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妖孽们的隐居生活1
作者:殁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908

今年五黄临太岁,到处都是妖孽。有妖孽的地方一定有麻烦,有麻烦,那我就不会闲着。我的本领就是为人找麻烦,我喜欢麻烦,更喜欢别人麻烦。每每看到别人鸡犬不宁、屁滚尿流,我都格外欢喜。

我终于也遇到麻烦了,不过这回不是我找麻烦,而是麻烦找我。我想我是爱上了一个男人,不,他不是人,也不是东西。他是莫言。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我独自在角落沉吟着,偷偷体会着幸福的甜蜜。当然,这种话我只会让自己知道,不能告诉他,因为我不想让他骄傲。

再见良人,始知相思不似相逢好。

为了守护我的幸福和给我幸福的人,我为自己找了一把刀。它没有屠龙刀的王者之风和霸道之气,亦没有红袖刀凌厉而艳丽的杀意,它有的只是一份寂寞的孤傲。我把它叫做无名。

它黑黝黝的,乍看起来略嫌粗笨,但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其森森然令魑魅魍魉闪避不及的威严。刀锋撕裂空气时发出的声音很好听,总能让我联想到敌人汩汩流血残体和将死未死时的呻吟……

我紧握刀柄,无奈地望着自己的对手,这可怜的家伙,注定看不到今天傍晚的夕阳了,那举火燎天般的壮丽注定只能成为回忆。我冷冷一笑,举起刀来,“哼,和这个世界道别吧。”

“死丫头,怎么菜还没切?!”凌霄冷不丁在身后一喊,吓得我差点把刀掉自己脚上。嘿嘿。”我讨好的笑着,“少爷稍安勿躁。奴婢这就

“看你刚刚在这晃来晃去干什么呢?”

“回少爷话,奴婢活动活动筋骨。晚上才好伺候您嘛。”我媚笑道。

凌霄瞪着被我抱在胸前的菜刀,皱起眉头,“那种事就不劳你大驾了,晚上把碗刷干净。”

我一边扭动腰肢,一边用食指卷起发尾.Www,16K.cn更新最快.眨巴着眼睛做单纯少女状,“人家说的就是洗碗呀,”然后好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猛一跺脚,挥舞着菜刀朝他奔去,“你真坏,又想那种事,羞死人啦……”

“你小心别碰着自己。”凌霄见状忙退避出去,离开地时候嘴里嘀嘀咕咕。“女人就是麻烦,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公子慢走,奴婢不送了!”我左手提刀。右肘撑住门框,仪态万方。好不风流。幸亏我没生得一副男儿身。否则得害多少姑娘家为我魂牵梦绕、食不知味呀?罪过罪过。没办法,谁叫我天生底版好。再加上后天不拘一格的素质教育,几乎是个完人了。

我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笑得风轻云淡。嫌我嘴上没毛?哼,嘴上有毛地姑娘我早年倒是见过一位,如今回忆起来,依旧惊悚,只怕你凌霄消受不起。

那一日,女厕所里突然没了平时的喧嚣,我解决完个人问题,哼唱着“小攻就是黄瓜,小受就是那菊花,黄瓜菊花一相逢呀,便弯却人间无数,人间无数呀人间无数……”正当我提着裤子心满意足地推开包厢大门时,赫然发现眼前矮身圆立着一位生满柔软胡须的“兄台”。

我们愕然的望着彼此,我虎驱一震,心道,“这回大脸丢姥姥家去了,居然走错厕所,应该不至于被当成变态吧?”迅速扫视四周后,我虎驱二震,心道,“这该死的男厕所怎么连小便池都没有,这不成心诱惑人走错吗?”仔细观察后,我终于在对方胸前发现了玄机,于是虎驱三震,“原来是个女的……”再然后,我三震出局,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里个当之速飞奔而出。从此,我每次上厕所前,都要在门口踌躇半天,至少确认三遍才敢迈脚。

