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分离是否有未来 92章 再难也得过日子
作者:蓝瑟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84

烈日似火,这条通往京城的官道两侧,本该是苍翠挺拔的行道树都耷拉着叶子没了生气,躲在树丛间的鸣蝉,此时只是呻吟般的应着景,我被烤得快要冒烟,拿着一片树叶扇着凉,躲在一片不大的树荫下,昏昏欲睡。

两个个月前,我和锦娘、若薇徒步来到了京城,那满眼的繁华让我这个来自后世的人也咂舌不已,不得不感概古人的创造力,在没有机械工业的农业社会,能够造出如此恢宏大气的城市,这岐国的京师——上京的繁华程度,可不是牟离可比的,处处流露着古代国际大都会的气势。

我和锦娘是完全身无分文,仅凭着若薇离开赤鹰庄时带走的一点点积蓄,一路到了上京,我们搬着手指头算来算去,最后终于决定在上京看看就好,至少见识了一番,也不枉我这没见过古代大都会的土包子来这世一趟。然后出了城,一直走到脚肿得走不动,才在京城外二十余里处的栖霞山后,发现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村落。

这古代城市和现代的大都市没有可比之处,出了京城那高耸的城墙,便是一片荒野,除了官道上有些许驿站,或者赶集时的一两个大小集镇之外,四下几乎是没有人烟的,能够在京城附近发现这样一个背山面水的村落,着实让我们三个人惊喜了一番。我们还悟出了一个道理,隐居不是人人都能办到的,要找一个陶渊明描写的那种世外桃源,在这古代车马交通不便的情况下,是难于登天。如果真要照我原来的打算,寻一处曲径通幽,走上十天半月都不闻人声的避世之所,估计我们这大半生都得耗费在路上,就凭我们那点盘缠,梦开没开做。就先饿死了。

所以我们很务实的在这个小村落停留了下来,这个名为栖霞村的小村落人口不多,上上下下不过三十多户,大部分是十几年前那场大旱天灾逃难到京城,最后在这里安顿下来的灾民,十几年过去了。人口也不见得增加了多少,但是对于我们这三个外来人,却异常地热情。

这完全归功于锦娘,她也曾是那场大旱的受害者,说起来和栖霞村地村民是同病相怜,锦娘告诉他们,当年逃难到凤鸣国的贵溪,嫁了同样是逃难过去的岐国人,后来生了一儿一女。虽然过得清贫,但也和和美美,结果两年前丈夫去世。她这个做娘的始终念想着要带一对子女回岐国来看看,所以才变卖家当,一路颠簸,没想到在路上又遭遇贼人,最后流落到此。

栖霞村淳朴善良的村民们不但没有丝毫的怀疑,还热情地帮我们在山脚下建起了四间土房,开垦出两亩水田,凑了锅盆碗盏,生活器具。让我们三个人感动得不能自己,最后决定在这里安顿下来,本本分分过日子,努力为栖霞村添砖加瓦。

前面说到的一对儿女,自然就是我和若薇了。当初锦娘提出三个女人上路实在是太招人眼,怎么都得有个男人,而三个人里面若薇扮男人太小,起不了震摄作用,锦娘扮男人不像。所以这个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就落到了我头上。我曾经为这个嘀咕了好久,明明我才是三个人里面最“柔弱”的,竟然偏偏要我来扮男人。

结果若薇笑嘻嘻地一句话给我抵了回来:“如果我扮成男子,那强人不但要欺负我这个还未成年的弟弟,说不好还要强抢你这个如花似玉的姐姐,那多不好。”

我最后只好无奈接受了现实,将一头青丝剪至及肩,从此梳着男髻,穿男装。最让我无语的是。大热天的,我还得束胸。不过幸好经过多日的爆晒。我已经不用化妆皮肤也变成了健康地蜜色,否则脸上还得涂上堵塞毛孔的色彩,那我真的就宁可永远躲着不出门,也不要受这样地酷刑了。

我正在神游,突然肩头被人一拍,吓得我差点从打盹的小马扎上跌下来。

正要抬头发火。两个雪白可爱地包子递到我面前。顺着包子往后看。是隔壁牛二笑嘻嘻地脸。

“方宁。肚子饿了吧。先吃两个包子垫一垫。”

为了更好地变成一家人。我和若薇都跟着锦娘改姓李。我地将自己名字最后一个字去掉。叫李方宁。若薇自然就叫李若薇啦。

看着面前粉白粉白地包子。我这才发现早已过午时。肚子跟着不争气地敲响了“紧钟”。我不由咽了口唾沫。却不好意思道:“牛二哥。我怎么能要你地包子。你们家帮了我们那么多忙。还没感谢你们。我哪能老白吃你地包子。你看。我这带着干粮呢。”

