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十一章
作者:欧冶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524

雪狼点上一只雪茄,深深地吸了一口,那些来自古巴的烟丝燃烧产生的尼古丁刺激着他的大脑细胞,他感到非常的清醒,往事就好像看电影一样一幕幕从自己的眼前闪过。

“你知道吗?这是第一次有人敢这样戏弄我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对我说:过来,傻瓜,让我踢踢你的屁股。我当时的感觉就好像一个傻子,像那个光着屁股在大街上走的国王,像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人。我当时生气极了,非常生气,可是,我却什么都做不了。”

“为什么?”林木问道:“难道你可以就这样放过他们?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把你当成一个傻瓜一样戏弄?”

“我当时很生气,但是我没有办法,那个人消失了,我找不到他。这听起来也许很荒谬,我从来都没有遇到过我要找一个人的麻烦但却找不到他的情况,但事实确实如此。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这么问林木完全为了配合雪狼的演讲情绪,从他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倒是并不觉得找不到一个人有多大的问题,世界上有五十亿人口,要把每一个人对上号,恐怕就是联邦调查局也做不到。

“如果不说出来的话你永远也猜不到这是怎么回事,我当时简直快要疯掉了,感到无比的沮丧,这种感觉就好像是一个拳击世界冠军忽然被一个小混混打倒在大街上一样,不单单是为了那两百万美元。更重要的是一种信心,我地信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以前,当我遇到了困难的时候就想要努力解决它,可是我却怎么也解决不了,于是我非常的消沉。”

“这个时候,又是约翰斯帮助了我,替我找出了问题所在。你知道吗,如果不是他的帮助。我想这个问题将困扰我一辈子”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看雪狼说了这么久都没说到正题上,林木有些着急。

“因为他已经死了,是被我杀的,被我亲手杀死的。”雪狼神秘地笑笑:“不,你别吃惊,他是我杀地,是我亲手解决的他。他排在自己名单地最后一位,在那里他的名字叫做格朗台先生。你明白了吗?”

“不明白。”林木也被他弄糊涂了。

“很简单”雪狼使劲吸了一口雪茄,细细的想了想,他刚才虽然口里说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问题却是让他无比头痛:“他想报仇,却没有钱,于是他就做了这样一个巧妙的安排,让他成为名单上的最后一个人。给自己娶了一个叫做什么格朗台先生的绰号,并且详细的写明了他地行动路线,让我非常方便的就送他归西。而从此以后,他也不用为了我那两百万美元的酬劳而犯愁了。”

“还有这样的事情?”这倒的确让林木大开眼界,为了报仇,居然可以把自己的命也搭上。这样做到底值不值呢?

“那天晚上,约翰斯请我去喝酒,这是我第一次跟别人一起喝酒,要在以前,我是绝对不敢在自己喝醉酒的时候让别人靠近我的。约翰斯那天和我说了很多话,他说知道我都对他做了些什么事,还请我原谅他,他说他其实并不想和我抢生意地,他从事这一行,是因为他想报仇。我们都喝醉了。我告诉了他很多我以前的事情。而他也把他小时候的事情说出来给我听,那天晚上。我感觉自己笑得像一个孩子。”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一直睡到12点,等我起床的时候,约翰斯已经走了,屋子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们昨天晚上喝剩下的酒瓶掉了一屋子。从那以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和约翰斯再见面,我不知道他所谓地报仇究竟是什么意思,也没有去找他,我知道他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做着和我一样的事情。然而有一天,大概是过了六七年了吧,我忽然接到了他的邀请函,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请我去参加婚礼。”

“上帝啊,我接到这张请帖的时候简直快要激动的发疯了,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接到别人的婚礼的请帖,以前,我通常只出现在别人的葬礼上——我一般都会给那些被我杀掉的人献一束花的。”

“我参加了他地婚礼,不过只是一个人悄悄地站在远处观察它地过程,那是一个小型的婚礼,到场地只有少数几个很要好的朋友,有一些我认识,有一些我不认识。新娘是一位非常漂亮的中国女孩,她的眼睛就像星星那样明亮,她的声音就像夜莺那样动人,穿上了婚纱的新娘就好像童话里的公主,就连我这样一个杀人如麻的人,在那一刻,心中也出现了美好的感觉。”

