不仅把惜春当局外人,反倒把宁府托给了尤家人。细察整个丧事过程中,惜春既没有见老父一面,也没有为父送终尽孝之类的文字描写。秦氏之丧回避了,那么亲父之丧不着一字就更违人之常情。作者为何要这么写?难道惜春是六亲不认的“冷血动物”?

更为奇怪的是,《红楼梦》书中只交待了惜春是宁国府贾珍的胞妹,当然她的父亲就应该是出了家的贾敬。但是,书中却交待了这样一个细节:贾敬出家多年了,从来不再过问凡间之事,一味地烧汞炼丹。幸而早年留有一子,名唤贾珍。可是几十年之后,贾珍又有了一个胞妹。从贾珍年龄看,足以做惜春的父亲了。文本“漏洞百出”,难怪人们对冷子兴“四小姐乃宁府珍爷之胞妹”的话提出质疑。

其实,《红楼梦》不存在丝毫漏洞。上述“矛盾”也好,“不合常理”也好,是作者曹寅匠心独运的表现。只是历来读者未能读懂这些文字。不仅没有谙熟作者隐*事的手法,更不知道相关人物的原型,因而产生了错觉。只要将隐藏的人物和事件解读出来,一切疑问都将迎刃而解。

书中贾珍原型实为雍正最小的第六子弘瞻,“珍”取“瞻”字声母。“珍大爷”又是贾家族长,所谓居长,其实是反写,实言他在雍正儿子中最小。雍正死时,弘瞻不到两岁,所以可卿死后,他“哭的泪人一般”,分明是写不懂事小孩的哭相。又说他伤心过度,虚脱得拄着拐杖走路,实际提示读者:那时他才刚学会走路。脂批“可笑,如丧考妣”,这也是曹寅有意加的提示之语,其实死者“秦可卿”就是他的父亲。因为弘瞻年幼,所以办理秦氏丧事时,故贾珍说“爱怎么办就怎么样办”,其实,是大人们在操办这件事。

贾珍与秦可卿之间所谓不正当的暧昧关系,其实就是指父子关系。正如宝玉在太虚幻境与秦可卿云发生雨之情,也是暗示父子关系。有人问《红楼梦》中人**不断,为何不见生育?更有无知者,竟撰长篇大论,研究红楼人物“避孕”之谜。因不了解作者以性关系隐喻伦理关系这一描写手法,未免贻笑大方。

弘瞻生于雍正十一年,比弘昼小二十一岁,乃谦妃刘氏所生。在书中由于是反写,贾珍就比惜春大二十来岁,一个是懵懂小孩,一个是成年男子,本非一母所生,父亲又死了,更兼雍正死后,弘瞻已过继给果亲王胤礼为嗣,二人感情疏远,互不往来是正常的。

乾隆的这个同父异母的小弟弟弘瞻,把钱看得很重,对人对事非常吝啬,是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比如弘瞻的母亲过寿,乾隆没有任何表示,弘瞻在朝堂上对乾隆大加讥讽,乾隆立刻反击道:你坐拥巨万家资,待母妃甚薄,还向母妃索财。弘瞻强行委托一位官员为他高价卖人参,索取高额利润。这个官员后因案件爆发被捕入狱,审讯中将弘瞻强卖之事揭发出来,乾隆恼怒不已,觉得弘瞻丢尽了皇家颜面。颁旨降了弘瞻爵位。后因作恶多端,终因购买人参事被奏革去世职停奉,派往海疆效力。这些行径与书中贾珍百无聊赖,奢侈放纵极其相似,而且结局吻合。

且看第一百零七回东府被抄之后,朝廷下文处理贾赦、贾珍“但身系世袭主职员,妄知法纪,私埋人命…派往海疆效力赎罪”。作为族长的贾珍当属罪有应得。贾府在北静王等的庇护下,家道复初,“珍大爷不但免了罪,仍袭了宁国三等世职”。“所抄家产,全行赏还”。“宁国府第发交居住”。第一百十九回描写贾珍的这些文字,写的就是后来的弘瞻。

弘瞻死于乾隆三十三年。按我前文结论,《红楼梦》只写到乾隆十年前后,那时弘瞻才十二、三岁,按理,弘瞻的事情是入不了《红楼梦》的,除非《红楼梦》真的写到了乾隆三十三年。是不是我的结论有问题呢?当然不是,你明白吗?作者写弘瞻,还有另外的目的,就是“敲山震虎”写他的继父胤礼。康熙十六子胤禄、十七子胤礼和三子胤祉,是雍正在位期间炙手可热的人物,一向为曹寅所不齿,在《红楼梦》中他们自有相应的替身,后文我将以专节详述。

曹寅在写《红楼梦》时,胤礼在世。胤礼死于乾隆三年,胤祉死的更早,但胤禄却活到乾隆三十二年。对于康熙最后的几位王子(还有十四阿哥),尤其一向获“秉性忠直、存心宽厚”之赞誉的胤礼,曹寅着笔时仍然相当谨慎,他将胤礼的劣迹嫁祸于继子弘瞻,既可贬胤礼之淫奢,又可讽雍正之后不争气,可谓一箭双雕。也就是说,发生在贾珍身上的事,大部分是胤礼所为,时间则在乾隆三年前,后来曹?修改,再补入了弘瞻少年时的故事。这次修改,最大的变化就是将雍正的死提到前部分,不然,一切情节无法有如此完美的布局。

