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骑兵资料!
作者:冬日残月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12

中国军事史上的骑兵建制,始于战国时期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此前,中国的军制则以“车战”为主。而车战又是对付当时游牧民族以骑兵为主的集团进攻最有效的战争手段。但车战的最大缺陷,就是它的不灵活及速度慢,顶多就是“击溃”骑兵,而不能“歼灭”骑兵。而自赵武灵王取游牧民族紧袖轻服的着装特点,学习骑马射箭并建立起骑兵部队后,中国的军事战术中,就有了以骑兵打步兵,以车战抗骑兵这样相辅相成的先进战术。不过,无论怎样先进,战争还是以步兵集团为主力的。于是,在长期的衍变中,车逐渐转向装运粮草器甲的随军运输工具,只在遇到骑兵时,才把它连接成“墙”,步兵隐在其后,用弓箭阻挡骑兵。

然而,战争是以取胜为基本原则的。而取胜的最佳手段,就是偷袭或突袭。所以,当行进中的步兵或在战场上正厮杀的步兵突然遭到骑兵闪电般的突袭时,往往来不及或根本就不可能利用随军车辆,这就迫使步兵必须找到一种不依靠车辆、在野战中有效对付骑兵的战术。于是,步兵“点式小单位”对抗骑兵的战术,应运而生。

这种战术简单灵活,随时随地可实施,因为它是按照军制基本单位的“什人”建制而设定的,也就是今天的“一个班”。当发现大规模骑兵集团突袭时,只要指挥官一声号令,大家立即在各自所属的“什人长”带领下,以“什人”为单位,面对敌骑方向,前三名士兵席地而坐,将长枪末端顶在地上,两膝夹紧,双手紧握,枪尖斜刺向一人高的前方,形成“拒马”那样的效果;第二排三名士兵,则以跪姿贴其后,双手紧握长枪,未端夹在腋下,枪尖直刺前方约一人半至两人高处——这样布阵的唯一目的,就是阻止马的前冲及跨跃;而站在最后一排的三名士兵,则持弓放箭,负责射杀正前方及左右两侧的人和马。什人长负责指挥并观察接受上级的各种命令。

这样的“什人”单位,就是战场上的“一个点”,而“点”的间距则数米至十来米不等,布局错落,看似随意,却散而不乱,迫使敌骑不得不在这些“点”中间乱窜,由战术上的主动攻击,转为战术上的被动挨打。

实战中,步兵们又发现敌骑虽然对己失去攻击能力,但毕竟还能在“各点”的空隙间乱窜,并没失去其“机动”能力。又于是,有人开始尝试用长枪横扫侧方的马腿,干扰马的奔跑,只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启发步兵想起在枪刺的下面,安装一把勾形的镰刀,用以坐在地上或蹲在地上横割马腿。这就是“麻扎刀”——一种把镰刀用麻绳绑扎在长枪上的作战武器。也就是后世兵器谱上的“钩镰枪”。

但需要注意的是,把枪刺与铁镰打造在一起的“钩镰枪”,仅是“兵器谱”上的一种武器,并非军事史上的“实战”武器。真正用于对付骑兵的并非“钩镰枪”,而是“麻扎刀”。也就是说,事先打造好的铁把镰刀,平时只是一种辅助器械,与枪身是分离开的,因为它的钩形刀刃,太容易伤人了。

那么,这是不是说,骑兵在步兵的“点试单位”战术及“麻扎刀”武器面前,就再也拿步兵没办法了呢?

不是。既然步兵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探索出新的战术及武器克制骑兵,骑兵也同样可以利用自己的特长,探索出克制步兵打骑兵的战术。于是,在骑兵的发展史上,就出现了“重装骑兵”。

所谓“重装”,就是让人与马都披挂上厚厚的铠甲,这样就有效的防止了弓箭的伤害。而马上士兵手中的武器,也不再是细长轻便的马刀,全都换上了粗壮的长枪,这与今天西方影视剧中的“骑士”非常相象——作战时也是一手挺长枪,一手带缰绳,靠马的冲击发挥枪的冲刺威力。

但这同时也限制了马的奔跑速度,及人与马的机动灵活性。

所以,重装骑兵作战,最忌的就是单兵出击,或散漫式冲击。最佳战术,就是组成方阵,各自保持一定距离,同时起步,不求快,而求步调一致,速度虽比轻骑兵慢,但远超过步兵的奔跑速度,形成一排排、一方方不怕弓箭远距离杀伤的装甲“墙”,在一道道“墙”上挺出一排排穿透力空前强大的长枪,这就使步兵的点式单位麻扎刀战术顿失作用。

首先就是不能在地上坐着或跪着了,必须站起来迎击,可在长枪与弓箭都失去防卫和攻击作用的情况下,就算他们能躲过第一排重装骑兵的冲击,也难躲过第二排、三排及后面一排接一排长枪及装甲马匹的冲击,好容易逃过这一劫的,面对紧跟在骑兵后面冲锋的步兵集团,还能再有多少抗击信心、勇气及实际还手能力呢?

那么,这是不是说,此时重装骑兵就是主导战场致胜的法宝了呢?

