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青春的花开花谢
作者:李海洲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5960

爱情像风筝

我跨进大学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心情长久地保持着激动,但是这种激动决不是因为我终于可以佩戴着发亮的校徽意气风发地走在A城的大街小巷,而是因为我所就读的A城大学有着多得令人惊异的女孩子,要命的是她们都漂亮而青春,像多而灿烂的甜美草根等待着有人去把她们吃光。A城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而且它在国内还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这所大学的学生就来自了五湖四海。她们从祖国的各个省被火车送到这里,像一千朵优秀的鲜花被扎成一束。

那一年的女生很漂亮,每次回忆花开花谢的大学生活我就会首先说出这句话。这句话的意义是:谁都不会对美丽无动于衷。

那一年,我所就读的中文系,所有的男生都很骄傲,因为我们系里的女生总是又多又绚丽。

女生的人数超过了男生的三倍,和我一样是凭着文学特长免试录取的章直就感叹不已,他评价说这是阴盛阳衰。我就立刻引经据典地骂了他一顿,然后我总结说:男生少才显得出来是“宝”。那些女生来自各个不同的省份,她们像一大群方言不同的鸟儿,漂亮地集合在一起。又像一大群让人惊艳的天鹅,停泊在A城大学的校园,让所有的男生都认为A城大学只有春天而没有其它季节。

我和章直常常在黄昏的时候趴在绚丽的窗口往下望。我们住在男生宿舍的二楼,窗下就是食堂,每到黄昏的时候,打饭的女孩子总是特别多,她们穿了五颜六色的花裙子浪花一样飘来飘去,壮观得像在举行青春美少女大赛。

我和章直几乎天天趴在窗口上感受美丽,这个过程中我们都不说话,只有眼睛像机关枪一样在窗下扫来扫去。为此我们常常会错过去食堂打饭的时间,只好呆在一块用温开水泡方便面,于是我们两个人都得了胃病。

章直是我读大学时最好的哥们,他也是弄诗歌的,那年头诗歌吃香坏了。我们俩都有一张烂嘴,常常挖苦另外几个写小说的特招生,我们说:诗人只需要用左手就可以写小说了。章直补充得更提劲,他说:诗人本身就是小说家,但小说家决不是诗人。那几个写小说的常常被我们气得吐血,但他们又不好意思反驳,因为章直以前随便乱写的一篇叫做《霍静的爱情》的小说轻易就拿了个什么奖。他们以前还曾是章直的崇拜者,谁知章直居然一脚踢开小说写诗去了。

章直这家伙很可怜,他说他至今还没有初恋过,唯一的一次初恋(假如也可以算的话)是读中学时悄悄捏过一个女孩子的手。我狂笑起来,我看着他的脸,他长得有点丑陋,脸形像一个多棱体,还架着古怪的眼镜。我骂他,我说:蟑螂。然后我给他讲我的恋爱史,有一些是真的,有一些是编的,他根本分辨不出真假,羡慕得口水都流出来了。我们趴在窗口的时候,章直眼睛都直了。我鼓励他,我说:追女七字诀,死皮赖脸加勇敢。我说:上。他努力地吞了一下口水,说:我不敢。

他不敢我敢。我趴在窗口上,精心打量着窗下的美丽,我就有了想要干什么的设想。可是这个念头一涌上来,我就想到了远在家乡另一所大学的贝小嘉和贝小嘉给我说的那句话,一想到这些,我就会有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

贝小嘉说: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

我离开我所居住的那座城市来A城大学念书的时间是下午。

那会儿已经是九月了,天蓝得有了秋天的味道。我爸我妈,还有文青水、程岑一些哥们把我送到火车站。贝小嘉走在我旁边,她穿了浅绿色的百折裙,长长的黑发被迎面而来的风吹得飘起来,眼睛虽然亮亮的,但写满了忧郁。我们拉着手走在火车站,我一脸的快乐和兴奋,我想***我真要上大学了。

向天和舒眉衣走在最前面,他们的关系发展得突飞猛进,那速度很有点昂首挺胸走进二十一世纪的味道。“到了就来个电报,”向天转过头来对我说:“免得程叔担心。”

“我不担心我不担心,”我那曾经长时间破坏我屁股的工人父亲乐坏了,他几乎是在唱着小调。可是就在火车要启动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眼里居然有了泪光:“儿子,出门在外,可要多注意身体。”他说。我挥了挥手,几乎没有一点离别的忧郁,我说:“放心放心,我都是大学生了。”我的话引来他们善意的笑声。

其实A城离我的家乡并不是太遥远,只需要一个夜晚的时间就可以抵达。

贝小嘉的泪水掉下来,一颗一颗地落在站台上,“给我写信,”她说。声音挺委屈。我已经坐进了火车,我就把手伸出车窗,努力捏住她冰凉的手。其他的朋友和我的父母还以为我们有什么情话要说,都退开了几步,想要尽其所能地给我们营造一个说话的空间。

但是贝小嘉只说了一句话:“你要珍惜我。”语气冷静得要命。

这时候火车就开了,它以无可阻挡的速度开始载着我飞离贝小嘉的视线。我把眼睛伸出车窗外丢下最后的一瞥,我看见在下午的阳光下父母和朋友们都在对我挥着手,只有贝小嘉没有挥手,她忧郁而孤独地站在最前面,一脸的无助,她的裙子被风吹起来,像一朵绿色的浪花随着火车的开动越来越远。那时候,我的泪水突然就下来。

刚踏进大学的时候我想家想得厉害。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远离父母和朋友去这么远的地方念书,就像一粒花籽离开了花朵,被风吹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疯狂地给家里人和朋友们写信,尤其是贝小嘉。在大学里有一句校园俗语,叫做:大一大二信多,大三大四病多。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大一和大二的学生还没长大,只知道给亲人和朋友写信,而到了大三大四,信不写了,课也不想上了,还常常装病躲在寝室里睡懒觉。我就属于这种人,刚进大学那阵子,我常常会一天收到七八封信,然后就点上蜡烛熬更守夜地一封一封地回,像得了神经病似的。

我们寝室住了六个人,我住下铺。有时候,六个铺位都会亮起蜡烛或者手电,大伙全趴在各自的铺位上给远方的亲人写信。有人写着写着还哭起来,弄得其它人一愣一愣的,还以为他脑子有问题。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睡觉。我在家里的时候一个人睡一张非常宽的弹性很好的绷子床,随便我怎么横着躺竖着歪都行。可大学里的床不仅窄,而且还是硬硬的木板,刚开始睡的时候我不太习惯,夜晚不能入睡不说,而且一旦入睡,早上爬起来身子就软绵绵的,腰又酸又痛,像被谁揍了一顿似的。要命的是我从小就不大会睡觉,我的意思是说我睡觉老爱翻来翻去,床有多宽我就能翻多宽。

有一天晚上,我终于从床上翻到了地上。需要说明的是我从来都是那种睡熟后被别人卖了都不知道的人,所以我从床上翻到地上的时候根本就没醒,我仍然睡得香甜而快乐,估计还有美丽的鼾声。后来我终于从地板上醒过来,是因为在睡梦中我突然感到自己被什么重物狠狠地砸了一下,结果我发现原来是睡在我上铺的章直也从床上掉了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在我的身体上。我气坏了,就骂了一句:我X你妈。然后就抽了这小子一耳光。可我这一耳光并没把章直打醒,他只是摸了摸自己的脸,就又继续睡过去了,而且还很快发出浊重的鼾声。我哭笑不得,就又踢了他一脚,重新爬回自己的床上睡觉去了。出了这件人压人的睡觉事件,我就一直希望章直有一天再一次从上铺掉下来,因为上铺距离地面大约有一米五高,假如章直再次掉下来(我当然不会又去当肉垫),结果肯定很喜剧。为了能够目睹这一时刻,我就天天晚上盼啊盼啊……我想有了第一次肯定会有第二次,结果终于给我盼到了。有天晚上我正朦朦胧胧地要去找周公打麻将,就听见“咚”地一声巨响,一件物体从我上铺呼啸着滚下来。我立刻就放声大笑起来,其他室友被我的笑声给弄醒了。大伙拧亮手电(大学一般晚上十一点熄灯,周末假日例外),看见章直痛苦地从地上爬起来,大伙就快乐得不行。我得意坏了,我说:***,这回我不给你当肉垫了。

我们寝室还有一个写歌词的特招生叫邹化洋,这小子生得油头粉面的,常说梦话,有时还要梦游。刚进大学的一个晚上,这小子半夜从床上爬起来,走到我床边,一边拍我的脑袋一边念叨,他说:西瓜熟了。吓得我一身冷汗。后来我把他臭骂了一顿,就不敢再睡下铺了,我想假如这小子一边提着刀一边拍我的脑袋说“西瓜熟了”,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没准我正梦见和几个少女在一块打情骂俏呢就不明不白死于刀光之下。我决定和章直换一换铺位,可我又非常担心由于自己睡觉不老实而从上铺掉下来,那情况也挺惨的。后来我终于想到了一个中庸的办法,那就是我仍然住下铺,但必须把寝室里所有能伤害人的铁器扔掉,包括吃饭时用的小叉子也被我强行换成了木筷。这样邹化洋再拍我脑袋说西瓜熟了就无所谓了,起码比从上铺摔下来感觉要幸运些。这一切都习惯了之后,有一件事情却老也习惯不起来,那就是我实在不习惯贝小嘉不在我的身边。我非常想念她,贝小嘉在我的想念中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她常常会在我的想象里(包括大白天的想象)变得更加美丽动人可爱无比。

“有一个女孩子在身边多好。”我强烈地想。每次趴在窗口上看见那些美少女云集楼下的饭堂,我就想把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给逮到身边来。可是我又不敢,这并不是因为我胆小。我主要是考虑到刚进大学,得注意点影响。即使我有什么行动,也得再等几天。

我就疯狂地给贝小嘉写信。她回信也非常勤,常常是一周两封,而且每封信都有好几千字,我就怀疑她读大学的主要功课是给我写情书。贝小嘉在信里胆子非常大,一改平时的娇羞和含苞待放,她的信热烈极了,她甚至在信中说想和我有一个孩子。那时我并没打算将来和她结婚,读了她的信后就觉得她很可爱。“妈的,她都想当妈了,这还得了。”我想。

