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4
作者:于勇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19

尚文说:“按规定,上面交办的,我们都要查,把结果报上去。”

宋世博把信一拍说:“不理他,信先放在我这里,你们先不要查。上面要结果就说这些全是造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保护人的名誉权不受侵害呢,怎么能让那些人破坏我的声誉?现在地区纪委在查我,下面人再造谣,上下夹击遥相呼应,这不成了文化大革命了吗?”

尚文再次强调:“这几封信是省里交办的,按规定不得过三个月。”

宋世博有些丧失理智:“什么规定不规定!在田泉市我就是规定,我绝不能让这些别有用心的人为所欲为。另外,你要查一下这些信是什么人写的,我看一定是内部人写的,不排除常国安。”

尚文为难地说:“纪委内部有规定,对匿名信、检举信,不得追查检举人,对告状内容有出入的,也不得追究责任。”

宋世博很不满:“这叫什么规定?就是保护造谣陷害者,怪不得匿名信满天飞,告状人那么猖狂。我看这些信很像常国安搞的,他最了解内部情况。他向我反映过宛丰鑫的情况,和信上写的差不多。我批评他不要争权夺利,他说我不支持党建工作,岂有此理!他还说他是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任务,行使监督权,胡说,党章里哪有这一条?”

尚文提醒他说:“宋书记,党章里的确有这一条,常国安之所以敢闹,就因为占了这个理。”

宋世博眨巴几下眼睛又狡辩说:“既使有这一条,也不能太教条,要按实际情况办事,不需要监督的,就不要监督,不要无事生非。哼!让他告吧,我这个大书记就是不支持他那个小书记。”

尚文劝他说:“还是算了吧,得忍就忍,常国安也气不顺。反映问题是党章允许的党员权利,弄不好他告咱们侵害党员权力,咱们就被动了。他现在什么也不怕,穷寇莫追。”

身为领导的宋世博是受不得气的,他坚持自己的意见:“他常国安有什么权利?党章规定下级服从上级,他还要什么权利?他还想对我号施令吗?我就不信他能得逞。”

第二天,宋世博还觉得一口恶气憋在胸中,他叫来市公安局长,把检举信交给他说:“这几封是诬告信,你查一下是谁写的。”

公安局长把检举信认真地看了一遍后说:“这属于群众检举信,不涉及破坏治安行为,公安局不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