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作者:殁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947

谭瑾面露难色,“恕谭某孤陋寡闻,从未听过这地名。”

听过才见鬼呢,我继续信口开河,跟欧阳锋攀亲戚,“就在西域白驼山附近。”幸好他没再问白驼山的具体位置,否则我非得找欧阳锋来回答了。

谭瑾好像对东方不败满有兴趣的,微笑着说道,“这位东方教主能有如此胆量和决心,确实也算得上位枭雄了。”不知有心还是无意,他说着说着眼神就落到了我两腿之间的位置。

“往哪看!”我厉声喝道。都怪莫言当初那句误导人的大实话,害我又被yy了一遍。

谭瑾面上一红,表情甚窘,“对不起……”

莫言在楼上看热闹似乎是生怕被人遗忘,毫不留情的纵声狂笑,连小五也转身窃笑。我满腔羞怒都不知该针对谁了,只好尖着嗓子大叫,“讨厌,我不理你们啦!”

我越叫莫言笑的越开心,一边笑还一边吃花生,完全不怕被卡死。

谭瑾也不好意思的笑了,“不知李兄能否赏光和在下出去踏青野游?”

约会耶,难不成他真对我有意思?我抬起头用眼神询问莫言。莫言甩甩手,大声道,“去吧去吧,别忘了出门先洗脸。”

我洗了脸,换上一身淡雅的月白色窄袖外衣。我走到楼梯口,正见谭瑾与他的四个师兄说话,那四人的态度谨慎见我来了便转身离开。

谭瑾一改往日的冷漠,笑得异常明媚,媚得我差点忘了自己的使命。古龙大人说的好呀,“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比不上那动人的一笑。”看来一个人多笑笑果然没有害处,尤其是谭瑾这种气质冷峻的人,笑起来别有一番情趣。当然这份情趣还没有强烈到能让我忘了他给我的那一巴掌。

我们走下楼梯,我突然站住不动,“还记得在这发生过什么吗?”

谭瑾眼帘微垂,眼光流转,终于还是微笑着摇了摇头。

我抱起手臂,做蒙娜丽莎状,“贵人多忘事嘛,没关系,我记得就够了。”

“还请李兄赐教。”谭瑾的笑容中多了一分歉意。

我抓起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从小到大,你是第一个打我的人。还记得吗?当时我就趴在这,你就抓着我的衣领。”回想起那悲壮的一幕,我依旧不胜唏嘘,在美与暴力的较量中,美不幸惨败……

谭瑾的表情顿时尴尬起来,令我心中好生舒畅,也懒得再计较那些往事。看到他这副样子,我突然有了个不太恰当的联想——玫瑰。美丽而多刺,也正因为那些刺才更显得可爱,就像这眼前的人儿。不知这副又冷又硬的外表下,是否藏着别样的柔情呢?猎艳的冲动在我体内翻腾,异常活跃的脑内剧场中上演起风月无边。

“李兄,李兄,你……”

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没什么,我们走吧。”

春风拂面,惬意而充满安全感,就像那敬事房的快手公公,“来吧小姑娘,到公公这来,谁敢欺负你我就代表剪刀惩罚他!”

越走越远,周围的人也越来越少。我开始有点担心了,跟一个不熟悉的男人到这种荒僻的地方,我是不是太冒险了?这个场景按照阴谋论者的惯性思维,貌似正直善良的虐待狂猎手此时正带着他柔弱的猎物步步走向自己精心安排的人间地狱,待时机成熟,便开锣上演NC-17级暴虐大戏。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这是个问题。

在极短的时间内,我丰富的想象力已能勾勒出不下10种伤天害理、禽兽不如乃至惨无人道的死法……

今天的天气很好,微风,温度舒适,适宜屠宰。古人都喜欢午时问斩,抬头看看太阳,估计差不多也到了。环顾四周,草长莺飞,湖水粼粼,杳无人烟,果然是个好地方啊,把人宰了绑上石头往湖里一扔,等发现时早辨不出模样了,而且顺便洗个手也是很方便的。

“李兄,怎么了?”谭瑾笑眯眯的看着我,“看你魂不守舍的样子,像是有什么心事。”

我低下头蜷缩着身子,作受惊小羊状,“没有。”

“觉得这地方如何?”谭瑾背对着我临水而立,“我也是前些日子无意中发现的。”

太有才了,无意都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要有意还不得自己刨个地牢出来?这家伙居然还问我觉得如何,真是冷血啊。我怯怯地抬起头,“挺好的。”

“和我在一起让你觉得紧张?”

“没,没有。”没有才怪呢,谁知道他把我拐到这安的什么贼心。

“没有就好,”谭瑾低头摆弄着我送的剑穂,“我只是有些话想和李兄闲聊几句。”

“好呀,难得找个清净的地方。”我小心维持着和他之间的距离,并还抢得先机,“不知谭兄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为什么不近女色却偏偏要住到这飘香院里呢?”

“恐怕原因和李兄一样。”谭瑾的眼神中透出一丝与年龄不符的沉着,很难与在飘香院中的表现出来的少年轻狂联系起来。

“我想你大概是误会了,我并非不想亲近她们,而是怕挨打。”我装模作样的嗔笑着,也不知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只觉得他在不由自主的往那鲜红的剑穂上看。不知会不会用我的血来为它染色?虽然我一向喜欢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而且早已麻木,可对他我总有不好的预感。

我错了,莫言也错了,也许我们从一开始就把谭瑾想简单了。他的仗义出手和在被我侮辱后的愤怒,都是装的,而他接受我的礼物并约我出来只是想让我误以为得计?我们都认为办大事的人不会犯错,所以犯错有时候未必是坏事……

一阵风吹过,我便知道自己已出了满身冷汗。

“我看得出莫公子和那位小兄弟的功夫不错,却丝毫看不出李兄你的底细。”谭瑾慢慢向我靠近,他进我退,每走一步我的心都像被无形的针扎了一下,这应该就是小说中所谓的杀气吧。

哭笑不得啊,这家伙的想象力居然比我还丰富,真拿我当个人物,还底细呢。我的底细就是吃嘛嘛香,干嘛嘛不成,唉,也不知说实话有没有人信。“谭兄,我根本不会武功。”

“哦?是真的不会还是真人不露像呢?”谭瑾笑道,“我只不过想讨教两招,李兄就不要过谦了。”

我刚想说不会,对面一道寒光已长虹掣电般的直刺过来。如果上天能给我一个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和莫言好好武功,别的不说,灵犀一指或凌波微步至少得学一个保命才好。

我第一次被人照着面门刺是在左家,当时在念了一通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道理后,莫言决定教我灵犀一指,但我怕苦没学,之后便再也没提过习武的事。其实这事也不能全怪我,我曾经是考虑过自力更生的,都赖莫言非说什么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以为是指轻松的为辛苦的不为,于是就遵从教诲了……悔不该呀!

谭瑾这一剑又快又狠,我闪身去躲,重心不稳摔倒在地,趁机从靴子里拔出短剑应敌。虽然我什么都不会,但多一样东西总比空手强,至少能像现在这样先把他的剑抵住。在靴子里藏东西,完全是受韦爵爷的启发,我原本只是想以防万一,没想到万一来的这么快。

拼力量我是完全没有胜算的,拼技巧我更是一无是处的,但我至少还能踹他的一脚解解气,于是我就踹了。我卯足力量照他的小腿踹去,结果并没有理想中他骨骼断裂的天籁,响起的是我的哀鸣。

不要再说我有被害妄想症了,地球人真的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