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一路上
作者:郁闷边缘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380

一夜就那么慢慢的过去了,没什么东西来打扰秦云,其实他坐在那的状态就像块石头一样,也不可能有东西去打扰他。

这二天天才微微亮了一点他就醒了过来,他把小金鼠摸出来一看,发现这小东西居然还没睡醒过来,他没想到他找的那种草药对这小东西的效用那么强烈,让它从昨天下午一直睡到现在都还没醒过来。

秦云仔细的给它检查了一下,见它呼吸非常平稳,不像是有什么事的样子,这才放下心来,心想反正它睡着正好,要是它是醒着的,肯定不会消停的,趁着它没醒赶紧走出这个树林才是王道。

他辨明了一下方向,马上就展开身法飞奔起来,说起来他的这身轻身功法还是从秦家武库里随便找的一本叫《百变步》的普通秘籍上学的。

这身法速度并不是很快,就是挪移转向方面还算不错,功用和秘籍的名字倒也应景,和敌人周旋的时候还是很好用的,尽管不是速度型功法,不过以他的体力和耐力,用上这功法比普通的奔跑还是要快上一些的。

这回他是全力朝一条直线奔跑,当然,跑的时候还是需要绕绕树的,不过也比追着小金鼠进来的时候快上不少,但是就算是这样,他也足足跑了三个小时多一点才跑出了这个树林。

一跑出树林他就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心想总算是出了这个树林了,尽管在树林里捞了不少好处,不过一个人呆在这么大的树林里总是有种不舒服的感觉,人还是群居xìng动物,不管多么喜欢孤独的人,其本能还是想和同类呆在一起的。

他摸了摸肚子,算起来有大半天没吃过东西了,于是马上又从树林里打了两只出来觅食的野鸡,再次弄了两只叫花鸡来填肚子,弄熟后,他把小金鼠从怀里摸了出来。

看着这小家伙,觉得昨天就像是作了一场梦一样,没想到为了追它,会碰到那么大的事情,而且还收获了那么多的东西,他就觉得这小家伙真是他的福星,越看它就越喜欢。

他拿起一只野鸡放到小家伙的鼻子下,来回的晃动,没一会,就看到小金鼠的鼻子动了起来,接着就流起口水来,那鼻子一嗅一嗅的非常像动画片里的那些卡通老鼠,秦云觉得它实在是太有喜感了。

小金鼠这下终于被野鸡的香味给逗醒了过来,它一睁开眼,就发现在它的眼前摆放着一只香喷喷的野鸡,它想都没想就一口咬了上去,然后就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吃了几口后,它好象突然想起了什么,猛然抬起头一看,就发现了秦云就在他的旁边,吓得他撒腿就跑。

秦云倒也没绑住它,不过它离秦云那么近,就在他的掌控范围之内,怎么可能让它跑掉,在它才刚刚跳离地面的时候,秦云的手就这么轻轻一拂,它就摔了回来。

它接着连续试了几次,都摆脱不了秦云的控制,马上又恶向胆边生,居然不再逃了,而是回过头来,扑向了秦云的脸面。

秦云哪里会给它得逞,就那么用手指头那么一弹,就弹在它的脑袋上,弹得它“吱吱吱”的叫了起来,它叫了一会,还是没屈服,又盯着秦云手指。

它看着那根弹它的手指头,又狠狠的扑了过去,秦云见它就算是这么凶猛的攻击他,也显得那么可爱,实在让人生不起伤害它的心,见它那么可怜,他这回就没躲避,直接让它咬住了他的手指。

小金鼠显然也没想到会这么轻易的咬到对头的手指,这下它可高兴了,兴奋的连忙用力的咬了下去,它打算给它的对头一点厉害瞧瞧,免得觉得它好欺负。

它一咬下去,发现并没有像它想象中的一样,一口就咬到那根手指的肉里,而是觉得好象咬到了以前咬过的那种硬硬的木头一样。

这结果让它感到非常的奇怪,树林里那些大型动物的皮肉都经不住它这么一咬的,怎么咬这坏坏的人类的手指就咬不动呢,它有些不甘心,又加了些力气,可惜还是咬不动。

秦云笑眯眯的看着小金鼠的表演,他全身的肌肉早就练得非常结实了的,如果一运起劲的话,那更加是坚硬如钢铁一般,小金鼠的咬力算是不小的了,一般的高手被它咬到的话可能会受伤,不过对象是秦云嘛,它可就奈何不了他的一根手指头,没法,他的肌肉可不是这个世界的那些高手们能比的。

秦云让它咬了一会后,就试着对它说道:“小东西,咬够了没,我的手指你又咬不动,还不如去咬边上那只野鸡呢!”

