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纯洁的阴谋
作者:殁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59

上回书咱们说到了,有位梦怡小姐以黑街小太妹的方式向我求爱,把温润如玉的我吓得花容失色。作为一个坚定的异性恋者,我宁折不弯,本着求真务实的科学发展观给小妹妹小小的上了一小堂婚前性教育。苍天可鉴啊,我分明是一番好心,却被人当怪叔叔PIA了一掌,实乃千古奇冤。

莫言幸灾乐祸地笑着,眼泪都快出来了,“你刚刚跟人家说什么了?”

“我没说什么啊,就是按照自然博物馆里的科普规格讲了一下阴阳交合,而且用的全是书面语。”

对这个不尊重科学的社会的绝望了!

我抚摸着自己的发热的脸,杵到莫言跟前,“你看着我!”

“走着也能看。”

“不行,我要你现在看!”

虽然我们中国人开放,自古以来对男男之事都很看得开,然而有勇气当街上演煽情大戏的毕竟还是少数。纯良的群众们纷纷投来或期待或欣喜或嫉妒或羡慕或欣赏的目光,形成无数追光灯打在我娇小的身躯上。

莫言发现我们已经成了焦点,只想快点离开,“好,我看着你,有什么话就说吧。”

我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抬起头,用最楚楚可怜,以大家自拍时最喜欢的角度看着他,“想个词来形容现在的我。”

“梨花带雨。”

“此话当真?”

“要不要我指天发誓?”

“那太好了,希望谭大侠也能和你一样想。”我怕莫言智慧低下又补充了一句,“他在你背后200米处,正向这里移动,而且是独自一人哟,muhahahaha~~”

“敢不敢和我赌?”莫言一脸罪孽的坏笑,与平日温文尔雅的假象相去甚远,“他不会吃你那套的。”

“赌就赌,”事关魅力无小事,这个赌我打定了,“赌注呢?”

“输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件事。”

“成交!。”我仿佛看见胜利在冲我招手,而莫言那张该死的脸正被我穿着高跟鞋的脚踩在地上,“你赶紧走,别在这碍事。”

“好啊,我等你消息。”

两个没有是非观道德观以及同情心的家伙,凑在一起一嘀咕就决定了别人的命运,太TM不要脸了!哇塞,我也知道自己很不要脸,但人活一世哪能事事要脸呢?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我也不能例外,否则太完美了会让别人自惭形秽。

“谭兄,真没想到会在这遇见你,”我一见他走近,赶忙迎上去,一会抬头看他的脸,一会低头看自己的脚,生动活泼地演绎着羞涩少女或少男的角色,“昨天的事真对不起。”

我突然觉得自己没当演员简直是世界人民的损失,想脸红就脸红,眼里想含秋水就立刻能含上,除了“天才”我找不到其它词来形容自己。

谭瑾,依旧以冷面王子的姿态的面对我,不为所动。气得我在心里暗骂,你个冷面牛什么呀,那牛肉面岂不牛大发了。

当然,我心里骂归骂,脸上还得继续做柔弱深情温柔妩媚状,“你是不是还在生我气?”

谭瑾闷哼一声没有理我,绕开走了……

穿越女主是用来被忽视的吗?不,她是用来被全宇宙生命体爱戴的!那为什么谭瑾不鸟她?因为,因为她是女主,不是男主……

开个玩笑,不要当真,我们的谭哥哥应该大概也许说不定还是直的吧。

我不会认输的,先不说什么面子里子的问题,就冲莫言那诡异的笑容我也得赢,谁知道那家伙在打什么主意呢。

街上很热闹,卖什么的都有,每件东西在我看来都颇具古典美,都是值得长远投资的古董。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全包下来穿回21世纪卖掉,卖完再穿回来进货,当个穿越倒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所以我只能向平时逛商场一样,买些负担的起的东西。不过此负担非彼负担,以前的负担是指经济上的,现在的负担是指体力上的。

看见女人用的珠钗首饰胭脂水粉,我买;看见男人用的扳指带勾,我也买。衣服啊,那是我生命的主题,不管男女,只要好看都买。买了衣服就要买鞋子来配,买男款鞋子时还好办,买女款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早该发现,却一直被忽略的问题——裹脚。大部分的女孩都裹脚,为什么我,确切的说应该是左明珠,她为什么没有裹?像她这样的大家闺秀是最应该裹的吧?

不管为什么,我都要感谢左老头的英明决策,否则我现在别说满大街乱窜,估计连路都不会走了。与此同时,也要客观的表扬一下莫言同志,要不是他慧眼识脚,给我找了这付好皮囊,我这会说不定还扶着床学走路呢,那可真就成“始扶床”了。

大脚也有大脚的难处,谭大侠是否也和这时代大部分男人一样有着变态的审美心理呢?想到他惊见大脚女的惨状,我都于心不忍,唉,看来只好扮东方不败跟他玩暧昧了。

购物能令我暂时忘记烦恼,所以,请让我自由的……

一间装饰古朴的武器店吸引了我的目光。(旁白:喂,对你这猪头来说哪不古朴啊,真是废话!女主:你才猪头呢,我的意思是它和别的比起来都更古朴,^*&^^%%$!)

大家请无视那嫉妒我才貌的该死旁白,刚刚说到哪了,哦,对了,武器店。武器店大家都很熟悉,在玩游戏的时候,不管我们身处的环境有多么恶劣,总能找到它的身影,与它相伴出现的还有药铺和杂货铺。现在我所处的位置是武器店大门外,左边是药铺,右边是杂货铺,这个设计很好,如果应用到游戏里肯定能为我这样的路痴玩家节约不少时间。

我一踏进店里就被挂在最醒目处的宝剑吸引了,剑锋犀利,剑身有青光流溢如有霜凝结,冰冷中带着几分雅致。香草赠美人,名剑配英雄,不过我要真送谭瑾把剑,他肯定也不会要。不如就学仙剑4里小纱纱给小紫英送剑穂,也送谭瑾个剑穂好了。

老板是个慈眉善目的老爷爷,看到我对着宝剑流哈拉子,连忙过来解释,“小兄弟,这把剑是我们祖上传下的镇店之宝,不能卖,还是看看别的吧。”

大家看到没有,我也是个识货之人啊!

“老板,我朋友用的是一柄古朴的乌鞘剑,请问该配什么样的剑穂?”

老板想了想,从架子上拿下一个盒子,“这个如何?”

红色的剑穂上坠着几颗色泽通透的紫晶,看起来就让人神清气爽,老板果然有眼光。我乐呵呵的捧着它,怀里抱满了一路下来的战利品,快回飘香院时,还没忘买双颇具古风的高齿木屐回来装风雅。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莫言正和谭瑾在大厅聊天,一见我便得意的笑道,“谭公子可是早早就回来了。”

哼,我们还年轻,有的是青春,有的是精力,游戏才刚刚开始。莫言这家伙太藐视我了,一定要给点教训,让他知道我是多么抢手。谭瑾,完全无视我的魅力,简直是亵渎美啊,是可忍孰不可忍,而且,他给我那一嘴巴我可还记得呢!小五,这小狐狸兴许是看出我吃软不吃硬了,每次一问到他的身世背景,立马给我装可怜,他不说就只好叫别人说了。小样的,你们一个个谁也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