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御虫术
作者:棉花花      更新:2019-07-29 19:06      字数:3117

“无妨无妨,这都是我在逃避,我本就应该直接面对,可是是我不好,一直在逃避。”风杏扬天叹了一口气,“哎,不过也该结束了,这段前尘往事,是时候面对了。”

这边风杏还在伤感,那边的林兴平和北立却有了新发现了,“前辈,你快来看,是不是这个。”

风杏被林兴平的叫喊拉回了思绪,几步走过去看到林兴平从一个黑衣人身上拔下来一个黑死的东西,上面还有几个小孔,“这个是什么东西啊前辈?我们从他们几个身上找不出任何东西,只有这个人身上藏了一个这个,不知道这东西有没有什么用?既然他好生藏着那肯定是另有玄机,所以我们才想让你来看看。”

“这是黑虫笛,这是我南疆的少数几个门派才懂得的御虫术,我风天派便是其中一个,因为南疆盛养毒虫,所以会御虫术便会在南疆行走有许多方便,当年我父亲也只将御虫术教于我和小枫,但小枫天性爱玩,不喜欢学这些,但是为了父亲的检查,她将御虫术的方法背的滚瓜烂熟,但就是不去修炼。”想起妹妹,风杏脸上又是一摸笑容,看来他又想起了以前的美好画面,“真没想到,小枫居然将御虫术教给了那个男人,这下属肯定是没有机会学到如此秘术的,定是那个男人交给他的。”风杏回到正轨说道。

“那,前辈着黑虫笛能御虫,又和通信有关系吗?”林兴平见风杏越说越远很是着急,想让他快点说道正点子上,如果这东西不是通信用的,那他就要把这些人扒光了找了,风杏在这里回忆可不是耽搁时间吗?

“有,南疆的毒虫千千万,但也有许多种五毒的虫,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特征特点,仔细观察便能为人类所用,其中有一种虫叫千里虫,顾名思义,这千里冲就是能一天飞行千里而不停歇的虫,它们每一次繁育后代都只会繁育一只,所以这种虫也是十分稀有的,幼虫一身都会呆在母虫的身边,不论你将他们分开多远,只要放开它们,幼虫便会不远千里的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去找到母虫的所在位置。”

“而人类便用御虫术操控千里虫的母虫,想要操控千里虫的人,只能操控母虫,子虫是不会听人使唤的,素以想要操控一对千里虫母子,就必须找到刚刚诞下虫卵的母虫,并且这颗虫卵孵化出来的也是母虫,并将自己的血滴在幼母虫身上,再用黑虫笛施加御虫术,这个幼母虫便成了人的控制之物,待到这个幼母虫成长成虫再诞下子虫,人便可以利用其悉心,进行传递消息的方法。”风杏看着林兴平急冲冲的样子,故意放慢速度,想磨一磨他的性子,毕竟他们是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如果有一个人十分冲动,那计划可能就虎前功尽弃。

“我想那个男人一定是找到了千里虫的母虫,并且养了这只母虫,而子虫应该在这个人的身上,你们快找一找,再仔细找一找,千里虫的幼虫很小,但是一定是封闭住的,否则它肯定会飞回去找母虫,除非......”风杏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除非什么?”林兴平突然觉得这个前辈真是个慢性子,说话说一半,好吊人胃口。

“除非这只虫,已经在他死之前就放回去报信了,也许他把我的计划都告诉了虫子,让虫子传会门派给那个男人,如果是这样,那那个男人就已经知道我有了风云白的消息了,我们刚刚计划的所有东西就会成为泡影!”风杏脑子很乱,他不知道如果风天派的人已经知道了他找到风云白的消息,那他的计划还能实行吗?就说自己被他们识破,自己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讨回来哦搬救兵?但是这样的话,等于他已经被俘虏了,要那个男人相信被俘虏过的人,比登天还难。但不这么做又怎么办呢?

正当风杏想热锅上的蚂蚁,急的走过去走过来的时候,林兴平那边又有了发现:“前辈,你看看这个,这一道浅浅的痕迹是什么?”

风杏仔细一看,那人的尸体上右手碗处有一出绿色的细线,像是什么枝叶被炸成了汁水留在上面,风杏用鼻子靠近问了一下,露出喜色:“是千里虫的幼虫!”

