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不一样的历史(八)
作者:闪烁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992

在由花岗岩建成的新大厦外面,成千上万名民众将附近的数条大街堵得水泄不通,即便出动了两千多名禁军,也只勉强维持住了局面。

大厦正门的上方,是一条由硕大的,由整块汉白玉雕刻而成,象征着帝国蒸蒸日上的白色腾龙。而在巨龙的嘴里,衔着一个由五只圆环首尾衔接,环环相扣的五环标志。这就是将在今日正式成立,并且主宰着帝国律令的最高司法机构——帝国最高法院的标志。

该标志本身也有着明确的意义。

除了腾龙象征帝国之外,白色的汉白玉代表着洁白无暇的司法制度,威武的巨龙则代表着司法的威严。另外,巨龙嘴里的五环分别代表帝国的资本家(商人)、地主、贵族、平民与农民,五环首尾衔接代表组成帝国的五大阶层团结一心,环环相扣则有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

随着一名身着黑色长袍的中年人走上前台,熙熙攘攘的广场上顿时安静了下来。

新的机构,自然需要新的面孔,需要新的制服。

只是,对在场的数万名帝国百姓来讲,登上前台的那人并不是新面孔,而是家喻户晓的,具有太多的传奇经历,帝国万千百姓,特别是年轻一代心目中的英雄。

他就是郑成功!

郑家世代经商,其曾祖父是第一批前往日本经商的帝国商人。明历二百五十八年(公元1624年),郑成功在日本长崎县平户千里滨降生。十四岁时,便随同父亲郑芝龙出海探险,并且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水手。

十六岁那年,郑成功的命运发生了转折。

当时,郑家的船队从日本长崎出发,准备经琉球国返回帝国镇海。途径大岛海域时遭遇海盗,船队被围。其父郑芝龙乞降,准备向海盗交纳重金。郑成功不允,并且于当晚带数名随从摸入海盗营地,焚毁海盗船只,率领船队脱险。

如果说对付海盗只是小儿科的话,那么三年后,郑成功干了一件震惊全国的事情。

当时,郑芝龙已将家族船队交由郑成功打理,自己返回福建家乡养老。而郑家经营的仍然是帝国到日本之间的海上贸易。

船队途径琉球王国的时候,正遇倭寇进寇。

应琉球国王的邀请,郑成功率船队留下,并且将五百名船员武装了起来。随后,在琉球王国都城外迎战两千余名倭寇。

经过三天三夜的激战,郑成功成功击退倭寇。

得胜之后,郑成功没有罢手,而是率领船队直扑倭寇老巢——屋久岛。

一番苦战之后,郑成功不但摧毁了倭寇的巢穴,还击毙了上千名匪寇,并且烧毁了数十艘船只,一举扫荡了霸占琉球海域的倭寇势力。

可以说,郑成功一战成名。

借此机会,郑成功将家族的航运事务交给了族弟打理,然后利用三艘速度较快的商船组建了第一支私人护航舰队,为航行在日本与帝国之间的船队护航。当然,接受护航的船只都需要交纳一笔费用。

八年之内,郑成功的护航“舰队”扩大了数十倍,护航船只近五十艘,并且活跃于太平洋与印度洋的各条航线之上。

同时,这股民间势力也引起了帝国高层的注意。

明历二百八十六年(公元1654年)孙承宗召见郑成功,并且正式委派郑成功为帝国“平匪将军”,由其率领五艘战舰,前往扫荡当时在西北印度洋上横行霸道的奥斯曼海盗。

接受任命之后,郑成功与当年率舰队离开了镇江港。

同年底,舰队到达阿拉伯海。

当时,海运几乎取代了陆运,成为了东西方贸易的主要通道。奥斯曼帝国失去了最主要的财政收入。无奈之下,奥斯曼帝国开始默许海盗袭击印度洋上的船队,并且与海盗瓜分赃物,以此维持财政开支。

毫无疑问,大明帝国绝对无法容忍奥斯曼帝国的这一行径。

只是,国内的政治改革,少数民族叛乱,以及欧洲的资产阶级革命分散了帝国的精力,使帝国难以派遣规模庞大的舰队前往印度洋对付奥斯曼海盗。

实际上,用舰队对付海盗并不是良策。

说白了,海盗就是海上的土匪,采取打了就跑的战术,根本不会与舰队抗衡,甚至在得知舰队出现的消息后,会龟缩在港内,根本不会出海。

郑成功似乎天生就是海战方面的专家。

到达狮城的时候,他就下令将五艘战舰伪装成商船的样子。

随后,他率领舰队在印度洋,特别是阿拉伯海最主要的几条航线上往返航行,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等着海盗自己找上门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舰队第三轮巡航时,奥斯曼海盗就盯上了这支“船队”。

结果可想而知,当乘坐渔船等小型船只的海盗靠上来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凶猛的炮弹,以及准确得像是长了眼睛的子弹。