“我相信结婚让约翰斯萌生了退意,杀手的生活其实是非常枯燥乏味的,他和我不一样,我想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这样的生活,而这几年来他应该也积攒了不少钱——这几年他赚的可比我要多得多——于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消失了,在他的‘事业’发展到顶峰的时候,在他成为很多年轻人顶礼膜拜的神的时候,他忽然从人们的视野里面消失,没有任何征兆,一段时间里,人们都在谈论他,谈论这一个谜一样的人物。”

“那后来呢?”林木问道:“他难道就从此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不不不,他当然不会就这样消失,可是等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好几年了,我虽然没问过他,但我相信,这几年的光阴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事情。那个时候他的助手哈里斯已经完全成长起来,在很大地程度上人们已经将对约翰斯的期待放到了哈里斯身上。很多人开始将哈里斯称为是地狱杀手了,可就在这个时候,约翰斯回来了。”

“他的复出和他的离去一样的没有任何征兆,让人感到恐惧和不安。他这次出现仿佛忽然变了一个人,哦不,他这次回来让他彻彻底底的成为了一个地狱杀手——他开始杀人,胡乱杀人。变得冷血无情,他不再是一个杀手。而是成了一个魔鬼,几乎是一夜之间,纽约市变得好像地狱一般死气沉沉,人人自危。”

“为什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林木追问。

“也许是诅咒吧,他遇到了和他的父亲同样地待遇,在夏威夷度假的时候,他被灭了门。比他父亲幸运地是,他逃了出来,带着他的小女儿,但是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却不幸遇了难。”

“什么?你说什么?你说有人要杀他全家?这是为什么?

“因为一个传说,这个传说的源头是从哪里流出没人知道,但是传说的内容却相当的诱惑人:有人说约翰斯手中握有一个宝藏,一个巨大无比的财宝库。当初他地父亲就是为了护送这一批宝藏才万里迢迢来到美国的,这也就证明了为什么他的父亲从来不用工作,却拥有花不完的钱,同时也证明了为什么他的父亲会被人灭门——一切都是由于这批宝藏引起的。”

“这批宝藏究竟值多少钱没人知道,据说如果美国政府拿到这笔钱的话,那全体国民都可以放两年的长假。这样地比喻也许有些夸张。但是这样的东西太吸引人了。金钱恐怖的地方就是在于它能够诱惑别人走向罪恶,好像一群被血腥味吸引的苍蝇,全美国最大的黑帮头子联合在了一起。”

“约翰斯是恐怖的,但是财富地吸引力更加恐怖。领头的一个人叫做埃尔克斯※#8226;芬町,认真算起来他还和约翰斯有些交情,但他却被那笔虚无缥缈的财富冲昏了头脑,他们相互壮胆,想办法阻止了一次极度愚蠢捕杀行动,希望能够捉住约翰斯,逼迫他吐露出宝藏的秘密。但是。最终他们的计划失败了,他们没有打中毒蛇的头部。只弄疼了它的尾巴,毒蛇发怒了,回过头来狠咬一口,这一口可把他们吓得够呛。”

“约翰斯杀了很多人,所有企图阻止他复仇的人全都倒在了他的枪下,格兰特、米歇尔、马兰蒂斯、福格里奥……为了保命,他们纠集了当时全世界所有著名的杀手,像马蜂一样地朝约翰斯蛰来,而约翰斯却像派苍蝇一样地将他们全都拍死,一个不留。那段时间,连纽约市上空地蓝天都变成了血红色——地狱地颜色,而那次事件之后,世界上第一流的杀手伤亡过半,能够侥幸活下来地人大多也都洗手不干了——我可以想象它们的那种心情,一个从鬼门关逃回来的人,他们比谁都更珍视生命的可贵。当他们发现一切方法都想尽,却依然不能弥补这由于愚蠢而造成的损失之后,他们终于想到了我。”

“他们找你去杀死约翰斯?这不可能,你说过你们是朋友。”林木急道。

“是的,我们是朋友,但我更是一个杀手,谁给我钱我就替谁卖命,这是游戏规则,这可不是能够随着我的感情可以随便变化的事实,我必须遵守这一点,否则我就犯规了。”

