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婚后生活
作者:我的季节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540

平凡的日子琐碎地过,不知不觉伟健和冰云结婚已经半年多了,冰云逐渐发现他的丈夫实在厉害,短短时间,已把她培养成一个典型的小魔女形象。(逝去手打 shouda8。com)她那曾经让自己得意的修养,几下便被他墨化得面目全非了。当然,这种小恶女的形象只有在他面前她才暴露出来,旁的时候她还是尽量装得很斯文淑雅的,尤其是在她的公婆面前,以及小姑面前,以及一切外人面前。

她从来没有这样活过,现在便觉得这样活活真好!她从来没有游戏过,所以便常常有各种笨方法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己又收不了场,只好由她的伙伴帮她收,这时候她常常就要被骂做笨蛋,她便拿着很无辜的眼睛看他,其实在心里笑他才是笨蛋,连她逗弄他他都不知道!若是碰到不幸被看穿的时候,她便会立刻笑起来,使出各种手段来迷惑他,这种时候他便永远都是在劫难逃的,其实她知道他有时候是蓄意装傻,可是她一样开心,日子便就这么过去了。

她为什么不敢在她的公婆面前放肆呢?其一因为她的公婆大人太精明,始终都拿着挑剔的眼光与心放远了距离看她;其二呢,她也精明,她很知道她应该在什么时候、什么人面前保持淑女形象,以不至丢她爹妈的脸。其三嘛,她觉得这么八面玲珑的演戏挺好玩的。以前她从不知道生活还可以这么过,她一直都以为生活再也没有什么好教授她的了,她已把一切都学会了。不是吗,在她的记忆里,生活的全部定义就是苦难,就是挫折,就是失败,以及忍受苦难、挫折、与失败的酸辛。这些酸辛她尝了又尝,咽了又咽,直把它们咽得已不知是什么味道了。可是,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生完全可以以另一种方式活。

只有在一个人面前,她玲珑不起来,这个人便是她的小姑。小姑叫亚凤,是伟健的妹妹,但整整比她大了十岁,所以几乎没管她叫过嫂子。亚凤活得无比认真而执着,就好像她从前一样。她带着一种悲苦的、好像生活殉难者的姿态,这姿态便让她怎么也“戏”不起来。她从她身上能看到众生的影子,那众生也包括从前的她。她能游戏众生、游戏她自己吗?不能。她认真地对众生,并同情他们。小姑的婚姻不大幸福,是个常住娘家的媳妇,她好像觉得结了婚的女儿再常住娘家就不太应该了,尤其娶了她这位嫂子之后。所以每天都抱着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在忙忙地做着家务,对她更是客客气气的。如果把结婚之初她和伟健的外出旅游叫做度蜜月的话,那么蜜月之后她踏进家门,迎在门口的便是小姑亚凤和她的女儿毛毛。亚凤很瘦削,像所有婚姻不幸福的女子一样的瘦削,甚至更瘦些。她有着典型的南方女人的纤细和柔弱,连说话都是柔柔的,冰云总想:做她的丈夫应该很舒服才对。毛毛是她的大女儿,今年六岁,她还有一个小儿子,今年三岁。但她每次回来都只带着这个女儿,起码这半年来,冰云还没看见过那个儿子。女儿是个漂亮的孩子,但有点猥琐。小姑迎在门口,说给她的第一句话是:回来啦。她拉住她的手,她似是无意地抽开了,因为她抽回手推推她的女儿说:“毛毛,快帮舅妈拿东西呀!”

在那以后的日子里,小姑和她的女儿便成为冰云新生活的长链里重要的两个环。因为她很少回家,回去之后也是住不上几天便又回来了。丈夫,用伟健的话说:是个草包加混蛋,而婆婆又重男轻女的紧,“母凭子贵”,但她好像并没有这种幸运,那个六岁的女孩儿,不知是她不幸的根源,还是在她的不幸上又加了浓重的一笔?这只能是一个问句留在冰云的心中而没有答案。

小姑没有叫过她嫂子,只在结婚那一天,冰云好像有一个模糊的记忆,接下来的那两天她对她的话的最多的记忆就是:“不用了。”或:“我来吧。”所以,她便也称呼她的名字吧:亚凤。