激战之后,郑成功从俘获的海盗嘴里知道了海盗老巢的位置,然后顺藤摸瓜,杀上了门去。

当时,海盗的主要聚集地就是奥斯曼帝国的阿巴斯港,也就是当年郑和船队曾经到达过的胡鲁谟斯。

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郑成功并没有考虑炮轰阿巴斯港的结果。

若不是奥斯曼帝国的国力日渐衰弱,若不是奥斯曼帝国没有像样的海军,若不是奥斯曼帝国惧怕大明帝国强大的国力,恐怕郑成功将成为帝国与奥斯曼战争的点火人。

或者说,在炮轰阿巴斯港之前,郑成功就断定,奥斯曼帝国不敢借此与帝国开战。

试探了奥斯曼帝国的底线之后,郑成功开始变本加厉的对付那些盘踞在奥斯曼帝国港口内的海盗。

两年之内,西北印度洋上的海盗几乎被他消灭得一个不剩了。

正是如此,大量海盗离开印度洋,转战东地中海,结果造成东地中海海盗为患,对当时刚有点规模的威尼斯,热那亚等欧洲公国的海上贸易构成了极为严重的威胁。

明历二百八十八年(公元1656年),郑成功依照帝国内阁府的命令,率领规模扩大到十五艘的“平匪舰队”前往直布罗陀要塞,协助地中海国家平定猖獗一时的奥斯曼海盗。

在欧洲的三年,郑成功并没有多少事可干。

也许是他在印度洋上闯出的名气太大了,在他的舰队进入地中海之前,之前活跃一时的奥斯曼海盗全都不见了踪影。

结果,三年之中,郑成功将绝大部分精力花在了应酬上。

同时,郑成功也接触到了西方文艺复兴时产生的大量新思想,新思维。这其中就包括了哥白尼提出的“日心说”。

不过,相对而言,西方哲学对郑成功的影响更大。

明历二百九十一年(公元1659年),郑成功返回帝国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名不折不扣的“三权分立”派。

当时,帝国国内大部分资本家也正在倡导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

比起那些实力强大的资本家,年仅三十六岁的郑成功根本算不了什么。只不过,比起其他资本家而言,郑成功有两个巨大的优势。

一是他家喻户晓的名声。

帮助琉球国王扫平倭寇,对付奥斯曼海盗,混迹于欧洲列国上层,这些都成为了传奇般的故事,更成为了帝国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二是系统,严密的哲学思想。

这也是郑成功在欧洲生活三年的最大收获。相对而言,当时欧洲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研究方面比大明帝国更加先进,也更有开创性。

凭借这两点优势,郑成功迅速成为了“三权分立”学派的主要推手。

英雄创造历史,历史也创造了英雄。

就在郑成功回国的第二年,即明历二百九十二年(公元1660年),首辅孙承宗病逝,孙可望出任内阁首辅。

相对而言,孙可望并不是炙手可热的政治家。

比起当时内阁在任的数十名大臣,来自外地的孙可望缺乏足够的基础,更缺少支持。毫无疑问,他不可能像孙承宗那样,将内阁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甚至可以说,为了保住首辅大权,他得依靠外界的支持。

“三权分立”派的资本家正是孙可望的天然盟友。

另外,通过三权分立,还能适当削弱内阁的权力,减轻孙可望的压力。这也正好符合了孙可望的短期要求。

很快,双方达成了协议。

同年,孙可望确认设立最高法院,负责统管全国司法工作。该决议在帝国议政院以微弱多数的优势得到通过。

郑成功也因此成为了帝国历史上首任大法官。

当时,最高法院只有一名最高大法官,而不是后来的九名。

作为冒险家,郑成功是优秀的,作为军事家,郑成功的良好的,作为思想家,郑成功是合格的,可是作为法官,他却并不合格。

仅仅两年之后,郑成功就被刺杀。

虽然事后最高法院宣布,刺杀郑成功的是一名遭到错判的囚犯的弟弟。但是更多的人坚信,郑成功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不说别的,当时有很多人更有资格成为帝国首任大法官,为什么他们不上?

另外,孙可望与“三权分立”派只是利益上的合作,而且历史终将证明,具有军阀背景的孙可望是一个极富野心的政治家,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政治冒险家。

毫无疑问,那些老谋深算的政客都看了出来,首任大法官绝对是个烫手的山芋。

也就在郑成功被刺杀的第二年,议政院以郑成功之死调查不明为由,三次提出了弹劾孙可望的议案,弹劾案最终移交最高法院。

就在最高法院启动弹劾孙可望的法律程序的第二天,孙可望秘密下令,调遣驻扎在福建的军队进京,准备解散议政院,废除最高法院。

幸好,当时掌握帝国军事大权的袁崇焕(时任帝国武备大臣),以及秦良玉(时任帝国京师驻备军统帅)及时的发现了孙可望的政变意图,并且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出动禁军羁押了孙可望,另外一方面派遣军队拦住了北上的福建驻备军。

从这个层面上讲,郑成功的死并不是毫无意义。

孙可望离任之后,年已八十的袁崇焕出任帝国内阁首辅。

虽然袁崇焕在位仅一年,但是在这一年中,袁崇焕重组内阁,并且改组最高法院,将最高大法官的数额从一名扩大到了三名。另外,袁崇焕还明确了最高法院的职责,包括在弹劾内阁首辅中发挥的作用。

到明历三百零一年(公元1669年),陈永华出任帝国首辅的时候,“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已经在帝国完善巩固,并且发挥出了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