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绵绵约 1
作者:过客      更新:2019-10-12 06:51      字数:4516

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于方不是那种能让女孩子一看到就眼睛一亮的男生,除了184的个头。所以我一直很纳闷: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他,那么义无反顾那么毫不犹豫。

在大学里谈恋爱的学生很多,跨校跨年级的也不少,我和于方就是其中一对。对于跨校跨年级,我们倒不是象有些情侣那样刻意而为之,据说跨校跨年级的恋人分手率较同校同年级的低,因为距离产生美感,学姐如是说。我和于方第一次见面是在地铁里,我为贝塔斯曼书友会拉人入会,为了赚一些钱在圣诞节大玩一场。除了一个看上去象是高中生的男孩子犹豫了半天答应入会外,那天我一无所获,还被一个看上去和蔼的中年妇女骂我“不好好读书在地铁里乱晃八晃”,所以心情很差,决定提早收工。于方就是在那时拦住了我,“请问,我想入会,可以吗?”我抬起头有些难以置信的望着他,心里想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有些窘迫的笑了笑:“老实说,我想请你吃饭,可以吗?”老实说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当然也不难看,如果套用一句老话“十八无丑女”,我应该算的上是薄有姿容,也有过一些男孩子喜欢,可是象于方那么直截了当的我第一次碰到。“如果你愿意入会的话。”我很冷静的对他微笑了一下,听见自己的心狂跳,还好他一定是听不见的。在“麦当劳”我们坐了半个多小时。办入会的手续只用了五分钟,剩下的时间里,于方和我开始聊天,准确地说,他说,我听。他说,他大四,是学机电的,马上要毕业了。他说,他本来是要去买书的,可恰巧看到我在地铁里被那个中年妇女粗暴的拒绝后那种委屈的样子,“于是我想,也许我可以帮你。”他盯着我,眼睛里面含着笑,“而且我肚子也饿了。”我有些啼笑皆非,这算不算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呢?我该不该相信他呢?看着他有些坏坏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就喜欢上他了。在那以前,我一直以为我的初恋会如书中描写的那般浪漫地开场,看来没有机会了。大二的我,大四的于方,在那年圣诞,相恋。于方很忙,大四要毕业设计,还要找工作,他的时间排的密密麻麻,而我则空的有点无聊,于是常常是我跑去找他,帮他买些吃的东西。于方总是摸摸我的头,不无歉意的说着抱歉,说我很忙你要乖啊别红杏出墙哦!我于是笑着去打他,他则笑着把我拥入怀中,我们很快乐,真的。于方终于找到了一份好工作,他请我去friday吃饭,说只要我愿意,以后随时随地都可以在friday吃饭。我说我只喜欢“麦当劳”里面的吉士汉堡,“傻瓜”他摇摇头笑了,笑的象个傻瓜。

等到我大四毕业的时候,于方已经有一份很不错的事业了,优厚的待遇,稳定的工作。轮到我为找工作四处奔波了。第一份工作有着高薪的报酬,却做的很辛苦,与大学里的悠闲相比,每天都象是在打仗。那些日子我迅速的消瘦下去,从来没有承受过那么大的压力,连自己的生日都几乎忘了。于方记得,生日那天我回到家,桌上放着一大捧玫瑰,于方在厨房里哼着歌开红酒。我把自己往沙发里一扔,疲倦的就想睡去。鼻尖有一丝凉意,我睁开眼睛,看到眼前有一只戒指。在于方深情款款的注视下,我有些恍惚:“生日礼物?”于方摇头:“生日礼物是桌上的那束玫瑰,这个是戒指,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脑子里有片刻的空白,我有些迟钝的问他:“这样,就算是求婚了吗?”他坚定的点头,“是的,嫁给我!”我没有说话,泪一下子就出来了。以为幸福就是这个样子的。在相恋二年后,我答应了于方的求婚。现在想来,哪有那么轻易就得到的幸福?