给贝小嘉写信是我非常爱干的一件事,因为我可以在信中打胡乱说,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比如我写:贝小嘉,我想你想得想和你睡觉。语句简明了当,直奔中心思想。

那时我晚上常常梦遗。每次都梦见我和贝小嘉在一起很兴奋,但每次在梦中我都解不开她的皮带,一旦好不容易解开了,我又要起床了,因为我得赶紧爬起来去洗裤衩。

后来我发现我在思念贝小嘉的过程中常常会被一种越来越强的毒蛇样的欲望控制。我很口渴。再后来我终于在一个周末的夜晚爬上了火车,我要回家,我要去找贝小嘉,那时我进大学已经快两个月了。

当我奇迹般地出现在贝小嘉面前的时候她吓了一跳,迷乱的眼神如梦如烟,但是有泪水:“你怎么回来了?”她居然在师大女生楼早晨的阳光下拥抱了我,以前她可不敢这样。

然后我就把她领回了家,我爸我妈激动坏了。但我爸有些谨慎,他小心翼翼地问:“西鸿,是……被开除了?”我哭笑不得,我说:“回来看看你们,晚上就得走,明天还有课哩。”

我老爸老妈欢呼一声,就上街卖菜去了。

我就把贝小嘉领进了我的屋子开始干那件事。这个过程中,贝小嘉表现得非常慌乱,她说:“今天恐怕不行,今天是危险期……”我有点生气,我说“我这么远回来看你”就不说话了,然后她就跑过去检查了一下门的暗销是否拧上后,就任由我把她剥得光光的。可是我很激动,三四分钟就完事了,当我从她身上爬起来的时候,她吃了一惊:“完了?这么快?”我的脸就红了。

然后,我像打仗一样地利用一天的时间飞快地去拜会各路朋友,并邀请他们晚上到我家里吃饭。两个月没见面,最令我惊讶的是程岑的变化,他现在在一个冰箱厂上班,屁股后面跟了个“小鸟依人”。程岑对我说,他说自己这么大了,再不敢在外边鬼混了,他说他现在首先得为生计奔波……自己都养不活,还混什么混……他这样说的时候目光坚毅,一脸的劳动者形象,我就很感动。我本来还想到看守所去看朱朱的,但时间实在太紧,晚上我还得回A城。“是朱朱教育了我们。”程岑说。一提到朱朱,我们的心情都不太好。

晚上的时候,文青水、大勇他们都来了。

向天和舒眉衣来得最晚。“他们要结婚了。”文青水说。我就大笑起来,拐弯调侃他们:“结什么婚,你们现在不照样是未婚青年享受已婚待遇吗?”大伙轰的一声就闹起来。我老爸拍了一下我的头:“臭小子,上了大学也跟个小流氓似的。”

我们开始喝酒,并谈些兄弟感情的话,间或较量些文字。

贝小嘉坐在我旁边,她很少插嘴,只是用亮亮的眼睛一直看着我。我闻到了她身上的一股好闻的香水味,手就不由自主地放在了她的大腿上,她的大腿依然结实而富有弹性。

虽然只有两个月没见面,但大伙就像有好几年没见面似的,情绪都很高,一个个喝得一塌糊涂。尤其文青水,喝酒像喝开水,话也特别多,我估计他心里可能有事。但我暂还没有机会去问他。我乘大伙不注意的时候借收拾东西为名把贝小嘉领进了我的那间屋子,然后就锁上了门。贝小嘉看见我的举动有些紧张,“西鸿你干嘛,外面这么多人,”她小声说。我抱住她亲了一下,我说,“不干嘛干你哩。”

“不行,”贝小嘉叫。但声音很低,她怕被外屋的人听见。我哪里管得了这么多,我的手已经剪刀一样划开了她的肌肤。贝小嘉软弱地推开我,走到门边细心地检查了一遍暗锁,然后对我白了一眼,说:“你真坏。”这就表示她同意我这么做了。我就兴奋起来,把她压在了床上。

火车是晚上八点钟的。第二天一早就可以抵达A城。

在送我去火车站的路上,文青水把我拉到一边:“西鸿,你这次回家不仅仅是因为想念兄弟吧。”他实在是非常了解我,他说:“你可得好好念书,别总想着那事。”我知道那事是指什么,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文青水使劲地拍了拍我的肩:“好兄弟,什么事都毕了业再说……还有,在学校可别乱来,兄弟们都不在身边,有些事儿自己得好好把握。”他有些动感情地搂着我的肩。我的眼泪差点就下来了,我不由自主地喊了他一声:“哥,”我说:“你放心。”

火车要开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我问文青水:“怎么没看见章玫?”当时我还一直认为他正在和章玫好。文青水苦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夜风里像一支摇曳的狗尾巴草。“怎么了?”我有些惊异地问。他的脸上继续着苦笑,“以后再告诉你吧。”他说。一瞬间他的眼里忽然就有了斑斑点点的泪光。

我们中文系的功课比想象中的要更为简单。我和章直很容易就把它给对付了。其余时间我们就用来写信和挣稿费。

在我的大学生活中,来信最多的是贝小嘉,一周两封,其次是文青水,一周一封,他们的时间概念都很好,准时而又持续不断。我也抱着巨大的漏*点给他们回信。那个冬天开始的时候,我终于知道了唐儿和紫儿的故事,还有章玫,文青水在给我的一封长信里详细地讲述了她们。许多年后,当我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文青水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告诉我,他说他之所以要给我写这么多信,除了我们是真正的好哥们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实在是太需要倾诉了。他对我说,那时候他心情只要一糟糕就会给我写信,只有把心里的难受写在纸张上,他才会如获大赦。文青水还说:“真不好意思,我把我的痛苦让你分担了。”

其实我并没有帮文青水分担什么。当时我只是感到文青水的信总是很灰色,那会儿我并不是很了解文青水,我只是认为我们是真正的好哥们,直到后来那个飘雪的冬天。

我和章直除了写信,最大的能耐就是挣稿费。我们写了一大堆诗歌或者散文之类的东西向四面八方寄出去,然后就有稿酬源源不断地寄回来。于是我们俩很快就成了中文系过得最好的学生之一。

但我和章直都认为我们的生活还缺少点什么。后来我们终于发现我们缺少的是爱情。因为仅有才子是不够的,还得有佳人。我虽然有佳人,可惜隔得太远了,远在家乡的贝小嘉对于我而言,无疑于画饼充饥,尽管我有时仍然会坐着火车突然出现在她的身边,但问题是:冬天来了。冬天来了,A城冷得厉害。我和章直都不想自己动手洗衣服,寝室里有女朋友的男生就表现出很幸福的样子,因为他们的女朋友会责无旁贷地给他们洗衣服,哪个女孩子不希望把自己的男朋友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呢?我也有女朋友,可惜她不能给我洗衣服,她离我远着哩。不过她仍然记挂着我的衣服问题。贝小嘉在信中说:“冬天了,你可要注意卫生,遗憾的是我不能为你洗衣服(我的衣服是妈妈给我洗哩),你总不能要求我坐火车到A城来给你洗衣服吧。”简直是屁话,我穿着在我众多的衣服中还算较干净的一件骂道:“妈的,老子也不洗,让它脏。”我和章直趴在有点小雪花的窗口,看着窗下那些被厚厚的衣服裹住的流动的春天,就想把她们中的一个逮回来给我们洗衣服。

我眼睛追着窗下最后几个女孩拿着饭盒远去的时候,就有点恍然若失的无聊。窗台上不知被谁扔了一张《A城晚报》,我拿着《A城晚报》胡乱地翻。“看看有没有文艺副刊?”章直见了报纸眼睛就要发亮,因为这家伙无论大报小报,只要是有文艺副刊就会把他那些狗屁诗文寄去换钱。我揍了章直一拳:“你小子想钱想疯了。”其实我和他的想法差不多。于是我就仔细地找,果然有一版是文艺副刊,然后我看了看责任编辑的名字,天,居然会是丁香。我惊喜若狂,立刻叫出声来:“是丁香。”“你认识?”章直也很高兴,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是熟人就好发稿,稿发多了就能多赚钱。“岂止只是认识,”我想,“她还是我的初恋哩。”章直不知道我的想法,在一旁傻快活,“改天我们去找她,……丁香?……肯定很漂亮吧,”他说。丁香当然漂亮,丁香是一种美丽芬芳的花。但编辑(以前是女教师)丁香却远远要比那种叫做丁香的花来得更为美丽,更为动人。

重逢丁香

文青水没有想到唐儿婚后还会来找他。那是秋天的一个黄昏,十月的彩霞弥漫了天空,唐儿就像一朵云一样飘到了文青水办公室的门口。

那时文青水留校工作已经快两个月了。他被留在宣传部,负责编师大校报的两个版。校报一个月出两期,时间很清闲,而且学生来稿踊跃,工作自然有些轻松。

校报办公室在校办公大楼的五楼,位置刚好在楼梯的拐角处。这是一幢七十年代修建的楼房,一共只有五层楼,盖着灰色的铅瓦,还吊了角,很有些古色古香的味道。里面全是木楼板,人踏上去,就会“咚咚”作响,像急速运动之后的心跳。

文青水住的地方离校办公楼并不远。每天他都像一枚阴郁的校徽穿过几条开满白色花的小径向办公楼匆匆走过。有时候他会在操场边停留,看那些花裙子和牛仔裤闪亮在芳草凄凄的绿茵上,然后他点上烟,慢慢地走开,而心里却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地发紧。

那一段时间,文青水在矛盾中拼命地写作。我在A城大学的图书馆里,经常能够从杂志上看到他发表的一组一组的诗句。他的诗艺日渐成熟,尤其他的语言,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但我老是能从中读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来,比如:黑暗,阴影,或者夹在刀尖上的忧伤等。章玫仍然经常来找文青水,她一般是在晚上踩着星星的光芒走来。她的穿着始终朴素而千遍一律,尤其她老穿牛仔裤,感觉就像从来没换过一样,但她的衣着始终都干净,清洁而又一尘不染。她一般先站在门边轻轻敲几下虚掩的门,然后才推门进来。文青水的门平常都没关严。章玫知道这一点,但章玫仍然先要非常有礼貌地敲门,尽管他们之间早已发生了不应该客套的事情。每次章玫走进来的时候,文青水就会感到有一种忧郁的微风轻轻刮过来,然后他就看见了那张并不漂亮的但笑得像桃花一样的脸。

