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红楼梦评论-晴雯(全)
作者:吴蓉生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560

))不但飞脚踹了袭人,而且今天又来挑刺儿,不如换人,好离好散。这一套硬话将宝玉“村”得浑身乱战。袭人又搀和进来,第一句话就令人很不舒服,好象少了她不行似的。其实晴雯是在为全体丫环打抱不平,也包括这位还在养伤的袭人。可袭人挨了打也要帮着宝玉。晴雯便毫不客气地把她的语病都列出来,让她又恼又愧,让宝玉气黄了脸。

袭人的特点是想的不说,说的不做,话说得很有风度,但意思却十分刻薄,翻译过来就是:“你走吧,别再惹我们了,我们两个不跟你一般见识。”这可好,袭人竟是替宝玉说话,把代表丫环利益、自己也受了委屈的晴雯推到了危险的对立面。这是典型的出卖。晴雯的“酸意”,并非出于嫉妒宝玉和袭人的暧昧关系—她根本就瞧不起那种丑事,也没有将来嫁给宝玉的打算。这所谓的“酸意”实际上是有理者被无理者孤立、排斥时产生的愤慨。这在同事、同学、朋友之间常见。甲乙丙三个人平时关系密切,如果甲乙两个理亏,反而团结起来疏远理直气壮的丙,丙也会有这种“酸意”。在这种“酸意”中,晴雯说出了非常不客气的话:

“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我认为,这是全书中最痛快淋漓的一段话。每读至此,总想浮一大白。什么样的人才说得出这样的话?什么样的人敢向老板和小蜜说这样的话?当然是那行得正,走得直,高风亮节,堂堂正正的人!晴雯的人品就是这么地道!不但模样儿是嘎崩脆的第一,连品德、言谈也都是这么的嘎崩脆!贾母将晴雯的“言谈”评为第一,实在恰当。就凭这段话,“彩云霁月”四字当之无愧!此时此刻,连“神瑛侍者”都被比下去了!

袭人呢?羞的脸紫胀起来,想一想,原来是自己把话说错了。宝玉大概气糊涂了,居然愚蠢地说什么:“你们气不忿,我明儿偏抬举他。”连袭人都觉得牙碜,忙着阻止,还“夹枪带棒”地给了晴雯一句。晴雯眼里哪里揉这个沙子?当即回击。袭人居然反说晴雯“夹枪带棒”,实际上正是袭人从第一句话开始一直在“夹枪带棒”。还有什么“姑娘倒寻上我的晦气。”实际上正是袭人句句在寻晴雯的晦气。而且她最后往外一走,以退为进,柔中带刚,实在是高。翻译过来就是:宝玉,看你的了。

全书中,宝玉最不争气、最让人瞧不起、最龌龊的一幕,就是这次撵晴雯出去。我觉得,此时此刻宝玉是被袭人给要挟住了。袭人不但自己贱,而且也让任何支持、帮助她的人都显得很贱。

宝玉坏起来也够阴损的,他居然说猜到晴雯的“心事”是要出去,是晴雯自己闹着要走。这分明是胡扯。晴雯何尝要走?她只不过不服宝玉拿自己撒气,指明他和袭人关系暧昧罢了,难道这就是想走的表现?难道不想走就意味着必须忍受这些龌龊?这倒很象是贾赦贾珍的风格。而且走也不是这么个走法儿。一个女孩子这样不明不白地走,就是顶着屎盆子出去,一生的名声全完了。晴雯愤懑之余,伤心地哭了,她问了一句不适宜的话:“为什么我出去?”是啊,凭什么让她出去?晴雯说的不都是事实吗?有什么错?问题虽好,可惜对象和时候都不对。宝玉已经恼羞成怒,此时是不讲理的。老板接着发飙,小蜜赶忙来打圆场,仍然不忘了点上一句:“便是她认真的要去,也等把这气下去了,等无事中说话儿回了太太也不迟。”这是不是在寻晴雯的晦气?老板编造的理由很充分:“我只明说是他闹着要去的。”晴雯虽然哭了,但嘴里仍不服气:“我多早晚闹着要去了?饶生了气,还拿话压派我。只管去回,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她说的仍然是事实,并且抵死不服宝玉的压制。宝玉真急了,坚持去回,小蜜见事情要闹大,自己也收不住了,只好跪下。其他人也跪下。倒是晴雯始终没有下跪。

其他丫环下跪,是出于同气连枝之情,袭人下跪,是怕事情闹大,让王夫人“犯疑”。若真去回王夫人,说是晴雯自己闹着要去,而晴雯就是死也不去,这事如何收场?会不会把“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和“窝心脚”之类的事儿抖露出来?

