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作者:七只生煎包      更新:2019-09-17 12:48      字数:10669

但很快下面一个散桌上面的人就以二百五十万的价格拍得了。

“夜少,好手段。”左少琛喝了一口那茉莉花茶,优雅的看向下面的那拍卖台。

“左少过誉了。”夜少不冷不淡的回了一句。

眼神也看下下面的那拍卖台。

第二件拍品已经摆上来了,同样的流程又走了一遍,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这个拍卖会上,都小心翼翼的四处搜看着,沈修认得出了几个倒卖古董的家伙,夜北冥认识几个收藏家。

但是已经拍卖完了第三件拍品,对面那个包厢的男子都没有摇过一次铃铛。

一共有六件拍品,三件拍出之后那拍卖台就撤了下去。

而是咿咿呀呀的开始唱起来京剧,算是中场休息,也来抚慰一下众人心神。

前半场一般都是一些小件儿,开胃菜,也让那些想打肿脸充胖子的人看看自己纠结几斤几两。

毕竟这是黑市交易,如果充大款拍下来了,但最后却拿不出钱,那可不是打一顿就解决的事情。

怕是第二天就要到护城河去捞尸体了。

中间的休息一个小时,算是给大家紧绷的神经放松一下。

这拍卖会啊——从来都是越到后面越精彩的。

“查一下对面那个人是谁…”少琛也看出来不对劲,沉吟一声,然后对夜北冥说道。

夜北冥微微歪了歪头,用审视的眼神看向对面那个包厢,然后点了点头。

拿出手机给万俟发了个消息:“万俟,将二楼包厢的人的名单发给我。”

他手上只有名单,但是不能对应到谁在哪个包厢。

名单很快发到夜北冥的手机上,夜北冥也发到了众人的手机上。

按照各自认识的排查出去,但是依然有五个人没办法确定。

背景也都是来自各地,现在临时调查起来比较费时间。

柠檬妖娆一笑,看着那五个还不确定的名单,笑道:“我到有个办法。”

说罢,眼神就瞟向旁边的沈修。

沈修下意识的将身子往后面靠了一下,柠檬这个眼神看向自己,一定是没有什么好主意。

“柠檬,你说。”少琛喝了一口茶,深邃的眼神看向柠檬,虽然他已经猜出了三分。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个隔壁的林家,应该在这这个圈子里面地位很高,他们家应该既不是夜少这种生意人,也不是沈修这种地下工作者。”

柠檬稍微顿了顿,嘴角勾起一抹微笑,看向隔壁的那林老太太。

“我觉得这五个人,这个林老太太肯定认识。”柠檬拿起桌上的一块绿豆糕,优雅的摇了一口,妩媚的眼神像是一头狐狸,“就看某人敢不敢去问了。”

沈修一时间不由得哑然失笑,轻轻放下手中的茶杯,道:“我为什么不敢去问?”

“我看那小姑娘可是和沈少爷很有青梅竹马的味道。”柠檬瞪了那沈修一眼,手中的绿豆糕都被捏碎了,撒了一地。

众人都偷偷憋着笑,这柠檬原来吃起醋这样好玩。

沈修无奈,立刻举手投降。

“得得得,我这就去,那个什么林家小姐我压根就不认识。”沈修说的有些心虚,自己没有见过这个林小姐是真,但是…但是如果小时候有过什么娃娃亲这怪谁?

沈修说着就整了整衣服,准备走出去。

走出去,沈修的脚步顿了顿,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个林老太太绝不简单。

沈修其实还是有点紧张的,但是这种紧张和在古墓中的又不同,很难说那是“紧张”还是“没底”,因为,到底他和夜北冥不一样,不是混这种场面的人,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表现。

但是转念一想,不过也就是一个老太太,再厉害又能怎么样。

那包厢门口也站了两个穿着中山装式样的年轻男子,都快有一米九了,站得笔直。

“沈少爷——您怎么来了?”是刚才那个干瘦的管家,略带一些吃惊的模样看着沈修。

“我来找林老太太。”沈修脸上带着儒雅的笑容,说道。

那管家微微点了点头,就领着沈修走进来包厢,里面的格局和夜北冥那一件大同小异,外面那一层几个妇人正在唠嗑喝茶,隔着一个翡翠屏风,外面就是看台了。

那几个妇人一看见沈修进来,都捂着嘴窃窃私语起来,脸上还带着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

