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不是冤家不聚头(二)
作者:蓝惜月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013

新安公主走了一会儿后,我说:“公主,小臣要先回殿。现在是上值时间,小臣中途跑出来已经不应该了,若是还一去不回,就更失礼了,也失职。小臣必须回去跟侯尚仪说明一下,才能跟公主走。”

新安公主却毫不在意一摆手:“何必那么麻烦,我叫个人去说一声就是了。”

我拱手恳求道:“这样不妥,还是小臣亲自去一趟比较好,不然,显得对上司不尊重。”

新安公主一瞪眼:“这里是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我毫不示弱地回道:“谁说得有道理,谁就说了算。”

这里可不再是“津津有味”餐厅,皇上又不在,我没必要那么怕她。而且,我也慢慢摸到了这位公主的脾气,属于野蛮直觉派的,我越是表现得唯唯诺诺她越是趾高气扬。

见她的牛眼越瞪越大,我又补上一句:“这一点我们要达成共识,还要写进合约章程里。以后那么艰险的长途跋涉,可由不得您耍公主脾气,凡事都要讲道理。谁的道理足,就听谁的。”

王献之站在旁边已经笑出声来:“桃叶这话说得太好了。”

新安公主气得七窍生烟:“反了你们了!们联手欺骗他。明明屁都不是,却不要脸地说是什么‘未婚妻’,还想哄得我父皇下旨赐婚。我知道你们打的什么主意,无非就是想哄我父皇下了旨,然后,就算父皇后来发现你们是骗他的,可是君无戏言,圣旨也不能收回了,是不是?”

“去告吧”,王献之不屑地一笑道:“我忍你很久了。你以为这样你就抓到了把柄。就足以让我们就范。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告诉你,刚才我不过是因为事出突然,有点窘,一时不知如何应对,只想先遮饰过去了再说。但这一路走过来,我已经把事情想清楚了。就算你父皇知道我‘骗取赐婚圣旨’又如何?这也不过是性情中人,情之所钟,无可奈何想出的办法而已,既没有危害国家。又没有危害他人,算什么大罪?顶多训诫几句吧。我相信圣明如陛下,不会真的跟一个晚辈计较这种鸡毛小事的。”

“没有危害国家,但是危害了我!”新安公主居然不管不顾,当着众多下人的面就喊了出来。

王献之冷冷地说:“那是你自找地。”

“你……你这个没良心地,亏我喜欢了你那么久。”新安公主又羞不恼地指责道。

唉,这样的经典台词都搬出来了。喜欢的人不喜欢她。就是“没良心的”,不知道她们遵循的是什么逻辑?

王献之一副豁出去了的表情:“有一点你可能没搞清楚,你总说‘你喜欢了我那么久’,言下之意。如此恩情,我应该回报。不回报就是忘恩负义。可是你只要肯稍微设身处地替别人想一想就应该明白,这对我,到底是恩情,还是负担?是付出,还是骚扰?我本来在宫里伴读好好的。就因为你穷追不舍,害得我连宫里都呆不下去了,只好避出宫外。可你还是不肯放过我,一直纠缠不休。你知不知道,这都快成为我的噩梦了。”

他这番话说得又快又急,说完了,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可见这些话已经在他心里憋得太久了,今天终于爆发出来。所以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我却听得脸都白了。新安公主再跋扈无礼,到底也是一个女孩子啊。对一个十几岁地女孩来说。这些话是不是太重了一点?若摊在一个敏感柔弱的女孩身上,那还不得就近找口井跳下去?

我紧张地看着新安公主,注意看她的情绪变化。却不料,她只眼珠子转了几转,就回过神来。只听见一声尖叫“呀!”,随即像一头发怒的小母豹一样一跳三丈高,然后张牙舞爪地朝王献之扑了过去。

王献之虽然知道公主泼辣,可也没想到她会泼辣到这种程度,愣了一下。就那一下,立刻落了下风,被公主扑得往后退了几步,差点没摔倒。

但他很快就定住心神,和公主“徒手格斗”起来,瞬间已经过了好几招。我看得眼花缭乱,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劝架:“公主,子敬,你们不要打了,快住手啦。”

幸亏这条路比较

这会儿还没什么人经过,不然,岂不成了宫里的一桩

最让我诧异的还是新安公主的随从,竟然对公主和王献之打架视若无睹,无人劝更无人帮。大家立即很有默契地奔向四个方向去守住各个路口,意思就是:此地战事紧张,暂不接待观众和啦啦队,闲杂人等请自觉回避。

就在我手足无措之际,说时迟,那时快,“战事”业已停息。硝烟散尽之后,双方胜负已经一目了然。只见王献之把新安公主地两只手反剪在背后,喊着公主的随从道:“你们还愣在那儿干嘛?快来带你们家公主回去!一个姑娘家,还是尊贵的公主,动不动就跟男人动手,很好看吗?你们如果不想让你们公主脸面丢尽,就快点带她回去。”

我以为新安公主会哭哭啼啼地说“你欺负我!”、“我不依我不依!”之类的话——是很狗血,但流行了几千年,恒久弥新地经典用语哦。谁知她只是努力挣脱开身子说:“我自己会回去!我告诉你王献之,总有一天我要打赢你,到时候你就是我的了。”

王献之只哼出了两个字:“做梦!”

新安不服气地说:“你每天练字,又没见你练过武,为什么臂力那么强?”

我心说,他一只胳膊就可以吊起一口装满水的缸了。方才若不是他手下留情,公主大人只怕就要成为独臂神尼,呃,独臂公主了。

从这也可有看出公主的粗心。王献之因为练字而从小练臂力的事石头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根本就是市井轶闻了,宫里知道的人也应该很多。新安公主枉为他地头号追求者,却连这一点都不知道,怎么对得起“头号追求者”的称号。

可是说不通啊,她应该是有调查的。记得以前,她还曾让我给她写什么“跟踪日记”,这就说明她在王献之身上是下了大功夫的。可为什么连这一点都不知道

新安公主悻悻地转身前行,见我还站在原地不动,怒喝道:“桃叶,你要是今天敢留在这里陪他,看我以后不整死你。”

什么人嘛,跟他打架打输了,就把火出在我这个弱女子身上。人品大大的有问题。

王献之过来一把拉住我的手:“别理那个疯女人,我们走。”

新安公主又被惹急了,冲他吼道:“你骂我什么?你有胆再骂一次试试看。”

“懒得理你。桃叶我们走。”王献之拉着我就要走。

我轻轻扯开王献之的手说:“算了,你帮我去一下司籍部,跟侯尚仪好好说一说,我陪公主走一趟。”

王献之不满地嘟囓:“你干嘛那么听她的话。”

“因为她是公主啊。”我无奈地一笑。

趁公主转过身地当儿,我在他耳边低声道:“不是大嗓门才能办成事的,有时候也要讲究策略哦。这里毕竟是宫里,她哥哥又是太子,我们能不跟她直接起冲突就不起冲突比较好。”见他还在皱眉,我笑着吩咐了一句:“记得在河边等我。”

他这才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句:“知道了。”

再回过头时,正好跟公主闹了一个对眼。我忙朝公主灿烂地一笑,只换来了她恶狠狠地一瞪。

没关系,瞪就瞪吧,我已经越来越有信心跟她斗了。

据说有格言曰: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信有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