现在,我一个人住,于方死了已经有一年了。一年前的昨天,于方向我求婚;一年前的今天,于方死于车祸,那辆卡车把他当街撞死,我在街对面来不及叫出声来,只看见他最后的表情,那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笑容。

——从前是这个世界上最遥远的地方,从来没有人能够到达……

花殇

(一)

她叫黛紫,他叫她阿黛或小紫。

他总是对他说,小紫,你是我的女人。

他34岁,她22,他比她大12岁。

这时,她总是笑,嘴角的酒涡漩成一朵漾满幸福的花,却撅起好看的小嘴像一只满受委屈却又温顺的小白兔——还不知道我是你的第几个女人呢。他捏捏她的小鼻子,爱怜的说,我的小醋坛子。

她一想到曾经也有女人这样躺在他的床上,被他这样抱在怀里亲昵的爱抚,心中的妒意便无以复加。她仰起放在他胸前的头对他说,我要做你最后的女人。他不说话,只是把她抱得更紧,像要把她嵌进他的肉体,和她溶在一起。

(二)

那时,她和他只是初识。

那天,她在他的家,他喝了很多的酒,迷醉的眼中她裸露的细颈映上项链灿灿的光芒,让他沉沦。他强行把她抱到他的床上,魔在夜的上空狂舞,她的眼泪和哀求是天使的吟唱,让他心旌荡漾。

第二天一早,他被透过玻璃窗肆虐在房间里的阳光刺醒,身上有些酸痛,伸个懒腰,掀开被子,朵朵血色的玫瑰妖娆的盛开在淡蓝色的床单上,像复仇者肆意的狂笑,怵目惊心,刺得他眼睛生痛。

间,还有她残存的发香。

他急急的下床穿衣,拨着她的手机号,想着该去哪里找她。

打开房间的门,赫然看见她穿着他的睡衣,光着脚双手抱膝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头深深的埋在膝间。

他一阵心疼,走过去,缓缓的把她扶起,喃喃的说,对不起,对不起!她嚎的一下痛哭失声,小小的拳头用尽所有的力气捶向他的肩头,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他不动,只是紧紧的抱住她哭泣着颤抖的双肩,任由她捶打。

她终于用尽所有的力气,瘫倒在他的怀里。他轻轻的把她抱起,放在床上,她没有再反抗,他也躺下,双手握住她冰凉的小手,说,来,听话,转过来。她很听话的转过身去,偎在他的怀里。他抱着她,一只手轻轻的理着她凌乱的发,说,现在,阿黛是我的女人了。她不说话,像只倦猫般贪恋着主人的怀抱,很快就睡着了。

(三)

楼下的月季开了又谢,谢了又开,已经是第四个花期了。粉红的花瓣葬落在黑色的泥土里,渐渐枯萎苍白,像是血液沥干的少女的惨白的脸。

她站在十二楼的阳台上,俯视着楼下那一片嫣红。他从后面环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瘦削的肩上。

在想什么呢?

你说,那些花瓣摔在地上,它们会不会痛?她指着远处那一片红。

不会的,它们轻轻一跳就下去了。

那如果是从很高的地方呢?

也不会,因为泥土才是它们的归宿。我们的归宿也是泥土。

她转过身,细长的手指圈住他的脖颈。

他开始吻她,细碎的吻她的额、她的眉、她的眼、她的鼻。

她双眼迷离。

愿生同帐,死同穴。她口中呢喃。

衔住她上唇的两片唇骤然没了方向。

(四)

他感冒了,发着高烧。

她后悔自己一时任性,非要他陪着自己在街上淋雨漫步,后来他脱了外套披在她的头上给她挡雨,自己却因淋雨受凉而感冒了。

她特意请了假,忙乱的奔走在各个房间,想像他照顾生病时的自己一样,替他敷上热毛巾,熬一碗小米粥,然后就着温开水喂他吃药片。

这时她才发现自己对他的家是如此的陌生,她在的时候,什么都是他做。她不知道哪条是洗脸的毛巾,不知道电热水壶在哪,不知道该用什么来煮小米粥,不知道药片放在哪个抽屉。一番翻找折腾之后,她站立着,茫然无措,沮丧至极。