沈修略略有些尴尬,心中越发没底。

“沈少爷,这边请。”那管家微微弓着身子,手臂朝那屏风后面一指,说道。

沈修立刻点头跟了上去。

几步之后,沈修就看到了屏风后的人。后面的空间其实也很大,我看到一张小根雕桌子,上面是茶具,就座的有两个人,沈修立即就看到了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年女人正在喝茶。她穿着紫色的唐装,脸色雪白。

这种白并不病态,如果是在少女身上,是非常惊艳的,沈修想起的词语就是赛雪,但是,在一个老太太身上,而且上面没有一丝的老人色斑,完全的白色,白色的皱纹,银色的头发,第一感觉就是出了一身冷汗,感觉这老太太是玉石雕出来的。

只有那眼珠是黑色,所以非常的突元,她一眼看向沈修,沈修眼睛也不由自主地看向她的眼睛。

这就是林老太太了。

还有一个年轻女孩子,也非常白,但是这种自在她们身上就非常舒服,特别是那个年轻的女孩子,侧脸过来,脸色和五官非常精致和清纯,气质如玉,但是又隐约感觉一股媚意,很是舒服。

这个就是那林大小姐了。

沈修一时间被这情形弄得反应不过来了,那管家在后面又捅了我一下,我才惊回,立即笑道:“霍婆婆,我是沈修。您好,没打扰您休息吧?”

那老太太上下打量了一下沈修,喝了口茶漠然道:“果然和你爷爷有点相似,别人和我说我还不信,原来这条狗东西真没绝后。”

沈修苦笑,心说这话里一听就冒着酸气,难道真的跟我爷爷有过一腿?这话也不知道怎么接,只好傻笑。

老太太继续看着我,看我不回答只知道笑,就叹气道:“笑起来就更像了,看样子也不是好东西。”说着喝了口茶,也没叫沈修坐下,问道,“你这会来找我是来干什么了?是你奶奶让你来会会我,看看我这个老朋友老成什么样了?”

哎哟喂,我心说这口酸气吃得,都酸得冒泡了,爷爷没成想你看上去土不拉唧的,年轻时候还真有点“往事”。沈修心中暗暗想道。

沈修心中十分复杂,但脸上依然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微微弯下腰来,十分客气的对那林老太太说道:“林婆婆,晚辈无意叨扰,只想问你几个问题,想着您提点提点。”

那老太太挑眉看了一眼沈修,施施然指着旁边那椅子,说道:“坐下来说吧。”

说完不自觉地看了一眼那后面的那个小女孩。

“灵灵,你先去外面和婶婶们聊聊天吧。”

那女孩撒娇的喊了一声:“奶奶~~”

但林老太太依然目光坚定,便没有坚持,老老实实的走出来了看台。

走之前还朝沈修淡淡一笑,弄得沈修一脸雾水,心中拼命的回想自己穿开裆裤的时候有没有做什么调戏小姑娘的事情。

的确没有啊!

沈修思索了瞬间还是坐了下来。

感觉这地方不宜多留,这个林老太太看着鬼气森森的。

“那晚辈就直说了,问问林婆婆——认不认识这五个人。”说着将自己的手机递向那林老太太。

林老太太懒洋洋的瞟了一眼,道:“前面这四个不都是道上的老脸色?不就在对面那包厢里坐着,只有这最后一个——苏尘,没听说过这家伙。”

沈修连连点头,就收回来了手机,站起身子微微道谢之后,转身就像走。

“喂——臭小子,你问这些干什么?”林老太太随意的喝着茶。

沈修自然不会说实话,敷衍道:“没什么事情。”

“今晚有空吗?”