不,事实正相反。重装骑兵自出世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无法成为战场致胜的有效手段。

重装骑兵的战术优势,就在它的集团方阵冲击能力,可这既是它的优势,也是它的劣势。因为既称战场,就必有敌方,不管对手是轻骑兵还是步兵,总归还是“兵”,只要稍有抵抗,就会造成重装骑兵方阵的变形,势必阻挡后排的进攻,一波波的消弱其战斗力,此时若对方再有勇士杀入方阵中左冲右突,干扰惊乱马匹前进方向,则重装骑兵威力顿失。因此,重装骑兵自其出现,也就只能在特殊的场合下,还必须有轻骑兵、步兵保障其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它的冲击威力,所以一直无法成为决定战场致胜的关键因素。而历史上真正发挥出重装骑兵潜力,让重装骑兵成为战场上绝对致胜因素的,就是女真人。

女真人最早的祖先叫靺鞨氏。靺(mò),用皮革制成的袜子;鞨(hé),用皮革制成的鞋子。可见,女真人的先祖善于制革,显然是以游牧为主,渔猎为辅的。东汉末期,其子孙生活在今东北地区的松花江、黑龙江、牡丹江、长白山一带,分为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白山七部,但到隋唐时,就只有粟末和黑水两部了。此时,两部均附于高丽(朝鲜),唐太宗派李绩征高丽,黑水部就曾发兵十五万助高丽,被唐军大败于安市。后于唐玄宗开元时期来朝,玄宗封其地祖居地为黑水府,首领封都督、刺史,并派官员为长史监其治,赐姓李,名献城,领黑水经略史职。其后契丹兴起,遂绝朝贡。在松花江、牡丹江一带的女真人归契丹,称熟女真。而在长白山、黑龙江一带未归附契丹的女真人,则称生女真,自谓“白山、黑水”。

金的始祖叫函普,原住在高丽境内,六十岁时决定脱离高丽内返,其兄阿古乃不愿相从,曰:“后世子孙必有能相聚者,我就留在这里吧。”函普回来后,娶女真完颜部女为妻,其后人完颜氏逐渐统一女真各部,开始了女真族争霸天下的大业。此时,阿古乃的后人也离开居住地参加进来。但不管这时,还是以后,金国是金国,高丽国是高丽国,与先前的秦、汉、魏、唐,和后来的宋、元、明清一样,咱们与朝鲜都是兄弟关系,除了晚清实力不行外,从来都是有求必应的。而汉族与朝鲜族也一直都在两国间享有自由居住权。假如(注意:这里说的是“假如”)有些糊涂东西借金的祖先曾居于白山、黑水和朝鲜一带,而说咱们今天的长白山、黑龙江一带、甚至连牡丹江一带都不是我们的,那你就完全可以反驳他,当年是女真人在为自己争霸,不是在为“其它国”争霸,更不是“哪个国”在指挥女真人争霸。而女真人建立的大金国失败后,女真人并不是跑到哪个国家去了,而是自愿融入了中华民族。若照你这个逻辑,那你是不是早该跟着融进来了呢?

而女真人之所以特别钟情于重装骑兵建设,则除了他们游牧民族的特性在于骑马外,主要就是兵力资源太少,因此他们才利用多皮革的优势,发展攻击潜力具大的重装骑兵。而重装骑兵在他们手中雄风振起的决定性因素,却不过是在马的嚼口上,系了一段小小的“韦索”而已。

韦索,就是皮条。或说用皮割成的绳索。

也正是这样一条小小的皮绳,使马在受到冲击干扰的情况下,个体无论怎样惊慌失措,也无法改变其前进方向,从而保证了重装骑兵方阵的强大攻击力。故女真人当年才能屡屡以少胜多,素有“女真不过万,过万无能敌”之称。

而经过女真改进的重装骑兵之所以要叫“拐子马”,也并不是如史家所说的是它们“从阵地两侧拐出去冲锋”,因为轻骑兵出击时,也是从阵地两侧冲出去的。且不从两侧冲出去,还能从阵地中间的步兵身上踩过去吗?

“拐子”是北方地区对跛脚“瘸子”的别称,而“拐子”与正常人相比,最大的差距,就是在双方的速度比中,“拐子”由于一只脚不灵活,使速度受到限制。这种称呼用在加了“韦索”的重装骑兵身上,则是指马匹不经过一定训练,步调肯定是不会一致的。尤其是马匹进入惯性奔跑阶段后,很难控制其速度的一致性,这势必造成一组三匹马中的快者被慢者拖住,慢者被快者加速的组与组之间的不协调,从而破坏重装骑兵方阵的攻击能力。于是,在训练中,就需把马的两条前腿用统一长短的绳索系住,使马在奔跑起来进入攻击速度时,快者无以加快,慢者无以放慢,始终保持统一的均匀速度。

“拐子马”不是指它的战术,而是指它的速度限制。

“拐子马”也就是金国“重装骑兵”的另一个使用方法,而不可否认的是女真骑兵的确强大,虽赶不上后来的蒙元十万铁骑,但相比宋朝的骑兵来说不知要强上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