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 驴脸骑士墨菲斯
作者:明天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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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战之后,哈维和洛克老头很快恢复了过来,虽然晚上免不了做恶梦,但是至少白天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他们看古灵几个的眼神已经改变了。

洛克老头是前所未有的凝重。他花了区区两百五十金币,即使后来和小古在迪斯城约定后也才五百金币,就雇用了这么一队实力超级恐怖的家伙,按理说是应该笑得嘴都合不拢的,但这几天他好像总在想着什么其他事情,连对闪电都疏远了不少。

哈维的眼睛里除了崇拜和兴奋外,又多了一种称之为希望的东西。

为了早早的离开那块不祥的暗红色土地,洛克老头飞快的打发那剩下的一百多大兵回迪斯城复命,自己则是连那个白痴城主的面也不愿意再见,以急行军的速度直奔下一个城市。途中,只要是到了接近水源的地方,他们就会停止赶路,丢下手头的一切事情狠狠的洗上一把澡,再换上一套干净衣服,原来的则随手丢在一边,再也不看上一眼。

以上这些行为,只包括两人:哈维和洛克老头。这让他们建立起了奇妙的友情。

小古三人则是在洗完一次后就不再洗第二次,他们恢复的最好,只是有些小小的感慨罢了。

古灵的身上从来都是保持清洁的,似乎没人见过他洗澡,就是小古他们也是破天荒头一次知道还有洗澡这么一件事情。

闪电大概是受到了刺激,还是那副病恹恹的样子,整天趴在古灵的脚边,眼睛半眯着,不知是怎么回事。

除了闪电外,整天躺着的还有两个,一男一女。

女的自然是仍然没有摆脱噩梦的半精灵少女奈丽,她这几天食不下咽夜不能眠,已经憔悴了许多。照顾她的任务主动被古灵要了去。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奈丽的脸上渐渐恢复了血色。

整天照搬某本不知名书上照顾病人主要流程的古灵真正感兴趣的是另一个家伙,一个至今没有合过眼的瘦弱青年,他的名字叫做墨菲斯。

不知为什么,看到他空洞的眼神,灵想起了一件事情。不知道是多少年以前,还在操纵枯骨躯壳的灵曾经拥有过一面镜子,那是一块用紫色水晶研磨而成的魔法镜。当时刚刚从土地里把它挖出来的时候古灵仔细的把它擦拭干净,但是当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样子时非常的失望,因为这和他借着枯骨的双眼看到的其他普通骷髅兵没有什么分别,惨白的身躯,空空的眼洞里没有一丝神采,有的只是无尽的黑暗,根本看不出有灵魂的存在。只能感知的伟大精神曾经很希望能够看看自己躯体的样子,想知道那究竟和普通的骷髅有什么区别,希望能在自己的身上发现生命的迹象灵魂的影子。可是,他失望了只是操纵着的躯体根本就是一具普通的骸骨,没有生命,没有灵魂,甚至连意志都是在空中的伟大精神遥遥传达的。

古灵摔碎了那一面魔法镜,从此再也不曾拥有过任何类似的东西。从那不久,伟大的精神下了决定,他要把自己完全投入到骨架身体之中,投入到这个世界之上。可惜,他再也没能亲眼见到过自己作为一个拥有灵魂的骷髅的样子。虽然,后来他曾在小古他们身上发现了生命的迹象,也在他们的眼眶中看到了不停跳动燃烧着的灵魂火焰,但是,那毕竟已经不再自己了。

不知为什么,那个叫做墨菲斯的年轻人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当时的自己,所以,灵决定带上他。

五天后的清晨,那具名为墨菲斯的躯体突然眨了眨眼睛,接着爬了起来,一个人走到树下,倚靠着树干坐了下来,两手搂紧还有些颤抖的双腿,头深深的埋在膝盖中,不住的抖动着。

没有惊动其他人,灵慢慢的走到他的面前,看着他无助的样子,缓缓的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我叫墨菲斯,生于迪斯城的一个小小的没落贵族家庭里。这是一个据说从圣战时期就已经存在的古老家族,到了我这一带,原本繁盛的大家庭只剩下三个人:我父亲、我以及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莫马克。祖上传下的爵位也因为数代祖辈的不振而降到了勋爵。所以我们家族里真正拥有爵位的只有我父亲一个。如果他再没有什么贡献,连那个可怜的勋爵都将不再属于我们。可是,从我记事起,他就一直喝酒,小小书记官的微薄薪俸中的一半都被他用来换取那种可恨的液体。剩下的一半中减掉三人的最低标准生活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给莫马克叔叔,让他去做所谓的交际和应酬。在我看来,那已经是很大的一部分了。可是,他还是经常把家里祖传的一些东西拿到外面去卖。

他把家里的大宅院买了只剩下小小的几间房给我们住,父亲没有说什么,只是一声不吭的喝酒;他把家中珍贵的古老家具买了只剩下几只最不值钱的箱子给我们放衣物,父亲也没有说什么,还是喝着那浑浊的液体。最后,莫马斯叔叔开始打起家里最珍贵东西的主意,这时候,父亲不再沉默了,他央求叔叔不要动那些先祖荣耀的象征,可是,已经被酒精侵蚀了身体的他根本不是叔叔的对手,只是轻轻轻的一推就撞在墙壁上晕倒了。那一次家中剩下的只有先祖的骑士甲,那还是因为它太过笨重,叔叔才放过它的。其实,我知道的,父亲还藏着一把亮闪闪的宝剑,他总是偷偷一个人躲起来看的。终于,叔叔要拿走那最后的骑士甲了。父亲再次晕倒,骑士甲也被拿走了……

