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女鬼囧地府
作者:两只囧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016

“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不甘心!”一个高分贝高频率的尖锐女声,反复重复着那四个字,听得她周围的人全部眉心堆川字、眉形成八字、脸庞变囧字。哦,错了,她周围的都不是人,全是鬼,也包括她,原琳琅。

这可是地府耶,传说中十八层炼狱所在的地方,传说中三界最阴森黑暗、最惊魂恐怖的地方,传说中每只鬼到了这里大气儿都不敢喘一下(好象鬼本来就不喘气儿,本句可以自动忽略),不管是进入六道轮回还是被打下十八层地狱,个个都乖乖认安排。

可是,这个叫原琳琅的女人,哦,又错了,是女鬼,却打破地府长久以来的传说,还顺手打破了多项地府纪录。比如,她是有史以来最咶噪的鬼、声音分贝最高的鬼、胆子最大的鬼……(以下省略三百字)她也很荣幸的成为第一个,鬼差真心不想勾她魂的鬼。

鬼差甲含泪看着这个女鬼,自勾到这个魂魄开始,一直到走进阎罗大殿,这个极品女鬼就象复读机一样,一直不停的重复着这四个字,吵得他虚弱的神经不堪重负,强烈怀疑今晚做梦都会梦见这四个字。

鬼差乙看似镇定,心里却一直在盘算,是不是可以现场表演一下被嗓音刺激而晕倒,说不定还可以领点意外伤残补偿金,晕不过去就当是在地上睡会儿。一路走来都想这么干,一来领导不在没意义,二来黄泉路阴气太重,容易风湿,整个地府就阎罗大殿最干爽,晕在这里最有保障。

两个鬼差一个被吵得头脑发晕,另一个想装晕,没人管原琳琅,任她在阎罗大殿展示了许久她的优良嗓门,然后,终于被一声从天而降的巨吼打断,“你有完没完。”

一个高大的、威严的、霸气的身影很有气势的出现在了阎罗大殿的高座之上,严肃的打量着下面,低声说:“何方鬼魂,在此喧哗?”

“我,我要喊冤。”原琳琅大声的答应道,声音在大殿激起阵阵回声。比声音大吗?从来KTV飙高音就没怕过谁,人称跑调高音王。

“你们肯定是勾错魂了,我怎么可能会死,我才二十五岁,我不甘心。”

一看原琳琅又要开始四字真言,而且还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职业生涯,鬼差甲慌忙说道:“阎君大人,我们没勾错魂。生死簿上记载,原琳琅只能活到二十五岁,死于交通意外。”

“什么意外!”原琳琅的声音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了八度,让鬼差也不得不佩服她声带的可塑造性,“你姑奶奶我啊,生平第一次想做好事,牵个瞎子过马路也会有这个下场吗?”

“我的姑奶奶,人家根本没打算过马路。而且,就算你牵瞎子过马路也不能闯红灯啊,那里又是弯道,被撞死很正常嘛,求你就别闹了。”

“那红绿灯常常坏,红能红两小时,绿能绿一天,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红灯什么绿灯,我看他站在那里想过马路又不敢过,一时好心才帮他的。我不管,好人不能没好报,这世上有天理的(以下再次省略三百字)……”

“够了,在阎罗大殿,如此喧闹,成何体统。”阎王忍无可忍,这女子是属乌鸦的不成,居然可以一口气说这么多。

“我怕你才有鬼了。”原琳琅毫不客气的说。活着的时候看什么恐怖片都没怕过,都成鬼了还指望她怕,切,说笑了。

“你……”阎王被气得发抖,冲下宝座,冲到原琳琅面前,怒视着她,原琳琅也毫不落后的睁大眼睛看着她。

“怎么,想和我比眼睛大啊?”原琳琅说:“我外号叫翻版老燕子,你能有我大?”

