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阅兵式和海神节(一)
作者:狐王列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329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罗马城的元老贵族们极其热烈地欢迎了尤尤蒂云,作为罗马城最好的赛车手,他对代表罗马古老贵族的“蓝队”能否在海神节赛车中取胜至关重要,许多最有名望元老贵族都给日尔曼尼亚行省总督送去了要求尤尤蒂云回来参赛的信件。

尤尤蒂云归来的消息引起了其他阶层赛车队的不安,他们更加紧了赛前准备。

同样,瓦鲁斯的马车驭手回到罗马城的消息,立刻使赌博庄家们纷纷调整各个车队的赔率。买了元老贵族车队的人们欢欣鼓舞,没有阶层立场想压冷门赚一笔的人则垂头丧气。于是,尤尤蒂云从他踏进罗马城那一刻,就成了当天罗马人热衷谈论的话题,差一点盖过了对就要举行的阅兵式的谈论……

流淌了不知多少年的台伯河,在她怀抱中有一块平坦的原野,通过塞维阿?图利阿城墙下的凯旋门和罗马的街道相通,这片原野就是罗马战士心中的圣地——战神马尔斯广场。

只有为罗马立下卓越战功的英雄才有资格在这个广场埋葬!

战神广场周围,十几万罗马人正热热闹闹地聚集在这儿。

十二个出征祭司——侍奉出征的马尔斯战神的祭司率先出现了。他们一律穿着绣花短衣,腰间系着作战时用的宽阔青铜腰带,腰带左面挂着短剑,外披一件华丽的紫『色』条袍,左手执盾,右手拿着一根铁制令杖;他们不时举起令杖,敲击由祭司侍役用长杆扛着的神圣盾牌。

他们后面,几个罗马军团正在列队行进——这些队伍极其威武雄壮,显出整齐的秩序和严明的纪律。这—景象,在拥挤在广场周围的无数平民看来,是非常开心的。这些蕴含着巨大力量的集体,给了他们极大的信心,让他们对罗马无敌的军事力量更加自豪,毫不把多瑙河战事放在心上。

打头的是罗马最著名的军团,老恺撒最钟爱的部队,鼎鼎大名的“骑士军团”——罗马共和国第十军团。

只要第十军团在,没有一个罗马军团敢走在他们前面!

第十军团的鹰帜手骄傲地高擎着一支长矛走在整个检阅部队前面。矛头下方铸成桃子形状,矛上悬挂的军旗上绘着一只“金牛”,这是第十军团的鹰帜!是不可被人战胜的象征!是令任何敢于面对第十军团的战士的恶梦!

紧随着这面战无不胜的旗帜,第十军团的老兵们排成整齐的队列,他们故意歪戴着装饰着长长红『色』马鬃的头盔,不耐烦地皱起眉头,眼睛『射』出冷冷寒光,面无表情;偶尔,当他们目光接触到一个小孩子时,会故意摆出副凶狠的样子,直到那孩子吓得躲到大人身后或是哭泣起来,他们才带着微笑收回眼中的凶光。

百夫长们走在自己营的队列前,他们右手拿着藤杖,身穿精致的锁子甲,护甲的形状与一般战士的锁子甲不同,在腹部呈现一个圆弧形,仿佛是一副紧紧“压制”在腹肌上的胸甲,肩甲进行了加厚;他们的剑配置在青铜腰带左侧,和军团士兵相反。

这些百夫长昂着头,迈着坚定的步伐,横立于头盔上白『色』羽『毛』配上目不斜视的面容,仿佛一群活动的大理石雕像朝广场走来。

百夫长身旁是扛着信号杆的信号兵,他们同时也充当百夫长的副手,负责修练、管理财务;再后是百夫长的私人护卫、牵着百夫长坐骑的仆人。

军团中一个战士尤其引人注目,他走在军团中央,无比倨傲地举着面木牌,上面写着军团的标语——“恺撒使我们成为了骑士!”