那时候唐儿结婚已经好几个月了,文青水的心情也开始慢慢趋于平静。但他仍然有些害怕夜晚。因为夜深的时候,文青水总是会想起刚刚过去的那个非常夏日,那里埋藏着他的痛苦和欢乐,还有他心中那支永远不会散去的忧伤的歌。

现在章玫到文青水这儿来的时候,文青水已经很少有那方面的要求了。他们呆在一起,更多的时间是相互各拿一本书慢慢地阅读。他们依然很少交流,连谈话也少了,而章玫仍继续天真地做着美丽的白日梦。偶尔他们也干那事,但次数越来越少,而且相互之间都缺少性爱的漏*点,章玫根本就不太懂,而文青水则是以发泄为主。每次做完,文青水还会莫名其妙地泪流满面。章玫不知道他为什么流泪,她只是单方面地认为这是一种诗人特殊的表达方式。

夜深的时候,文青水依旧会把章玫送到女生楼下。那时校园里街灯依依,行人渐少,文青水和章玫一左一右地走在校园的马路上,鞋子脆脆地响出单一的节奏。他们不说话,也没有挽手,就这样形同陌路地往前走。时令已经进入秋天,校园里的梧桐树在掉叶子,它们黄黄的从树上飘下来,零零散散地铺满了路面。

到了那幢熟悉的女生楼下,他们就会停下来。章玫的脸上挂着微笑:“我上去了。”然后她就在文青水的目光中跑开去。每次看着章玫青春的背影快乐地消失在女生楼的拐弯处,文青水心里就会产生出一种深深的内疚,并且会有几许冷汗冒出。

“我都干了些什么,”他痛苦地想。现在,他已经开始一点一点地冷静下来,他对自己给这个无辜少女所造成的无法估计的伤害而深深内疚。同时,他觉得唯一能够对章玫进行补偿的方式就是和她分手,他甚至认为除了分手自己别无选择。因为自己实在是不曾爱过她,这样继续和她缠下去只会对她造成更大的伤害,只有早点分手,才会解决双方的痛苦。尽管章玫现在并不痛苦,但假如她一旦知道文青水仅仅只是因为个人的私心而和她来往并发生那件事的时候……其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那时文青水并没想到以接受她的方式来解决他和章玫之间的问题。他只是想和章玫分手。

但是文青水又一直不敢正面给章玫讲清楚。因为他曾经试探性地问过几次章玫这个方面的问题。而章玫的回答总是与自杀和死亡有关,文青水就吓得直冒冷汗,因为他已经慢慢地对这个相貌平凡但身材流畅的少女有所了解了。他发现章玫不仅仅是一个传统的少女,而且要命的是她爱自己爱得刻骨铭心。

现在,文青水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他非常讨厌夏天的时候由于自己的狭隘和其他什么原因所造成的现在这种局面。他甚至隐约地感觉到,自己因为章玫,将很可能失去再爱的机会。但是他又想:“我还能去爱谁呢?”后来他就干脆不管她了,“管***,以后再说。”他想得快要耍横了。

每次送章玫回到女生楼,文青水总会站在女生楼下胡思乱想很久。然后,他就会情不自禁地走到女生楼的背面,这个夏天以前,在女生楼背面的七楼上,有一个窗口总是野花灿烂。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存在了,那个七楼的窗口,月光下早已空空如也了。

文青水在女生楼背面站立着,四周的草已经有一多半开始变成枯黄色。其实秋天已经深了,在另一些城市,现在都开始飘雪花了。文青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清醒的大脑微微有些沉重,他转身离开这里,往自己的小屋走回去。

街灯下,文青水的影子孤单而消瘦,在他的身后,一阵风过去,梧桐叶飘得铺天盖地。唐儿来找文青水的时候是秋天的黄昏,十月的彩霞弥漫了天空,唐儿像一朵彩云一样飘到了文青水办公室的门口。这之前文青水根本就没想到过唐儿还会来找自己。

已经很久很久了,唐儿如同一柄小小的猎刀,在文青水内心深处种植着伤害。因为唐儿,文青水几乎连梦想也没有了,尽管唐儿美丽如同百合花的面孔常常还会飘在他逐渐发黄的灰色的记忆中,并且还会带着他在刺痛的黑夜里无边地乱飞,但美好的一切都已过去,连同美梦和幻想,所以当唐儿像一朵云一样站在校报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文青水就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唐儿站在门边,秀气的脸挂着一丁点微笑,大眼睛里流动着一丝忧郁。她美丽的短发依然卷起来微微上翘,像一小朵一小朵的浪花。

现在已经是下班时间,偌大的办公室走得空空荡荡的,只留下文青水一个人。唐儿站在他的门边的时候他正坐在办公桌前吐烟圈。他吐烟圈的技术很高,那些烟圈圆圆的,一个连着一个像句号一样从他嘴里飞出来,一连串地飘在办公室的空气中。

文青水在烟雾中看见了唐儿,唐儿在文青水的视线里清晰地踩动着木楼板,窗外有黄昏的阳光照进来。文青水看见唐儿的脸上有鳞片一样的红色。

后来唐儿就坐在了文青水办公桌旁边的一个空椅子上。这个过程中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像两个不认识的人打算就这样永远不认识下去。窗外有很绚烂的彩霞,它的余晖一点点从办公室里移开去。唐儿坐在椅子上,她的微笑已渐渐消失,像窗外的彩霞已经被黑夜替代。

再后来文青水就把唐儿带到了一家饭馆。“我们去吃点什么吧。”文青水这样说。

他们在师大附近的一家小饭馆胡乱地吃了些什么。文青水还喝了一瓶啤酒。“别喝太多酒,男人脸红红的不好看。”唐儿说。文青水不说话,他的眼睛像刀子一样从唐儿的脸上刮过,仰头又灌了一口酒。吃过饭,天空已经有了月色,校园里的光线是斑斑驳驳的碎片。文青水的脸被酒精染得有些红,他和唐儿一左一右地往自己的寝室走。秋天的校园有很重的月光。

他们走进那间九平方米的房间,唐儿抬头随便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屋子凌乱而又陈旧,书籍和废纸扔得四处都是。唐儿小心地绕过地上的书本,把自己的身体放到了床边。

这间房子的光线不是太好,而且还有一种潮湿的霉味,但唐儿并不太在乎这些,她想即使这间房子再糟糕一百倍,只要有那个人住在这里就行,一想到那个人,唐儿就不由自主地拿眼睛去看他。正好那个人的眼睛也像钉子一样地钉过来。

后来唐儿就开始脱衣服,她一件一件地脱,脱得很慢,直到自己脱得除了一尘不染的身体什么也没有的时候,她才停下来。窗外有很沉郁的月光,顺着窗悄悄地照在唐儿白银一样的身体上,像水弥漫着高塔。文青水有些口渴,唐儿的身体在他的眼睛里像一大朵光滑的云在轻轻浮动。

丁香在《A城晚报》。丁香很美丽,丁香曾经是我的一个梦想。

我和章直吹着口哨沿着雪花纷扬的大街往前走。这一年,A城的雪来得很早,十月还没有过去,天空就飞满了白色的眼睛。走在A城的大街上,我的心情有些激动,我真没想到还会和丁香这么近的再次拥有同一座城市。我本来打算独自一个人去《A城晚报》找丁香的。但章直这家伙脸皮厚,非要跟我一块去。他听我把丁香形容得阳光和露水一样优秀,就满脸放光口水乱流。不过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曾经暗恋过丁香,这家伙嘴很烂,老爱打胡乱说。“宝器,”我骂他,“你去干嘛。”章直无赖得像条死狗:“鸿哥”,他这样叫我肉都麻了,“我从来没见过漂亮的女编辑。”他的样子很可怜,我就踢了他一脚,说:“行了行了,装什么蒜,我带你去。”然后,他便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往《A城晚报》进发。

天空有许多白色的眼睛。我走在大街上,心情愉快而紧张。眼前浮动着我和贝小嘉曾经就读过的中学校园,在那所校园里,有绿草茵茵的操场,操场上总有一位年轻而美丽的女体育教师在领着学生跑步。她长得挺高,文静而秀气,学生们很喜欢她跑步,她一跑,胸口便一颤一颤的,像藏了两只活泼的小白兔。

《A城晚报》离我们学校不太远。我们很快地来到了这里,并且非常容易地在文化副刊部找到了丁香。那时她正在办公室里编稿,还围了条白色的围巾。不过我站在门边有点激动,慌慌的不敢进去,那感觉有点像初恋。“你不是说你和她很熟吗?”章直一直在故意揭我的短。我的手心就有点痒,于是我就在章直的头上猛敲了一记。这家伙还没反应过来,我就窜进了办公室。章直其实挺笨,常常被我算计,但他还自以为很聪明,比如现在,他被我打了一下之后就没办法还手,并且还得跟在我屁股后边往里窜。“丁香——”我肆无忌惮地大声叫,声音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不过我心里有点发虚。而且我还注意到了居然没在丁香后面加上老师两个字。我非常担心丁香会不会对我直呼其名的无礼举动生气。围着白围巾的女编辑丁香抬起头来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她的面孔依然生动而美丽。丁香用她的大眼睛望了我几秒钟,这个过程使我很紧张。我猜她大概都认不出来我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会很尴尬,于是我的脸就准备着要发红了。

“程西鸿——”丁香终于大声地叫出了我的名字,表情快乐而惊异,“你怎么来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我说我在A大念书哩。

接下来,丁香就像老朋友一样接待了我,这是我始料不及的。她把我和章直带到一边的会客室,其间我们曾两次热烈地握手,她的手又软又滑,握起来感觉非常好,如果不是考虑到失礼,我真想多握一会儿。

我和丁香在会议室里快乐地说话,说我们的学校,也说散文和诗歌。

章直在我身边一直插不上话,心里对我充满了愤怒,因为刚才丁香指着章直问我“这位先生怎么称呼”的时候,我非常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一个同学”,根本就没给他们相互介绍,我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气气章直。结果我的目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章直果真气得不行,不过他的眼睛仍然直勾勾地盯着丁香,样子非常丑陋。