阎王与原琳琅大眼瞪小眼的看了半天,发现这实在不是自己的强项,只得放弃,说:“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送我还阳。”电视里都这么演的。

“你的尸体已经火化了。”你古装电视看多了吧。

“换个身体让我还阳,最好要漂亮点的。”书上都是这么写的。

“魂魄离体,不得再入气场不合的人身,你如果想困死在一具尸体里面就去。”你看得是小说还是地府教科书,这都信。

“那让我升仙。”本来不喜欢修真的,只能退而其次了。

“我不是玉帝,能力不够。”升仙?真是玩笑开大了。

“那让我留在地府当鬼差。”反正姑奶奶胆子大,不怕鬼,豁出去了。

“鬼差编制满额了,地府所有岗位都满了。”这年头,连阎王都有候补的,别说鬼差了。姑奶奶,你不怕鬼我们怕你。

“那你说怎么办?”原琳琅玩这种打地鼠游戏玩累了,准备自己接过棒子,让阎王学学换位思考。

“按律,你会重堕轮回。”阎王终于掌握了话语权,兴奋的清了清嗓子,用带着磁性诱惑的声音说道。

“我不轮回。”

“我会让你投胎到一户有钱人家。”看她这辈子,手中就没一次性拿过超过两千块,这个诱惑应该可以了吧。

“我不轮回。”

“我让你投胎成为绝世美女。”哪个女人不向往当美女(全文字手机小说阅读$,尽在ωap.1⑹κ.Сn(1⑥κ.cn.文.学网),更何况面前这个说她平凡都是夸奖的女人。

“我不轮回。”复读机就是复读机,四字真言虽换了,但还是四字真言。鬼差甲、乙都躲得远远的,只恨自己为什么成了鬼,还有耳朵这个产物。

“你信不信我把你打下十八层地狱?”阎王再次怒了,脸上的每根胡子都在抖动,眼如铜铃,鼻孔朝天。

“下地狱也行,只要不轮回。”

阎王一下子被泄了气,这么倔的女人,几千年来,算头一个了。“你宁愿下地狱也不轮回,为什么?”阎王的八卦细胞被勾引了出来,太不合常理的事情,一定有原因的。

“我……我不想喝孟婆汤。”原琳琅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原因。

“孟婆汤?”前世的记忆不能带到下一世,所有鬼魂在进入六道轮回前,都必须要喝一碗孟婆汤。

“为什么不想喝孟婆汤?”阎王把这女人上下打量了一番,一脸的不可思议。前世有什么,值得她如此留恋。

“有很多东西不想忘记。”原琳琅的声音一下子降了下来,倒也有几分温柔动听。“爸爸妈妈的样子、外公外婆的叮咛、爷爷奶奶的唠叨、第一次考一百分时老师的表扬、第一次领工资的快乐心情,还有,我不想忘记他。”

“他?谁啊,你男朋友?”终于找到原凶了,阎王马上追问下去。

“不是我男朋友,是我暗恋的对象。”原琳琅毫不害羞的说。他和她,是同事、是兄弟、是死党、是知已,可就是没有她最向往的那层关系。没关系,爱,有时候是两个人的事、有时候是三个人的事,但也可以只是一个人的事。

“我是孤儿,无亲无故、无家无业,我唯一的财产就是它。”原琳琅指指自己的脑袋,说:“我人生全部最美好的回忆都在这里,我不想忘记它。”

“只要能保有这些记忆,让我变成什么都可以。”所有问题,再次回到原点。此时,一个清婉哀怨的声音幽幽响起,“冤枉啊!”