这次,过了好几天莫马克叔叔才神神秘秘的回来,还带回了骑士甲和很多很多的钱还有一个很凶很凶的男人。他们给了父亲许多钱让他去买酒喝,也给了我一些银币让我去买糖吃,唯一的条件就是让我们少说话。不过,我没有父亲那么听话,我把那些银币全部用来买心爱的英雄小说。

那次之后,从来不工作的莫马克叔叔突然去当了普通城防军,而且很快就升到了中队长。他一直供应父亲酒喝,父亲在那半年里喝的酒比以前五年都要多。父亲辞了工作,就这样一直不停的喝,直到一天晚上,叔叔从他的房间里走出来以后。父亲不再喝酒了,因为他不用也不能再喝了……

几天以后,继承了勋爵爵位的莫马克叔叔升为城防军的大队长。接着,除了有时会派人送一些钱来之外,他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小小的家……

作为古老凯达家族的一员,即使现在这个曾经辉煌的家族只剩下最后的三人,我还是为它而感到骄傲。在父亲大人不喝酒清醒的时候,他总会教我识字,翻着年代久远的典籍给我讲英雄先祖们的故事。后来,我渐渐能够自己看懂了,就经常跑进那个巨大的书房里翻找各种记载着先祖或是先祖时代人物的书看,越看,我就越为自己的出身骄傲。可惜的是,突然有一天,那个巨大的书房和里面的书都不再属于我们了,我连一本都没有来得及带出来。听说,我的父亲以前是一个强大的骑士,他穿着祖传的亮银甲经常四处向人挑战。后来,他遇见了我的母亲,安定了两年。在我母亲怀着我的时候,一个强大的对手向他发起了挑战,他体内流淌着的鲜血不允许他避战,他不顾母亲的百般挽留,踏上了争雄之路。

后来,在决战的前夕,父亲接到了消息:我的母亲在怀我刚满六个月的时候突然在家中摔倒,她死去了,我却活了下来。父亲败了,而且败的很惨,如果没有祖先的强大铠甲,他可能已经追这我母亲去了。

父亲一直喝酒,吃的很少,我也吃的很少。从小我就得适应那比正常人瘦弱很多的身体。我喜欢看书,不喜欢出去被那些坏小子嘲笑,很多时候,我能够一连几天都泡在书里面,只吃半个面包喝一小杯水。我喜欢看着家里的那一套亮银甲发呆,幻想着有一天能够穿着它跨在骏马上纵横大陆。可是,以我那时的身体,连普通的木剑都挥舞不动。这让我经常被被人嘲笑,我哭了,他们却笑得更厉害。渐渐的我明白了原来哭泣是一件不适合让别人看见的事情,然后,我总是一个人躲在家中偷偷的哭,很少让人看见了。

父亲死后,我独自在小小的家里住了四年。在我十二岁那年,莫马克叔叔成为了迪斯城的总军务官,他把我接了过去。从那天起,我又回到了幼时的家。但是,让我伤心的是,梦中的那个巨大的书房已经变成了兵器和铠甲的陈列室,各式武器和铠甲都放在那里落灰。我没有交出父亲留给我的骑士铠和长剑,我觉得那里已经没有资格在让我多看上一眼了。我把父亲唯一留给我的两样东西藏在窗下的箱子里,每天都拿出来擦拭。

家里有一个漂亮的女人,却不是婶婶,虽然她经常让我这么叫,但是我很少理她,我觉得她不配呆在这个家里,特别是看到她打骂仆人侍女时的开心样子,简直让我觉得恶心。

又是四年,我和叔叔来到了一个大户人家,在那里,我见到了许久不见的恶狠狠叔叔,虽然那时候他已经变得像球一样,而且脸上总是挂着笑容,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不过,我没有说。是的,为什么要说出来呢?也是在那里,我第一次看到了一个婴儿,是个女婴,很小很小的,我不知道她和我刚出生的时候哪个更大一点。

接下来的时间过的很平淡,在看书和看着女婴一点一点张大中,十六年的时光就这么偷偷溜走了。二十岁以后,我每年都去报考骑士,但是每次都是最后一名。但是我没有气馁,在我二十八岁那年,我终于成功的成了骑士学徒的候补,而且据说很快就能成为学徒了。听到这个消息,叔叔把我安排进了迪斯城护卫队,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治安队,我成了拥有十九名强壮手下的小队长。我用平时积攒的钱定制了一个特殊的盔甲,很薄很薄的亮银盔甲,很像,但又不是真正的骑士铠,那种东西只时学徒候补身份我还没有资格穿。不为别的,只为能让自己变得威武一些。

配着父亲留下的长剑,虽然我已经决定只有在能够真正发挥它实力的时候才让它出鞘,但我还是把它带在了身上。突然间,我觉得有资格去仔细看看女孩的脸了。

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成了一个巨大的噩梦——冲突,换了心爱的盔甲去寻仇,不停的宴会,客串吟游诗人的生涯,阴谋,更大的阴谋,人性的恶毒,虐杀,屠杀……

突然间,我好像失去了意识,当我再次睁开双眼时,看到的,是一只手,一只没有任何瑕疵的温暖的强壮有力的手……

我好像突然变得轻松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