我终于把章直介绍给丁香彻底认识的时候是中午。

这之前我没料到丁香会请我们去吃午饭。“走,中午我请客,”丁香说。“不不不,我请我请,”我说。丁香笑着扬了一下美丽的手:“下次你请吧。”居然还有下次,我高兴坏了。趁丁香去办公室拿包的空档,章直气急败坏地对我嚷:“介绍一下嘛,介绍一下嘛。”我不理他,但心里却一个劲地偷偷直乐。

丁香处理了一下第二天要发排的稿件后,就领着我和章直去了一个比较高档的酒楼。

丁香要了几个非常漂亮的菜。“我们喝点酒吧,”她说:“这天挺冷的。”

我得承认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提议。我当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要知道,美酒伴佳人,人生一大乐趣也。只可惜章直这坏种在一边挺煞风景。菜刚上桌的时候,他像只呆头鹅一样吃得很狼狈,丁香被他难看的吃相逗得格格格地笑。我有些气急败坏,我觉得这家伙不仅自己斯文扫地,而且还挺丢我的面子,于是我就狠狠地踩了他一脚。这一脚踩得有些重,我清楚地看见章直的额头上暴了一根青筋,但他没好意思叫出来,只是拿眼睛使劲地瞪我。我就当没看见,并且暗暗发誓下次决不带他一块儿来。不过我仍然抽了个空档把这坏种给美丽的丁香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以便他往后能有机会多赚几文稿费。

“你也是文学特招生?”丁香看了一下章直那多棱镜一样的脸,后者的脸正在一点点发射着媚笑。丁香喝了一口酒,说:“你们可以给晚报多写文章,这儿稿酬挺不错的。”章直等的就是这句话,这家伙虽然成天动不动就是什么“精神高度问题”,但照我看来,其终青春的极目标就是为了赚稿费。酒是红酒,度数很低的那种,杯子是薄薄的玻璃器皿,闪闪发亮的那种,丁香一边喝酒一边和我们闲聊。我非常喜爱她喝酒的样子,姿式非常美丽。她用手托住杯子,轻轻地举到嘴边,酒在入唇的那一刹那,颜色和嘴唇一样红得通体透明,鲜艳而又柔润,当她把杯子从嘴移开的时候,我还可以清楚地看见她丰满的嘴唇上沾有几滴晶莹剔透的酒珠,像红色的露水一样美丽。我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欣赏女人喝酒的,不说别的,仅那悠闲文雅的姿式,就远远要比男人来得险要而独特。

那天丁香的兴致非常好,饭后,她提议我们到她家里去坐坐。我当然求之不得,只是讨厌章直像条小爬虫一样地跟着。但我现在又不能赶他走,这样做有违朋友间的义气。于是我就只好让他跟着。丁香住在A城东边一个公园里的小木屋里。当我们顶着铺天盖地的雪花走到那里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因为那间小木屋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得就像童话一样。它建在公园深处的池塘边,四周长满了高低不一的植物。现在虽然是秋天,但A城有雪,像白色的小纸片一样密密地把小木屋的屋顶盖起来,在它的周围,除了池塘,所有的世界都是银子一样的颜色。在我这种很少看见雪的人眼里,丁香的小木屋美丽得触目惊心,美丽得简直就是童话。

我和章直拍打着身上的雪花走进丁香的小木屋。这间小木屋并不太高,但屋子挺宽,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没有椅子,只有许多花布做的软垫。在屋子的墙上,挂了许多手工织品,丁香拉开灯,白白的光芒便散开来,使这间屋子看上去温馨而又浪漫。“随便坐。”丁香一边说一边脱下外套和围巾挂起来。她只穿着一套黑黑的针织紧身衣在屋子里来回地给我们搬运水果和咖啡。我的目光尾追着她,主要停留在她的胸脯上,那个地方青春而又活泼,像小兔子一样上下跳跃,可爱极了。

咖啡端上来,冒着一丝丝热气。我用匙子搅动着咖啡里的方糖,内心突然产生了一种罪恶的设想。这时候丁香已经打开录音机,有轻轻的音乐抒情而又缠绵地流淌。我们喝着咖啡,听着音乐,间或交谈些什么。其间我还注意到小木屋的窗台上,有一个玻璃瓶里插着几枝即将消失殆尽的枯萎的梅花,花虽枯萎,但我还是能隐隐约约闻到它残留的芬芳。

而窗外,细密的小雪花依然铺天盖地。

从丁香那间小木屋回到学校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我梦见我和丁香在那间小木屋里轻松地跳着一曲舞,我还梦见她的胸脯很闪亮,像太阳,又像折射的星光,还有她的白围巾,在我的四周慢慢地飘……后来我就从床上爬起来洗裤衩去了。

“我一定要把她搞到手。”第二天早晨从床上爬起来望着窗外一直在飘的小雪花,我心里就非常流氓地开始算计丁香。我觉得丁香实在是太美丽了,我想拥抱她,我想……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了一旁的小柜子上放着一封信,不用看内容,只要看一眼那浅白色信封上熟悉的字迹,我就知道这封信是贝小嘉写的。她的信总是来得准时而又勤快。

不过现在我突然有点讨厌她的信,因为此时我的心里正装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那个女人美丽而又生动,她的名字是一首诗的名字,她叫丁香。

于是我就对贝小嘉的来信连拆开的兴趣也没有了,不仅如此,我还顺手把它丢在了床下,就像丢一双臭袜子一样。许多年后,每当我一想到这件事,就觉得我真他妈不是个东西,简直没心没肺透了,这么快并且这么容易地就准备把一个刻骨铭心地爱着我的女孩扔在风里。就在我刚把贝小嘉的信丢到床下的时候,我的大脑里立即出现了一双大而无辜的眼睛和一句话:你要珍惜我。一想到这句话我就有些不寒而栗。但我立即又摇摇头,把它们扔到一边去了。

下午的时候,雪开始住了,但天上仍在掉一些小碎片。我就不打算上课了,因为上也是白上,我心里老是在强烈地想着一个人,这种状态哪还适合上什么课。我决定现在就去找丁香。

而且我还为此找到了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那就是给丁香她们报社投稿。

我飞快地翻出两篇我自认为写得非常满意的文章,然后找出一件比较干净的风衣来换上,还特意梳了梳头发,把它梳得整齐而又一丝不苟,像广告上那种。章直在旁边一直默默地看着我精心包装着自己,他也不想上课了。“你要出去吗?”他说。我正在擦皮鞋,头也不抬地答应了一声就继续着我手里认真而刻意的工作。“带我一块去行吗?”章直可怜兮兮地说。他不说话还好一点,一说这话我就想起他昨天中午那副狼狈的吃相。“滚一边去,”我没好气地骂道,然后扔掉手里的皮鞋刷子,理也不理他大踏步地走出了寝室。

外面的天空有点冷,偶尔掉一些小碎片,但空气却清冽芬芳,像一个少女的初恋那么鲜嫩如初。我打算直接到丁香的小木屋去,我是这样想的,她在家固然好,她如果不在家,我就在公园等她。我还像个绅士一样地买了一束开得很旺盛的腊梅花捧在手里。一路上,我都在腊梅的香气中精心设计着我和丁香的故事,而且还一次又一次地被自己的美好设想弄得激动不已,满脸绯红。我并不知道当我第二次踏进丁香那间童话一样的小木屋的那个下午,就会发生那件我梦寐以求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

一路上,我手捧一大把腊梅花行色匆匆,心里又快乐又紧张,又希望丁香在家又希望她不在家,就像一个怕黑的小孩子总是喜欢听鬼故事一样。我就在这种紧张而又不安的矛盾心理中走到了丁香的小木屋。丁香的小木屋铺满了雪,依旧像昨天一样美丽。

屋里有微弱的灯光和音乐声。丁香在家,我有些激动。我抱着一大捧开得热烈而灿烂的腊梅花站在她的面前,不知道该不该敲门。我先是傻傻的在门边站了好几分钟,后来我想管他呢,来了总不能不进去吧。于是我就咚咚咚地敲门。

丁香对我的到来并没有感到什么太多的意外,但她却对我手里抱着的腊梅花表示出了巨大的惊喜。“好漂亮。”这是她拉开门说的第一句话。“送给你的,”我见缝插针地说。

“谢谢!”她脸上的微笑在我看来要比那些腊梅美丽得多。我还注意到她今天穿了一套小翻领的西便装,苹果色的那种,衬得她青春的身体像一滴透明的水。我搓了搓手,表现得有点激动,像一个孩子盲目地面对自己喜爱的玩具。

丁香把我让进屋,然后就去侍弄那些梅花去了。她的屋子始终那么干洁和温馨,流动着芬芳的音乐,我在靠窗的一个软垫上坐下来,心里保持着小鹿一样的激动。丁香开始像风一样在屋里生动地来回,她把原先插在玻璃器皿里的那些枯萎的花朵扔掉,重新换上水,并加入白色的盐粒,然后再插进新鲜的腊梅。干完这一切,她的表情显得很快活,脸上的微笑纯洁而顽皮。

在这个过程中,我的眼睛如同一枚探照灯,在丁香的身体上风一样刮过。我注意到丁香的身体像线条一样流畅,她的面孔白而透红,她胸前的小白兔一跳一跳的,生动而诱人。

我们坐在窗台边,窗台上,新鲜的腊梅花美丽得惊心动魄。

我的心里慌慌的,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在中学的体育场上曾经有一只狗破坏过丁香的屁股。我说:“那条狗……”丁香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过来,脸就有些红,但她仍然闪亮而又文静地笑着说:“那条狗真厉害。”

我发现她脸红的样子很好看,心思就想她的脸去了,嘴上不知怎么的就问了一句:“伤得不厉害吧?”话一出口我就知道我说错了,因为狗咬坏的地方正好是丁香的屁股,她怎么可能随便告诉一个男孩子自己美丽的屁股伤得怎么样呢。果然,丁香不说话了,她只是把眼睛投向窗台上的腊梅花,“它们真好看。”丁香说。

我就变得更加窘迫,心里的慌乱就像一个线团。我想我真他妈笨,说话怎么不长脑子。后来我终于变得聪明起来,从口袋里摸出那两篇差点被我忘记了的文章递过去,“这是我给你们报纸写的稿子,”我说,“你看看是否合用。”丁香的脸上仍然保持着微笑,她接过文章,就开始低头看了起来。乘着她看稿的机会,我就轻轻的在心里吁了一口气。

