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大战开启
作者:刺刀特种兵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7508

河西之地,在大唐年间,远远不像后世那般贫瘠,到处都是黄沙隔壁,到处都是全国知名的贫困县,此时节的河西甚至都不下于江淮,称得上是土肥水美,是西北有名的富饶之地。

在历史上,关于这块地方的争夺,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先秦时代,秦与魏相争百年,刘汉时期,汉与匈奴为了这个地方,不知洒了多少男儿血,到了大唐年间,河西之地更是三分天下,大唐,吐谷浑,薛延陀,在这里都有自家的势力,不过现如今吐谷浑和薛延陀都已经成为了历史,河西之地也成了大唐粮仓。

河西之地对任何人的诱惑力都是无穷的,若是落在吐蕃这些游牧民族手里,那就是天然的牧场,将会牧养不计其数的牛羊。

可在大唐的手里,这里就是很好的农耕区,远远一望,到处都是良田,一幢幢房屋相连,一眼望去,不知道有多少。

“哈哈!这些唐人死到临头还不知道。”

“真是好地方啊!快瞧,那里好多的牛羊,烤着吃一定很不错!”

“还有那里,多好的良田,不过这里很快就要变成吐蕃勇士的牧场了。”

“那是粮堆,堆得象山一样,总算不用再吃那青稞面了!”

一队上千人的吐蕃军队突然出现在了这里,远远望见风光优美的田园,大是欢喜。

这些吐蕃人早就是听说河西之地是如何如何的富饶,那些经别人口述出来的景色,让他们艳慕不已,如今亲眼看见之后,方才知晓河西之地的富饶远胜于传闻,比起穷得只剩牦牛粪的雪域高原,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吐蕃的勇士们,这里有着吃不完的美味,有着穿不完的丝绸,还有细皮嫩肉的唐国妇人,这些都是伟大的赞普赐予你们的犒赏,去吧!去拿属于你们的奖赏吧!”千夫长手中弯刀一挥,一片耀眼的刀光闪现,兴奋得象打鸣的公鸡,一拍马背,率先就冲了出去。

“隆隆!”

上千吐蕃兵士早就眼馋得不得了,早就在等待千夫长的命令,乍闻此言,哪里还能忍得住,眼里闪着贪婪的光芒,好像苍蝇遇到臭鸡蛋似的,发了疯一样的扑了上去。蹄声如雷,马蹄踏处,烟尘滚滚,宛若一条怒龙,直奔那庄园而去。

“吐蕃狗!是吐蕃狗!”

“不好了!吐蕃狗杀来了!”

“快逃啊!吐蕃狗来了!”

正在忙活的农夫被惊动,打量着凶神恶煞似的冲将上来的吐蕃军队,大惊失色,连忙丢下手中的活计,慌忙逃蹿。

“哈哈!胆小如鼠的唐人,纳命来吧!”

“杀啊,狠狠的杀!杀光这些唐人!”

“杀光唐人!抢光他们的财物!”

“哈哈!那个女人是我的了!谁都不要和我抢!”

吐蕃兵士嚎叫着,有的挥着弯刀,有的弯弓搭箭,对着手无寸铁的百姓就冲了上去。

“噗!”刀光闪处,血箭喷溅,人头抛飞。

“噗!”沉闷的着肉声响起,箭矢射穿百姓的胸膛,百姓摔倒在地上,殷红的鲜血染遍了大地。

大唐虽然尚武之风甚浓,即便是平民百姓也人人都会上几手功夫,人人都能纵马奔驰,可现在这些百姓手无寸铁,又是突遭打击,哪里是吐蕃兵士的对手,很快就给砍杀十几个。

吐蕃兵士杀得兴起,个个凶神恶煞,斩杀百姓如同砍瓜切菜一般,没有丝毫怜悯之心,吐蕃虽然野蛮,可有一个道理却是记得很清楚,那就是狼群法则,优胜劣汰。

这场屠杀对吐蕃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游戏,唐人百姓的鲜血,让他们畅快至极,暴力的因子也被彻底激发了出来,杀得更起劲儿了!