再看贾敬是何等人物。书中如此介绍:他是丙辰【殡身】科进士【可今死】,却一味好道【已喂好刀】,在都外玄真观【都外现枕棺】修炼【休殓】,烧丹炼汞,别的事一概不管,放纵家人胡作非为。后因吃秘制【密侄(指弘皙)】的丹砂【弘(红)杀】烧胀而死【烧葬而死】,死时腹中坚硬如铁【腹中间隐?铁】,面皮嘴唇烧得紫绛皱裂【罪臣稍得旨,将祖裂】。死后天子【死后天知】追赐他五品【无品】之职。

读者仔细【】里的谐音解读,句句读隐含弘皙刺雍正的文字。贾敬的原型原来也是雍正。其实不用谐音,仅凭好道炼丹也极符合雍正晚年行状。还有贾珍、惜春身份的确定,贾敬必为雍正化身无疑。如果还嫌“证据不足”。我还可以引证文本中几条“疑窦”,兼释疑兼说明问题。

一是秦可卿梦曲《好事终》两句:箕裘颓尽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前人总是联想到焦骂的“扒灰的扒灰”那句话影射贾珍偷媳,还责怪尤氏若无其事。明白了他们原为父子关系,不仅此事得以澄清,这两句也好解了,前一句是说,可卿脱下衣服,肉身还原就是贾敬,二者死去,算是两身合二为一了。曹寅总是将同一个人物,分为二体,根据需要叙述同一个人不同阶段的故事,只要注意二人不在同一场合出现,就不至于穿包露馅。第二句要作谐音解,指雍正尸在家里,而头却在野外树林(宁)。有人以此推论贾敬的官职被剥夺了,是没有依据的。

再就是可卿死时,贾蓉的覆历上写得得清楚:“曾祖,原任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祖,乙卯科进士贾敬,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贾珍”。这段话前文述过,谐音解读有含义,此处不论。进士是科举的级别,不是官职,为什么贾珍贾代化都是世袭,唯独进士出身的敬没有官阶?按理贾敬最少是三品爵以上的将军,而这份覆历上既无官职也无爵.,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死了。他和可卿同时死去,“五品”就是他的官职。

雍正死后,弘昼和弘瞻,一个“哭的泪人一般”,是不懂事,吓哭了,一个是有意回避,不愿奔丧,作者这样写,无非是要表现雍正父子之间无亲情可言。其实,据史料记载,雍正死后,弘昼是在场的,这个后来的“荒唐王爷”,那时并不荒唐。曹寅如此着笔,是一种艺术的夸张。也许,弘昼人在现场,但并不悲伤,想到他害死哥哥弘时,霸占嫂子田氏,他痛恨这个父亲,不幸灾乐祸就算对得起他了。

弘昼(惜春)的反常表现缘于他的与弘历对比之下的自卑感,二人同庚,却因生母地位卑微,命运出现如此大的反差。母亲为管领耿德金之女,康熙二十八年(1689)已巳十一月生于中等官吏家庭,初入侍藩邸为格格,五十年生和恭亲王弘昼。他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可能暗暗发誓,决不卷入夺嫡的政治漩涡,才说出“连我也编派上了”那句话,她为什么始终与这个家庭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到此应当可以理解了。

再看第七回的焦大醉骂的那句话:“二十年头里的焦大太爷眼里有谁?”“二十年头里”应该是什么时候呢?有人认为它是一个虚拟的时间和空间,而我现在要从真实的生活当中,寻找《红楼梦》文本的时代背景,首先,我肯定两点,一是焦大是有生活原型的,他参加过那场战争,而且代主子喝过马溺,或者救过主子一命,如今,他才有资格在晚辈面前炫耀昔日的赫赫战功。二是从上文分析可知,他所救主子只能是雍正(贾敬)。确定了这两条,问题就解决了。我这两条不是无依据的猜测,请看原文:

焦大)因趁着酒兴,先骂大总管赖二,【甲戌双行夹批:记清,荣府中则是赖大,又故意综错的妙。】…二十年头里的焦大太爷眼里有谁?别说你们这把子的杂种王八羔子们!“子们!”

“…不和我说别的还可,若再说别的,咱们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甲戌双行夹批:是醉人口中文法。一段借醉奴口角闲闲补出宁荣往事近故,特为天下世家一笑。】

注意第一条夹批“荣府中则是赖大”,意思不是骂的“荣府总管”康熙(宝玉),二是宁府的人,又故意综【钟】错的妙,也不是骂秦钟。“补出荣府”往事近故,已经点明是骂雍正了。“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虽是醉语,作者却另有深意,是提示我们要反解焦大的话,“头里”本是“里头”,再提示这句话要反读,“太爷眼里有谁”指“抬爷寅李佑谁”,意思说曹寅或者李煦在战场上保护过雍正,并为他吃苦卖命,叫他不要忘恩负义。“二十年”谐音反解是“四十二年”前。

据清史稿记载,雍正从军的经历只有一次。那就是1696年,康熙亲征噶尔丹,诸皇子从征,胤?掌正红旗大营。从这年后推四十二年,即1738年,这正是曹寅写《红楼梦》第七回的时间。解“头里”二字,“头”上面两点代表“二”,“里”字繁体写有“示”字旁,谐音“四”,反读也是“四十二年”。

到此,由惜春身世牵扯出的红楼“死节”,总算解开了。红学界一直被这些谜团困扰,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