这句标语也是“骑士军团”称号的来历。当恺撒决定在高卢与阿里奥维司都斯统帅的日尔曼人作战时,他手下的各个军团对日尔曼人的勇武大为恐惧,不愿意再前进。这时,恺撒召开了全体士兵大会,公开宣布:“即令再没别人肯跟我走,只剩第十军团跟着,我还是照样继续前进。毫无疑问,第十军团一定能够这样做,他们正可以做我的卫队。我最宠爱这个军团,也最信任这个军团,因为他们很勇敢。”

第十军团受到恺撒称赞后,被激发了极大的骄傲,首先通过他们的军团指挥官们来向恺撒道谢,并向他保证:他们已经作好了一切战斗准备。从而带动了全军的士气,最后一举击溃了高卢的日尔曼人。

当阿里奥维司都斯知道凯撒到来,就派使者约恺撒举行会谈。阿里奥维司都斯要求凯撒不要带步兵到会谈的地方去,双方可只带骑兵到场。凯撒不敢冒险把自己的安全托付给高卢骑兵,就决定一个最万全的办法:他把所有高卢骑兵的战马抽出来,让第十军团的士兵们骑上,以便在万一发生变故时,他可以有一支最亲信的卫队。当这事在安排时,第十军团的士兵们开玩笑说,凯撒现在做的事情,已经远远超过他的诺言,他原来只答应过第十军团担任卫队,现在却让他们当上了“骑士”。

从此第十军团被罗马人称为“骑士军团”。

当这支骄横而光荣的部队在广场上搭建的检阅台前通过时,整个军团突然整齐地发出一声大吼:“法尔萨卢斯!恺撒!”接着,他们用挑衅地向台上看去。

屋大维在台上眼睛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这支队伍。

当第十军团走过台前时,这位掌握无穷权力的独裁者心里也感到了一丝压力——这支罗马的王牌军在英勇善战的同时,也是出了名桀骜不驯。即使恺撒在世时,也对这个打起仗来不要命、平时一不如意就闹事的军团大为头疼。

在与庞培决战的法尔萨卢斯战场上,第十军团在战役最关键的时刻决定了战局。不过,从未吃过败仗的荣誉也使士兵们骄傲自大,甚至演变为哗变。内战时期,在阿非利加战事最紧张的时候,第十军团都为了未能及时发军饷而鼓噪,以可怕的威胁要求退伍和奖赏。凯撒遇刺后,由于不服从屋大维的命令,第十军团曾被解散,然而为了和安东尼进行内战,屋大维不得不在公元前44年把第十军团的老兵们招回来,再次建立了第十军团。

这阵嚣张的大吼就是针对那次解散而来的。

日尔曼尼亚库斯呆在祖父身边,他看到了屋大维怎么应付这个局面。

屋大维没有戴他那顶著名的九层头盔,已经开始稀少的头发『裸』『露』在空气中,不过依旧穿上了那身罗马人非常熟悉的精美甲胄,这套胸甲中央绘着他从敌人手中夺回罗马军旗情景的宝甲,今天被擦拭的象宝石一样发光。

他左手执掌权杖,右手以罗马元老演讲时的习惯姿势举起,身子采取的是漫不经心的、盛气凌人的“稍息”姿势,左脚微微前探,重心放在稍稍错后的右腿上,面部的侧影显示着一种冷酷自豪的力量。

他冷峻的面貌使罗马士兵一眼就可以辨认出他的统帅身份,他毫不示弱地大声向台下喊道:“我打过仗,甭想象对付小孩子那样吓唬我!”

第十军团士兵们笑了起来,心满意足地向台上行起礼来,随即行进队伍中唱起军中嘲笑统帅丢丑的小曲来:“有一次没了军粮,老恺撒给我们吃草根,屋大维在攸克星把船晕……”

这样的小曲中敌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对自己统帅一种表示爱戴的戏谑。

日尔曼尼亚库斯惊讶地发现了自己祖父的第三种面孔:对平民来说他是神圣和蔼的父亲和亲人;对贵族和官员他是威严庄重的主宰;对这些大兵,他则恰到好处地显出一副粗野、盛气凌人的样子,正合大兵们的胃口。

德鲁苏的儿子正琢磨着祖父怎么会在三种不同角『色』之间如此容易地转换?屋大维用自然的动作把他往前拉了一步,日耳曼尼亚库斯这才发现:台上的罗马贵人都有意地退到了后面,形成了只有祖孙俩站在前面检阅部队的状态。

屋大维又对第十军团的队列喊了一嗓子:“士兵们,站在统帅屋大维身边的这个年轻人是谁?”

