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何谓蛋疼
作者:萧瑟朗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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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么?那么我就先杀了你好了,你可以试着在路上等等我,看看究竟要等三年还是三十年或者更长!”朱瑛洁把枪从科摩斯的嘴里抽了出来,顺手把科摩斯身上的手枪取了出来,纤长的手指轻轻一拨,弹匣落下,被她准确的踢到了吧台下方的阴暗角落里。

鲁格p-85的枪管上全是科摩斯的口水,朱瑛洁皱着眉头在科摩斯身上擦干净,而从科摩斯身上缴获的手枪却一直指着科摩斯,大家都知道,枪膛里还有一颗早就被顶上去的子弹,朱瑛洁只需要轻轻一动手指,科摩斯就会魂归天国。

“这里是埃尔多雷特……你应该打听清楚,在这里得罪了我,比得罪肯尼亚总统还要糟糕!”科摩斯这些年还真是养成了几分枭雄的性子,哪怕他也觉得朱瑛洁可能真的敢开枪,嘴里却依旧强硬。

“肯尼亚的总统?似乎我和他不熟。不过,你真的很讨厌啊,人家不想跟你喝酒,你却非要强迫人家。如果我跟你回去了,除了喝酒你还想做点儿什么?”朱瑛洁似乎很是头疼的样子,皱着鼻子,更显得娇俏可人,这时候的她,又再没有了一丁点儿冷血杀手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顽皮的邻家女孩一般。只是,现在再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只是个可爱的邻家女孩了。

“当然是想把你扒光了扔在床上,然后狠狠的干你几回!”科摩斯还算得上英俊的面庞开始变得狰狞无比,口中的血腥味让他几乎忘记朱瑛洁才是主导者。

这样的一句话,让整个酒吧里的酒客们尽皆抽紧了心房,在他们看来,科摩斯这无疑是在自寻死路。刚才那两个黑人的下场已经充分说明了朱瑛洁不但敢杀人,而且根本不会顾忌对方是谁,科摩斯现在该做的,至少是向对方示弱,吃亏了还可以找回场子,死了就再也无法复活了,哪怕有人能够帮他杀了眼前这个美艳却又冷酷的女子。

在距离大门最远的角落里,有一双眼睛和其他的酒客稍有不同,至少,从头至尾他都不曾为朱瑛洁担心过,倒是一直同情不知深浅的科摩斯。虽然朱瑛洁的所作所为也颇有些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但那也只是过程上的区别,结果,在他眼中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一个漂亮性感的华夏女人,哪怕再如何风骚浪荡,也绝不会独身一人在异国他乡面对一个明显地头蛇的男子的搭讪,还傻乎乎的答应和他去喝上一杯的,除非,她也渴求着一夜欢愉。但是从朱瑛洁第一句拒绝的话开始,就证实了她决不是贪欢一晌之人,那么如果她不是具备强大的实力足以不将科摩斯放在眼里,那就是真傻。可是,朱瑛洁无论如何都不像个傻子,那么科摩斯的结局在这双眼睛的主人心里,就早已注定了。

当然,朱瑛洁的表现还是让这双眼睛狠狠的惊艳了一把,不同于之前对于美色的单纯欣赏,而是一种惊诧之后的万分心仪。

听到科摩斯的话,这双眼睛所在的脑袋,不由得缓缓的摇了摇,这种声嘶力竭的垂死挣扎,无非是给朱瑛洁一个在杀死他之前折磨他的理由罢了。

朱瑛洁笔直修长的小腿怎么看都应该是被男人捧在手里把玩的品种,可是,此刻这双腿却成为攻伐果断的利器,肌肉紧绷,小腿暴起,高跟鞋那跟匕首锋利有一拼的鞋尖,准确的命中了科摩斯的胯间……

酒吧里传来一阵阵倒吸冷气的声音,甚至有人大声的骂了出来,那四个不同的字母组成的粗鄙之言,即便是并非英语的国家,也被人经常挂在嘴边。而那双一直用玩味的眼神看着眼前一切的眼睛,此刻也干净利索的闭了起来,眉头紧皱,就好像那一脚踢在自己的身上一般。他和其他的酒客有一个相同之处,那就是当朱瑛洁的脚尖命中科摩斯的胯间的时候,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夹紧双腿的动作,蛋疼这个词儿,在此刻不分国籍,不分肤色,不分语言文化任何的差异,让几乎所有人都体会了一把。看着科摩斯壮硕的身材甚至连一句呼痛的声音都没有发出,就歪歪斜斜的倒在了地上,一股从胯间升起的凉意和麻意,瞬间沿着神经系统直冲脑顶。

“难道你不会说谎的么?你知道不知道,有时候太过于诚实会让你多吃点儿苦的?”朱瑛洁皱着眉头,好似非常惋惜的摇着头,嘟着可爱的嘴唇,口中的笑话却让整个酒吧里的酒客几乎没有一个人敢笑出声来。虽然,这副景象还真的是很好笑呐。