闲话少说,告诉大家一个不幸地消息,我卖身为奴了。

凌霄说,他是生意人,所以我们不能在他家白吃白住,要帮他做事。莫言和小五好说,平时看家护院,有生意需要帮忙也能打打下手。问题是我能做什么呢?我一开始问,“你想受虐吗?抽嘴巴、上夹棍都是我强项。”结果差点被他拖出去点了天灯。我又说,“你想虐待别人吗?我会绑蝴蝶结,可以帮你捆人。”他笑了,笑得分外妖娆,漫天花雨亦比不上他眼角眉梢的风情。他低下头,在我耳畔呢喃着,“我真想把你和石头绑在一起,沉到河里去。”

我向来不怎么会干活,出于对他们人身安全的考虑,我建议把我当宠物养起来,反正我吃的也不多。对此,凌霄只吐出两个字,“做梦!”理由是,动物不会踩坏他家房顶的瓦片,而我不光踩了,还踩坏了不只一片。

都怪我前天晚上发泄蹲坑被埋的怨念时过于激动,否则以我这九十公斤不到,连生鸡蛋都踩不碎的小身量,怎么可能把瓦踩碎呢?当然这也侧面反应了凌霄家的瓦是伪劣产品。

在这的生活很悠闲,虽说表面上我要负责洒扫之类地杂事,但实际上真正要干的并不多。因为我们主客四人一致认为,家是人住的,如果太整齐就会没有人气,所以只要能落脚就可以。现在大家明白,为什么我刚看到凌霄家后院时,会以为是荒废老宅了吧。

孟子有云,“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所以我到厨房帮忙时,只切青菜坚决不碰动物,而他们也不会把活地动物带回来。我对自己君子的态度很欣赏,但他们非说我是伪善人真残忍,尤其是在看过我边手举鸡腿大嚼边称赞大公鸡真可爱以后,更坚定了这种说法。

我终于见到传说中地“清城”了,比一般地刀短些,又比短刀长些,除此以外看不出任何特别之处,甚至还不如土匪专用的九环金背大砍刀有气魄,着实令人失望。

我们大家热热闹闹地吃过晚饭,就去干各自的事了。我在洗澡前习惯先把脸上的妆洗掉,每每端着红色的残水出去,他们都会感叹一番,既然迟早都要洗又何必画呢?一点对美的追求都没有。凌霄最可恶,居然对我说,“你别以为打扮成这样就可以不用干活。”

我每天最大的快乐就是梳妆和洗澡,这让他们很不理解,就像我不理解他们为什么对武林中的那些闲事如此关心。同样是听闲话,我通常都是抱着幸灾乐祸的心理,而他们却时常显出忧心忡忡的样子。

又是一个安静的夜晚,月亮高高的挂在树梢。小五和莫言在下棋,两个人都很严肃,我和凌霄只好坐到远处聊天。

我梳理着湿湿的长发,“你看今晚的月色多好。”

“恩。”

“如果让你用一件东西做比,你选什么?”凌霄抬起头,想了一阵,“白银?”

我轻哼一声,“庸俗又铜臭。”

“在下才疏学浅,还请小姐指教。”

“指教不敢,我也是有感而发罢了。”我羞赧的一笑,“你说它像不像我的脸?白皙通透……”

“嘘,这种话不要乱说。”凌霄压低声音,又向四周看了看,神秘的告诉我,“传说很久以前这宅子里死过人。”

一听死过人,我立马精神起来,“怎么死的,男的女的?”

“女的,据说是因为不满丈夫纳妾才自杀。后院那口封着的井见到没?一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她就是在那投井自尽了。”

“磕死的还是淹死的?”

凌霄叹了口气道,“连磕带淹,捞上来就已经断气了。她生前善妒,死后嘛……我要是你就绝不说夸自己的话。”

一股阴风吹过,背后甚寒。我小心地问道,“你见过她吗?”

凌霄摇摇头,“没有。不过听别人说,在有月亮的晚上往井里看,就会看到一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