他边说边用那根被咬住的手指指了指地上的那只野鸡,他也不管小金鼠听懂了他的话没,他是拿起自己那只野鸡啃了起来。

小金鼠咬了半天没咬动他的手指,加上也有很长时间没吃东西了,秦云又提醒了它边上可是有可口的食物的,它想了想终于还是死心了,放弃了咬秦云的手指,它打算先不管那么多,先把那可口的食物吃掉再说。

这么好吃的食物它昨天还是第一次吃呢,以前老是吃那种带血带毛的东西,实在是比不上那人类给它吃的食物好吃,要是以后没得吃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要是天天有那么好吃的食物吃,似乎跟着那人类也是一件不错的事,它为了吃到好吃的东西,都已经产生了跟着秦云混的念头了。

秦云的那只野鸡三下两下就吃掉了,他等小金鼠一下完它的那只野鸡,也不管它到底是怎么想的,把它一把抓起就上路了。

小金鼠在秦云的手掌中不停的挣扎,它又一口咬住秦云手掌上的肉,可惜还是咬不动,它折腾了半天也没个结果,挣扎到没力气后,终于放弃了,只能这么认命的跟着秦云上路了。

一路上秦云修炼完《聚元功》后,就琢磨那篇《随风步》的口诀,时不时就走上两步,慢慢的就找到了一些诀窍。

像招式啊,轻功身法啊这类东西只需要明白其中的诀窍,后面就是熟练的问题了,这就叫功夫上身了,不像内功心法那样需要长年累月的修炼。

秦云的悟xìng本来就很高,要不他那剑法也创不到现在的程度,而这个随风步他没花多少时间就掌握了其中的诀窍了,以后只需要熟练运用就好。

他试着用了一下,才刚一启动,就“呼”的一下窜出去老远,可把他给吓了一跳,等他停下来后,就感觉自己的真气就这么一下就消耗掉了一小截,他小心的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全力用这随风步跑起来的话,估计十分钟他的全身真气就会消耗干净。

他算到这里,心里打了个抖,无语的想道:“这身法也太消耗真气了吧,不愧是先天级的轻功身法,估计就算一般的高阶武师能跑的时间也就我这样了,而且速度那么快,跑起来周围的东西都看不清楚,一头撞到哪都不知道,怪不得老爷子叫我慎用呢。”

他觉得这身法用来赶路是不大可能了,太吃真气了,他伤不起啊,等他修到先天境界估计才能真正派上用场,现在慢慢熟练就可以了,当作一种逃命的手段还是可以的。

他这样赶路倒也不会无聊,要么研究武功,要么就逗那小金鼠玩,他发现这小金鼠确实非常聪明,尽管对他还不怎么感冒,不过他说的一些话和做的一些动作小家伙都能明白一些。

这估计还是小金鼠和他接触的时间不长的结果,要是以后相处的时间长了,指不定能完全听懂他说的话,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小金鼠虽然喜欢秦云弄的美食,不过对zì yóu的向往应该还是更大一些,它在路上想尽办法逃了几次,可惜还是没能成功,最后它也就放弃了,慢慢的它也光棍起来,反正秦云有吃的它也跟着吃,秦云有喝的它也跟着喝。

这样的生活过了十来天后它就逐渐喜欢上了,实在是人类做的食物太好吃了,不管是秦云自己做的还是在外面买的,它都吃得津津有味,以前它就从来没吃过那么好吃东西,它觉得过着这样的rì子似乎也不错。

它在秦云提供的美食攻势下,终于还是沦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