“大唐万岁!杀啊!”

就在这些吐蕃人杀的兴起之时,突然一声惊天动地的战号响了起来,声浪直冲云霄,震得地皮都在颤抖。

“轰隆!”

马蹄声宛如雷鸣一般,一支唐军突然冒了出来,旋风般朝吐蕃军队冲了过来。为首的乃是一员小将,正是杜平原的长子杜耀祖。

杜耀祖不过十旗猎猎作响。

“唐军来了!唐军来救我们了!”

正在逃跑的百姓乍见唐军到来,欢呼雀跃,更有人激动得呜呜的哭了。对于百姓来说,唐军就是他们的守护神,只要唐军到来,他们就有救了,谁叫唐军能征善战,立下赫赫武功,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极高。

当先一员大将,身材高大,勇猛似虎,身着明光铠,手中马槊在日光下闪闪发光,极是骇人。不是别人,正是以勇猛著称的薛万彻。

薛万彻被李承乾赦免了所有的罪责,心中自然是感激不尽,此次吐蕃入寇,他哪里能闲得住,几次请命,纵然是让李承乾应允让他随军出征。

这些天,都在忙着布口袋,连一场仗都没捞到,薛万彻早就不耐烦了,此刻见吐蕃人居然要向百姓动手,更是怒不可遏,呼喊着,率军就冲杀了过来。

吐蕃万夫长倒也不惊慌,手一挥,驰骋中的吐蕃军队立即停了下来,他率领的这些都是吐蕃的精锐,训练得不错,虽然面前放着的是无尽的财富,可是依然能做到令行禁止。

薛万彻见了,眼里掠过一抹欣赏之色,手中马槊朝吐蕃万夫长一指,道:“来将通名,本将军槊下不死无名之辈!”

“我是吐蕃赞普麾下的大将军扎西,你又是何人,报上你的名来好受死。”扎西可没见过薛万彻,在他的眼里薛万彻不过就是个老头罢了。

薛万彻见扎西神态倨傲,显然是没把他放在眼里,登时大怒,道:“区区一个万夫长,也敢在本将军面前逞威,听清了,本将军乃是大唐右羽卫大将军薛万彻!”

“薛万彻?”扎西神色一凛,有些惊惧,他虽然没见过,可是薛万彻的威名却听说过,知道这是一个极难对付的对手。

扎西有心退却,但是却又不情愿,看薛万彻带着的不过三千多人,顿时又生了几分胆气,自家的人多,是对方的三倍,应该能赢。

咬了咬牙,扎西坚定了信心,挥舞着弯刀,大声吼道:“杀!杀光唐人!”

一拍马背,率军直冲唐军。

“来得好!”薛万彻很是兴奋的大吼一声,手中马槊一指,直奔扎西。

两支大军就象两股巨浪一般,轰然相撞,迸溅出无数的赤红色的浪花,一时间人喊马嘶,好不热闹。

唐军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战术先进,战法灵活,远非吐蕃军队能比,在这一轮撞击中,吐蕃军队吃了大亏,死伤无数。

尽管吐蕃军队拥有三倍的兵力优势,却是挡不住唐军,只一会儿功夫,吐蕃军队就给唐军拦腰斩为两段,首尾难以相应,两军难以协调,只能孤军奋战。

“杀!”薛万彻咆哮一声,宛若炸雷轰鸣,扎西被吓了一大跳,手中一缓。

这么好的机会薛万彻这个沙场宿将当然不会错过,只见一道利芒直奔扎西的咽喉,扎西暗道不好,想要躲避,可是已是来不及了,给薛万彻用马槊一挑,从马背上栽将下来,还没等爬起来,薛万彻的马槊就已经在他的后心捅了一个对穿。

