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崔春的诱惑
作者:妖言v惑众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9594

原来,这女孩是丽丽的一个小学同学,叫做高娃。 首发--无弹出广告高娃在蒙语里是美丽的意思,因此女孩用的特别多。高娃从小认识丽丽,也经常会跟丽丽一起玩耍,两人关系不错。但最近高娃有一件不顺心的事情,她的父亲要把她嫁给镇上的另外一个小伙子。这小伙子叫做兀立罕,是个镇上的富二代,这个兀立罕家里有钱,但是为人懦弱,而且患有肺炎。

兀立罕家里只有一个儿子,因此高娃的父亲想让女儿嫁给兀立罕,如果兀立罕死了,就可以继承他们的大笔家财。但高娃根本就不喜欢这个兀立罕,一直在想办法逃婚。高娃曾经非常向往城市的生活,也想跟丽丽一起到外面闯荡一番。但那时候丽丽自己势单力薄,也很难照顾高娃。而且,做小姐这行业不是谁都愿意,她也怕高娃不愿意。

这次回来,丽丽想看看高娃,如果她愿意,当然可以带她一起走,毕竟现在红楼是自己男人的。而且,高娃在小镇里也有很多朋友,丽丽希望通过高娃,多认识一些人。高娃见到丽丽来找自己,当然非常开心。看到丽丽身边带着一个帅气白净的小伙子,更是羡慕的不得了。

在蒙古人眼里,对汉人是非常喜欢的。他们的审美观点认为,汉人白净,生活在城市里,那里山美水美,有很多人,比起这个荒凉的蒙古小镇要好得多。在这里生活,最多跟牛羊,玉米打交道,更多是看着窗外的大漠飞烟。这种生活对于看淡红尘往事的人来说,是最好的隐居之地,但对于高娃这种刚刚长大的女孩来说,确实一直想离开的地方。

高娃给丽丽和麟离端来了奶茶,牛肉干,还有颗粒饱满的大瓜子。麟离对蒙古人的美食特别感兴趣,因为他觉得蒙古人对于吃还是很有研究的。其实,在蒙古,除了牛羊肉以外,要数着大瓜子最美味。蒙古气候适合向日葵生长,而且蒙古地多人少,一种就是几十亩。他们会用风车吹成熟的瓜子,把最成熟,最饱满的留下,然后把其余的都卖给汉人。

麟离吃的,正是高娃家里准备给客人留的,最饱满的瓜子。而且,嗑瓜子也是一个学问,麟离嗑的瓜子,基本都是支离破碎,一塌糊涂。而高娃跟丽丽嗑瓜子,一张嘴一准儿吐出一个完整的皮,而且从来不带磕碎的瓜子仁。

两个女孩看着麟离磕的一塌糊涂,都开心的笑了。两人还是用蒙语交谈,不让麟离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呆了一会,麟离觉得有些寂寞,就问丽丽,那女孩说什么。丽丽回答,“高娃说你长得帅,她也想找一个像你这样的男人。”

麟离觉得高娃豪爽热情,倒也十分可爱,就打趣说道,“我也看上你了,跟我走吧!”

高娃一听,连忙用汉语回答,“好啊,但是就怕丽丽不让啊!”

丽丽假装生气,“干嘛啊,刚来才多一会啊,就勾搭我朋友,你眼里还有我吗?”

三个人笑了一阵。

不大一会,外面有人咳嗽。高娃听到咳嗽,对丽丽用汉语说道,“我爸回来了,我不能陪你们聊了。”

丽丽知道高娃的父亲对她管教甚严,只好给高娃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意思高娃如果有意思想出去,就给自己打电话。高娃把丽丽的电话号码记好,然后就把丽丽和麟离送出了家门。

丽丽刚走,高娃又遭到父亲的训斥,而且,这次父亲带回来兀立罕家的很多财物,看样子,高娃的父亲真的打算把高娃嫁给兀立罕。高娃看到父亲回来之后,心里异常难过。她觉得自己就像父亲的工具,一直不能有自己的主张和想法。就连嫁人这件事,也没有能让自己满意。

而刚才丽丽带着麟离,让高娃更加下定决心掏出父亲的控制。她趁着父亲回房间睡觉,收拾好自己随身的衣服,带了些钱,就跑出了家门。

到了街上以后,高娃给丽丽打了电话。原来丽丽正准备买车票,打算回去。这趟虽然没能找到合适的人,但就当跟麟离旅行。

两人刚买好车票,电话就响了。丽丽接通电话,听到是高娃打来的,非常高兴。两人在车站等了高娃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之后,高娃就拎着包袱出现在丽丽面前。

丽丽知道小姐这行业特殊,有很多女孩子都不愿意做。就连丽丽自己刚入行的时候也非常抵触,所以,丽丽对高娃还是有些担心,她用蒙古告诉了高娃,他们去做的是陪客人喝酒的职业。

高娃不太懂,就用蒙语问道,“那该怎么做呢?”