“难道说你为了那一点钱可以连你最亲密的朋友都出卖吗?”林木感到自己有些愤怒,他不能理解雪狼这种缺乏逻辑的逻辑。

“听着孩子,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要知道,我当时的心情比你要糟糕一百倍,但是我必须这么做,我的职责是我的命中注定了的,更何况当时的约翰斯已经完全是一种疯狂的状态,他失去了所有的理智,他要复仇,就是要杀光所有和黑帮有联系的人,必须要一个人来阻止他,否则这将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就是约翰斯自己,对于我的做法也没有任何异议。他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他也理解我,于是我们之间进行了一次决斗。”

“这是一次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只有我们两个人参加的决斗,一次仿佛中世纪骑士之间地决斗,一次属于两个男人之间的决斗,这次决斗他没有告诉他的伙伴哈里斯,而我也没有告诉任何人。那一天是我这一生中印象最深刻的一天,我们两个人,最终只有一个能够活下来。”

“我知道他会怎么做。我想我了解他,他绝对不会站在两百米外通过瞄准镜对着我开枪的。他会走过来,靠近我,靠近我,在我最意想不到的地方朝我开枪,他知道我是谁,所以到时候他一定会非常小心,他知道。他的子弹是肯定不会出问题地,关键在于,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然后,比我先开枪。

“我是一个喜欢远距离绝杀地人,这使我的手法有别于约翰斯,和他相比,两个人面对面的决斗并不是我的特长。我知道,如果我们两个人之间必须要淘汰一个的话,我能够活下来的机会绝对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不过,这一刻却也是我期待已久的,不知道为什么,从见到他地那一天起。我就感觉到我们两人之间终有一天会出现今天这种情况,我一直想跟他来一次公平的较量,就算我输了,我也会非常开心的。”

“但结果却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次决斗,不知道为什么,约翰斯发挥失常了:他很好的将自己隐藏起来,在我还只看见他投射到地上的影子的时候,他就看到了我的左脚,于是。他有机会比我先开枪。当时听到枪声。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下完了。约翰斯从来没有开过空枪,他以前开过无数枪,每一发子弹都成功命中了对方地要害,没有人能够躲过他的子弹,可是偏偏就在这一次,却出现了意外。”

“我不知道约翰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低级的失误,我确信他看到了我的左腿,他可以很容易的计算出我头部或者心脏的位置,做到这一点对别人来说也许有些难度,但是对他,肯定没问题。但也许是他太紧张了,也许是他心里还一直牵挂着自己地小女儿,也许是那一刻一只小虫子飞到了他的眼睛里,总而言之,那颗子弹没有打中我的头部,只是打在了我的左肩上。但我也没有时间多想了,在那阵剧烈的疼痛传到我的脑子里之前,我开枪了。这一枪完全没有把握,我说过,我只看到了他投在地上的影子,依靠影子来确定方向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且我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思考和瞄准,但是上帝保佑我成功了,子弹击穿了他的肺部,血水好像泉水一样涌出来,我知道,他活不成了。”

“在临死前,他求了我一件事情,希望我可以替他照顾他唯一幸存下来地女儿,我答应了他地要求。这一点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把女儿托付给我,而不是他更信任的哈里斯。”

“我没有告诉他们约翰斯地生死问题,只对他们说,从今往后,他们的噩梦不会再来打扰他们了。我这样做一方面是不想让那些愚蠢贪婪自私无情的家伙活得太自在,我要让一个噩梦永远的缠绕着他们,等他们午夜梦回的时候能够感受到一股阴冷的凉意从背后传来,而另一方面,我是不想让这个地狱杀手的传说就此终结,他是我见过的最棒的杀手,我希望让他的传说可以继续流传下去。”

“约翰斯死了,他的搭档哈里斯被纽约警察们逮捕,对于他的被捕,普遍流行说法是这是在还债,在替约翰斯还债,他们说约翰斯为自己以前的行为赶到后悔,希望他的朋友能够替他偿还这笔心债。而为了实现诺言,我退出江湖,洗手上岸,全心全意替约翰斯照顾他那不满周岁的女儿,因为我知道,如果我还继续在道上混的话,迟早有一天会好像约翰斯一样遭到报应的。”

