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
作者:武夜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3403

精灵解释

1.鬼怪。

2.(方言)机警聪明;机灵。例如:这孩子真精灵,一说就明白了。

精灵传说

精灵族的起源在北欧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而根据冰岛的传说,他们的起源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有一天,夏娃在河边给孩子冲洗,神向她走来,她把未洗过的孩子隐藏起来。神问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许。神听了很气愤:“隐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隐藏起来,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被变成了精灵。

在很多地方,人们认为精灵是堕落了的天使;或是一些异教徒死后,其善行不足以让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安身,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的中央王国,成为精灵。

精灵特点

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长寿(有时甚至被认为是长生不老),高贵,优雅,聪明,美丽,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序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对粗鲁邋遢的矮人也许稍有不满)。

在“龙与地下城”系列游戏中,尤其是电脑游戏中,扮演精灵族更是往往成为玩家们的首选,以黑暗精灵游侠崔斯特为主角的长篇小说《黑暗精灵三部曲》、《冰风谷三部曲》更是让玩家们对“龙与地下城”的地下种族-卓尔黑暗精灵也产生了浓厚兴趣。

现代精灵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着纯色的长袍,冷静而不苟言笑的法师,往往都已经有好几百岁的年纪;年轻美丽的精灵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间的弓箭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射手,为保护大自然而同邪恶作战。相信是由托尔金在《魔戒》中塑造的。

精灵种类

ELF(精灵)

在众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戏中出现的El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超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00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聆听潺潺的流水,林中鸟鸣风吹……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发现美好的地方,并充分享受它。他们也很难和生命短促的种族建立深厚的友谊,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还有无尽的生命要度过,实在是件痛苦的事。

Lightel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中共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elf(黑暗之精灵或者叫Drow卓尔)

黑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0公分,体重在50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发,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lfelf(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另外还有Highel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

有名的精灵如《龙枪》中的罗拉娜,阿尔瀚娜。星光,半精灵坦尼斯;《罗德岛》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灵碧罗蒂丝;“被遗忘国度”系列中的黑暗精灵崔斯特等。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lin(戈柏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戈柏林经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缝进入法国,抢滩成功后便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并潜上维京人的龙船,偷渡进入英国。英国德鲁依教徒称他们为“罗宾戈柏林”,后来简称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戈柏林有设计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恶的精灵都被描述为“它们是丑陋之极的坏精灵,头戴圆帽,脚穿尖鞋,而且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整个样子就是一个极度可怕的小恶魔。

Redcap(红帽子)

是邪恶凶残的Gobl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撩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

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

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

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其他的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西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西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

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发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着紧身的绿衣。(在英格兰茂密的草原中,这身装束是最好的掩护。)红发绿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变。

他们是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

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Hobgoblin)。

Greml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

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现在,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

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戈兰林,随着缝纫机之类的家庭机器搬进来,一代一代地住了来。家居生活的小差错洗澡水一会冷一会热,快上班时汽车暴胎都是他们的把戏。二战时也相传戈兰林会破坏飞机的发动机。

Leprechaun(鞋精灵、矮妖)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acha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a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

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捣蛋鬼):

这种小精灵很象地精,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皮肤暗黑,头发茅草般凌乱,手指头爱东摸西碰,两只脚很不灵活。

捣蛋鬼的出现迹象可以丛家里频频出现的状况,或者是天黑后不断有吵闹声察觉出。当他们出现时,会推倒牛奶瓶,扯断窗帘束带,使母鸡不会下蛋,吓坏猫儿,让狗没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门,故意让水龙头流个不停,堵塞水沟,吹熄蜡烛,捏熟睡的小婴儿的鼻子,把他们弄醒(天啊!)