宝玉收了那副德性,向袭人道:“叫我怎么样才好!这个心使碎了也没人知道。”说着不觉滴下泪来。宝玉这句话让人奇怪,明明是他耍了半天的威风,为什么还这么委屈?我觉得他还是在为袭人挨了窝心脚操心,本想飞脚踹个小丫环,没想到踹了小蜜,所以很懊恼,格外地心疼。外加金钏等不愉快的事,正是没精打采之际,本想拿晴雯撒撒气,却反受了晴雯一场气,连累着袭人也受了一场气。所以觉得“心使碎了”。这倒是可以理解。可是你自己使性子踹了小蜜,凭什么要拿晴雯撒气?晴雯本来有回护袭人之意,替自己和其他丫环顶撞宝玉的少爷威风,可袭人反护着宝玉,还说什么少了她一会儿都要出事儿的淡话。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这哪儿是劝架?这明显是在“架桥拨火儿”。晴雯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指向事实、戳中要害,而宝玉和袭人却是强词夺理,生编硬造,最后还恼羞成怒,以势压人。看似威风,实际上很是现眼。看似忍让,实际上以退为进,颠倒是非。

晴雯就是这样的直来直去,不拐弯儿,不算计、不惦量、不讲究分寸。当当当说完,又当当当继续。她不象袭人那样有诸多的顾忌,因为她没有袭人那么高的**。她的“心比天高”,不是个人野心,而是指她的道德标准很高,人品、人格很高。所谓无欲则刚也。这是晴雯的另一个性格特征。

晴雯不仅仅是漂亮、爽利、言谈出色,而且还有那一手精彩的针线活儿。其水平之高,超过全京城的职业裁缝、绣匠,独步全书。其敬业精神,对工作负责的态度,更是令人佩服。病补雀金裘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三、以命相托的红颜至友

病补雀金裘的故事在书中第五十二回,请读者自行参阅。

婆子拿了烧破的雀金裘去了半日,回来报告说:不但能干织补匠人,就连裁缝绣匠并作女工的都问了,都不认得这是什么,都不敢揽。晴雯撑着病体,在灯下细细地看了一回,认出是孔雀金线织的。凭这个眼力,就能看出晴雯的眼光和专业经验。因为这是贾母压箱底儿的宝贝之一,她特地交代了来历:“这叫作‘雀金呢’,这是哦啰斯国拿孔雀毛拈了线织的。”所以这肯定不是一般人能认出来的。很多专业人士也确实没认出来,而晴雯就能认出来。她还想好了解决的办法:如今咱们也拿孔雀金线就象界线似的界密了,只怕还可混得过去。界线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太明白,只是从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的《红楼梦》注释中知道,那是一种纵横线的刺绣和织补工艺。我猜想,既然是纵横线,应该是很精细的,所以一定很费工夫。大概和一台外科手术或者一件微雕艺术品有异曲同工之妙吧。看看她是如何补的:

晴雯先将里子拆开,用茶杯口大的一个竹弓钉牢在背面,再将破口四边用金刀刮的散松松的,然后用针纫了两条,分出经纬,亦如界线之法,先界出地子后,依本衣之纹来回织补。补两针,又看看,织补两针,又端详端详。无奈头晕眼黑,气喘神虚,补不上三五针,伏在枕上歇一会......刚刚补完,又用小牙刷慢慢的剔出绒毛来。麝月道:“这就很好,若不留心,再看不出的。”宝玉忙要了瞧瞧,说道:“真真一样了。”晴雯已嗽了几阵,好容易补完了,说了一声:“补虽补了,到底不象,我也再不能了!”嗳哟了一声,便身不由主倒下。

这通宵达旦的补补、看看、歇歇,需要多少精力?需要多大的毅力?

最后,她还非常细致地用小牙刷慢慢地剔出绒毛来。好容易补完了,便嗳哟了一声,身不由主倒下。真象她自己所说:是在“挣命”了。

回目中之所以称她是“勇”晴雯,而不是“巧”或者别的字,就是指她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不顾病体,不怕艰难,硬生生地解决了这个大麻烦。巧固然是必要的,但在这种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自己身体虚弱的情况下,最需要的还是那种义不容辞、不顾个人安危、力挽狂澜的“大勇”精神。

这种“大勇”精神,再一次告诉我们晴雯是一个多么精彩的少女!