扎西战死,吐蕃军没了主心骨,群龙无首,顿时慌乱起来,被唐军好一通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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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的战斗还都只是小规模的,吐蕃主帅洛桑倒也有些能耐,在分出数支小部队骚扰唐军地方的同时,亲自统领大军,直扑大唐安西都护府的治所。

积石山口前。

“快!过了前面那个山口,就是唐人的家了,那里有着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有着吃不完的美味佳肴,有喝不完的醇酿,有穿不完的绫罗绸缎,只要杀到那里去,一切就全都是你们的了!”洛桑吼得山响,大声激励吐蕃兵士,在他的嘴里,前面就是天堂。

吐蕃大举进犯,就是为了财富而来,本就兴奋不已,再给他一通激励,无不是兴奋莫明,跟打了鸡血似的,恨不得立时过了前面的山口,大抢一通。

“禀将军,前面山口处,发现唐军。”

“唐军?”洛桑眉头一掀,却一点儿也不在乎,这几天唐军的回避策略看起来已经奏效了,洛桑身为吐蕃主帅,对唐军是越来越轻视,冷哼一声,道:“敢当吐蕃勇士的路,那是找死!去一队人,把唐军杀光!”

“先锋,这些唐军不一样。”哨探忙禀报道,“他们个个精悍异常,一瞧便知是精锐中的精锐,还有他们的身上都是清一色的明光铠,足有上万号人。”

“明光铠?”

洛桑眉头一拧,他很清楚明光铠的珍贵,在唐军中也是极为稀少,只有军校和精锐中的精锐才能拥有明光铠,清一色的明光岂,那说明这支唐军是精锐中的精锐了。

“去瞧瞧!”洛桑一拍马背,疾驰而去。

很快就来到前面的山口处,果如哨探所言,前面有一支唐军拦路,这支唐军的人数足有万人,人人身材高大,站在那里如同黑塔一般,给人不可撼动之感。而且人人都身着明光铠,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宛若一头头钢铁怪兽。

最吸引他目光的是,领头的唐军将领虽然身着明光铠,却是腰悬长剑,而不是战刀,长槊,看上去年纪也不是很大,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出尘之气,宛若谪仙临凡。

“来将通名。”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杜睿,他早就探得了洛桑的行军路线,早早就在此等候了。

“我乃吐蕃赞普麾下大将军洛桑!”洛桑傲然而答,接着问道,“你是何人?”

杜睿只是淡淡的点点头,极有风度的说道:“尊驾有理了,在下杜睿,杜承明!”

“杜睿?”

人的名,树的影,洛桑虽然没见过杜睿,但是杜睿的名声却是早就有所听闻了,十岁从军,征战二十年,百战百胜,攻无不取,可是在洛桑的印象当中,杜睿应该是像他一样的壮汉,双手有撕虎豹的力气,可眼前的杜睿虽然穿着铠甲,但看上去却好像个文弱书生一样。

“正是在下。”杜睿轻轻点头。

“呵呵!”洛桑手中弯刀指着杜睿,大笑起来,笑得是前仰后合,道,“我还以为杜睿如何了不起,有了这般大的名声,原来就是个小白脸,你那功名怕也不是好来的,该不会是做了你家小皇帝的兔儿相公,才骤登高位的吧!你还是听我劝说,早些回去,换一个能打的过来,战场上刀枪无眼,流矢横飞,一个不好就要了你的小命。”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侮辱了,看着洛桑一张嘴都裂到耳根了,大牙都露出来了,压根就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杜睿却丝毫不恼,反倒觉得有趣。

等洛桑的笑声停下来之后,杜睿才道:“你道我不自量力,好!既然你是那松赞干布老匹夫麾下的猛将,可敢与我单对单一战!”

洛桑听杜睿居然管他十分崇拜的松赞干布叫老匹夫,顿时气的哇哇直叫:“你这小儿,居然敢辱及我家赞普,来!来!来!爷爷与你大战三百回合,到底看看你有多厉害!”