日尔曼尼亚库斯悄悄皱了下眉,他注意到,祖父没有使用“战友”这个字眼。

第十军团发出阵山呼海啸般的回答:“二十一次战役胜利者的孙子!和他父亲一样勇敢的日尔曼尼亚库斯!罗马军队未来的统帅!”

自始至终,屋大维从未『露』出一丝平时总带着的微笑容,此刻他依旧是这样的面容。

“你们相信一个老兵的眼光么?”

不待士兵们回答,他又接着说:“不是我吹牛,这个年轻人指挥打仗的本事要比我强!接着,屋大维今天第一次『露』出了丝笑容:“而且,他心眼好,不象我那么挑剔!”

第十军团队伍中发出一阵哄笑,随即,这些傲慢的军中骄子猛地同时停止脚步,没有听到一点碰撞声响起,六千只右臂整齐得如同一个人手臂一般,一起伸出。

“第十军团等着下一个无敌统帅统领他们!”

屋大维轻蔑地撇了撇嘴:“你们太小瞧这个年轻人的本事了!这回答我不满意!”

第十军团的方阵沉默了一下,接着,仿佛领悟了什么似的,全体士兵在百夫长们带领下,整齐划一地呐喊:“屋大维,英佩拉托(注1)!日尔曼尼亚库斯,我们期待着你!”

屋大维收起了刚刚那丝笑容,纹丝不动地接受着一切。

和他祖父满意的心情不一样,身经百战的军团对一个从未上过战场的青年的欢呼,使日尔曼尼亚库斯自尊的心中一阵害臊,他好想退到后面的人群中去。然而祖父的榜样和恺撒家血『液』里生而带来的骄傲,使他不由自主地和屋大维保持了一样的姿势,冷然注视着一队队第十军团的老战士在他脚下经过。

接下来出现在罗马市民视线里的是罗马共和国第:高卢、埃及、阿非利加……一边神气地抖动着头上的云雀盔饰,在祖孙俩面前致敬通过。

又一个第十军团——“夫累腾西斯”军团走来了。

罗马的这个军团是由屋大维在公元前40年建立的,它的荣誉称号是在屋大维和小庞培在夫累克敦?西库鲁姆(注2)进行的一场海战中获得的。当屋大维被迫重建老第十军团时,他们不肯把“第十军团”的光荣番号让出来,于是罗马军中就同时有了两个“第十军团”,这样的情况不止一例。

他们大声唱着反败为胜的夫累克敦海战的歌曲,喊着“屋大维”和“阿格里巴”,当然,还有“日尔曼尼亚库斯”的名字荣耀地在人群前走过。

接下来是两个没有获得荣誉称号的军团:罗马共和国的第十一军团和第十三军团,军团士兵由于没有获得可以夸耀的称号,行礼后怀着少许羞愧默默走过检阅台。

最后出现的是罗马最古老的军团——罗马共和国第一军团。

第一军团现在已经被用奥古斯都的名字命名为“第一奥古斯塔军团”,是屋大维最贴心的军团。

他们带着高人一头的倨傲神情,发自内心地向屋大维和日尔曼尼亚库斯致敬,来表示自己的效忠之心。

其他一些军团正在从各地向多瑙河行军,没有来罗马参加这次阅兵式。其中就包括第六军团——也就是瓦鲁斯在帕提亚战役中授予他们“铁壁军团”称号的那个军团,他们正和第十二军团——“掷闪电者军团”在亚洲通往欧洲道路上。

六个罗马军团三万六千名罗马士兵组成的检阅部队昂首通过战神广场后,屋大维示意场内安静下来:“罗马的公民们,外邦的使节们,”他扫了一眼正聚精会神盯着自己的各国使节,“你们都知道,在伟大罗马统治下的多瑙河土地上,现在正有一场战事,这些军团检阅后就将从这里直接开赴战场。你们告诉我:谁能阻挡住他们的脚步?”

狂热兴奋的十几万罗马公民响亮的回答他们民族的领导者:“没有!”