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如何安抚他们,或者怎样把他们赶走。受到捣蛋鬼骚扰的主人除了搬家,别无他法。而且搬家也要尽快,否则捣蛋鬼知道,也会藏在家具跟着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aerie)和小妖精(见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Cluricains(酒窖精)

穿着白衬衫,及膝短裤,长袜,镶银扣皮鞋,系着围裙戴红帽子的酒窖精灵,就住在酒馆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当的酒馆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烦,只会享用他们得到达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馆或酒馆,他会饱食存货,大量饮酒,很快就使得老板关门大吉。如果是在一个太爱饮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会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贪杯的屋主只能看着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着脑袋。

酒窖精的最大问题就是变成酒鬼,这时候这个屋子就会听见打破瓶子,醉酒时的叫嚣声和歌声,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骚动声。酒窖精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唯一解决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断绝饮酒供应,过段时间之后,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寻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精灵。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寇伯来帮忙,他们是最勤劳,最忠心的好帮手。这些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小矮人,会为提供他们庇护的家庭无悔的服务。他们擅长的或有打水,挤牛奶,劈柴,拣鸡蛋,照顾马匹,打扫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务为乐,而且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转到室内服务,其水准决不输给他们在花园庭院中的表现。

寇伯工作勤劳,但要求的回报并不多,餐桌上丁点的碎屑就足以让他们饱餐一顿,不过主妇们若忘记喂寇伯的话,他们可是会马上报复的。等她们打破盘子,烧到手指,绊到门槛,寇伯的奸笑声响起,他们才恍然大悟——忘记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国传说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类似于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这些地精在游戏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现:邪恶粗暴,为一般游戏中常出现的低等怪物。外观与人类相似,但眼睛比人类大一些,皮肤为土色,常在暗中活动,具有夜视能力。常配有皮衣、剑、手斧、盾,单体攻击力不大,喜欢集团进攻。在capcom公司制作的《龙与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样的怪物。

卡雷尔。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邮递员的童话》中描述了,长着大胡子,带着邮递员帽子,披着邮递员斗篷的邮局迷你家仙。它们在晚上出没,整理邮局信件,贴标签,发电报……吃电报条面包屑、舔邮票。还用各式各样的信件打牌(撒谎骗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爱情的信是王牌)。

Barbega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境内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arbega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arbegla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他们头发和胡须银白是因为结满的厚厚冰柱,当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发须。

他们在温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场大雪后才出现,因此气温在零度以上时很少看见他们,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们捕捉到的少数冰胡子通常只能活数小时。

冰胡子有双大脚,他们的大脚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几乎垂直的雪坡,还可以用作铲子来挖隧道。它们喜欢驾驭雪崩,对人类很友好,在雪崩即将发生时会发出警告,同时会帮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们从雪里挖出来。

冰胡子可以在几秒种内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里,不论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来。冰胡子不论男女类似现代人跳伞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这个原因在远处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说他们说话象是瑞士阿尔卑斯山土拨鼠的啸声,不过他们可以隔着很远的距离用一种很怪的鸟叫声联系,这种声音会被误认为在山壁间呼啸的风声或是阿尔卑斯号角声。

Brownie(棕精灵,棕仙)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a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有人说,这种喜怒无常的生物之所以帮助人类,只是垂涎于人类的智慧,观察人类的行为。还有人认为他们是一种比人类更淳朴的生物,只是希望和人类和平、友爱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倾向于后一种想法。棕精灵在战场上并不是一个好战士,他们的战斗技艺与你的想象相去甚远。他们喜欢用逃避战术在战场上与敌人周旋,当敌人放弃追击时,他们就远远地用石块攻击敌人。

棕精灵的长处在于寻找丢失的物品和珍宝。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们能够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来,没有手指和脚趾的事实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与这个极有价值的天赋相比,这种谦逊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报酬。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ar)的后代。

魔戒中的精灵

精灵(theElves),中土最迷人的种族,托尔金的乐趣和骄傲。他多次称他们为他最得意的创造。他花费了惊人的时间构建他们的文化,历史,甚至创造了两套完整的精灵语言:昆雅(Quenya)和辛达理(Sindarin);了解这些,就不难相信他所说的话。

