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迷途少女怅怅行
作者:帅得被告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180

盛夏。

日近西山,残阳如血。晚霞染红了半边天。

一个俏生生的少女,孤零零在深林中行走。别看她不过十三四年岁,却是眉如柳,目如杏,面若桃花,好一个美人胚子!她樱唇微动,轻念:“观世音菩萨,文殊菩萨,普贤菩萨……”原来小时候母亲说:“如果遇到大危难,向大慈大悲的菩萨们求救,她们就会显灵。”她已将所有的菩萨甚至最讨厌的猪八戒都念了,神灵并不听话。

“呱呱呱”刺耳的鸦噪响彻天际,少女仰头看那被树枝割成无数小块的天空,暮色有只归巢的乌鸦正在卖弄歌喉,少女心里说道:“有家好神气吗?我也有只是现在迷了路。”

“呜”凄苍的狼嚎叫人毛骨悚然。少女吓得瑟瑟发抖,见路旁一大石侧长满长草,忙钻了进去,大气都不敢出,很礼貌的把路让给狼群先走。原来近日猎户频频上山,围杀经常袭击羊群的狼,群狼疲于奔命,饥困交迫,嗅到丝丝人气,知道有人落了单,便围拢过来,一是为了充饥,二是为了报负。

少女憋了好一阵,估计群狼已走完,才慢慢探出头来,这一探立刻吓的粉脸惨白:只见五六匹灰狼在石前围成半圆,吐着鲜红硕长的舌头,垂涎欲滴,白森森的利齿闪着寒光,一匹狼绕过石块,正向她藏身的地方蹑手蹑脚走来,原来这几天群狼已有不少被猎户射杀,它们怕长草中的人带有武器,谁都不愿当出头鸟,僵持许久,一匹胆大的缓缓走近长草来探个虚实。现在见她没带武器,那也就没什么好客气的了,群狼都看着自己最喜欢吃的部位流口水。眼看有被撕吞之祸,她能做的就是闭上眼,把最重要的遗言交代一下:“你们要吃就吃,但是不许毁我的容……”。

“嗷……”一缕尖锐的狼嚎从不远处传来,野狼……竟停住扑势,少女微微眯着眼,见一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年赤身裸体,蓬头垢面,手脚都着地,挡在群狼之前,刚才的嚎叫显然是他发的。

狼孩一双藏在乱发之中的眼睛逼视着少女,缓缓走近,少女心下惴惴:“罢了,一样的被它们分了吃,只求他一口把我咬死,若咬个半死不活,可就有的受。“狼孩走到她身前,却不咬,只傻乎乎地犬坐(像狗一样的坐法)轻轻托住少女的纤纤小手。

她心里更怕:从手吃起,我什么时候才能死透,你这么笨,就别学人家吃人嘛,这样折腾人,别说疼死,吓也吓死了。”偏偏狼孩并不把嘴凑上去,只把一双玉掌翻覆把玩,同自己的“狼爪”比较,平常其他狼都笑他的爪丑陋,现在终于找到一双跟自己酷似的爪,不由大悦。少女只觉他手掌粗如铁石,仔细一看,原来他掌沿长了厚厚一层老茧!

狼孩比较半天才放下。搔搔头,对着她扮一个滑稽神色,少女恐惧感顿时消失,“扑哧”一声银铃般笑起来,狼孩愣着脑儿,觉得她的笑容美艳万端,龇牙咧嘴学起来。

一盏茶时间后,狼群骚动,少女心里一寒,楚楚可怜地瞅着狼孩,晶亮的杏眼中流露出求助的神色,狼孩倒像懂得她的心思,往自己背上一指,请少女上坐,少女一见他的背就倒胃口:黑不溜秋的,像有层厚厚的泥!但在这非常时刻,只得改掉少女喜欢干净的毛病,勉为其难地坐上,狼孩飞也似的狂奔离开。

夜幕刚降,残月当空,繁星点点。约过半个时辰,狼孩驮着少女已到镇郊林荫道,再去就是人境了。狼孩骤然停下,背上已是大汗如豆,少女轻轻跃下,用袖中手帕,拭干他背上汗滴,狼孩舔舔少女如藕皓臂,舔罢回头便走。