言罢,洛桑挥舞着弯刀就冲了上来,他这么做倒也不是当真被杜睿给激怒了,有一大半演戏的成分,他觉得纵然杜睿是个当世名将,也是胜在兵法谋略之上,看杜睿的样子,手上功夫就不怎么样,他身为吐蕃第一勇士,自然不把杜睿放在眼里,要是能斗将杀了杜睿的话,攻伐大唐就容易多了。

“老爷!我来!”杜平生手中的长枪一横,就要替杜睿出战。

杜睿伸手一拦,道:“你且在后面为我压阵,看我取此人的首级!”

说完纵马便冲了上去。

杜平生一愣,再想去拦已经来不及了,急得大喊:“老爷!你的长枪!”

杜睿纵声大笑道:“此插标卖首之辈,杀之如屠猪狗,何须用长枪。”

说着,伸手抽除了太宗御赐的宝剑,兜首便刺了过去。

“好快!”

洛桑大吃一惊,万万未想到杜睿的剑术竟然如此高绝,一手握着刀柄,一手握着刀背,忙用手中的弯刀去挡。这一挡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天生神力,莫要说剑,就是银枪长槊也能给磕飞,百试不爽,然而这次却是失手了,只见杜睿的剑帖在他的弯刀,宛若闪电般削了过来。

这一招在隋唐演义里面可是有明目的,正是混世魔王程咬金的三大杀招之一一一小鬼剔牙!

“变招好快!”洛桑大吃一惊,也连忙变招,好在他的武艺高强,身手敏捷,要不然的话,他的手指就给杜睿削断了。

冰凉的剑锋擦着手背掠过,要是稍微慢上一点点,洛桑的手指就要和他说再见了,洛桑惊出一身冷汗。

一招未成,杜睿也赞声好,剑招再一变,直刺过去。洛桑这下也收起了轻视之心,不敢再大意了,打起十二分精神迎战,越打越是心惊,杜睿的剑术非常高明,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以他想来,杜睿不过是一文弱书生,即便是战功赫赫,也应该是躲在军阵后面摇扇子的主,哪里能会什么武艺?佩剑不过是装样子的,哪里想得到,杜睿是真正的剑术好手,这手剑术已是上乘之境,放眼整个天下,能在剑术上超过杜睿的扳着手指头也数得过来。

“大帅威武!大帅威武!”

唐军看着两人打斗,也不禁大声喝采,为杜睿加油鼓劲。

“啊!”

突然一声惨叫响起,洛桑手中弯刀掉在了地上,右手鲜血迸溅,把地面都染红了。

杜睿冷笑一声,手中长剑一挥,顿时一颗斗大的人头飞起,洛桑还没有立时便死,他甚至能在空中看着留在原地,脖颈之间,鲜血狂喷的身子。

出师未捷身先死!

洛桑战死,吐蕃军士顿时都愣在了原地,一个个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杀!”

杜睿手中剑朝前一挥,宛若惊雷闪电,威不可挡。

“杀光吐蕃狗!”

反应过来的唐军哪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趁你病,要你命,一个个咆哮着,好象下山猛虎般冲了上去,所过之处,一片赤红!

跟随杜睿前来阻击洛桑的可是大唐军中最为精锐的飞虎军,说到杀人,一个个绝对是行家里手,更何况是杀这些兵无战心的吐蕃人。

吐蕃人反应过来,早就将什么金银财宝,绫罗绸缎,美貌妇人忘到了脑后,这个时候保命才是最要紧的,余下的,用唐人的话来说,都是身外之物。

可是他们逃得掉吗?

刚跑到方才经过的谷口,突然又响起了一阵喊杀声,埋伏在谷口的唐军也开始出动了,为首的乃是秦束,秦用两兄弟。

“杀!杀光这些吐蕃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