许多人误将托尔金笔下的精灵与英国民间传说中的小妖精混为一谈,实际上他们并不相同。尽管托尔金自己也承认,神话是他创作的基础,但他的精灵和神话中的那个种族在族性上毫无共同之处。

精灵是至上神伊鲁维塔之子(ChildrenofIluvator)。伊鲁维塔远在日月苏醒之前的古代就创造了他们,赋予他们永生的美貌和华丽的歌喉。他们在远东的星光下醒来,四处游荡,并逐渐创造出语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梵拉(Valar,主神)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种族,但梵拉的死敌,制造邪恶的摩尔克(Melkor)听说了他们的存在。他派出黑骑士,将许多精灵劫掠至他的堡垒残酷折磨,最终使他们变成兽人(Orcs)。

梵拉之一的欧罗米(Orome)一次在中土行猎,偶然听到了精灵的歌声。他急忙回去向其它神祗报告。为了精灵的安全,梵拉发动了对摩尔克的战争,多年后终于击败黑暗之君,把他囚禁起来。战后,梵拉召唤精灵前往赐福国度阿曼(Aman,theBlessedRealm)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但只有少部分精灵应召前往。他们分为三大种族:梵雅,美貌精灵(Vanyar,theFairElves),首领是所有精灵种族中最尊贵的英格威(Ingwe);诺尔多,深谷精灵(Noldor,theDeepElves),首领是睿智的芬威(Finwe);最晚到达、人数最多的是特勒里,海上精灵(Teleri,theSea-elves),首领是埃尔威•辛格罗和欧尔威兄弟(ElweSingollo,Olwe)。这三大种族合称为光之精灵(ElvesofLight);而那些不愿跟来,或中途走失的则被称为黑暗精灵(ElvesofDarkness),因为他们在日月苏醒前再没有见过神树的光芒。

梵雅精灵最受诸神之王曼威(Manwe)和星辰之后瓦尔达(Varda)的喜爱,此后一直住在阿曼。诺尔多精灵是大地之王奥力(Aule)的朋友,从他那里学到了许多工艺。其中费厄诺尔王子(Feanor)捕获了两颗神树的光芒,将之注入自己打造的三颗西玛瑞尔宝石(Silmarils)中。但是重获自由的摩尔克毁掉了神树,并在向北逃亡的途中偷走了宝石;费厄诺尔的父亲芬威也被杀害。曼威告诫精灵不要向摩尔克开战,但以费厄诺尔为首的诺尔多精灵不听劝告,决定回到中土。他们在阿曼海边为夺船与特勒理精灵进行战斗。

费厄诺尔夺取了特勒理精灵的船只,带领最忠实于他的精灵渡海来到中土;但他不久便被巴尔罗格(炎魔,Balrog)杀死。此后在精灵和黑暗势力之间共爆发了五次大战。在最后一次战斗(愤怒之战,TheWarofWrath)中,梵拉率领留在阿曼的精灵回到中土,俘获黑暗之君并将其永远地投入太虚(TheVoid)。众多精灵驾船回到不死之国阿曼,余下的翻山越岭继续留下。三枚西玛瑞尔宝石历尽劫难,一枚升上天空成为金星,一枚被投入熊熊火焰,另一枚则被投入大海。这也是千百年后的三枚精灵魔戒:天空之戒(Vilya,RingofAir)、火之戒(Narya,RingofFire)和水之戒(Nenya,RingofWater)名称的由来。

精灵身材颀长,聪慧美丽,举止优雅,目光敏锐。他们最擅长诗歌,文学和音乐,也是中土最要命的弓箭手。只有火,利刃或极度的悲伤可以杀死精灵;当他们觉得一万个世纪太长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放弃不朽的生命,前往灵魂主宰曼多思(Mandos)在阿曼的厅堂。