说着我便掏出了早晨出门前。锦娘塞给我地馒头。

牛二笑着将包子塞给我。“将你那硬邦邦地馒头收起来吧。一个大男人。别扭扭捏捏地。我让你吃你就吃。瞧你这架子。怕是连水桶也提溜不起吧。”

我的脸抽搐了一下,讪讪地接过包子,哪知牛二一屁股坐到我旁边,大大咧咧道:“你的凉虾卖得怎么样了?”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前几天听说皇帝这个月大婚,本来这是人家皇帝家的事儿,跟我们这小老百姓没啥关系,没想到从京城回来的人说,城墙上贴了告示,皇帝大婚普天同庆,大赦天下,京城闹热得跟过节似的,地方州府官员都排着队地往京城送贺礼,本来平时并不繁忙的官道上人流量猛增,各种投机倒把,趁机要借着这个大噱头赚一笔的商贩比比皆是。

我和锦娘合计着,那两亩水田看样子在我们这三个从未捏过锄地人手里是变不出什么来了,不如借着这个机会也做点小买卖,先赚点钱,接济一下柴米油盐。

我们三个人围在一起,商量了一宿,中间摆着我们的全副身家——二两三钱银子。这点钱能做什么?

最后,我一拍腿,想起了前世我家乡的小吃——凉虾。

哪知道我们三个人辛辛苦苦忙了一晚,我又在这儿守了一天,来看的人比问的多,大多数人看看我盛在碗里放在摊前最打眼处的样品,都目露怪光,偶尔有一两个好奇的开口询问,在我唾沫横飞地一通介绍后,还是遥遥头走了,嘿,竟然还带着一脸的惋惜,什么意思嘛?我敢拉出来卖,难道你还怕我毒死你啊!

我揭开身前小轮车上的桶盖,舀了一碗递给牛二,充满期待道:“牛二哥,你尝尝,很好喝地,清凉解渴,消暑止热。”

牛二看了一眼碗里地凉虾,掏出身边的水袋道:“我还是喝这个,你地凉虾留着卖吧。”说着包子摊上来了生意,他咧嘴笑笑,又忙不迭地跑了。

我一脸无语地看着牛二跑开,愤愤地端起碗,将一碗凉虾咕嘟咕嘟吞下去,白白小小的虾儿团在糖水中,糯糯冰冰滑滑溜溜地入口便直钻入腹中,凉意霎时从心底里滋生开来,那滋味甜甜的凉凉的,令人神清气爽,一肚子阴火总算消了些下去。

看样子这凉虾是卖不掉了,我泄气地坐回马扎上,靠着树干,连肚子也不觉得饿了,为什么?为什么人家别的穿越同志们,回到古代就能混得风生水起?偏偏我这么倒霉,前面几个月就不说了,如今我不过是想凭自己的一双手,赚点钱糊口而已,我容易吗我?可为什么就是没人愿意来试一试,就连不要钱免费尝一下都那么难吗?这古代人究竟是什么接受能力啊?天啦!

我无语望天,晚上回去,怎么面对锦娘和若薇的期待啊,我早晨走的时候还叮嘱她们照顾好那两亩田,等我回来数银子,唉,唉!

“这是何物?”一个清朗的男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得,看稀奇的又来了。我懒得起身,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懒懒道:“凉虾。”

“哦?何谓凉虾?可以吃吗?”头顶传来的声音带着一丝探究的疑惑,还有一点兴致盎然。

难不成要开张了?我眯着眼看过去,入眼是一双青头软靴,鞋帮上粘了一些泥土,却仍能看出那双鞋质地绝佳,鞋的上方是绣着银丝暗纹的白色袍裾,银线绣成的暗纹在阳光下灼灼生辉,顺着视线往上,腰上青花暗纹革带,上面竟缀着五色宝石,再往上,是一张白净无暇的脸孔,唇角微微扬起,然后对上那双眼……

是阳光太刺眼了吗?头突然有点晕眩,心跳莫名其妙就加快了,那熟悉的眉眼,恍惚中竟如同另一个人站在我跟前。

我呆呆地看着那双眼,如此相似,就连此刻微微眯起的样子,都几乎一模一样,可是,那双眼中的瞳孔却不似原来如深潭般的静谧,反而纯粹得如天空一般。

“小兄弟,你?”一丝疑惑的声音将我惊醒。我恍然回过神来,双眼总算有了焦点,不是不是,只是眉眼相像罢了,这脸庞,鼻子,还有带着疑问却仍温和微笑的嘴唇,如此大的差异。竟然那一点小小的相似就让我失了神。

我一边暗自懊恼,一边殷勤的起身,对他热情笑道:“没事儿没事儿,天热打了个盹儿,怠慢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