丽丽回答,“就是喝酒,让客人开心,然后你得到小费。”

高娃点点头,意思说蒙古人能喝酒,这是小意思,而且,她还会跳舞呢。丽丽看到单纯的高娃毫不在意,为难的看了看麟离。麟离对高娃说道,“放心去吧,如果到那里不愿意呆的话,随时可以回来。这里没人逼迫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情。”

高娃听完,对麟离竖起大拇指,说道,“好的。”

丽丽见高娃态度明确,也就不再说什么。她早想好了,发生什么事情,她都不会为难高娃。三个人买了车票,直奔县城。

而红楼这边刚要开业,就碰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原来,在红楼打算开业的前一天晚上,崔春听到了瑶瑶的话以后,就立刻打车去了扬长河镇,想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通知王老六。她到了扬长河镇以后,下了车,顺路就到了猪场。这次,她在猪场外面才拨打了王老六的电话,很快,王老六就出门迎接她。

两人见面之后,王老六把崔春领到办公室。王老六宿舍养着两只纯种的藏獒,前两天刚刚买回来,怕咬到了崔春。进了办公室之后,崔春刚坐下,王老六就问她,“你这么慌张的来找我,什么事啊,怎么不打电话呢?”

崔春有意把事情说得夸大一些,好让王老六对红楼的兴趣更大,这样,她才能更快的上位,“六哥,红楼现在变化可大了。你要不早点下手,恐怕事情就不好办了。”

王老六到不慌不忙,他打开抽屉,拿出一袋速溶的咖啡,然后去饮水机接水。泡好了咖啡之后,才说道,“说吧,别着急,究竟怎么了?”

崔春说,“六哥,红楼现在已经装修完了,明天就开张。现在瑶瑶的妹妹丽丽,已经去她家里边找新的小姐。而且,红楼又特意腾出两个房间,好像是要接大活。看来瑶瑶是想把红楼做大,做强。六哥,你得趁早下手。”

王老六不明白,“你非的要我趁早下手,为什么呢?趁早下手有什么好处吗?”

崔春解释,“你趁着红楼还没赚钱之前下手有三个好处,一来遇到点什么事情,他们目前人际关系不够广,不如六哥你认识人多,也好摆平;二来等他们赚了钱,有了熟客,更不好对付,而且,客人当中多半有些社会人,瑶瑶那么精明,认识几个相好的,拉帮结伙,六哥你的计划就不好实施;三来,麟离跟丽丽现在不在家,等他们把小姐都召回来,人多了,有了主心骨,这事情就难上加难。”

崔春的三个理由观点重叠,表达混乱,归总起来就是一句话,不要等到他们羽翼丰满,否则不好对付。王老六听完崔春的话之后,思考了一会,觉得她说的也是那么回事。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不如让手底下小弟先去探探路。看看瑶瑶何许人也,是个怎么样的人。

想到这里,王老六就对崔春说,“没事,这事情在六哥心理面呢,这都是小事,你放心回去上班吧,明天她不是开业吗?我今晚就交人给她准备点礼物。以后,有这种事情,打个电话告诉我就行,用不着亲自来一趟。这扬长河镇跟你那边不一样,一到晚上就没有出租车,来回不方便。”

崔春亲自来的目的就是表现自己对这件事情的重视,还有就是想趁着晚上跟王老六多行好事,以便迷惑王老六。但王老六领教过一次崔春以后,就对这个女人没什么兴趣。这样说,也是多少在暗示崔春,以后没啥事少来这里。

但崔春下定决定搞定王老六,于是再次发嗲,“六哥,这么晚了,你不会让我回去吧。”

王老六说,“今天这么晚了,你在这里住吧。红楼的事情你上点心,以后六哥拿下红楼,少不了你的好处。”

王老六的话里有话,崔春听得出来。这次王老六没有说让自己当经理,而是说少不了好处。这让崔春有些怀疑,难道王老六听到了什么对于自己不利的消息?或者,他找到更合适的人,或者他认为自己的能力不足以掌控红楼?

其实,王老六也不是傻子。他看到崔春对这件事这么着急,一定是冲着红楼经理的这个位置来的,虽然崔春说着连人带钱都是自己的,但是对崔春王老六还是了解的。这娘们是个人都能上,典型的**。今天看到这里有利益了,马上就跟你好。明天看到你落魄了,马上就不知道你是谁了。

混社会的,同样都愿意交往那些真正的朋友,那些愿意在你困难时候对你伸出手的人,而不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人。崔春的积极表现,正好留给了王老六这样的印象。所以,王老六不在把话说的太满,而是留有余地。

至于怎么对付红楼,王老六觉得一开始自己就去肯定不合适。他想了一下,想想手底下的小弟们哪一个比较合适做这个事情。王老六是养猪大户,自然认识一些收购生猪的贩子,这些人通常是买一辆小汽车,走街串巷,流于集市。久而久之,见多识广,自然就成了半个社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