《指环王》中著名的精灵王族里,加拉德丽尔(Galadriel)是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女婿,利文德尔(Rivendell)的创建者埃尔伦(Elrond)则是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丈夫塞莱伯恩(Celeborn),以及金色丛林的守护者哈尔迪尔(Haldir)都是辛达尔精灵,与特勒理精灵同宗,头发是银灰色。在魔戒被销毁后,几乎所有的精灵都驾船前往西方;只有埃尔伦的女儿阿尔纹(Arwen)和少部分黑暗精灵留了下来,成为中土人民口中流传的传说。

由于“龙与地下城”的设定的灵感几乎就是由《魔戒》带来的,因此其中的精灵也和托尔金笔下的精灵有异曲同工之妙。

龙与地下城中的精灵

精灵经常出现在人类的居住地,虽然总是受到欢迎,但他们对这种生活并不是很习惯。精灵以诗歌、舞蹈、说唱和魔法技巧而著称,崇尚自然单纯的美。但若森林家园受到威胁,精灵便会施展刀弓技巧和战略,显露武艺精湛的一面。

性格:精灵常展现欢愉但不追求刺激,常心怀好奇但不贪婪。由于寿命很长,精灵能以更宽广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他们不会对琐事钻牛角尖。然而,当他们追求特定目标时,不论是进行冒险,或是学习新技术及手艺,精灵都能专心一意,心无旁骛。与精灵作朋友需要很长的时间,成为敌人也一样,但要精灵忘记朋友或敌人却更困难。精灵蔑视轻微的冒犯,但对严重的侮辱则会采取报复。

体型与外貌:精灵通常较人类矮瘦,身高约4.5至5.5英尺,体重约85至135磅。精灵男性身高与女性类似,体重则稍重。精灵皮肤白皙,发色深,常有深绿色的眼睛。精灵没有胡须或体毛,他们喜欢朴素舒适的衣物(特别是浅蓝色或浅绿色),也喜欢简单雅致的珠宝。精灵拥有优雅细致的身躯,他们的美貌常令其他种族印象深刻。精灵110岁时才成年,寿命可超过700岁。

精灵并不需要睡眠,这和其他常见种族大为不同。精灵每天冥想(精灵语称之为“出神”)4小时,这使他们获得如同人类睡眠8小时的效果。精灵冥想时会做梦,这些梦实际上是经过长年练习之后的内省的心智锻炼。

与其他种族的关系:精灵认为人类不够细腻,半身人不够沉稳,侏儒太平凡,矮人则毫无幽默感。他们对半精灵带着些许怜悯,对半兽人则完全不信任。虽然精灵可能给人感觉有些傲慢,但却不像矮人或半身人那样挑剔。一般而言,精灵对于不合己意的人,也会表现愉悦和亲切(毕竟除了精灵自己以外,每个人在他们眼中都不及格)。

阵营:精灵爱好自由和多样的事物,喜欢表现自我个性。他们大多倾向混乱阵营,但却表现温和。一般而言,精灵会珍视保护他人的自由,就像对待自己一样。精灵通常是善良的。

居住地:精灵通常以氏族为群居住在森林里,氏族人数不超过两百人。他们将村落隐秘地与森林融合,尽量不对森林做出伤害。精灵会打猎、采集食物和种植,他们使用特殊技术和魔法,不需开垦犁地就能丰衣足食。精灵通常会限制村人与外人接触,然而部分精灵会以细致的服饰或工艺品换取他们不屑挖掘的金属,藉此过着富裕的生活。

居住在人类土地的精灵通常是四处旅行的吟游诗人、受欢迎的艺术家或贤者。人类贵族常竞相聘请精灵教导孩子剑术。

宗教:精灵敬仰“生命护存者”。

语言:精灵语十分流畅,带着微妙的抑扬顿挫,而且文法复杂。精灵文学十分丰富精彩,以歌谣诗词最为著名。许多吟游诗人学习精灵语,以便在自己的曲目中加入动听的精灵歌谣,有些吟游诗人则靠发音记诵精灵歌曲。精灵文如同精灵语一样书写流畅,而且成为木族语(树精和皮克精等生物所用的语言)使用的文字。