“为了拥有一个安定的环境,我设了一个局:我变卖了我所有的财产,在洛杉矶约翰斯的老家制造了一个宝藏,然后将这个宝藏的地图交到他们手中,这样等那些愚蠢的家伙满心喜悦地挖出了地下的宝藏时,却大失所望地发现他们的行为有多么地愚蠢,为了这一丁点钱付出了多么惨痛的代价。”

“我为了布置那愚蠢的宝藏。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从此以后我开始变得贫困,变得一无所有。除了杀人,别的事情我什么都不会做,告别杀手生涯,我只有去做农夫,从一个人见人怕的魔王变成了一个可怜的糟老头子。而我这么做地全部目的,只是为了让他地女儿能够活得安全些。而这些年来,我除了抚养他的女儿,做的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寻找他丢失的孩子。”

林木忽然想到了什么,大声打断了他的说话:“等一等,如果说这些年你一直抚养着他的女儿,那这个女孩。不久应该是……”

雪狼点点头:“没错,就是她,瑞秋,那个你在我家见到的小女孩,她今年已经二十岁了,非常可爱,非常漂亮,可惜地是她的眼睛前段时间由于一些小问题出现了短暂的失明。不过现在已经好了,我给他找了个好大夫,替他把病全治好了,谢天谢地。那天我回到家之后立即带着瑞秋去了城里的医院,结果手术很成功,她很快就可以摘掉纱布了。”

“那就好”林木听说那个女孩不但安然无恙。而且眼睛已经治好了,稍稍松了口气,这个女孩给他留下的印象很好,他不希望她有什么闪失。

“怎么,你有什么话要问我吗?”雪狼看林木的眼中流露出欲说还休的表情,知道他还有事要问。

林木想了想,认真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慢慢说道:“是地,我想问一下,按照你以前的说法。这枚戒指。是你的养女,也就是约翰斯女儿的。那么这枚戒指,也应该是约翰斯留给他女儿的礼物咯?”

“是的,是这样没错。我并没有向瑞秋隐藏自己地身份,我一直都告诉她这是她的父母留给她的遗物,她非常珍惜这东西,从医院回来之后,当她发现她最珍贵的东西不见了的时候,她难过得要死。”

林木听了脸上一红:“真的是非常不好意思,第二天我们去的时候发现那里到处都是乱糟糟的,好像被人翻过一样,我们还以为是……”

“呵呵,这么什么,我知道你们不是故意的。”雪狼忽然露出了一些尴尬的表情:“其实说实话,我地屋子向来都是这个样子,平时都是瑞秋在帮我收拾,那天走地太匆忙,我翻箱倒柜的找出我需要地东西,然后就带着瑞秋离开了,她还没来得及收拾,却没想到被你们看到了。你们一定还以为我的家里进了贼吧?”

原来那天的混乱场面是这么回事,林木听到这里对这位前辈也算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别人要布置一个犯罪现场需要经过精心的准备,可是他倒好,只是随手弄来便栩栩如生,看来姜还是老的辣,这句话可一点都没错。不过他要问得却不是这个问题:“我是想说的是,我也有一个这样的戒指,而且你说约翰斯的两个儿子有一个失踪了,我想知道,也许,这两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

雪狼摇摇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首先,这枚戒指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没有人告诉过你这戒指是唯一的,它里面有什么秘密我们谁也不知道;其次,你的年龄不对,那个失踪的孩子是约瑟夫的大儿子,如果那个男孩现在还活着的话,他现在应该有快三十岁了。不过尽管这样,我还是认为你们之间也许有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因为你们的确很像,而且你也是从中国来的,我不知道你们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旁系的血缘关系。”

听到这里,林木黯然地低下头,但雪狼接下去的话又让他萌发出一丝新的希望:“不过这件事情我也说不清楚,因为那天惨案发生之后,我并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发生的事情也只是听别人的传说得知,或者其中另有转机也说不定。我想如果你想了解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也许你可以去找一个人。”

“谁?”林木眼睛一亮,声音的音调也不由得高了几度。

“哈里斯。”雪狼说,吐出了最后的一口雪茄烟。

“哈里斯?”林木不解地望着他:“你不是告诉我说。哈里斯已经被抓起来了吗?难道你要我去劫狱?”想到这里,林木感到自己背心一阵寒意,他知道眼前这个老头说得出做得到,天下恐怕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地。