沈修脚步微微一愣:“今晚晚辈还有事情。”

林老太太似乎就像没有听到这一句话似的,继续道:“今晚我们林家有个晚宴,希望沈小爷务必参加。”

沈修抿了抿嘴,没有再说什么,大步朝外面走去。

“你不想知道你爷爷的死因吗?”林老太太的目光如有火炬一般,冷冷的看向沈修。

沈修的身子微微僵了僵。

爷爷的死因——这件事情没有几个人知道。

爷爷是在墓下面死的,最后只有一具尸体被背了上来。

没人知道死因,其实——自己也没有太在意。

爷爷死的时候已经是六十多岁,再加上常年在墓里面吸的尸气。据说倒斗人最后一般都年岁不长,一般都是暴毙而亡。

这也是自己现在很少下地的一个原因,自己还是十分惜命的人的,不想那么早死。

所以对于爷爷的死因其实自己一点也不在意,自己对于这个所谓“真相”,对于自己没有多大的触动。

但是沈修也没有直接回绝,没有什么明确的表态,就直接出来了。

路过外面那个大厅的时候,那林小姐在众夫人戏谑调侃的目光中羞红了双颊。

沈修越发心中发虚,加快脚步离开了这个包厢。

这沈修回到夜北冥包厢之后,就一脸淡然的坐了下来。

“那个琉璃珠帘子里面的人叫苏尘,老太太说不认识。”沈修大大咧咧的坐下来,说道。

“是库博。”听到“苏尘”两个字,少琛的脸立刻冷下来。

“杨柳枝,芳菲节…”

杨柳依依,烟笼千里。碧波浩荡,红鲤翻江。江南杏花开了落,落了开,盛时压过得了群芳。花期过了,风一吹,就落了,落了使大半山峦绿透。

我生,在秦淮河畔。

有楼台依水,杨柳堆烟,一时千帆竞。这是河畔的一处巷子,巷子里不乏酒肉美色。我生在此,有那么一技傍身,感怜上天愿赐姿色,就是生活不易,我也算偶尔能由得自己。日日过来,就是今个儿唱曲,明个儿弹琴,想见就邀来小坐,不见就闭门谢客。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呀,久了这河畔烟花处也渐闻步摇孤傲之名。

只是妓女子又哪来孤傲之资,只管那人前欢笑,人后欢愁又谁知。听了话,也只是心下苦笑罢了。

偶尔的,采蘋听了些闲话也到我这儿来抱怨。她是个受不住委屈的丫头,当初要了她,也是看她这干净单纯的劲儿,也许是羡慕吧。

说什么这些个少爷们花心得很,无情得紧。今天说姑娘天人之姿,明天说姑娘荡妇之态,真真让人心寒。

我又该说些什么呢?

时也命也。

我只得笑。时间长了,真的假的我也就分不出了。世人身处烟花外,自是不知红尘苦,只是我以为的看破,原来不过开头。

初见,在对街。我坐在窗边瞧着远远的一山之巅,暑气燥人,看不多时就乏了。收神时瞥见对街站着个穿的朴素的男子。

可真是素呀!

麻布的衣服,一身没个值钱的家伙什,书生打扮。直勾勾地瞧着这边,这眼里尽是深情,我不由得心神一晃。

看他穷酸的样儿就知不曾进来过,又如此痴愣,叫人生出玩弄之心。

“去,给那位布衣公子,叫他莫中了暑气。”

递了扇子给采蘋,叫她带去。

倚在窗边,看着他们交谈,罢了这书生还抬头望了一眼,脸颊羞得发红,当真有意思。忍不住抬手掩嘴吃吃地笑起来。

后来,我倒是常常能见到他。他就站在街对面,不走近一步,就那么远远看着,好像这样就满足了。

是个怪人。

可却让人惦记。

后来我先他离开了那地方,嫁了那周员外做他第十七房小妾。我终究…逃不过命数。

原来,我这身份渴望一份干净纯粹的欢喜,要一次厮守一生的幸福,真的是痴心妄想。

徐郎呀——

别过吧。

我们本就交往不深,只是我心悦与他,不想他被我误了。而今往后,便真是,生死无缘了。心里难过得紧,却是只字难说,胸口压了块巨石,好似渴死涸辙的鲋鱼。

再后来,听闻他进京赶考,中了状元娶了个大家闺秀,温婉和善,想来也是配得上他的。大抵如此,才是好的,方是对的。我为他绣了张手帕,贴身装着,知道送不出去,也固执要做。

其实,我应当还见过他。在街上,两顶轿子擦过时,我曾窥过他的侧颜,不一样了。坚韧,沧桑,更为硬朗的模样。

他…大抵过的不错。

只是不再是秦淮河畔接了扇子还羞赧脸红的他了。我深切地知道,这世间再没有徐恪了。

我们无缘无分。

只因,我生在秦淮河畔。

“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一夜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纵使君来岂堪折。