“大勇”之外,病补雀金裘还显示了晴雯的忠信。平时,从表面看来,晴雯好象总是在训斥小丫环,顶撞宝玉,所谓“满屋里就她磨牙”,或者疯玩疯闹。只有到了关键时刻才能明白,其实她才是最值得信赖、最值得依靠的,别人都形同虚设。男人若如此,便是一位义薄云天的好汉。女人若如此,则是一位可以生命相托的、可遇而不可求的红颜至友。

书中还有其它几处描写,也能表现晴雯的忠信和敬业,值得玩味。

一个在第八回,晴雯给宝玉研了好多墨,等他回来接着写,结果等了近一天。为了给宝玉贴字儿,她怕别人贴坏了,就自己爬梯子上去贴,把手冻的僵冷。看得出她是多么上心,肯定是贴了很久,才会把手冻冷。

一个在第三十四回,宝玉让晴雯给黛玉送手帕。宝玉先支开袭人,再派晴雯。请看两人的对话。

宝玉:“你到林姑娘那里看看他做什么呢。他要问我,只说我好了。”

晴雯:“白眉赤眼,做什么去呢?到底说句话儿,也象一件事。”

宝玉:“没有什么可说的。”

晴雯:“若不然,或是送件东西,或是取件东西,不然我去了怎么搭讪呢?”

宝玉想了一想,便伸手拿了两条手帕子撂与晴雯,笑道:“也罢,就说我叫你送这个给他去了。”

晴雯:“这又奇了。他要这半新不旧的两条手帕子?他又要恼了,说你打趣他。”

宝玉笑道:“你放心,他自然知道。”

其实让去就去,管它什么理由呢?如果晴雯只是应付差事,少了这份细心、关心的话,这就只是一次很平常的问候而已,黛玉早已习惯了,不会有太多反应。可晴雯的提问和出谋划策,促使宝玉“想了一想”,随手拿了两条手帕子,给黛玉送去了一份特殊的心意。黛玉明白了以后,神魂驰荡,一时五内沸然炙起,由不得余意绵缠,便在帕子上题诗,羞红了脸,最后在床上拿着帕子思索,不能入眠,成就了《红楼梦》中最美的一出“闺中情”。有趣的是,“玉成”此事的晴雯却在回去的路上一路盘算,不解何意。不知道因自己的细心和关心,才促使宝玉点石成金,将普通的问候变成了与黛玉心灵深处的沟通。晴雯真是个“使力不使心”的人啊。

这两处都是小事儿,但仍能看到一个忠诚、实在、敬业的丫环,和平时的满屋“磨牙”、疯玩疯闹的形象颇为不同,确实有趣。

可叹的是,和黛玉一样,这位彩云霁月般的精彩少女在人间世界也没有好结果。

四、芙蓉女儿高标见嫉、直烈遭危

晴雯含冤而死的情节在七十四、七十七和七十八回。本书《事件篇》中也有涉及。此处的重点在于晴雯其人。

对漂亮、风流的病态反应,是王夫人出了名的一大特点。所以漂亮女孩儿都躲着她。今日她因受了邢夫人的气,又听了王善保老婆的挑唆,勾起了对晴雯的坏印象,满心要拿晴雯开刀,所以一见晴雯,便如疯狗一般叫嚣起来,实在有失太太身份,不愧“悍妇”之称。晴雯知道有人算计自己,却不求饶,意图绕开目前这道坎,所以不和王夫人说对自己有利的实话,只点明了自己是老太太亲自指派的。王夫人很是庆幸她没有接近宝玉,同时表明了宁可去回老太太,也要坚决撵出她的决心。王夫人还吩咐王善保老婆等人进园子去监视晴雯,不许她在宝玉房里睡觉。殊不知,近一二年,宝玉的夜间起居都是晴雯照顾的。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所以,照顾宝玉的夜间起居是怡红院诸丫环最紧要、最艰难的任务。袭人号称是体贴细致,其实际工作能力却不如晴雯。晴雯睡卧警醒,举动轻便,所以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之任,皆由晴雯负责。近一二年来,宝玉外床只是晴雯在睡。只可惜这个事实,上层领导都不知道,她们只记得袭人。宝玉屋里的一切功劳、苦劳,似乎都是袭人的,而过错却是别人的。真是明察秋毫啊!不论你干的怎样,关键是在领导眼中你是怎样。这个道理,看来早就放之四海皆准了。