屋里很静,只有丁香一页页翻动稿件的声音沙沙地响。窗台上,梅花开得很灿烂,有一种淡雅的、纯朴的、脱俗的……但却是极难用语言准确描绘的清香味弥漫开来。我的眼睛先是停留在腊梅花上面,那是一种把花瓣伸展得像淡黄色裙袂的梅花,我得承认它的确很好看。不过现在却有另一种花比它更好看更能吸引我的目光,于是我的眼睛就停留在另一种花上。另一种花就是丁香。我像看书一样地看着她,此刻她的头低低地垂下来,如同一枝有着洁白颈项的荷,她在认真地读我的文章,表情专注而投入。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看见她美丽的黑发掩映着的半边脸,白皙而丰润,美貌的程度如同灿烂的月色在我眼里一点点眩晕。使我眩晕的还有她的身体。她坐在我的旁边,臀部像软软的沙在堆高,**像两把弯刀一样定格,整个身体像随意落在纸上的线条一样流畅而自然。

我就突然又恢复了紧张的状态。后来我的眼睛就停留在了她的嘴唇上再也分不开。需要说明的是丁香有两片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无比的嘴唇。她的嘴唇润润的,微微地有些胖,像两滴合上的红水珠,又像一朵半开半闭的红得惊心动魄的玫瑰花。我讨厌的眼睛像一只该死的蚊子,盯在一个地方老也不飞走。

这时候丁香已经看完了我的文章,“不错不错,写得真不错。”她微笑着表扬我。但是我根本就没听见她在说什么,我只是像一只蚊子一样盯着她身体上的某一个部位,因为那个部位要比丁香的表扬更具有吸引力。这时候丁香也注意到了有一只蚊子在盯着她,丁香就有意识地想避开这只蚊子,可是这只蚊子在突然之间就扑了过去。

需要说明的是我和丁香都脱了鞋盘脚坐在小软垫上,我不知怎么的就像一匹猎豹扑了过去。

丁香一点也没提防到我居然会这样子,当即就被我压在身下。地上并不脏,铺了地毯,其实在这种情况,即使没铺地毯,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一扑在她身上后我就感到浑身颤栗,因为丁香的身体有一种柔若无骨的软。丁香在慌乱中只来得及说了一句“不要这样”,嘴唇就被我咬住了。她想挣扎,但她的力气与我相比是显而易见地弱小,后来她就不再挣扎了,任凭我肆无忌惮的亲吻和抚摸。再后来我的手就揭开了她苹果绿的套装并在她光洁的皮肤上开始了爬山一样的划行。“别在这儿,”丁香的声音像风中的叶片一样抖起来,“到床上去。”但我根本就没听见她软弱的声音,我的手像拆零件一样地开始了流水线一样的工作,直到丁香像一条大白鱼呈现出来的时候为止。可是就在我刚刚进入这个曾使我梦寐以求的身体的时候,我的大脑里突然出现了贝小嘉的一句话:

“你要珍惜我。”贝小嘉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冷静得要命。

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怀疑当我在暗恋着丁香的时候丁香是否也在悄悄地暗恋着我,否则她怎么会这么容易地就和我做了那件事呢?直到很久以后我才从一个朋友的口里间接知道了丁香的故事,我才很不情愿地放弃了这个浪漫而又一厢情愿的设想。尽管我在知道丁香的故事时已经是一个三岁孩子的父亲了,但我仍然有些失望。因为丁香在我的记忆里一直都像我的中学校园一样青春和美好。

其实丁香的故事传统而又没有什么新意,就像一篇差劲的爱情小说一样糟糕,但她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却代表了校园爱情的一个层面。

丁香是在大学开始恋爱的,而且一爱就爱得一踏糊涂爱得把什么都交给了对方。她的男朋友叫鲁三。鲁三是一个相貌平凡但却非常精通于玩点爱情小伎俩的男孩。他们轰轰烈烈地爱着,一直爱到大学毕业,可是毕业分配的结果却有点麻烦,因为丁香留在了我所居住的那座常常被阳光充满的城市,而鲁三却去了A城。尽管天各一方,但最初他们仍然像一根细线的两头,鸿雁都被他们放得几乎要累折一只翅膀。偶尔鲁三也坐着火车来看看丁香,和她住几天什么的,后来就不见了人影,只是在越来越少的信中说最近太忙,一直在想办法给丁香办调动云云。丁香并不知道男朋友的心已经像风一样刮走并且再也不会回来了,她还带着甜蜜的梦幻一直准备着等下去。再后来丁香在无意间自己得到了一个调往A城的机会,她没有告诉鲁三,她想给心爱的男朋友一个惊喜。可是当丁香提着沉甸甸的行囊像一朵丁香花一样飘到A城的时候,鲁三已经挽着另一位同样年轻而美丽的女孩走进了结婚礼堂。

如果是别的女孩遭遇类似的情况,很有可能该出手时就出手了,但丁香没有这样做。她只是流着泪水长长地叹了口气。就在A城住了下来,开始了一个人独处的生活,而且她很快就从鲁三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她依然文静而开朗,依然笑容闪亮如阳光,在寂寞或者有其他什么秘而不宣的原因的时候,丁香也会和一个自己认为满意的男人回家过夜,于是就有人说她作风有问题。再后来丁香就搬离了闹市区,在城东边一个幽静的小木屋住下来。

我那朋友在给我讲述丁香来到A城之后的故事时,重点放在了男女问题上,而且他还用了一个非常恶心的词语来形容。他说:公共汽车。我就很气愤,内心产生了一种想要揍他的冲动,但我终于没有这样做,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转身走掉了。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把他当朋友了。我记得我转身的时候他还在背后骂了我一句“神经病”。可是我并没有理他,我转身走得飞快。

那个雪后的下午,当我和丁香在一起缠绵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上面说的这些事情。

我只是清楚地记得事后我有点紧张和不安。但丁香什么也没说,依旧听音乐,喝咖啡,和我说话,就像什么事儿也不曾发生一样,后来她还微笑着把我送到了外边的公路上。她的举动加深了我对自己的信心,从那以后,我就会一周一次的准时出现在丁香的小木屋。

丁香的身体的确很美丽,她的皮肤像流水一样光滑,除了臀部上有两条月牙状的疤痕,她的身体可以说是完美无缺。需要指出的是,后来我每次抚摸着丁香美丽的身体时,心里就会产生两件事情的影子:一件与丁香的臀部有关,那就是我曾亲眼目睹它受伤的整个过程,而当时我面对那条扑向丁香屁股的母狗,居然两腿筛糠,连“英雄救美”的故事都不会演,这使我几乎认为丁香的伤害是我造成的;另一件则与贝小嘉有关,那是由于每当我和丁香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贝小嘉对我说过的那句话:你要珍惜我。这句话对我而言完全是一种如芒刺在背的感觉,常常弄得我一身冷汗,几乎就快阳痿了。

那个雪后的下午,丁香把我送出那间童话一样的小木屋,陪着我走了很长一段距离后才独自往回走。我站在丁香身后,看着她浅绿色的身影动态感很强地一点点向她的小木屋接近,心里就强烈地感受到了一种青春和美丽。不过有一点我将毫不怀疑,那就是我很可能把一封信当做一枚子弹压在枪瞠里对一个无辜的少女开火。这样想着的时候我的眼前曾一再飘浮着贝小嘉楚楚动人的身影,但那时我坏透了,强行把贝小嘉的影子像用抹布抹桌上的水一样地给抹掉了。

文青水来信

整整一个冬天,我都和章直趴在寝室里那个有雪的窗口,看着窗下那些厚厚的衣服裹住的流动的春天,幻想着把她们中的一个逮回来给我们洗衣服。尽管我仍然时不时地往丁香那儿跑,但丁香是不可能给我洗衣服的,更何况我还发现在我和丁香之间除了性爱好像并不存在别的什么。我多少有点失望,但仍然坚信美丽的丁香对我有着阳光一样的倾心。不过我暂时还没有给贝小嘉写信说一声Goodbay。尽管我心里一直在提请自己注意:程西鸿同志,分手的时候要说分手。可是一到关键时刻我就缺乏勇气,就觉得自己真他妈笨。贝小嘉的信仍然像雪片一样地多,而且比雪片厚重。我偶尔也拆开一两封信来看看,但更多的时候是把它们扔在床底,让它们和臭袜子呆在一起。

我终于给贝小嘉寄出去那封几乎造成一个生命花朵一样凋谢的信,是在我终于逮住了窗下一个美丽的春天回来给我洗衣服之后。她有一个非常好听的绰号,叫做小玻璃。

小玻璃是我们的系花之一,唇红齿白,肌肤如瓷如玉,尤其眼睛黑得发亮黑得精彩动人,往那人多的地方一站,男生们心里直乱,都以为是在看自己。

由于有了丁香,我本来真没打算再去逮一个的。主要是我受不了章直的挖苦。因为我曾经给他提劲说:“找女孩还不容易,我一天可以弄到两个。”我本来是在信口开河打胡乱说,但这家伙偏偏就记住了,并且还老拿这句话当着许多男生的面来讽刺我“装大”、“提虚劲”什么的。我就很气愤,我就想逮一个春天回来给他瞧瞧。为了体现我的水平,我就把目标定得很高,我就决定去找小玻璃。我先是有意识地观察了几天,然后就开始行动了。

我的方法简单而浪漫。一个有雪的下午,我到小玻璃常去的大学图书馆找到她,装出很有风度很有个性的样子,一脸严肃地对她说:“请跟我来,我代表自己找你谈话。”说完这些我就转身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图书馆。十分钟之后,小玻璃就和我走在了飘满雪花的A大校园。

章直羡慕得要命,从此就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一个劲地喊“师父教我两招”。我不理他。“宝器,”我骂章直,“老子偏不教你。”

我本来是为了赌一口气才半真半假地和她闹恋爱的,但后来我慢慢地发现她的确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我就有些喜欢她了。小玻璃是一个纯得可怜的女孩。而且她非常勤快,我和她认识一个星期之后,我就不再穿脏衣服了。