屋大维笑了笑,“既然这样,我们就暂时忘记那场微不足道的战事吧,海神节的庆典就要开始了,让我们把精力投身于欢乐中吧。”

人群『潮』水般涌向回城的道路,海神节开始了。

基本上是平民居住的罗马城埃斯克维林区人口众多,陶工街是这个区的一条主要街道,规模较大的珠宝店、铜器修理店、面包房、小吃店、水果铺子都集中在这条街上。

今儿早晨,这条街冷冷清清的。

面包师塞克斯?帕特卡斯正在面包房烤制着面包和糕点,他小心地把盛着面团的铜盘放进烤箱,向不远处的磨盘瞧去,他的两条『毛』驴正“的”、“的”地一圈一圈拉动着磨盘,把麦粒磨成面粉。

在他隔壁,水果贩子奥拉斯?法菲拉斯正起劲地往蔬菜和水果上浇水。

“嘿,我说奥拉斯,别浇了!你浇再多的水,分量加的再足,也多卖不了一个大子,咱们的货不是早被财务官定下来了吗。”帕特卡斯在围裙上揩了下手上沾满的湿面粉,嚷嚷了一嗓子。

“也是啊,”法菲拉斯挠了挠快秃了的亮脑门,“妈的,习惯了!”

说着,秃子把水瓢一扔,凑了过来,“真该听我妈的话,不干我老爹这行,不然老子也可以去大吃大喝了。”

“我还不是一样?别人可以吃喝看表演,咱们却得为提供宴席上的吃喝留在店里,没福气呦!”帕特卡斯叹了口气。

“是哦,这次钱是赚了几个,可去不了竞技场可真够让人窝火的。”秃子加入了唉声叹气的队伍。

“哟,大早晨的你们俩好兴致啊。”对面铜器修理店的门开了,一身节日盛装的铜器修理店老板笑眯眯走了出来。

和两位邻居攀谈了几句后,铜器修理店老板想起来什么,转身对奴隶吩咐道:“铜烛台和酒神像已经修好了,主顾今天上午来取的话,你交给他就是了。如果再有生意,告诉他们海神节过后再来,这几天店铺不开张。”

说完,铜器修理店老板急匆匆离开了这条街道,朝市中心走去,显然是想早点到竞技场占个好位置。

面包店老板和水果贩子一脸羡慕地瞧着铜器修理店老板的身影,中断了的唉声叹气二重唱又在街上响起。这次的合唱又没持续多久,就被阵叱骂哭泣声打断了。

隔了几个店铺的珠宝店里,一个小姑娘哭着跑了出来,珠宝店老板的老婆一面拿着根皮带在后面追打着。一面恶狠狠在嘴里骂着:“一早晨我就看你不对劲,打扮的花里胡哨给谁看?这么大点就想去勾引男人?”

“呜呜……我没有……呜呜……这件衣服不是我的,是荷泽娅姐姐今天要穿的,她让我改下玫瑰花饰……啊!!!……”话还没说完,皮带又抽了过来。

“唉,小姑娘真够可怜的,有了后妈就有后爹。”面包师父叹了口气。

人类是很有趣的动物,对与己无关的事情,如果顾虑到麻烦而无意『插』手,往往会大方地使用这样的语气,来表示自己并不是连廉价的同情心也缺少。

面包师父的叹气就属于这类,反正叹气不花本钱,用不着吝啬。

秃子可能比面包师父进化的程度低一些,也或者因为不能去享乐而感到不痛快,总之他直着脖子喊了一嗓子:“嘿,老板娘,差不多得了!打死了你也要偿命的。”

“我家的事儿要你管?”

珠宝店老板娘并不属于那种稀有品种,也就是说听见人批评而又不肯反驳的女人,看到居然有人敢质疑自己的权威,这个远近闻名的泼辣婆娘把腰一叉,语调拔高了几度。

“一天到晚鸡飞狗跳,这条街就数你们家热闹了,这么大点孩子经得起你这么打?”秃子也是个嘴上不饶人的主,登时反唇相讥。

“卖你的烂菜去!老娘在家里愿意怎么着就怎么着?”皮带又一次向小姑娘身上落下。

“什么?烂菜?!”秃子这下是真挂火了,窜上了一步,“你再说一次看看?连瓦鲁斯大人家的厨子都在我这里买菜,你个臭娘们!”