亚凤在二楼有一个房间,常常就无声无息地呆在那里面。不呆在那里面的时候除了吃饭多数是在忙着做家事,呆在那里面的时候则多数是在编织――钩一种花边、桌面、以及其它的东西。原料是象缝衣服的线那么细的一种线,而冰云看过的她最大的工程是一个大床罩。那么细的线和那么大的床罩,它们的比例直让冰云望而生畏,可是亚凤好像一点都不怕。冰云到她的房间的次数不多,因为亚凤似乎并不欢迎她。而她每次去的时候,她则一定是在编织,或者说在“钩”她的工艺品。冰云奇怪她不喜住在家里却又如此热衷装饰她的家,她这才猜到唱机上,冰箱上……家里那些所有的帘子也一定都是出自她的巧手。

那些论打的工艺品被放在一个小包袱里面,她并不拿回家去,冰云真奇怪她究竟是要做什么。而亚凤对于她的态度,也只消一句话就可以全面概括了――好像没有她这个人似的。她呆在她自己的生活里,而这个生活与她则毫不相干。尽管她们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一个屋檐下睡觉。她不对她表示友好,却也决不不友好,还是那句话――好像没她这个人。她这个人不在她的生活里,她的生活是孩子、钩针、线,以及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一些东西,她就象穿了一件隐身衣,隔开了她与她的世界。亚凤对她的这种态度开始真让冰云无法接受,她们就住在一房子里,转来转去还是在一个房子里,而她这种拒人千里的态度真叫她闷煞。她婚姻不幸福,她很同情她,她并没有排斥她啊!她也很喜欢毛毛,尽管她并不是一个出色的孩子。她没有杰出的智力让她优于同龄儿童,但也没什么缺点或恶习让人讨厌,她是一个好孩子。孩子也喜欢她这个舅妈,喜欢和她在一起,而亚凤显然也不干涉这种喜欢,但是她要看见孩子“缠”她时,便要严肃地说:“毛毛,别缠大舅妈,出去玩去。”

“没关系的――”

“这个孩子很缠人,絮絮的。”亚凤讲完便又会低头去做她正在做的事,孩子走没走开她似乎不大在意了。除非她真的“缠”人了。她便要拿严肃的眼睛盯着她,直把她望到外面去,或者她们的房间去,或是老实下来为止。

冰云不仅发现亚凤对于她是这种态度――没有她这个人。而且发现,她好像也希望她拿这种态度来对她。她好像在极力避开她的生活圈子,她常常就发现是要她来陪伴公公婆婆,而不只是她这个女儿。这种时候,这种感觉便尤为强烈――她在尽力躲开她的生活圈子。

亚凤没事的时候就静静地呆在她她房间里,谁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呆的那么老实,那么久,包括冰云邀她去散步,她都要以各种理由来推辞和拒绝她,她的话少之又少,而且讲出来总是细声细气的。还有就是:她从来没看她笑过。她总是匆匆地穿过客厅,象一个忙碌的影子一样,又快又无声,尤其伟健在家的时候。可是冰云却感觉,既使她匆匆穿过客厅回房去了,她却依然是留在客厅的,她就象上帝的眼睛一样无所不在。在她和伟健旁边,在她和公婆旁边,甚至在她和毛毛旁边。噢,上帝!

有一次,她和伟健客厅里看完晚间电视剧已是后半夜了,客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理所当然地要欺付他背她上楼,伟健提出的条件是她必须闭上眼睛,承诺不经由他同意不许睁开。她满口答应,乐得在他背上做个睁只眼闭只眼的神仙。他背着她,穿过客厅,她索性便连两只眼睛都闭上了。嗯?怎么还没有到楼梯呐?咦,怎么开门啦,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人已经被“丢”在地上了,

“小妖婆,我看你还敢欺付我!”伟健拍拍手,“今天你要是不肯自己上楼去就在这里过夜吧。我就背你到这里。”说完了,便挑衅地望着她。她抛了几个媚眼都没用,就认真地妥协了:

“狐狸精今天没来,我还是自己上楼去吧。”她很认真地叹口气,感觉那人偷着笑了,拉开门,“咦,你怎么不进去,在等我背你么?”

“对,对!你背我。你还从来没有背过我呢。”伟健说着,已从后面上来搂住她的脖子,却并不往前走,冰云便干脆倚进他的怀里。两人静静沐浴着月光,站了一会儿,冰云不想再和他浪漫下去了,便开口说话了:

“阿健,我想吃烤肉。”

“什么?!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啦!呐――你看看――”伟健伸出手表来,“啊,现在――”

“我不要看。”冰云伸手盖住他的表,“我就想吃烤肉。”回头挑衅地望着他,“你要不给我烤,我就在这里站到天亮!”