狼口余生,少女心下道:能逃过这一劫,全靠这匹“狼”,拿什么报答他呢?以身相许那一套当然是大大不妥;就这么让“大恩狼”走了也不妥,先留他下来再说吧。于是高声叫道:“公子稍等。”狼孩转过身,诧异地望着正挑开额前一缕乱发的少女。

少女叫住他后,竟不知说什么好,猛见狼孩黑漆漆的背,微笑道:“把你身上的污泥刮下来,至少可以捏五个泥娃娃,你从不洗澡吗?‘狼孩听得满头雾水,心里一个劲怪她为何不用高低长短的嚎叫来说话,乱嚷嚷什么。他瞪大了眼,憨态可掬,少女一拍脑袋道:“糊涂!”走在前头示意他跟着走,奔小河而去。

虫吟如笙,月晖柔和,铺洒河上,水波微荡,波光长短明灭,煞是惹人。少女微曲葱白纤指,往河中一指,叫他入河,“呜……”狼孩惊悸地后退一步,此刻他脑中闪现的是同伴不慎陷入泥沼狂挣惨呼的惨状,少女挽起裙子,走进河中,狼孩想上前搭救,可脚一触水,就触了电般立刻收回来,少女走到没膝深处便停了步,回头微笑着向他招手,狼孩见她身处水中却微笑,但同伴在水中为何挣扎呢?嗯,是了,同伴都是倒霉蛋,遇上的自是会要命的恶水,而这少女是有福之人,所遇之水对性命无防,想通此节,他战战兢兢入河,倒也觉得冰凉爽快,少女捧水浇在他背上,更觉惬意,索性将身子浸入水中。

少女见他戏水甚欢,便上了岸,到街上,用腕上玉镯,同绸庄老板换两套秀才服饰。这懵懂的小姐只觉得有点难舍,怎么知道两套服饰不过值十两纹银,而她这玉镯少说值百两!买了衣服,她又除下头上金钗,同卖炊饼的汉子换了一大包炊饼,这金钗的价值……哎,不提也罢,可怜她还娇俏俏的笑脸相对直至后来与其丫头谈起羞愧难当,闺中姐妹屡次取笑,这是后话不提。

少女兴冲冲返回河畔,狼孩正自在水中翻滚,在有“哪叱闹海”之势,唤他上岸,他学少女直立,不料后腿无论如何踢蹬,它就是不直,原来狼孩平常习惯用四脚走路,而他又跟其他狼不同:后边两腿比较长,只好弯曲着用,少女见他像只猴子,不禁掩嘴一笑,她宛然像姐姐照顾调皮弟弟一样为他穿衣束带,狼孩从不穿衣服,第一次穿戴,浑身痒痒,正搔着背,少女解开纸包,他闻了炊饼油香,不由瞳孔一亮,舌头在嘴外抡一圈抓了一块.狼吞虎咽,少女目瞪口呆:“世上原来还有这种吃法。”

狼孩习惯四脚并用,站不到一刻就双腿酥麻,只好做回他的四脚野狼,而他这一俯身,前襟便拖在地上,少女寻思道:他这般拖着,若在途中绊着不就害他栽个跟头?于是脱掉他的外衫,却有一晶莹水滴落在她玉臂上,仰面见他略带英气的脸埋没在凌乱长发之间,就像雨后的鸟巢。少女拿出随身携着的玉梳,细心梳齐他头发,再用腕上的珠链(珍珠手链)束住,他的面目在蓬头垢面时倒也罢了,此刻梳洗整齐了,脸儿虽微黑却也掩不去一脸清俊,她竟瞧得痴了,狼孩低呜了几声,少女不禁脸儿一红,心知他在牵挂伙伴.她将另一套服饰与一大包烙饼都绑在他腰间,她可没想过狼孩既不会换衣裳也不梳头,还有那束在他头发上的晃晃明珠,如果遇上贪心的猎户,还不要了他的性命!

狼孩远去了,尽管他三步一回头,终于被暮色吞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