【上一世】

江凝于凌晨告诉梅,她正在去往南极的路上。

梅失眠。躺在床上念诗。届时正读到木心的《春汗》。“我们穷,只此一身青春。”看到手机屏幕上闪动的白光,忽的觉得年轻真好。

梅下床来。闷湿腌臜的六月如同雏妓的玉臂攀上她的颈项,乏力而匮于技巧,软沓得令人厌烦。半开的窗户偎进来一汪风,一路偎到窗帘的怀里去,娑动胯骨鼓出一个漂亮的弧。多一分的凉都渗不出来:头牌的素养。

梅感觉一切都脏,脏得要了命,包括她自己。她用她特有的轻佻、带一丝嫌恶的眼神飞速扫过自己着日式浴衣的身子,敞着一片后颈。大和民族是一个打着柏拉图旗号的浪荡分子,天生就晓得怎样调情,恰当的遮比裸露更勾男人。

梅看见自己许久不用快要朽坏的关节与黑暗产生剧烈摩擦而烁出的火光。她趿拉着拖鞋走到电脑前,抻手下去摸开机键。空气的粘稠质感让她想到摸女性的下体,恶心得一激灵。

“梅:

我只能说冷。昨晚到达智利机场,南半球高纬度区特有的朔风实在令人难以忍受。我备了冲锋衣,好多棉裤……还是冷。

中午(南极用的是阿根廷时间,与北京时间差十一个小时)我们乘船穿过德雷克海峡。预计半小时后到达谢得兰群岛。舱内暖气开得很足。食物丰盛。但我还是愿意到外边去。

一路而来都是海,寂寞的海。灰黑色的。我猜你会喜欢。偶尔能看见座头鲸喷出的水雾。中国神话里的蜃能够吐息幻象。

临走前阅读了《南极公约》。不能在固定海域抛掷漂浮物。我喝光了一瓶红酒,头很痛。我写字条塞进酒瓶里,用木塞固定好,然后用力把它扔向大海。或者几天,或者几亿年,贝壳的尸把这里填成沃土,我的固执我的顽劣得以重见天日,或者他们已经不再使用中文。我更情愿阅读它们的是鲸。它们是聪明的生物。

愈来愈近……开始有冰川。崔巍晶峰,劈面而至。里面有没有已经风化的人鱼的竖琴,我也不知道。

风很大,狂风夹杂雪粒子掴得人脸生疼。像是要把甲板掀翻。我更希望这是一场全军覆没的船难,人应该为圣洁的东西殉道。”发件人是江凝。梅的嘴角细不可查地牵动了一下。

江凝是梅的朋友,长相娇软的女子。白里微微透着红的鹅蛋脸,两弯柳叶眉底下嵌着一双漆画似的大眼,薄嘴唇。不管遮住哪一部分都耐看。

梅同江凝玩得顶好。经常去彼此家中喝酒、闻喜欢的香,宿醉之后笑闹一场。梅至今记得有一回带江凝去一间居酒屋喝清酒,江凝说过的醉话:“我毕生的愿望就是去地球的两极,风雪凛冽而强壮地抚平我皱褶的心室。我要在其中一极死去,或被雪藏或被溺毙,前者使我永远热爱这片土地,后者成为它复生的源泉。”

江凝在说这些的时候又哭又笑,妆花了一脸。梅轻轻拍着她的背脊,像在哄一个孩子。

梅收起回忆的旧手帕,坐在电脑前,开始打字。

“江凝:

现在是北京时间的凌晨。我坐在电脑旁边吃一只橙。我小时候常常把它的皮剥下来,然后对着人揉搓。它会喷射出灼热芳香的雾。

我喜欢有规律的生活。吃饭。睡眠。每天写作三千到五千字。包括购物。今天去了商场,虚弱庞大的人群,没有思想。在路边的一家小店买到了喜欢的香。它们总有令人意想不到的闪光点。

我没想到你真的会去南极。还以为那不过是你的酒话。那个地方高傲而孤独,冰雪在那一处站绝对统治地位。

木心说他穷得只剩青春了,你的富有也只剩青春了。趁着年纪轻,去涉足更多的地方,行走在土地上,感受它的温度与柔软,已经稀少到近乎绝迹。”