这突如其来的羞辱,使晴雯难以忍受:这气非同小可,一出门便拿手帕子握着脸,一头走,一头哭,直哭到园门内去。

王夫人在贾母面前又换了一幅模样:见贾母喜欢,便趁便回道:“宝玉屋里有个晴雯,那个丫头也大了,而且一年之间,病不离身,我常见他比别人分外淘气,也懒,前日又病倒了十几天,叫大夫瞧,说是女儿痨,所以我就赶着叫他下去了。”

真是让人无法相信,只有一句“宝玉屋里有个晴雯”是真的,此外没有一句实话!一个名门大家出身、现又当着太太的人,就这么信口雌黄,诬陷一个丫环,真是有**份!可耻!贾府有这样的当家太太,不败才怪!

贾母的见识比王夫人高些:“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谁知变了。”只是为了照顾王夫人的面子,而且相信王夫人对自己还是很孝顺的,所以没有太在意。

王夫人也只能接着编:“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只怕他命里没造化,所以得了这个病。俗语又说,`女大十八变‘。况且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老太太还有什么不曾经验过的。三年前我也就留心这件事。先只取中了他,我便留心。冷眼看去,他色色虽比人强,只是不大沉重。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虽说贤妻美妾,然也要性情和顺举止沉重的更好些。就是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得一二等的了。”

这又是一派胡言!晴雯得了什么病?什么叫做“有本事的人,未免就有些调歪”?王夫人真的“先只取中了她”?说晴雯“色色比人强”,那是顺着老太太的话说的,并非王夫人本心之言。如果王夫人真知道晴雯的确“色色比人强”,她也就不会和晴雯过不去了。“只是不大沉重”,倒是实情。晴雯被逐,原因正是她的风流、轻薄、狐媚。那句“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真是令人不禁大发一笑。除了国骂,还能说什么?“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这倒是实情。于是有了一个问题:宝玉为什么绕开第一等的晴雯,只和第二等的袭人去试上一回?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袭人“沉重知大礼”,而晴雯则“不大沉重”。读至此处,还得再发一笑,再来一句国骂。这忠奸不分、是非颠倒的贾府,怎配留住“彩云霁月”般的晴雯?被抄个七零八落,又有什么好可惜的?不被抄个七零八落,才真的有些可惜!

悲愤之余,也不得不承认:若想“扳倒”这位精彩少女,硬碰硬是不行的,一定会被她比下去。只有用些下三滥的手段才行。哪怕是贵为太太的王夫人,也只能使阴招儿,而不能堂堂正正地和晴雯“放对儿”。谁配做“彩云霁月”的敌人呢?果真与这高风亮节的芙蓉女儿为敌,又怎能逃避卑鄙与龌龊呢?看看那些人吧:王善保家的、坠儿和她娘、袭人,都是些什么?

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晴雯毕竟是花柳一样的弱女子,怎受得了这种疯狂、阴险、无耻的迫害?可她仍然在抄检时,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毕竟是晴雯啊!作为一个地位低下的丫环,她竟能如此不屈不挠,拒绝一切侮辱,反抗一切歧视,实在不负“心比天高”和“彩云霁月”之谓。

晴雯和宝玉见最后一面时,吐露了心声: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说毕又哭。

晴雯从未勾引过宝玉,这是昭然若揭的。可她这一番话,是不是后悔了?她是否觉得,既担了“狐狸精”的名声,还不如早些去勾引宝玉,并通过贾母的支持将自己变成姨娘呢?这种想法不是没有可能,但我觉得,晴雯更象是在做最后的反抗。她接下来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象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宝玉听说,忙宽衣换上,藏了指甲。晴雯又哭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这就是晴雯!明明有理,却偏不和恶人讲理,宁肯显得无理。明明是她担当着宝玉的夜间起居,却没有一个领导知道她的功劳。明明和宝玉什么事也没有,却非要和宝玉换穿内衣。还叮嘱他告诉所有的人,好象特地给那些流言非语提供证据似的。翻译过来就是:我以前没这样,你们偏说我这样,所以我就这样了!你们还接着说吧。你们再说,我就做得更过分些!