在大学里,像小玻璃这样纯的女孩子并不多。在我和她的交往中,尽管她还经常帮我洗除了裤衩之外的所有衣物,但除了牵手,我们几乎什么都没做过,包括接吻。并不是我不想(其实我内心非常乐意),而是她不同意。每当我要做出超过牵手范围的事,她就会惊慌地丢开我,一个人远远地逃掉。这样的事情发生得多了,我就不再抱任何的幻想,但我仍然喜欢她。

我曾私下把小玻璃和丁香做过一个比较,结果是半斤八两秋色平分。她们就像两种不同的唱歌技巧,各有各的美丽各有各的艺术价值。但同时我还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那就是依旧美丽动人的贝小嘉突然在丁香和小玻璃面前失去了可比性。因为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东西已经以极快的速度把她和关于她的记忆在我的心底彻底给忘掉了。

那段时间A城的雪花纷扬,但我的心情却阳光灿烂。我一会儿去找丁香,一会儿又和小玻璃围了长长的围巾在A大校园胡乱地转,就像一个花匠在两丛美丽的鲜花之间来回地往返。我越来越烦贝小嘉,她的信多得让我受不了。后来我发现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我已经开始了一种对以往爱情的背叛和不接受。于是我就开始给贝小嘉写一封令她柔肠寸断的信,我清楚地记得写信的时候我不仅笔走龙蛇,而且还面带微笑。我至今都还记得自己把那封信丢进邮筒的时候天空有阴霾的雪花掉下来,我穿着风衣走到邮筒边,居然还吹着清亮的口哨。

这个故事就要结束的时候文青水终于出了一件事。唐儿怀孕了,但孩子的父亲不是邓起而是文青水。文青水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在冬天里的一个夜晚。这座城市虽然不像A城那样雪花飘扬,但空气依然阴冷而潮湿,像长满了苔藓的海边。唐儿流着泪水,慌乱地在潮湿的空气中讲述完那件事的时候,整个人都因为巨大的恐惧而像风中的梧桐叶一样瑟瑟发抖。

邓起很强壮,邓起很会玩刀子。

唐儿的恐惧是理所当然,因为唐儿至今都还记得许多年前发生在中学校园的一幕:一个男生被吊在树上,邓起手里的刀子雪亮,眼睛里有野兽的光……唐儿一想到这些就很绝望,就开始瑟瑟地抖。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邓起被钢厂派到外地去参观学习,时间为两个月。于是唐儿便有了更多的时间和文青水呆在一起……当邓起从外地出差回来的时候,他惊异地发现唐儿怀孕了。但邓起不是傻瓜,他可以从时间上推断出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尽管唐儿一口咬定孩子就是邓起的。

自从唐儿在婚后那个秋天的黄昏像云一样出现在文青水面前之后,他们就又开始了如同大学时代的往来。不过这种交往带给两个人的东西总是痛苦远远胜过欢乐,因为他们一旦面对相互那张熟悉而又逐渐有些陌生的面孔就会不自主地陷入美好而悲伤的记忆。尤其是文青水,每当唐儿离开自己那间小屋的时候,他就常常会感到一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在瞬间破碎了自己。他想到过拒绝,可是一旦面对唐儿那张苍白得有些像一卷白丝帕的面孔,文青水就怎么也说不出与拒绝有关的话来。

现在,唐儿除了脸孔消瘦而略有些苍白之外,其他方面几乎和大学时代没有什么两样,依旧娇羞而清纯。在文青水眼里,唐儿永远都是一支含苞待放的百合花,充满了水滴一样的柔情和阳光一样的明媚。

他们常常躲在文青水那间九平方米的小房间里疯狂地做*爱。有时候他们的漏*点刚进行到一半,就会听见远处的走廊传来章玫的脚步声,脚步声停止之后,就有人在轻脆地敲门。他们便停止动作,直到敲门声结束,脚步声重新离开走廊。

其实唐儿已经知道了章玫的事情,不过她什么也没说。因为唐儿知道自己一开始就已经永远地失去了某些方面说话的权利。现在她唯一希望的就是每周能够有一个机会单独和文青水在一起,哪怕只有十分钟也好。文青水的房间实在有些窄,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发出什么响动,再加上章玫的原因,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尽量显得小心翼翼,所以一段时间以来章玫一直被蒙在鼓里什么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一个星期以前那个雾色深重的夜晚。

对于章玫,文青水心中一直有一种负疚感,他曾经有意识地对她提到过与分手有关的一些话题。可是一旦文青水稍有此意,章玫的小眼睛里便会出现一大堆零乱的灰色的星芒,像床单上即将飞升天堂的老人一样,眼神暗淡无光而又神色仓惶。“你不要吓我,”章玫的表情非常无辜,她叫:“没有你,我真的会疯掉。”

章玫的声音常常会使文青水感到一种对自己无法宽恕的罪过。他无可奈何地拍拍章玫的头:“不要紧张,我只是说说而已。”这样说的时候,文青水突然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个叫章玫的少女隐藏在骨子里的忠贞很像紫儿。而章玫仍然什么也不知道,她只是很努力地用一颗狂热的心拼命地爱着一块自己并不知道的冰冷的铁,直到一个星期以前那个雾色深重的夜晚。那个雾色深重的夜晚距离邓起外出归来已经没有手指数目一半的时间了。在那间潮湿的九平方米小屋,文青水和唐儿就像两个节约时间的好孩子一样疯狂地做*爱,他们仔细而投入,几乎忽略了所有的与他们暂时无关的人物和事件。之后,文青水拉开门准备送唐儿走出开满白色花的校园。

门刚一打开,文青水就吓了一跳,她看见章玫满脸泪水地斜倚在门墙边,汹涌的泪水连续不断,在她波光粼粼的小眼睛里,有着一种接近死亡的星粒。唐儿也吓坏了,她没有料到章玫会突然出现。“我先走了。”唐儿的语音明显地颤抖着,她一边说一边飞快地跑向走廊的远处。“唐儿——”文青水下意识地叫了一声,追了两步又停下来。

在他的身后,章玫已经像一团棉花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那个雾色深重的夜晚,章玫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一直在文青水屋子里的床上瑟瑟发抖,她的泪水像一条小河一样淌下来。文青水吓坏了,他在屋里来回地走动,不知究竟该怎么办。过了不久,章玫又开始激烈地喘起气来,文青水满头大汗,却又无计可施。后来他就想到了向天和舒眉衣。

向天和舒眉衣被文青水语无伦次地拉到文青水的房间的时候,全都吓了一跳,那会儿章玫的脸色已经变得像裹尸布一样的白。

舒眉衣懂得一些粗浅的药理知识,她一边伸手去掐章玫的人中一边说:“这是急火攻心,被气成这样子的。”她美丽的眼睛充满了猜疑,很不高兴地盯了一下文青水:“你怎么惹你女朋友生这么大气,闹不好一口气出不来……你恐怕得负法律责任……快,去倒碗水,放些盐进去。”文青水那会儿哪还敢开口说话,忙忙地倒水去了。

盐水端上来,舒眉衣伸出舌尖试了试温度,然后一边给章玫一匙一匙地喂,一边间或停下手来在章玫的胸口上抚摸着给她顺气,嘴里还黄鹂鸟一样地说着安慰人的话。折腾了好久,章玫的情绪才算稳定下来。向天和舒眉衣离开的时候夜已经有些深了,走廊尽头,向天宽厚地拍了拍文青水的肩:“青水,对女朋友好点儿,你不是那种情绪冲动的人嘛。”文青水的眼里几乎就要掉出泪水,他觉得自己心里挺委屈但又不能解释些什么,于是就使劲地点了点头。向天和舒眉衣手拉手慢慢远去的时候,文青水看着他们亲密无间的背影,心里莫名其妙地涌现出一种涩涩的青橄榄一样的酸楚。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文青水燃上一支烟坐在床边,“章玫,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他说。现在,文青水觉得到了给章玫摊牌的时候了,然后他就开始讲起来……他的语音郁暗而低沉,他讲述着紫儿,唐儿,还有自己。不过,在故事中,他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郑纤,还有斜躺在自己床上的另一位当事人。四周很静,只有一个男中音轻轻地响起。

章玫沉浸在文青水的故事里,小眼睛里有了点点滴滴的星光。

“青水,让它们过去吧,”章玫听完文青水的故事,沉吟了片刻,幽幽地说,“我不怪你,让我们重新来过,好吗?”“重新来过?”文青水想,“还可以重新来过吗?”他看了一眼章玫那双充满了渴望的小眼睛,没有说话。

“青水——”章玫叫,她的泪水在一瞬间又流了下来,“求求你……让我们重新开始,好吗?我真的很爱你,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会死掉的。”她的表情悲痛欲绝。

小窗外夜色深重,文青水仍然没有说话。文青水出事的时间是下午。也就是唐儿在告诉文青水事情真相的第二天。出事的上午文青水去了一趟中文系,因为章玫。自从那个夜色深重的晚上之后,文青水就一直没再见到她。他心里担心章玫可千万别出什么乱子,如果这样,自己的罪恶可就更加深重了。

系里的辅导员告诉文青水,章玫病了,一个星期都没上课。文青水心里就有些沉重,他就开始骂自己:“***。”他想,“这都是我造成的。”后来他还是去了女生楼,站了一会儿,头痛得厉害,就转身像匹狗一样地走掉了。当文青水知道自己和唐儿有了孩子的时候就预感到要出事,但他绝对没料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

这之前文青水并不知道就在唐儿瑟瑟发抖着告诉自己事情真相的那个晚上,她一回到钢厂就被邓起吊起来狠狠地揍了一顿,而且邓起还拿唐儿的母亲来威胁唐儿,要唐儿说出“奸夫”的名字。最后唐儿终于流着泪水说出了那个令她心痛一生的名字:文青水。唐儿软弱地说出这三个字后就晕了过去。

文青水出事的那个下午天空保持着这个冬天一如既往的阴霾。偌大的校报办公室除了文青水只有一个三十岁的女编辑,其他的人便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

当时文青水正在胡乱地翻一张报纸,他的心情像一块从空中掉下来的铅。报纸在他手里蝴蝶一样地被翻来翻去,但是他根本就没有读进去一个字。他不知道自己和唐儿的事究竟该怎么办,但是他知道自己必须去面对……还有章玫,还有章玫那张绝望的稻草一样飘浮的面孔……这一切都使文青水的头像气球一样被吹得一点点大起来。