空格,署名,发送。以前的书信需要车马保卫,希望收到这样一封信。

黑暗在梅的脚旁蠕动,久久不能入眠的兽。电脑屏幕把梅的脸映得苍冷。

江凝回信很快,梅在玩扫雷。不小心触及到某个点,微笑的黄色圆脸瞬间死去,死于体内多个器官的大爆炸。

梅点开江凝的邮件,一片空白。梅几乎是下意识地往下拉——她晓得江凝的习惯。那个目光狡黠的女子,有过人的聪慧,爱开一些小玩笑。

“梅:我已经到达谢得兰群岛。正在赶往南极点。那里如你说的一样,那片难以征服的土地,遗世独立,不染纤尘。雪白得就像上世纪的上等丝绸。耳机里在播一首拼不出名字的中古民谣。凯尔特人喜欢曼陀铃和竖琴。

见到了阿德利企鹅,体积较小的品类。时值南半球的冬天,天气很糟,有暴风雪。它们聚在一起取暖。没有声音。

我在疑惑我们为什么不通个电话?或者你不喜欢这样。你总是爱逃避。

我有一种欲望,脱离队伍然后迷失在大雪里。仿佛那里才是我的归宿,我生命的开局就是游星,二十六局之中的最坏打算。

我到达南极点会发一张照片给你,如果到时候你没睡的话可以看看。”后附一个笑脸。

梅一贯冷淡的表情此刻终于有了热度,她无声地在黑暗里笑起来,发出脆响。窗外开始下雨,无声的,群居的,阿德利企鹅。

梅将剩下的橙皮握在手里,揉搓。她口中带有热量的芳香物质喷薄而出,她对着手心吸一口气,觉得安全。

梅回到床上去。她有些倦了。点着voluspa的鹤望兰(售卖员说具有助眠作用)。辗转之后入睡,梦里她看着江凝孤身一人奔赴风雪深处不见踪影,再见时她已是一尾人鱼。终日坐在冰川上弹唱同一首歌。

翌日晨。梅醒的早。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过程中她看见楼下一地淡黄浓香的糜烂的金桂——昨夜暴雨的产物。

江凝意料之中的来信。

“梅:今晚暴风雪终于停止。集体露宿在一处背风坡。和我一个帐篷的有两个俄国人和一个法国人,俄国人在写日记。俄语是累赘的语言。我有些失眠。南极海拔太高,后脑勺轻微疼痛。往往这时候我愿意找你,你是一个倾听者。

我于下午五点左右到达南极点。意料之外的空旷。白茫茫的都是雪,什么都没有。或许极点是人类赋予它的意义,在这片谁都无权涉足的土地,这种意义也就不存在。

导游(姑且这样叫他)告诉我们来南极旅行只要遵守规矩就很安全,至今没有伤亡记录。我是说,如果再这样听那个法国人絮絮叨叨他那舌头打结的故事,不如出去做第一具木乃伊。”

梅继续往下拉,看见一幅照片。江凝站在一片空白里,双颊通红。笑容大而灿烂。

梅下楼去,拾了满满一捧桂花。她预备拿一些烘干作茶。突然想起小时候母亲的话。

“乖仔,桂花装在兜里,兜就香了,夹在书里,书就香了。泡在茶里,人就香了。”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感慨。

她决定告诉江凝些什么,但是到最后只打出一句话来。

“江凝:我家旁边的桂花落了一地。我对着窗口吹了一口气,心里坚信不疑它将飞越大洋来到你的鼻尖。”

按下发送键,梅积郁已久的心情忽的朗阔起来,空茫茫一片,飞鸟各投林。她对着窗外喊江凝的名字,不管她能不能听见,或者还能不能听见。

“可是,这还是很难理解啊。”她说着,用手托住脸。

“或许是你没有经历过的缘故,等你真的体会过一遍所谓的‘天方夜谭’,它在你意识中成为天方夜谭的缘由便不攻自破。”我捏捏被眼镜压酸的鼻梁,“我无法解释这种原理尚不明晰的事,但我可以发誓它发生了。”