之所以说是几乎,那完全是因为角落里那个不自觉的男人,竟然破坏了如此之妙的冷冽气氛,难以卒忍的他,万万想不到朱瑛洁还是个幽默感过度的女子,这时候居然还不忘记调侃躺在地上即便不死也已经是个废人的科摩斯。

扑哧的一声轻笑,让朱瑛洁的目光轻轻的扫过那个角落,眼神微微有些发亮,但却并没有做过多的停顿,而是回到科摩斯的身上,继续摇着美丽的臻首说道:“讨厌啊,比强迫女人喝酒更让人讨厌的就是不知深浅的实话呢。你这么想死,我总不能不成全你,对不对?”

话音和枪声几乎同时结束,朱瑛洁的纤细手指冷漠的扣动了扳机,原本属于科摩斯自己的那把手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尽忠职守的从枪膛里射出,钻入科摩斯的眼球,摧毁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之后,兢兢业业的贯穿了科摩斯的脑袋。

随后,是手枪跌落在地的声音,朱瑛洁好听的声音又在极度安静的酒吧里响起:“喜欢我这双鞋么?沾了血了,送给你吧。花了我三百多美金呢!”说完,朱瑛洁弯腰脱下左脚上的那只高跟鞋,放在了科摩斯的唇边。

弯腰下去的时候,筒裙勾勒出朱瑛洁臀部完美的曲线,只是,这时候已经没有人还有心思欣赏她的身材了,不少人甚至因为朱瑛洁杀人时表现出的冷漠而感到了胃囊的翻滚,鲜血的味道早已弥漫整间酒吧,刺激着这些酒客本就酒精上头的神经。

从科摩斯嘴角淌出的鲜血,很快洇滩到高跟鞋中。

转过身,拍拍仍自目瞪口呆大脑早已一片空白的叶俊,朱瑛洁的口吻恢复了温柔:“傻小子,还愣着干嘛?等人来抓你么?”拉起叶俊脏兮兮的小手,朱瑛洁依旧保持着迷人的仪态,纤腰轻摆朝着大门走去,似乎她只是个喝完酒正常离去的酒客而已。

走到大门口的时候,朱瑛洁突然回过头,冲着酒吧最深处的那个角落性感万分的迷人一笑:“我敢打赌他们会把你当成我们的同伙,你如果不想走,就要留下来收拾烂摊子咯!”

她用的是汉语。

酒吧的大门打开了,一股凉风钻了进来,任谁都能想得到,科摩斯守在外头的那些手下,一定正在以最快的速度朝着酒吧大门的方向跑来。

顺着朱瑛洁的目光,不少酒客都将目光投向了那个阴暗的角落。虽然她说的是什么,这帮人都听不懂,但是却不妨碍他们判断出朱瑛洁是说给谁听的。不少人也都发现了,刚才那一声轻微的笑声,也正是出自这个角落。

怎么原来朱瑛洁还有帮手的么?――看到角落里站起一个脸色颇有些尴尬的亚裔男子,不少人心里顿时同时涌现了同样的一个念头。

看到这帮人仿佛恍然大悟的表情,站起身的男子更是苦笑叠叠,显然这帮人都已经把他当成了朱瑛洁的同伴,那么朱瑛洁的提醒好像也丝毫不错,科摩斯的手下又或者当地的警察进来之后,见到一个同样身为华夏人的他,很难不把他当成朱瑛洁的同伴。

尤其是当这个男子站起身来的时候,立刻就让人很是震惊于他的长相。哪怕这间酒吧里黑人和白人各自占了半数,人种的不同也没能阻止这些人认为这个男子是一个漂亮到无可挑剔的家伙。没错,就是漂亮,而不是称赞男性通常所用的英俊或者帅气,这个家伙真的漂亮到令人发指的程度,如果换上一身女装,几乎所有人都会将他当成一个没什么胸部的女人。

有一种美丽叫做精致,这个男人的五官就无疑精致到了极限,就好像,华夏国最为著名的瓷器一样,脸上的每一个器官,都好像艺术家手下雕刻出来的完美之物,而且搭配起来更是让人立刻有一种见识到上帝手笔的感觉。

简单的说,这根本就是一个应该进入影视圈,然后无论何时何地出场,都会立刻引起一堆女孩子失声尖叫的类型。跟他比较起来,科摩斯那可以称之为英俊的面庞,就只能用粗糙来形容了。

这样的一副长相,似乎更容易被所有人当成朱瑛洁的同伴来看待,男俊女靓,走到哪里似乎都该是最佳搭配。可是这副让这个不过二十出头的男子走到任何地方都从来不缺乏女伴的长相,如今却成为了男子最容易被当成朱瑛洁的同伴的“证据”――妈|的,这又叫什么狗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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