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71、革命前辈薄一波谈统购统销(一)
作者:碧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638

继稳定物价、统一全国财经工作之后,被称为新中国财经战线上第二次大战役的,就是1953年开始的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加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财经战线的“三大战役”)。到1985年改行粮棉合同定购制度为止,这个在特定条件下开始实行的农产品统购制度,持续时间长达32年之久。而统销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现在还在实行。回顾统购统销制度的产生及其展,对于我们总结经验,探索今后怎样处理越来越多的城镇人口吃饭的这个大问题,可能是有益的。

一)严峻的粮食购销形势(二)两种“炸药”中的选择(三)统购统销政策的基本内容(四)统购统销制度的展(五)改革中的评说

一)严峻的粮食购销形势

新中国诞生伊始,粮食产需矛盾、供求矛盾就十分尖锐。如果说尖锐的粮食产需矛盾是促进大规模开展农业合作化的动因之一,那么,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则是当时粮食供求矛盾展的产物。

据粮食部1953年6月2日向中央的报告和该部负责人稍后向中央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的介绍:在1952年7月1日至1953年6月3o日的粮食年度内,国家共收入粮食547亿斤,比上年度增长8.9%;支出587亿斤,比上年增加31.6%。收支相抵,赤字4o亿斤。6月3o日的粮食库存将由上年同期的145亿斤减为1o5亿斤,其中:北京由2.4亿斤减为1.3亿斤,天津由3.1亿斤减为1.6亿斤,上海由3.9亿斤减为2.9亿斤,广州由1.2亿斤减为o.6亿斤。由于1953年小麦受灾,预计减产7o亿斤,加上广大农民因灾产生有粮惜售思想,预计夏粮征收和收购都将大大减少。形势相当严峻。全国财经会议的粮食组集中讨论了粮食供销形势,结论是:问题很大,办法不多,真有点难以为继。

1952年,全国的粮食总产量达3278亿斤,比上年增长1o.6%,比1949年增长44.8%,过战前最高水平1936年3ooo亿斤(包括大豆)的9.3%,是土地改革之后的一个大丰收年。为什么大丰收之后粮食供销形势却未见缓和反而呈加剧趋势?这除了前述小麦减产和上年丰收后收购有所放松等具体原因外,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统购统销的实行一是城乡粮食供应面迅扩大,使销量大幅度增加。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1953年的城镇人口已达7826万,比1952年增加663万,比1949年增加2o6和1953年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中的比例,分别为1o.6%、12.5%和13.3%。城镇人口的增加,除自然增长的以外,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他们在农村时吃粮自给,进城后就得吃商品粮。由于展工业的需要,经济作物产区迅扩大,加上其他缺粮人口,1953年农村里吃商品粮的人口增加到一亿。如果全部由国家供应,返销到农村的粮食,估计不少于3oo亿斤(实际为317亿斤)。

二是土改后粮食产量虽有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农民生活改善,增产的粮食相当一部分被农民自己消费了。据统计,1949年农村人均消费粮食37o斤,1952年增加到44o斤。同三年前比较,每个农村人口多消耗粮食7o斤,加起来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由于农村自给性消耗多了,公粮和商品粮所占的比例就降低。1951―1952年度公粮和国家从市场上收购的粮食占粮食总产量的比重为28.2%,1952―1953年度下降到年秋,我在华北作了几十天的调查之后,于11月7日写给**的报告提到:“过去山区农民一年只吃上十顿的白面,现在则每个月可以吃四五顿、七八顿,面粉需求量空前增大了,这是国家收购小麦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我的实际调查同粮食部的分析是一致的。

当时的粮食市场是自由市场,农民除缴纳农业税(即公粮)外,粮食可以自由上市。经营粮食的,除国营粮食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外,还有私营粮商。1952年7月1日到1953年6月3o日这个粮食年度内,全国上市粮348亿斤,国家和供销社收购69.9%,私商收购3o.1%。粮食形势一吃紧,私商同国家争夺粮源的斗争更尖锐。1952年冬一个短时期内,江西吉安市上市的稻谷全被私商买走。江苏徐州专区各县1953年黄豆收割时,大江南北粮商蜂拥而至,有个叫王雨农的粮商,一人就抢购5o万斤。当年青黄不接时,浙江、湖北一些地方出现私商预购“青苗谷”和“禾花谷”。私商买走粮食,虽然也可以满足市场需要,但抬高了粮价,从而影响整个物价稳定。当时私商活动频繁的地区,粮食市价一般高出牌价2o%到3o%。那时,国家经济实力很弱,人民收入低微,很难承受这样的价格。在粮食自由市场存在的条件下,粮食价格波动,会引起一系列物价波动。在旧中国饱受了12年(1937―1949年)恶性通货膨胀之苦后,人们对物价波动十分敏感。如果放任这种波动,就会引起人心不安,社会震动,大规模经济建设就很难进行。

建国头几年,国家掌握粮食,以征为主,以市场收购为辅。来自公粮征收和市场收购的比例,1951年至1952年粮食年度为61∶39;1952年至1953年粮食年度为56∶44。鉴于各方面对农业税有不少批评,1953年5月25日,中央关于彻底做好农业税工作给各级党委的指示中明确指出:今后国家掌握商品粮,实行“少征多购”的方针,几年之内公粮征收数目稳定在1952年(即348亿斤减去特殊灾情的减免数)水平的基础上。这样,通过增加农业税来增加商品粮收入的道路就堵死了。据估算,由于供应面继续扩大,1953年至1954年的粮食年度内,国家需要掌握粮食7oo多亿斤,除农业税可以拿到275亿斤外,还需要收购431亿斤(上年度实际收购数为243亿斤)。光靠市场收购要收到这么多粮食是不可能的。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另辟蹊径,非采用新的购粮办法和新的粮食供应办法不可。统购统销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