文青水翻着报纸,报纸在他手里蝴蝶一样地飞来飞去。

邓起就是在这时候风一样地冲进了办公室。这之前文青水只听见楼板像运动过量的心脏一样从底楼一层层地往上响,对面的女编辑还骂骂咧咧地说了一句:“什么东西嘛?连走路都不会。”这时候邓起就冲了进来,他一脸的杀气,浑身因为激动而不停地哆嗦着。他的手放在腰间,那儿有一柄没带鞘的刀子。邓起拔刀,刀身冰凉,折射着青铜的光。

“妈呀。”女编辑尖叫起来,她看见邓起的刀子已经架在了文青水的颈项上。她大概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一般只会出现在电影里的场面,吓把她把手里的笔都扔了。然后她就以一只兔子的速度冲出了办公室。“杀人啦,杀死人啦!”女编辑一边叫着一边往楼下跑。

邓起的刀子架在文青水的颈项上。邓起的眼睛有刀子的光。

整整一天邓起都没吃饭。上午的时候他叫上几个很好的哥们一块陪着他去医院给唐儿打胎。

完了之后又把一脸苍白的唐儿送回家,然后他就开始一个劲地喝酒,酒喝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邓起体内的血就像一匹英勇善战的猎豹一样沸腾起来,他的眼睛就停留在一把刀子上怎么也移不开……

而唐儿像一片轻飘飘的落叶停留在水面上,茫然而无依无靠,她的大眼睛像两口陷得很深的井,一寸一寸地在往下掉。面对医院的白色墙壁和冰凉的手术器械,唐儿没有一滴泪水,她感到自己的心已经永远不属于自己了,她躺在手术台上,像一个刚刚过世的亡者,只剩下身体而停止了思想。在整个过程中唐儿一句话也没有说,直到她从医院回到家里。后来她清楚地看见邓起的手抓住了一把刀子。“不要!”唐儿突然大声叫了起来,但是邓起已经握着刀子冲了出去。唐儿只看见他健壮的身体在门边晃了晃就不见了。

现在,邓起的刀子架在文青水的颈项上。这之前文青水没有一点思想准备。他只感到身后突然一片风声鹤唳,接着有一件硬物便架在了自己的颈项上,凭直觉他知道那是一把冰凉的刀子。邓起非常冲动,“说,你给我说清楚!”他大声叫着,捏刀的手出现剧烈的颤栗。这一点文青水感觉到了,他顺着刀锋转过头看了一眼那张他曾经熟悉的脸孔,他的眼神平静而茫然。

邓起被这种眼神击中了,他发现文青水的眼神像一条死鱼一样鼓着,里面有幽灵和死亡的气息。那一刻文青水的大脑里再次出现了空白,“什么事情要我说清楚?”他用低低的然而又是非常的声音说。

他的话更加激怒了邓起。邓起用力把文青水的头按在办公桌的玻璃上,刀子仍然架在他的颈项。“我日你妈,你装什么蒜!”邓起的脸已经烧起了云朵,他大声骂着,用粗大的嗓门叫:“你龟儿还想不想活,你信不信老子把你剁了。”

文青水的右脸贴在办公桌的玻璃上,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玻璃的温度像颈上架着的刀子一样冰凉。他虽然被按在玻璃上,但他仍然可以清楚地看见邓起的脸。邓起的脸因为愤怒而扭曲,因为扭曲而显得异常凶险。但是文青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恐惧。他只是从内心产生出一种真正的万念俱灰,他用死鱼一样的眼睛看着邓起,“你剁吧,剁下来也就算了!”文青水说,他的声音依然低沉而平静。

邓起显然没料到文青水会说出这样一句话来,激动的表情变得有些吃惊。他虽然提刀砍人一点也不含糊,但还真没遇到过这种不要命的角色。更何况这一刀下去,对方虽然就这样倒下了,可是自己差不多也得去公安局吃上一粒冰凉的枪子。

邓起握刀的手继续哆嗦着,他紧咬着牙关,愣在那儿不知该说什么或者该做什么。而文青水的脸贴在玻璃上,眼睛依然死鱼一样地看着邓起。刀子冰凉,像死神的请帖停在文青水的脖子上。他们不再说话和动作,就这样对视着过了很长时间。

后来那个妈呀娘呀一阵乱叫着跑出办公室去的女编辑又跑了回来,在她的身后,跟着一大群手提警棍和橡胶棒的保安。

这件事情的结果有两个。一个是从那以后文青水再也没见着唐儿,包括从未在街上出现偶然的邂逅,当然也再没见着邓起。关于唐儿的记忆从此在文青水的印象里就又多了一些由鲜血结合起来的成分。另一个是文青水的档案里从此多了一个污点,因为这件事他被校方记了一次严重警告处分。需要补充的是,就在邓起被保安劝走之后,文青水的头一直贴在玻璃上保持着刚才的姿式。过了很久,他才长长地叹息了一声,把那颗经历过刀光的头扶正。

贝小嘉是在文青水出事后的第九天晚上在校报办公室里找到文青水的。

那时候贝小嘉刚在当天中午收到程西鸿从A城寄来的那封信。收到信后贝小嘉躲在女生楼伤心地哭了一个下午。哭完之后贝小嘉就去找向天和舒眉衣,她觉得必须把这件事告诉给一个熟悉的朋友,否则她就很可能要疯掉,因为她心里憋得厉害。

可是向天家里没人,门锁得紧紧的,只有那些美丽的白色花仍然在开。

于是贝小嘉就想到了文青水。

上帝保佑,幸好贝小嘉找到了文青水。因为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假如那天没找到文青水她就要去找我的父亲,并且要把我们的关系告诉他。虽然事情的结果并不是这样,我仍然吓了一跳,因为我很了解我父亲的脾气,如果他知道了这件事,他老人家肯定会提着一条碗口粗的大棍连夜坐火车冲到A城来教训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贝小嘉找到文青水的时候是黄昏,当时文青水像个木偶一样地坐在院报办公室里发呆。而天空昏黄,如同文青水的表情。

这几天,文青水出的那件与暴力有关的事情已经传得满城风雨,甚至连一些学生也知道了。不过他们并不了解内情,他们只知道有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健壮的汉子拿着刀子要动文青水。

章玫知道内情。

但章玫仍然顽强地爱着文青水。她每天都会在黄昏的时候敲开文青水半掩半闭的门,然后流着泪水陪文青水到夜深。文青水不愿意面对章玫,不愿意面对这个曾经被自己深深地伤害过而又仍然勇往直前地爱着自己的女孩。但是这几天他又在考虑一件事,这件事非常重大,这件事与章玫有关。

贝小嘉找到文青水的时候就像一个迷路的孩子突然见到亲人一样地放声大哭起来。她的泪水像花瓣一样地多,手里紧紧地捏着一封寄自A城的信。文青水吓了一跳:“出什么事了?贝小嘉。”“西鸿不要我了。”贝小嘉一边更厉害地哭得很委屈一边把手里的信递给文青水……那天晚上,文青水陪着伤心的贝小嘉坐了好几个小时。那天晚上,贝小嘉拼命地讲述自己和程西鸿的爱情故事。那天晚上,贝小嘉的泪水汹涌澎湃。

那天晚上,贝小嘉离开文青水办公室之后,文青水又呆呆地坐了好几个小时,后来他做出了一个关系到他一生的决定,后来他就给我写了那封像一个短篇小说一样长的信。

我看到文青水寄来的那封信的时间是夜晚十点。那会儿我刚和美丽的小玻璃去看完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我记得在走回校园的路上我还产生了偷偷地去吻一下小玻璃的想法,但是没有成功。回到寝室的时候刚好熄灯。我点上蜡烛,我看见枕边有两封信,从地址上我可以清楚而准确地分辨出寄信人分别是林川和文青水。

信是章直帮我取回来的。章直这段时间对我不满意,因为除了上课和写作,其余的时候我不是去丁香那儿就是和小玻璃在一起。章直就觉得很孤单,就很生我的气,但是他又想和我一块去丁香那儿玩,于是他就常做一些帮我取信之类的小事来讨好我。果然,章直一见我拿着信就从上铺伸出头来,“是我帮你取回来的。”我笑了笑,没有回答他,只是摸摸他的头以示谢意,然后就钻进被窝里,开始借着烛光读信。我一直认为在冬天的夜里读远方朋友的来信是一种幸福,因为他们的信总是像炉火一样温暖,像春天的阳光一样降下柔情的力度。可是这两封信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些充满了亲切和安慰的字眼,与之相反,他们中有一封信像一支忧伤的歌,而另一封信却更像是一本板着面孔的爱情教科书。我先拆开的是林川的那封。林川在信中不无哀婉地告诉我他和司马杜美丽而又忧伤的爱情故事终于在这个飘雪的冬天悄悄地结束了。要知道,深圳和水城,不说别的,就是一张往返机票也超过了林川一个月的收入。林川在告诉我他的爱情结束的时候,也没忘记问候我的爱情,他在信中祝我和贝小嘉的爱情天长地久。

读到这里我就笑起来,我想我是不可能和贝小嘉天长地久了,我想我得在回信的时候告诉林川我现在的爱情泛滥得像春天,因为在丁香和小玻璃之间,我已经爱得不知该怎样做出选择了。可是就在我读了文青水的那封信之后的日子里,我终于没有在信中告诉林川我那荒唐的爱情。事实上,文青水那封信更像一本板着面孔的教科书。

西鸿:见信好!