我觉得,这不是战斗,也不是对抗,而是一种骨子里的轻蔑和不屑。不但根本没拿对方当对手,甚至不承认对方的人格和尊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人格和尊严。晴雯命可以丢,身体可以化灰,但她的这种蔑视和不屑,会永远让那些小人们愤懑、难受。正邪之争,一至于斯!

高标见嫉,直烈遭危。看人间世界的结果,晴雯实在是惨透了。可是,《红楼梦》并非只有人间世界。在通灵世界里,晴雯是什么结局呢?

有趣的是,作者并没有直接写出晴雯的结局。他通过一个很会编故事的小丫环的口,给晴雯杜撰了一个花神的结局。而宝玉对此深信不疑,而且还认真地问是总花神呢?还是单管一样花的神?憨态可掬,令人好笑。

晴雯真的做了芙蓉花神,还是小丫环的胡诌?为什么作者不明白写出来,而是将结果描绘得如此扑朔迷离、阴差阳错,如同一场荒诞剧?我觉得,大概是晴雯之死太过悲惨,正邪之争火药味太浓了吧,作者用这样一段轻松的文字,淡化了悲凄的气氛。用一个“信则有,不信则无”的选择,缓解正邪之争的激烈,模糊正邪之争的后果。令读者悲凄之余,又觉好笑。笑过之后,又不能不深思。

甚至在通灵世界中,作者也没有明写。第一一六回,通灵世界中的晴雯,是潇湘妃子的仆人之一。而芙蓉花神是谁,则只有潇湘妃子知道。

这个结果其实很妙。因为它兼顾了信与不信的读者。对于信的,这是一个令人转悲为喜的好消息。对于不信的,就当是个玩笑好了,或者说宝玉是自欺欺人,寻求一种心理安慰而已。这样一来,作者把思考的空间和选择的权力留给了读者,自己也就不必给出结论了。

但宝玉的结论还是很明显的。请看《芙蓉女儿诔》里的这一段:

在君之尘缘虽浅,然玉之鄙意岂终。因蓄拳拳之思,不禁谆谆之问。始知上帝垂旌,花宫待诏,生侪兰蕙,死辖芙蓉。听小婢之言,似涉无稽;以浊玉之思,则深为有据。何也?昔叶法善摄魂以撰碑,李长吉被诏而为记,事虽殊,其理则一也。故相物以配才,苟非其人,恶乃滥乎?始信上帝委托权衡,可谓至洽至协,庶不负其所秉赋也。(第七十八回)

人间世界可以毁灭这位“彩云霁月”般的美少女,但上帝委托权衡,却是至洽至协,绝对不会辜负任何人的才能和品质,所以特别委派晴雯管理芙蓉,如同当年叶法善摄魂、李贺上天写文章一样。宝玉心中早已有了这个答案。那个小丫环只是一个传声筒。她是揣摩着宝玉的意思回答的。如果她的答案不符合宝玉的想法,宝玉还会继续“诱供”的,直到她说得完全符合自己的意思。

不管怎样,晴雯是和潇湘妃子在一起的,所以肯定是个神仙。

其实,若不是晴雯,别人也不配和潇湘妃子在一起。

晴雯的离世也很爽利:至五更方睡去时,只见晴雯从外头走来,仍是往日形景,进来笑向宝玉道:“你们好生过罢,我从此就别过了。”说毕,翻身便走。宝玉忙叫时,又将袭人叫醒。袭人还只当他惯了口乱叫,却见宝玉哭了,说道:“晴雯死了。”

是啊,我们这些世人,既然还没死,就只能好生过罢。你走得倒潇洒,却不替我们想想:没有了“彩云霁月”的世界,还怎能好得了?

仙云既散,芳趾难寻。芙蓉女儿,魂其来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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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评论》是詹光创作的一部纯粹的文学欣赏之作,不涉任何‘红学‘考证.全书分三卷:第一卷‘人物篇‘,第二卷‘事件篇‘,第三卷‘诗歌篇‘和‘思想篇‘。在艺苑论坛发布的片段是第一卷中的节选,请大家指正。为避免浪费大家宝贵的时间,我先亮出观点:

1、前八十后四十是一个整体,出自同一位原作者。

2、曹雪芹是“抄写勤”的谐音:《红楼梦》的创作是“假语村言真事隐”,《红楼梦》的流传是“假语村言抄写勤”。

3、脂评要么是造假,要么是欣赏水平低下的一家之言。

4、拥黛贬钗、拥晴贬袭。

家门已报,愿者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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