姓名:精灵通常会在百岁生日后宣布自己成年,然后为自己选择一个名字。但就算是知道他已成年的人,仍可能继续用先前的幼名称呼他,而他本人也不见得介意。成年精灵的名字完全自创,虽然可能反映他喜欢的某些人名,或家人的名字。精灵仍有家族姓氏,通常是由一些普通精灵词汇组合而成。有些精灵在旅游时,会将姓氏译为通用语,有些则仍保留精灵语的念法。

男子名:阿拉密尔(Aramil)、欧斯特(Aust)、恩尼亚里斯(Enialis)、海安(Heian)、西摩(Himo)、伊维里欧斯(Ivellios)、劳西安(Laucian)、奎里昂(Quarion)、萨米尔(Thamior)和萨里伏(Tharivol)。

女子名:安娜斯崔娜(Anastrianna),安缇诺雅(Antinua)、德鲁希丽雅(Drusilia)、菲珞西尔(Felosial)、依莲尼亚(Ielenia)、莉雅(Lia)、瑰拉瑟(Qillathe)、希菈瑰(Silaqui)、维兰瑟(Valanthe)和珊娜菲亚(Xanaphia)。

家族姓氏:阿玛斯塔夏(Amastacia,意为“星之花”)、阿玛吉尔(Amakiir,意为“宝石花”)、嘉兰诺德(Galanodel,意为“月之呢喃”)、荷里米昂(Holimion,意为“钻石露”)、利亚顿(Liadon,意为“银叶”)、梅利安涅(Meliamne,意为“橡树末”)、耐罗(Nailo,意为“夜风”)、暹诺德(Siannodel,意为“月溪”)、伊普吉尔(Ilphukiir,意为“宝石花丛”)和西罗先(Xilocient,意为“金瓣”)。

冒险者:精灵会因为喜欢旅游,而成为冒险者。人类的生活节奏让精灵很不习惯,觉得每天都被绑住,数十年才发生改变。所以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精灵,会寻找能够自由漫游的工作,订定自己的步调。精灵也喜欢展现剑术或射击方面的武艺,也希望能获得更强大的魔法,这驱使他们四处冒险锻炼。善良的精灵也可能反抗暴政,或为理想献身。

精灵种族特性

1:敏捷+2,体质-2:精灵体格纤细虚弱,但动作流畅优雅,他们天生就擅长隐密行动和箭术。

中型体型:由于体型中等,所以在体型上没有特别加值或减值。

精灵的基本速度为30英尺。

对睡眠法术及类似效果免疫,对附魔系法术及类似效果的豁免检定拥有+2种族加值。

昏暗视觉(Low-LightVision):精灵在星光、月光、火炬或类似的微弱光线下,视觉距离是人类的两倍。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依然能辨识色彩和物体的细节。

擅长使用长剑或细剑(二选一),也擅长使用短弓、长弓、复合短弓和复合长弓。精灵重视剑术和箭术,对这些武器相当擅长。

“聆听”、“搜索”和“侦察”技能具有+2种族加值。精灵只要经过密门或隐蔽门5英尺之内,无须刻意注意就可自动进行“搜索”检定。精灵的感觉非常敏锐,可以直觉感应到隐藏的门。

天生使用语言:通用语和精灵语。额外语言:龙语、豺狼人、侏儒、地精、兽人和木族语。一般而言,精灵会使用敌人和朋友的语言。龙语则是古籍中隐藏着神秘知识的语言。

天赋职业:法师。精灵兼职时,法师职业不计入XP减值。

精灵很容易便可学会法师法术(有时甚至声称魔法是他们发明的),许多精灵常身兼战士和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