她转开一直放在我脸上的视线,看着那盏台灯。随后她起身离开。见我没有送她的意思,便关了门。

宽阔而黑暗的屋内,台灯将一直亮着,给书架散一点微光,投一室暗影。至少这个世纪将一直如此。

“看在这条沙丁鱼的份上——虽然只是罐头——允许你抱着我坐一会儿。”她说着,站了起来。我把她抱到我腿上,很温暖。

“就是这本书吗?”我指着面前桌上的书问她。她点点头,我便开始看这本她推荐的《金色梦乡》,其实注意力全在她身上。她似乎也明白这一点,拍了一下我的腿,跳上了桌子,趴下来盯着我。

“好啦,你到底想问什么?”她问。

我深吸口气,理了一下思绪。这毕竟是从来只存在于故事中的情节,我可不想错过这么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需要问明白我想知道的东西,不能偏颇。

“呃,你是·······我是说,你是怎么变成这样的?”我提出了第一个问题,等着她回答。她在摆弄自己的尾巴。直到我觉得有必要把问题重复一遍,她才开口。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半个月之前,我在这里睡觉——你知道的,我是个流浪汉。入冬了,夜里的图书馆异常的冷,正好那天有人走前忘了关这个台灯,我就爬到灯下的桌面上睡下。天哪,那真是我一年以来最舒服的一个晚上。”她的尾巴拍打着台灯下的桌面,晶莹的眼睛盯着我。我从来没指望过我能从一只小母猫的眼神中看出“我说完了,嗯哼?”的含义。

“没了?”过了一小会儿,看她真的没有再说话的意思,我有些诧异。“不然呢?”她蹲坐下来,反问我。

我把下巴放到书上,仔细地盯着这只或许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有人类思维的动物。她仿佛在体内拥有一只所有人都看不见的巨大怪兽,不晓得什么时候便会窜出这个小小的身躯,祸乱这个世界。万幸的是暂时没有,她就那么蹲坐着。我又去端详那台灯:二零零玖年叁月产,除了极偶尔的接触不良导致的光芒黯淡,以及少量的掉漆,和其他台灯没什么不同的。

“可是,这还是很难理解啊。”我感觉头有点痛,用手托住脸颊。“那你到底是一只猫的灵魂提升了境界还是一个人的灵魂转移到了猫的体内啊?”我如是问她。她在原地转了两圈,我认为她有些烦躁,怕是不会回答我这个问题。我开始暗暗构思下一个问题,没再作声。

“我不清楚。”她有些突兀地开口,声音出乎我意料地平静,打断了我正在设想的一个大胆的想法。“或许是你没有经历过的缘故,等你真的体会过一遍所谓的‘天方夜谭’,它在你意识中成为天方夜谭的缘由便不攻自破。我无法解释这种原理尚不明晰的事,但我可以发誓它发生了。但我从我的回忆中只有我作为一只真正的猫的所作所为和我如今仍具有的本能而言,我更倾向第一种。”她解释。

我重新理理思维,顺手挠了挠她的耳朵,她灵巧地跳开两步。“咸猪手。”她如是总结,一下子缓和了严肃的气氛,也让我对她的情商刮目相看。我顺势问了她几个不着边际的问题,比如为什么会想到看书,答案是出于缓解无聊的需求,在我意料之中。由此引出了我的思考,进而引出了下一个问题。

“那么。”我出一口气,“一个高等的智慧被灌输到了一个毫无选择自己是否需要这种智慧的拥有诸多限制的躯壳,是什么感觉?”我发现她的胡子轻微地抖动了一下,心不禁一沉,然后她开口了,气氛不由自主地归于凝重。

“如你所说,我常感到受限。我渴望新知如渴望空气和热量一般——并非仅从书籍与报刊中得知,或从人们口中听闻。那样的范围太小,也太浅显。我厌烦包含着各自政治立场与长期形成的世界观的知识,我觉得他们用自己的理解歪曲,或者说,毁灭了事件的‘真实’,同时我也深刻的认识到,所有人类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立场,相同也好不同也罢,这都导致需求真理的人反复探求并且多角度进行认识来完善自己所需的学问。

“因此我渴望进入网络或者旅行,去多方面地了解这个世界。而我的爪子无法控制键盘和鼠标——人类具有我梦寐以求的优势,我也无法坐上火车和飞机去探究更远的地方。我的确想过如何获得许可,我自然是有办法的,就是向位高权重的人公布我拥有思维这个事实。而我的诸多前车之鉴表明——他们可都是正儿八经的人类啊——被拿去做实验,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我由此认识到了人类的自私和道貌岸然。我对世界的探索范围过于狭小,这才是我厌倦这具躯体的缘由。”她把尾巴盘到腿上。