小紫,过来。他叫她。

都是我不好,我真没用,还是去医院吧。她急得快要掉眼泪了。

不用了,小傻瓜,没事的,来,快躺下,让我抱着你睡就好了。

她顺从的躺下了,枕着他的臂膀,偎在他的胸前。

他说过他最喜欢抱着她睡了,这样让他觉得特别踏实。其实她也是,靠在她的怀里,她觉得她拥有了一切。

小紫,别担心,我很快就会好的,他说着,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手机响了,铃音是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她特意从网上下载了作为他的来电铃音。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她想对他说,却说不出口,于是用音乐来告诉他,只是不知道他能不能懂。

看着睡熟的他,她拿起手机,按了接听键。

喂,你好。

你是谁?一个女声,很凌厉,又很惠质的声音。

我——她突然哑口。

你就是那个黛紫吧,就是因为你他才要和我离婚的,不过我最了解他了,你和他不会长久的……麻烦你告诉他,子轩得了急性肺炎,现在住在市五医院。

子轩是他们的儿子,他最宝贝的儿子。

她呆呆的握着听筒,已经听不见“嘟嘟”的盲音,脑子里一片浑沌,整个世界都是空白。

好半天她才记起来那个惠质玲珑的声音最后说叫她转告他,他们的儿子生病住院了。

她放下听筒,摇摇发着高烧依旧熟睡的他。

你怎么起来了?他迷糊的问。

刚才她打了电话过来,说子轩得了急性肺炎,住在第五医院,叫你去……

没等她说完,他“嗖”的一声已经从床上弹起,胡乱的套好衣服,风一般的消失在她的面前,沉重的防盗门声连着急促的脚步声,渐渐消匿在死一般的寂静里。

他没有半句叮嘱或解释。

电话里的那个玲珑的声音还在她的耳边萦绕:和他夫妻这么多年,我还不了解他,他是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所以他会因为可怜你而提出离婚,那是他一时冲动的大男人的想法。时间久了,他一定会又因为觉得对不起儿子对不起我对不起原来的那个家而离开你的。

这是一个聪明的妻子,她如此了解她的丈夫,又如此宽容。这样的女人通常是战无不胜的。

她听得清楚,刚才他走的是楼道,而不是乘电梯。

(五)

她记得在一个论坛上自己说过的一句爱情格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阳台边,楼下那一片嫣红在清风中摇曳生姿,绝美异常。她分明看见,它们是笑着舞向泥土,身姿轻盈。

她问他:从很高的地方摔下来,会痛吗?

不会痛。他说。因为泥土是我们的归宿。

十二楼的阳台,她迎风而下,笑着舞向泥土,身姿轻盈,绝美异常。

一个人的天荒地老(小说版)

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词:十一郎曲:张宇

已经对坐了一夜恐怕天色就要亮了

我开始有点明白我们的爱也要散了

你像过去那样走来紧紧用双手将我环绕

你的温柔其实如刀要我还你怎样的笑

我明明都知道这将是最后的拥抱

你给我一个圈套我不能跳不能遁逃

我拿什么和你计较我想留的你想忘掉

曾经幸福的痛苦的该你的该我的到此一笔勾销

我拿什么和你计较我想留的你想忘掉

原来牵这着手走的路只有我一个人相信天荒地老

夜深了,窗外只有月亮还亮着,屋里只有台灯还亮着。我再也忍受不住里屋的气氛,那因为你的一句话而聚集的气氛。它和沉默一起切割着我。我起身走到阳台去。你并没有跟出来,于是那沉默和气氛便被我关在了屋里,你一个人去品尝。一阵风吹来,冰冻我的悲伤,却勾起我的回忆。

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初次见面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我拿一本书的时候一不小心又带下来一本,结果砸了你的脚。我慌不迭地道歉,谁想到你却微笑着说或许这两本书是情人,那一本舍不得这本被我拿走,所以也奋不顾身地跟了下来。我惊奇地望着你,惊奇于一个美女竟能这么宽宏大量‘惊奇于你竟能这样将一场误会化于无形。你大概已经不记得了,因为现在被风吹的,是我,而不是你。后来,我们相识了,我们的话题总是很多。我知道你是一个很有文采的女孩子,加上容貌正是“才貌双全”。你的浪漫、你的开朗、你的细腻、你的乐观,就渐渐的把我吸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