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2)我最最亲爱的周太太
作者:我的季节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587

冰云正想着,听见房门一响,缝里探进一个头来,冰云头不抬,继续“看”她的书,充耳不闻那个人已“悄悄”走过来了。

“周太太,请你过问一下我的生活好不好?”那人站在她一侧,弯着腰,好像在鞠躬,“把你那宝贝的‘情人’先冷落一下,不然,我要去告你渎职了。”

“嘻,是你回来了。”冰云抬起头来,“你怎么了?我亲爱的周先生。”她“严肃”而“费解”地望着他,“你让我过问你什么?”抓着书站起来,装做漫不经心地伸伸腰,看看他,心里很害怕眼睛里与表情里泄露了心里的秘密,便又转着眼睛去“看”书。

“好嘛,我都回来了,你还要看书!”手上的书“哗”的被抢了去。

“难道我非要你不回来时我才看书吗?”冰云装着去抢那本书,心里不知多生气:他跑了两天不见踪影,虽然打了电话回来。现在回来了,却又嬉皮笑脸的要去告周太太渎职,这也是这所房子混蛋的特征!

“我的周太太,我最最亲爱的周太太。”伟健高擎着那本书,“我还没有吃饭呢,你都不问一下我饿不饿?我穿的也不够暖啊,我很冷啊。”伟健凑过去,“你绷着脸干嘛?不会是因为我抢了你的情人吧?”冰云不理,又去抢那本书,伟健把书举得老高,冰云跳着也抓不到。“我可是你丈夫呢,我回来了,你连问都不问一下。”伟健低着头,脸凑在冰云脸跟前,“嗯?太太?”

“你不会在吃我那情人的醋吧?”冰云对望着他,看见他脸上让人生气的微笑。

“怎么,太太,”伟健缩回脸,“我说一句话你便要在里面找寻醋的味道吗?”他歪着嘴,眼睛里放着恶意的光。

冰云张口结舌,伟健便得意地大笑起来。

“我饿了,太太,我还没吃饭呢。”伟健把书背在身后,微微弯了弯腰。“请您多多关照。”

冰云恨得牙都痒起来,阿健仍然是阿健,他断不会请她关心别的。“嗯,来。”她牵起他的手,拉着他一边往沙发走,一边细声细气地:“周伟健,告诉阿姨,你要吃什么?或者要喝什么?阿姨给你――”

“啊,你这个小巫婆!”伟健大叫着摔开手,“你敢――”冰云大笑着跑开了。

“阿姨给你做饭去了。”

伟健跟到厨房,瞧着冰云做饭,他真是嫉妒,他倒情愿自己真是那本书,她还会翻开来看一看。她一点都不关心他干什么,他来了就来了,走了就走了,她的生活里有他没他都一样,她既不会想他,也不会吃醋,甚至连问都不问一下,亏他还躲起来费力让她嫉妒呢!

“阿健,你的眼神活象一只饥饿的狼的眼神了,是谁把你饿成这个样子的?”冰云端着菜,认真地看看伟健,“本市所有的饭店都关门了吗?”

“我要是只狼,就先把你吃掉!”伟健一伸手抢过菜来,“你这个小妖怪!”

伟健大口嚼着饭,眼睛却盯着冰云,她一点没生气的,她吃的满香呢。噢,又去看书,

“不要吃饭也看书!”伟健伸手抢过书,生气了。

“咦,我的勺呢――阿健,哈――你瞧你那一脸的狡黠。”

伟健忙放下脸,“你的勺,你的勺在你手上呐!”

伟健低下头呼呼吃饭,她这不会生气的模样可真是气死他了!她一直都很迁就他,这就更让他生气。她明明是不喜欢这里,那天,他带她看了所有的房间,问她:好不好?她便说:好。和我们家里完全是两种风格。他说,这就是你的家。她便淡淡地笑了。他费尽心思为她装修的房子,她连一句称赞的话都没有,真是让他好生失望。当天晚上,她一定要回家去,“阿健,我不想住在这里,我想回家去。”

“为什么?”他问。

“我不放心家里,阿健。”

“有亚凤呢。”他环住她。

“我――我想回去看看。我想毛毛。”

“那你不想我吗?”

她笑起来,“别孩子气了。”

孩子气?!他真想和她大吼大叫一下,但终是忍住了,微微笑着告诉她: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你不住在这里怎么行呢?少了半边天,房子会塌掉的。”

她笑了,从此再没提过回家的事,但是他却知道了她不愿意住在这儿。有两次,他回家,到处看不到她,到了晚上接到电话,才知道她回“家”去了,他在电话里和她说:“阿云,你不喜欢这里,为什么?我是特意为你装修的。”他发觉电话里说话比较容易些,什么当面不能说的话,电话里都能说,“你不见客厅是你喜欢的黄色,书房是你喜欢的浅绿色,卧室是你爱的粉黄色吗?”

“我没有不喜欢。”好久,她说道。然后笑了,“阿健,你弄出这么正统的腔调来,象个军阀似的呢。你猜猜我在干什么?”

“你在磨刀呢,磨好了好把它插到我心上来,是不是?”他也笑着。

“胡说――亚凤――你看一下锅,你闻到香味没?呀,好香啊!”伟健听见她在抽鼻子,“我们在炸马铃薯条呢。毛毛,你别烫着。”他听她笑起来,“你要回来多好,我们一起做拔丝红薯吃。”

“回来吧,宝贝儿。我很想你。”他说道。

她不笑了,良久,“好的。我明天回去。”

第二天,她带了满满一饭盒炸马铃薯条,他吃得嘴唇亮晶晶的,连烦恼都没了。他极力抽出时间来陪她,而只要他愿意,和她在一起的日子也永远是快乐多于烦恼。他的事业蓬蓬勃勃地发展,四年来几乎以指数的形式发展和状大,他迷信地认为是她带给了他好运。而她带给他的快乐也是显而易见的。

有时,她会顽皮得象一只松鼠一样,跳到他的膝头上来和他嬉戏,有时又会象云雀一样突然间飞跑了,钻进静室,乖乖去读她的圣贤书。他知道她有散步的习惯,看看到了她散步的时间,会主动约她去散步,这里对于她毕竟是陌生又喧闹的,而她多数的时候都会欣喜赴约。他们家的不远处便是一个小公园,环境异常的优美而怡人。只是他并不能常常有这种荣幸与享受,他毕竟是一个忙碌的生意人,有太多的工作要做,有太多的场合要应酬,尤其到了年根,各种宴会更加频繁。但为了陪她,他借口推掉许多应酬,实在推不掉的,他便携上她一同前往。每次出门,他发现她必是刻意地打扮得庄重,老成,从头到脚,无一处不是精心的安排。而她穿起学生装的时候,她不施粉黛的脸上,则流泻着那样不饰的青春,和这时完全判若两人。他发现了这一点之后,才发现这些年她一直都是这么做的。她细致地把他的生活和心理的每一处细节都照顾周到,为什么就不爱他呢?她不爱他又缘何会周到到如此细致?她与别人不一样,不管她怎么象别的贤惠女人一样贤惠地为他持家,她与所有的人都不一样。他又不知道不一样在哪里。他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眼睛与情感错位了?他真得好好校正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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