珠宝店老板娘被水果贩子的突然举动吓了一跳,她瞧了眼秃子冒火的光头,有点害怕了。不过,自尊心随即在和胆怯的斗争中占了上风,她不甘示弱地撇了撇嘴,“呸!就你那加足了水的烂菜!瓦鲁斯大人家的牲口不肯吃!”

秃子完全忘了刚才是为了什么吵起来的,现在他的愤怒全集中眼前这个臭娘们在对他商品的蔑视上了……他双眼喷着怒火,挽起了袖子,把一双拳头伸到了那娘们的鼻子底下,特洛伊城下挺身而出为帕特罗克洛斯复仇的阿喀琉斯,恐怕也就这样的气势。

这场因对蔬菜品质有所分歧而导致升级的危机,最后并没有演变成要靠肌肉力量来判定的地步。

当珠宝店老板娘终于认识到自己体力上的差异而退后了一步的时候,在她身后轻轻传来了一声带着威严的咳嗽。

陶工街上最有钱的人——珠宝店主人格涅乌斯?兰图斯?奥古尔适时地出现了,他带着富翁才有的那种从容气派,从自己店子里走了出来。

奥古尔迅速看了下街上的局面,很快『露』出宽厚的笑容,这种笑容我们常在地位优越的人脸上见到,它可以很好地掩饰心中的不屑,以免引起他人的反感。

“嗨,法菲拉斯,还和我老婆开这样的玩笑,看来你心情不错啊。”奥古尔隔在了秃子和自己老婆之间,笑嘻嘻岔开了话题。

“不是我说,奥古尔,你老婆实在……”“不说这个,不说这个,都是老街坊了,都计较起来还有个完?”珠宝店老板及时拦住了水果贩子的话头,朝自己的后妻使了个眼『色』,直到那婆娘悻悻地回到了店里,他的目光才落到自己女儿身上。

看见小姑娘正在墙角簌簌发抖,奥古尔皱起了眉头,板着脸,语气中带了不耐烦:“怎么回事?大过节的,你弟弟还病着,你怎么这么不懂事,惹你妈生气?”

“我没有,弟弟早上说想吃鸡腿,我已经给他做好了,谁知道他吃了一口又说不想吃了,要吃核桃酥。家里没有核桃酥了,我得到泰倍尔诺尔街去买,前几天荷泽娅姐姐把她的节日礼服交给了我,让我改一下上面的玫瑰花饰,我想一起送过去,就试了试衣服,看哪里还有问题,结果妈妈就……”

珠宝店老板还想训斥女儿几句,突然瞧见街上邻居们眼中都『露』出鄙夷的目光,赶忙挥了挥手,“那快去买吧,顺便把衣服给人家送回去。”说完也匆匆走回店里。

小姑娘擦擦眼泪,强忍住心中凄苦,把被撕破的新衣服换下,收拾进包袱里,向泰倍尔诺尔街走去。

拐过了几条街,小姑娘终于按捺不住心中委屈,蹲在地上哭起来。

自从她的爸爸再次娶了妻子后,尤其是家里添了一个弟弟以后,打扫房间、院子、清洗杯盘碗盏,甚至搬运重东西——这些本该属于奴隶做的事情,也成了小姑娘份内的工作,而且一举一动很容易遭致一阵冰雹似的殴打。在一个凶横无理之极的婆娘管辖下,这个柔和、幼弱的小姑娘无时不受惩罚、辱骂、虐待,还得瞧着那个一点也不了解人生是什么的小弟弟享受孩提时期的幸福!

假使小姑娘的亲生母亲此刻复活,她一定会不认识她的女儿了。梅耶特?奥古尔,以前是那样美丽,那样红润,曾经是陶工街最讨人喜欢的小女孩,现在却又黄又瘦,衣衫褴褛。

小姑娘最怕节日来临,每当那时,她只能痴痴地看着邻家女孩们的美丽白绫无袖长袍、镶有玫瑰花饰的漂亮裙子,再瞧瞧自己身上的破烂旧衣服,她那双秀丽的眼睛,看上去也就愁苦格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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