“不,你不用这么做,他已经出来了,已经过了二十年。就在几天前他越狱了。”雪狼说。

“什么?”林木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下子亮了起来:“他逃出来了?太好了。你可以告诉我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雪狼耸了耸肩,说道:“我可不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情,很明显,他出来时来报仇来了,如果要说起报仇的话,我就是那个他最痛恨的人。如果他真的找到我,我不知道自己这把老骨头是否还是他的对手。也许再过不了多久,我就要死在他地手上了。”

怎么会这样?林木心中一阵黯然,但再仔细想想,对方的这种担心也不是没有可能。约翰斯死在他地枪下,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相信哈里斯对这个事实看得要比自己重很多,就连自己一时都很难接受他亲手杀死自己最好的朋友这一事实,有何况是那个被关在监狱里压抑了二十年的哈里斯呢?

“在你弄清楚自己的身份之前。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雪狼说。

“谁?”林木问道。

“瑞秋,我的可怜的小女孩。”雪狼说:“不管怎么样,我想你和她是有缘分地。我带你去看她,是希望如果有一天,如果我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你能替我照顾她。行吗?”说到这里时候,林木感觉到他的眼睛里闪烁着祈求的神情。

林木点点头:“好的,我答应你。”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林木连想都没想,不知道为什么,对于雪狼的这个请求,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拒绝的力气。

“那么好,我现在就带你去见她。”雪狼高兴地说:“最好立即走,越快越好,哈里斯随时都会来,如果等他出现了再采取行动那就来不及了。他可不像那些没用地警察一样。找个人还要去查询调查人口失踪纪录。他有一对很灵敏的鼻子,可以在地图上嗅出猎物的位置来。他是非常非常危险的,我们的动作要快。”

“你先等一等,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要问你。”林木忽然站住了,他忽然想起他竟然忘记了一件重要地事情。刚才见到雪狼之后,一直聊天聊到现在,谈论的话题都是围绕着那个叫约翰斯的杀手和这枚戒指展开的,他竟然一直忽略了自己身边的人。

从谈话开始到他决定要去见见那个叫瑞秋的姑娘,他都是自顾自的说着讲着,却完全没有理会到旁边还坐着一个大活人——吕雅,而吕雅到现在为止都只是安安静静地听他们讲故事,平时喜欢叽叽喳喳的她此刻居然一句话也没说。

“你等等,有一件事情请你要告诉我,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天,你要杀的人是谁?”林木问道。他答应过吕雅,无论如何要帮她找出杀害她父母地凶手,而这一趟万里漂泊,都是由于要找雪狼问个明白引起地,现在雪狼就站在自己面前,他居然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你说什么?我当时并不是要沙谁,准确地说我那次是为了救人。”雪狼不知道林木怎么会忽然问起这个来:“我其实是为了救人,只不过后来遇到了你,我发觉我地营救方案遇到了麻烦,这才下了杀手。怎么了,你怎么忽然问起了这个?”

“哦?是这样?”林木一时有些语塞,不知道应该如何继续,想了想,决定还是实话实说,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问问雪狼,听听他的意见。他指着吕雅说:“我不知道这两件事是否有联系,但就是在你杀人的第二天,我的这位朋友的父母在纽约被人杀害了,那些凶手不但杀害了她的父母,

还一直对追杀她,竟然像是要赶尽杀绝。”

雪狼看了看吕雅,一时想不出这个女孩能够和高高在上的凯文有什么仇恨,或许这只是一个巧合?他问吕雅:“你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他们是否和别人有过什么过节吗?你是否认识一个叫凯文的美国人?”

吕雅摇摇头,红着眼睛说:“我的父母只是普通的生意人,平时和别人有些过节恐怕是难免的,但我实在想不出有谁会下这样的毒手。我知道凯文,最近报纸上经常看见他,但是我的父母并不认识他,我确信这一点,而且刚才他不是就躲在这里吗?如果是他要杀我的话,我想他见到我的时候恐怕不会这么冷静吧?”

这话不假,但这样一来连雪狼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了,他没听说过凯文和中国商人有什么来往,唯有安慰吕雅,说这件事情他也不太清楚,不过会帮助她调查的。雪狼的身份和地位,能够说出这句话来,倒也的确很能够宽人心,吕雅点点头,心中有多了一些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