“果然他早就把子虫放回去了,只不过应该是在被你们打伤快要气死的时候放的,而且他的右手有被你们砍伤,他肯定是将子虫藏在右手处,被你们砍的时候,应该是伤到了幼虫,这绿色的纹路就是千里虫的血,幼虫千里虫本来就飞的不快,而写现在还受了伤,我们仔细找这种绿色的痕迹,肯定能追上千里虫。”风杏赶快指挥众人去寻找千里虫、

“等一下!前辈!”林兴平觉得这个风杏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候跟个二傻子似的。“千里虫的幼虫有多大?”

风杏用大拇指抵住小拇指的指甲盖说着:“约摸着这么大。”

“前辈,你在逗我们吗?先不说这虫子留下来的血液有多少小,我们有多难找到,就算我们一路追上这虫子,它那么那么小,我们得怎样才能看到它?它随便躲在一个叶子下面,我们就找到天亮都找不到。”林兴平突然很无语。

“哎哟,你看我这脑子,把这个忘了,这些你不必担心,我自不会让你们平肉眼去找的,这人虽然将虫子放回去了,但是黑虫笛却留下来了,在风天派可不止他们会用这个御虫术,我也会啊。”说着风杏拿过黑虫笛,捧在手心里,对着嘴吧看是吹起笛子来,只听一阵奇妙的音乐声,婉转悠扬,像是中原的陶笛的低沉又像横笛一样的飘逸,很是动听。

只见等风杏吹了大概2分钟,便有一群黑压压的一片从客栈的窗户外飞进房间里,密密麻麻的,嗡嗡作响,林兴平仔细一看,这一片黑色是由一群大概又白来只芝麻点儿大的黑虫子组成的,黑虫子虽小,但是五脏俱全,一个尖尖的触角,三对透明的小翅膀,和三对触角一样的虫腿。

“这是什么虫子?”林兴平好奇的说道,他觉得非常有意思,一个小笛子一吹便能控制这么多小虫子,有一种看似孤身一人但身后却有雄兵百万的感觉,扮猪吃老虎是他最喜欢的事了,他暗自想到,等到事情结束,他一定要缠着风杏,让他教自己御虫术。

“这是嗅粒虫,因为身形太小所以被人们取名粒,意思是像芝麻粒一样,但它最大的特点不是小,而是他头上那个长长的触角,这触角能四处搜寻气味,它的这个触角能嗅到方圆百里的所有味道,如果我们把千里虫血液的味道给他们闻一下,它们便能飞快的跑向千里虫所在的位置。”风杏解释道。

林兴平又细细的看了一下那虫子,那虫子长长的触角能嗅到气味,这不就跟自己世界里的大象一样吗?长长的鼻子,但是它们还能追踪气味,简直就是虫界的警犬!太神奇了,以后不论是你这个御虫术还是这嗅粒虫,他一定要让风杏教他、

林兴平还在做美梦,这便风杏又换了个调子吹奏,本来停在空中的嗅粒虫大军便又行动起来,飞向倒在地上的尸体,只见所有嗅粒虫争先恐后的往拿道绿色的线上爬,然后呆个2秒左右,便会立即齐飞。

“快跟上这些嗅粒虫,嗅粒虫大军闻好千里虫的味道后便开始用自己长长的触角探寻方位,最后锁定一个方向便飞了过去。身后的林兴平等人一路追赶。

当他们出客栈的时候,林兴平突然想起来外面已经天黑,这些嗅粒虫长大比煤炭还黑,谁还看得清它们在哪啊,这样又怎么带路啊。正当他要吐槽的时候,林兴平再一次被刷新了世界观,这些和虫子飞今黑夜的时候,所有虫的身体都亮了起来,像极了林兴平自己世界里的萤火虫,只是萤火虫很大,这些虫子很小。

他们一路飞奔着,身边漂浮着一片光亮,就像沉浸在一片发光的汪洋大海中一样。他们一路狂奔,不知跑了多远,但是嗅粒虫丝毫没有停留的样子,“这虫子是不是搞错了,我们都跑这么远来,再跑就要出这个镇子的地界了。”林兴平开始怀疑风杏的御虫术到底有没有用。

“不可能,嗅粒虫除非找到气味的源头,否则是不会停下来的,就算那虫子死在半路或者被其他虫吃了或者又被其他动物虫了,嗅粒虫都会找到它的尸体或者吃了它的动物。”风杏继续解释着。

就当林兴平想要放弃追寻的时候,嗅粒虫群的速度慢了下来,慢慢的减速慢慢的减速,最后停在了一个地方的上空,但是没有去具体的位置。这里四周全是树木和荒草,荒草叶子也都很大,密码吗的,根本不知道虫子藏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