伟健笑起来,“原来我不仅娶了个狐狸精,还是个馋嘴的狐狸精。”

冰云舔舔嘴唇,任由他接下去的讽刺、嘲弄,奚笑一翻。最后伟健没辙了,动手点好了炭炉,吹旺了火,冰云一边串肉串,一边在心里偷笑:他永远都是最后的妥协者,难道他不怕他这么把她纵容下去,她会变得更坏、更刁蛮?她想想有些过意不去,忙先烤了一串肉递给他,伟健看看她,不上当地:“怎么,想贿赂我是不是?你看你变得再刁蛮些,我拿皮带一起收伏你。”她刚才本来是真心诚意的,这下便媚笑起来,完全是电视里狐狸精的模样,甜蜜地跑他脸上亲一下,这下子他好像上当了,看看她,大笑着拧拧她的脸:“赶快吃吧,小狐狸精!”这样一听,好像又没上当,肉的香味已飘进鼻子里,她懒得再想了,张嘴咬下一口,“啊!真香!”忙递给他:“快咬!”那个人好像也给肉香勾住了,两人你来我往,再加上伟健讲的恶作剧、美女、英雄以及爱情的故事,那个初冬的料峭寒夜硬给点缀出一片温热来。俩人叽叽咕咕地闹到很晚,兴致到打扫战场时依然和“一鼓”时一样的高。就在伟健收拾炭炉时,冰云无意中看到一件事,使她高涨的情绪一下子跌落了――她无意中转过头,月光在火光熄灭了映照之后变得分外清亮,她就在那清亮的月光中,看见亚凤正站在窗前,望着院子,她这一看的瞬间,那半扇窗帘随即放下了,但她却已经看见了。而她又看了多久了?

过了不久,伟健再回来时,冰云去邀她晚上一起烤肉吃,她淡淡地拒绝了。后来公公婆婆都参加了,她和毛毛一起去请她,她才出来坐了一下,手上自然不离钩针,和她的父母、哥哥说了几句话,象征性地吃了冰云递给她的一串肉,便回去了。她不怎么高兴,也不怎么不高兴,但冰云却在忽然之间,在一种潜意识里感觉到她眼中她心中的另外一种情感,这是其他任何人都感觉不到的:嫉妒。她不是无克制地嫉妒,而是极克制地嫉妒。假如她不加上这一层善良的话,冰云还不会怕它的,可是,她加上了这层好意,冰云便害怕了,她少不得要检点自己的行为,时时刻刻留意不让她和伟健的欢乐落到她眼中去。

另外还有一件事也是她没法装傻的。

半个月前,姐姐寄给她一本书,四位青年作者合出的一本集子,中间有一篇小说,名字叫《陀螺》,作者,刘梦。就是她。她终于把那个梦留在了生命的史页上。

她望着那铅字的印刷,闻着那纸页的墨香,一份酸涩凝在了那崭新的书页上――这是一份多么迟到的幸福和喜悦啊!迟到得让她不敢问一个问题:假如这份喜悦能提前九个月到来,她是否还会踏上这条路途?

她还记得她起程的前夜,她细致地将书稿封好,在信封的背面写下了八个字:如不采用,勿需退稿。她要把那个梦就留在那个起点上。

婚期定了之后,她向他要了一个月的时间:不论有什么事,请你在一个月之后再和我联系。然后她度过了她有生以来最平静,也最忙碌的一个月,她用一个月的时间整理了自己,修改了书稿,在踏上火车之前她把它送进了邮局,它将和她一起起程。如今同一个故事躺在她手里,躺在在她手里的已是一本装帧精美的书。她忽然觉得有一种不相识的感觉,一份模糊的酸楚,一片凝住的空白,一阵流泪的冲动。

冬日的橘园异常的萧条,她漫步在那一排一排的灰棕色的树干间,任着性地把心飘在冷风里。天是阴的,风是阴的,心呢?这个迟到的喜悦来得太迟了,她不禁要感叹命运之神对于生活一贯的戏弄。是的,太迟了。如果这一切是在九个月之前到来,那么一切都将是别样结果了。她真的就是上帝手中那粒骰子,怎么抛,落地时是哪一面,根本不是她能决定的。看来,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读书的誓一点儿都没有错。她慢慢地走,橘园到尽头了,田野绵延地伸向远方,在一种无声无息的伸展里,诉说着一种贯穿生命的力道。她记得当时伟健翻了一下书,看到那个名字时笑了:“刘梦。这个名字有意思。哎,和你是一家子呢。”她笑了:“那是五百年前了。”五百年,沧海化桑田,刘梦,你已经转世为人了。五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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