“冤枉。”这个名词每天到地府报道的横死鬼都要习惯性的喊上一句,都没有一个人有这个女子喊得如此柔软动听、哀怨凄凉。

阎王的眉头打出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他最烦与女鬼打交道,今天撞什么邪,居然来了一双,听这一声冤枉,就知道没好事。

原琳琅听到有人喊冤抢她的戏,也好奇的把头转过去,看看来的是何方大神。原来是个美女,还是古装美女,眉眼精致,脸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幽怨神情。有一句什么形容词来着,对了,我见犹怜。

这美女值不值得怜,原琳琅不清楚,但以她多年看肥皂剧的经验,和这个美女一身后宫妃子的行头,她也能猜到这是一个含冤而死的后宫嫔妃,哪朝哪代就不清楚了。奇怪了,怎么地府里时空混乱,古代鬼和现代鬼同时来喊冤,怎是一个乱字了得。

“卓兰,你虽是含冤横死,但生死天定,命数使然,喊冤也无济于事。”阎王就是阎王,马上能调整情绪进入角色,摆出官架子,对那个女鬼说得头头是道。

“阎君大人,小女子命该如此,不敢有怨,但我那皇儿确是皇家血脉,命不该绝。小女子宁愿做一个孤魂野鬼,守护我的皇儿。”那女鬼卓兰跪了下来,说到动情处,哭得泪如雨下。在一旁看戏的原琳琅看得津津有味,这个卓兰,吐词清晰有力,哭戏流畅自然,这可是个八点档的好苗子,放宫里浪费了。

莫非最近流行吗?又来一个不想投胎的,还自愿去做孤魂野鬼,那让地府的颜面何存,真拿阎王不当干部?看着面前两个女鬼,一个哭哭啼啼,一个死皮赖脸,阎王火大了,正要发官威,判官风风火火的跑了过来。

判官把阎王拉到一旁角落里一番耳语,原琳琅伸长了脖子竖尖了耳朵也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她蹲下身,拉拉卓兰的袖子,说:“没人看戏了,等会儿再哭吧。认识一下,我叫原琳琅,跟你一样,也是个不想投胎的。”

“宫里都叫我兰妃。”美女与没女的区别就在于,美女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仪态,而没女最先忘的就是仪态。具体对比就是现在跪在那儿梨花带雨的卓兰和蹲在地上象青蛙一样的原琳琅。看卓兰优雅的拭去眼泪,彬彬有礼的回答她的问题,原琳琅自己要流口水了,经过训练的美女就是不一样。

“当皇帝的女人就是这点不好,性命安全没保障。”原琳琅托着下巴研究起皇妃这个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这种技术工种,福利倒是不错,就是风险太高,而且是个技术活,不是人人都干得了的。

原琳琅正在胡思乱想呢,阎王的声音再次在她耳边响起,“原琳琅,孤王现在给你一个再世重生的机会,你可愿意?”

“突然变这么好心?先说条件吧。”原琳琅从来都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普遍掉的都是陷阱。

“卓兰之子乃真龙天子,命中有劫但命不该绝。我送你到你前世的躯体之内,让你带着前世今生的双重记忆重生,条件是你助卓兰之子度过此劫。”阎王的语速突然比刚才快了一倍。

“阎君大人,请让妾身随这位姑娘一同前去,妾身只要得见我儿无恙,自当返回地府。”卓兰跪来下求道。

阎王微一犹豫,然后手一挥,道:“好吧。”一道红色光芒自他手中挥出,包围了卓兰,卓兰在光芒中化作了一块兰花形状的玉佩,落到了原琳琅手中。

“时辰已到,快去吧。”还没来得及答应愿不愿意的原琳琅,握着那块玉佩,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被阎王大手一挥,送走了。

“老大,你至少要告诉是哪个朝代啊?”原琳琅不屈的声音远远传来。

“宋朝,景佑五年。”

“景佑五年是哪一年啊?混蛋……”那个嚣张的声音终于彻底消失,天地安静了。

以最高的工作效率,一次性打发走了这两个难缠的女鬼,阎王拉着判官转身就跑,一边小跑一边念道:“我靠,三缺一怎么不早点来叫我?”

“唉,不是想等你公事处理完了再说么,是孟婆他们实在等不了了。”

“要处理完公事还不容易,他们这么急,一定是想输想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