我现在心情依然不好,也就是说依然很懒,但却不能不又给你写信了。而且要板着脸,一吐为快。我劝你还是好好听一听,更要好好想一想。首先,关于良心问题。一个人的良心长在哪儿呢“当然是长在你的身上那个叫心脏的区域里,但同时也长在你的眼睛里以及长在与你密切关连着的某一人的相应位置上。所以你觉着痛的时候,别人也会痛,至少会作出反应。现在有人叫痛了,你感觉到了吗?我说这话时你心里肯定明灯似的,早醒着哩。

记得上回你走的时候我是怎么说的吗?我叫你慎重!千万慎重!你理解这两个字吗?你哥哥我吃尽了这方面的苦头,心里苦不堪言。“慎重”二字和“稳重”二字实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叫我们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现在越来越参悟到其中的缘由,就是因为良心。我过意不去,我决心负责到底。还知道我对你说的那句“别蹈我的覆辙”的话吗?从你几次与我的谈话中我感觉到你没有领会我的意思,你以为我与她只是玩玩罢了,是吗?其实不是,我始终没有勇气这么对她(自我稍露此意,她就想去自杀时起,我已经模模糊糊地否定了我的爱情之路,那就是娶她!别无选择)。当然,选择是惨烈的,但我已经想通,我不再后悔。

原因是唯一的,即:良心!我不能太自私,既然她已经为我献出了她的全部,我还有理由要求于她吗?没有,绝对没有!老弟,说实在的,一个人要寻找到他真爱的人,太难太难,这往往不是以婚姻为美好结局的,取而代之的只会是破碎和瘫痪;而在另一方面,却有非常爱他的人,她愿为他献出一切,这是多么伟大和崇高的牺牲啊!于是他应该满足了,应该牢牢地握住她。这就是爱情当中最普遍的一种,是大多数人经历和实践的一种,也是我们正面临的一种。你还要怎样?俗话说“欲壑难填”,更不可能填满。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珍惜被爱!把握被爱!(而且你得承认你曾经疯狂地爱着贝小嘉)我们的良心要我们这样做,否则,愧为“人”!

西鸿,这就是我近来冥思苦想之所得。望你好生思量。我这个人和你一样见不得眼泪,常规的说法是富于同情心。但这并不是说明我的软弱,唯一的原因也就是良心——这颗跳动的心带来的硕果(尽管有人并不认为它是硕果,而以为它是毒草,但那是因为这些人生来就没有心脏的缘故,以前我们就是这样,但现在我们显然不属此列)。事实上,这同情心里包含着一种深沉的同时也是非常结实的爱,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否则我们就不能配做一个诗人,因为诗人应该具备的最优秀的品质就是善良。你同意我的看法吗,老弟。

关于良心,我准备就谈这么多。最后我要说的是一句带着点诗意的话:“我们已经飞翔得太久、太高了,现在该是回到土地上来的时候了。不,是马上,立刻!否则我们将一无所获,就连一片落在地上的枯叶也不会收留我们。”说了这么多,你别以为我是在假装正经,兄弟。这也许是许久许久以来我都没有给你写信的唯一原因,因为我觉得我必须沉静下来,好好地想一想未来。章攻的痴情鼓励着我去思考,近来,你和贝小嘉的事更使我不得不加倍努力地去想。这些,我们难道忍心漠然视之吗?我把我想的结果都写在上面了,请你一定深思,我的好兄弟!

下面我想接着谈谈责任这个话题。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从第一声啼哭开始,便得对这个世界负责了,这第一声啼哭就是对世界宣告“我来了”,是对世界的询问和关注的负责。然后我们长大,然后我们成*人,于是我们应负的责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重,也越来越具体。这些你肯定也很明白,我不用多说。我想多说几句的是对这具体的责任当中的一种的承担,也就是对“被爱”负责。

我这里有一个现成的例子,说的是某女单恋某男,某一日该女对该男说出了那层意思,没想该男说:“这是哪跟哪啊?你别做梦了。”他好像很潇洒,好像很为自己、很为别人负责任似的。其实,去***,他一瞬间抬高了自己,把自己放在了爱和生命之上,忘却一个生命因爱而渴望被爱的基本权利。显然,该女如雷击顶,经再三抗拒而不达后,愤然卧轨,香消玉殒。这某男真他妈缺德,太寒碜人啦!按心理学的说法,这是“单思”误区之一,即处理不当;而照我的想法,该把这狗娘养的毙了才解恨,这是对“被爱”的完全地不负责任的表现嘛!当然,你我遇到的问题远不是这么简单,因而更不能如此草率。章玫为我、贝小嘉为你付出的远远超乎于这之上,这是女人终生的付出啊,我们该怎样审视和对待?我以为只有一个办法:全心全意地接受!这才是我们应该而且必须采取的负责的方式。难道我们能承认与她们在一起时心中就不曾升起过一丝爱意吗?显然不能。至少,在这中间我们有过感激。如果我们拒绝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们就真的连畜牲都不如了。兄弟,这话也许有些过重,但我以为是值得一说,值得一听的!负责,应该是我们爱的行动,而良心则应该是指使我们负责(行动)的最高指令,其次才是爱(关于爱情,我在后边将要谈到)。你写给贝小嘉的信我看了,这当中有隐藏不住的厌倦,我感觉得到;但尤其让我感怀的还是你那颗善良的心,事实上我并非只是从信中才得知这一点的),所以我相信你会站在我的立场上来的,我的好兄弟,所以我希望你负起你的责任!

爱情是什么?这不用我去定义,古往今来的解释与实证都不胜枚举。但我对她最新的体验却是两个字:容忍!请注意这个双音节词,“有容乃大”、“忍为仁先”,这不单是人生的准则,也笃定是爱情的全部内含,具体到你(当然也具体到我),爱情就是“容忍被爱”。你容忍了,那么你就接受了,爱情就属于你了。就这么简单。我们曾苦心孤诣,殚精竭虑,要去寻找最最圣洁和高尚的爱情,但是她在哪儿呢?她不在人间,她只在天堂,或者在地狱,凡夫俗子的你我怎么可能拥有!当然不是要否定“两情相悦”的可能性,我只是想说当我们面对曾经时,我们的心中难道只有悔恨吗?兄弟,让我们认真地回想回想,好吗?跟你谈了这么多,我很累了。这之前我们不曾因此而谈论这么多。这是我的错。作为兄长,我正在给你写这封信,就是为了弥补我的过失,为了尽一个兄长的责任,我真心希望这弥补还不算太迟!在我看来,我写这封信也是力图于自救,我承认我们是“一丘之貉”,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完成这触及灵魂深处的救赎吧!

兄弟,在春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我却跟你唠叨这些,似乎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我们是兄弟,是生死与共的患难兄弟,真心兄弟,所以我不能不说,请你原谅!我会为你做出榜样的,请相信你的哥哥!

永远爱你的:青水-年-月-日凌晨3:10分

事实上,谁也无法相信这封饱含着真诚和愧疚的信带给我的震憾,它就像一个医道高明的医生,一伸手就触及了一个病人最严重的要害。

那天夜里,烛熄了又燃,燃了又熄。我一遍一遍地反复读着这封信,直到我几乎能够背诵的时候我仍然在认真地读。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泪水晶莹剔透,我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突然深刻地认识到了错误一样地流泪。后来我还清楚地抽了自己一耳光,抽得很重,就像在抽敌人一样。第五枝蜡烛终于交付完它的使命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白白地亮起来。这一天刚好是个礼拜。A城仍然在飘雪,它们一片一片地掉下来,让我突然想念身在家乡的贝小嘉,她在收到我那封该死的信的时候,眼泪一定也像那雪片一样密密地往下掉吧。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像有一百枚针在飞走一样地痛。章直已经起了床。他趴在上铺把头像吊在树上的水果一样倒吊下来:“西鸿,我们今天去丁香那儿玩怎么样?”他加重着语气,尤其强调“我们”两个字。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只是坚决地摇了摇头。“去嘛……”章直还在那儿不厌其烦地念叨。我突然就生起气来,冲着他嚷:“你个龟儿宝器,要去自己去,我永远都不去了。”我的声音很大,把全寝室的同学都惊动了。章直吃惊地望着我,我估计他那会儿八成以为我发神经病了。这时候,窗外响起一个女孩子甜美的声音。“程西鸿——程西鸿——”那女孩子在叫着我的名字,声音又脆又响,像一串被风轻轻掀动的风铃。

我趴在窗台上往下看,我看见美丽的小玻璃穿着美丽的红风衣站在飘满雪花的楼下,动人的脸上流动着铺满鲜花的春天。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我们分手的时候,说好了今天上午要去山那边折梅花的。“快下来呀,快下来呀!”我的头刚露出窗台,小玻璃脸上绽放的微笑又加深一层,她快乐地挥动着手臂对着我喊:“快下来呀,快下来呀……”

我就不下去了。

四年后一个春天的上午,阳光万里灿烂,无云的天空蔚蓝如海水,我和贝小嘉在轻快而又庄重的结婚进行曲中走进了盛大的婚典仪式。贝小嘉披了洁白的婚纱,脸上的笑容幸福而闪亮。我那有力量的工人父亲笑得一脸的阳光。所有的朋友几乎全到齐了,连白狐和林川也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匆忙赶了来。向天和舒眉衣已经有了一个两岁的胖儿子,向天这家伙给儿子也取了一个非常古怪的名字叫:向地。我就骂他,我说:“你***,你叫向天,你儿子叫向地,那你孙子恐怕得叫向空气。”大伙全笑起来。向天在我肩上揍了一拳:“臭小子,结了婚嘴还那么使坏。”

婚礼进行得非常顺利。由于来宾太多,很多朋友难免照顾不周,我就很抱歉,我说:“对不起对不起,初次结婚没经验,下次一定改进,一定改进。”贝小嘉就生气地在背后掐我的腰,小声说:“什么,你还有下次?”她的手劲越来越大了。但我这人至少有两个优点,一是看不得别人流眼泪,二是拳头从来不揍女性。所有我就只好任由贝小嘉摧残我了。

晚上的时候,以文青水和章玫为代表的闹房游击队用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招数来折腾我和贝小嘉,他们一个比一个“坏”,用的招数一个比一个“恶毒”。我和贝小嘉像一对演员,而那群坏家伙却是导演,俗话说“新婚三天无大小”,我们只好任由他们摆布。后来程岑这恶棍终于做了一回好人,他说,不早了不早了,新郎新娘该播种了。大伙才哄笑一声快乐地离开了。

他们走了之后,新房里快乐的笑声就被两个人安静而幸福的甜蜜取代了。我看着贝小嘉,我发现我的新娘比任何一天比任何一个女孩子都要更加美丽。我就激动起来,我抱住她,我就准备生产下一代了。

可是我刚一有了动作,贝小嘉就从床上跳下来:“门,门没反锁。”她一边说一边跑到门边像以前一样去检查门的暗锁是否锁上了,弄得我哭笑不得,我就骂她:“宝器,我们现在合法。”于是她拍了拍脑门,做恍然大悟状:“对了对了,今天我们结婚。”她这话说出来差点没把我给气死,***,她居然不知道我们今天结婚。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