“但是上天注定我囿于这具躯壳,而我也想过很久,若我托身与人,或许我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去运用无限的途径去获得各种学识,但我不会有如今这种如饥似渴的求知欲。你们人类对于爱情的描述是:得到了学不会拥有,得不到的永远在追求——我认为他们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一大部分人只会自欺欺人,最后泯然众人,他们根本不知道有多少和他们同样天赋权利的人有多么羡慕他们。

“你们时常关注非洲,我便用非洲举一个老套的例子:你们吃剩下、倒到泔水桶里的东西都是很多非洲人完全无法触及的美味佳肴。这完全可以用来形容人类的这种通性,所以我完全否认你们人类推崇的‘人类是万物的灵长’这句话。莎士比亚,对吧?我可以无比自信地说我这一个月读的书比相当一部分人一年都多,而我只是一只拥有智慧的猫而已。如果在一种与生俱来的极其安逸便捷的环境生活,人会变得不知足,却无意进取。所以你可以发现不管天赋好坏,只要是锐意进取的人都会获得成功,这是我作为一个旁观者总结出的经验,我相信那些失败者也明白——这更加说明了这种惰性的普遍程度。

“我打包票大部分人在他们的躯壳中同样和我囿着,并不会比我,甚至比一只不同的猫更加幸福,更有潜力,甚至你们以‘万物的灵长’自诩的人类,都有很大一部分人抛弃自己被父辈灌输的代代相传的自负,当上了猫奴,一个月的工资只够养活自己和猫,完全没有办法去供养一个女友,我不晓得这是人类自己打脸还应当说是悲哀。

“所以我不满于天赋我的现状,却不羡慕人类的躯壳。人类同样不会比我们冷静,你们百分之九十九的错误都由荷尔蒙引起,而这是动物界最低级的思考方式。试问如果你们学会冷静,遇事不慌处事不乱,人类社会的发展将会加速多少,你自己去思考。我明白我未生于人身是上天的囚笼却也是双翼,它将我困住,却又不至于让我迷失在过于低级的误区中。它明明使我终究无法在造诣上高于人类,但人类广阔的知识获得空间将更令他们迷惘。我从不认为有几个人可以比动物更幸福。”她说完最后一句,跳到我腿上,又落到地下。“我去看书。”

生活并未因它的出现而有什么过大的变化,一个小小的图书管理员能与一只猫有多少交集呢?但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关门之前,我会为她打开那盏台灯。随后我惊喜的发现,她每天看我的眼神里都有一种亲近的笑意。

两个月后,我告假探亲,一周后我回到图书馆,她已经不见了。我问几个老顾客,有没有人见过一只老是在图书馆待着的虎皮母猫,被人告知她过马路的时候被一个醉汉开车轧死了。

但这并未让我感到多么痛心疾首,只是那一刹那有一种深刻的悲哀,为这只世间独一无二的造物感到不值。如果我告诉法庭,那个醉汉碾死的是一个具有思维的猫,他们会不会由此惩罚那个醉汉,那个人会不会追悔莫及。抑或者,他们会认为我酗酒或者精神错乱,将我送到医院。我倾向后一种。

我这才发现或许我从未把她当成一个平等的灵魂对待。或许真如她所言,人类一直以高位自居,却从不曾想过,我们只是某些方面略强于它们,而某些方面它们甚至比我们强的多,我们也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一切仿佛没什么改变,却又确切地改变了。我还是同以往一样。但相隔愈久,思念愈变成一种混杂曲折,难以言喻的东西。

每天我走前,都会打开那盏台灯。有时我会在天黑之后,关上所有的灯,只留这一盏,看它发光,妄图从中看出一只娇小的母猫。

我已经读完了这馆中一半的书,也决定写一些东西,来证明某些事是真正地存在过,确实地消亡过。

这盏灯会一直开着,直到一只会说话的猫回到图书馆里,又或者另一只猫伏在灯下,被赋予了思维,一早向我讨一听沙丁鱼罐头。抑或者这个世纪末,我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