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莱利,古堡的主人
作者:殇轩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997

“非霞,纳兰,你们说还要等多久呢?”将臣提起身边的一瓶啤酒,喝了口,以明朗的微笑掩盖眯起的眼中那抹期盼与越演越烈的感情,深深地吸了口气,“我去找仲天他们,纳兰监视着我们的睡美人女娲好吗?”

“我很乐意,真祖。”瘦削的少年笑着道,眉眼弯弯,甜的空气中都能飘着红心,只是那张娃娃脸上的笑容有多少能到达内心就很难说了。

非霞没有跟将臣搭话,木无表情的脸上没有任何情绪,唯独双眸残留着坚毅。转身离开这个地方,非霞准备继续魔法研究,跟将臣喜欢找破空而来的十三氏族人麻烦抢夺信物一样,这只是他们麻痹自己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心底那份寂寥。

才走了两步,非霞顿了顿,惹来了纳兰的好奇,眸子一沉,非霞快步离开,到了外面,目光所及,早就没有了将臣的背影。她决定先去确认,毕竟这么多年来,他族的家伙不断进入这里,将臣空欢喜的次数……

对于裘徒的RP,对于裘徒的技术,抱那么点希望我都可以去跳楼了,那货一天不整我他就不高兴,我知道。

相比于各式各样的降落,这一次我算是最安全的一次,但也是别人是第二惨烈的一次。

第一惨烈是谁?不就是女娲那个圣母咩!

为什么说这是第二惨烈?自然是老子降落的时候,被裘徒阴了一下——

在裘徒的嗤笑下暴走,怕案而起的时候我穿了,不,是我到达了目的地,一个陌生的草原,提起来充满怨念的脚就那么一往无前地往下踩,软软地,但我听到骨头断裂地声音,而在我回过神往下看的时候,我的脚下正躺着一个断气了的少年。

我:……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的确是我的那叫让少年断的气,虽然在此之前,他的生命已经很微弱了。

卧槽,裘徒这个混蛋,就不能给我正常那么一次,给我找个好好的降落点吗!!

收回了造成死亡的一脚,我开始观察我脚下的亡魂,死翘翘在地上挺尸的少年。拥有单薄修长的身躯的少年,穿着合体古典的骑马装,只是那套衣服破破烂烂地染满了血迹。一头灿若阳光般的金色长发,洋洋洒洒地披散在鲜嫩的绿草上,造成了强烈的视觉效果,视线转下,是少年精致的五官,配合不输于天使的白皙皮肤,将少年映衬的诱惑非凡,触及他嘴角那抹刺目的殷红,十足十地一副20那个禁的受虐样,绝对受变态们的喜爱。

我说吧,我那脚再怎么用力,也不至于将人弄死,却原来是少年早就是半死不活的。

搓下巴,这么一个美少年丢在这里可惜了,我们应该废物利用,找个尸体收藏家,卖了赚一笔,这勾当在飞坦他们那我没少见过,嘎嘎(轩:你还能更无耻一点)。

在我猥琐他的身价的时候,那个闭着眼的少年以瞬雷不及的速度徒然张开眼,灰色的瞳孔内是深入骨髓的恨,不过似乎在看清我之后,双眼中的恨意迅速消退,顷刻变得澄清如同潭中清水。

“你是……谁?”少年的声音有点虚弱,表情流露着让人心软的怯懦,涩然地眨动灰色的眼眸,继而想起什么似的,嘴巴微张,吸气道:“对哦,忘了先自我介绍,我是安迪•布莱雅。”

如果不是清醒那刻对方眼中掠过的恨意,我会认为眼前的少年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孩子。只是一系列的动作打碎了一切伪装,更让我清楚对方的成府。差了点火候呢~,如果他刚刚一直维持那抹恨意,警惕我,而不是掩饰,我估计会直接脑补他是遇害后,不明所以复活的小白兔。

“你好,我是席凡。”居高临下的看着名为安迪的少年,我勾起唇角至我认为最良善的角度,“安迪啊,你说,为什么你被我一脚踩断气了之后还会醒过来呢。嗯…作为一只吸血鬼。”

眼前的少年没有呼吸没有心跳这点我还是知道的,从醒过来后,身体的伤口不断愈合,全身散发的那股不属于人类范畴的黑暗气息,对于跟血族打惯了交道的我来说,最熟悉不过。

嗯,死了后转变的,是完成了初拥的西方吸血鬼吧,这些吸血鬼僵尸的转变似乎每个世界都不同啊,这只还要不要最后吸血呢?!

安迪听到我的话后怯懦的神情一僵,徒然地瞪大了眼,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口中艰涩地吐出了几个字:“怎么……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变成那个女人一样的怪物,不可能……”就那么躺在地上,安迪的双手抓着头发,掩盖了他的脸。

从手臂的缝隙,我看见了他的愤怒以及自嘲,恨不得将自己灭了一样。这时,我不怀疑他是真的痛苦,因为刚刚的一僵,也因为他几近要将自己的头发扯掉的行为。不过,他手指中的戒指倒是有点眼熟。

虽说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也不喜欢看人发疯啊无语。“安迪同志,自残是病,得治。在你进行治疗之前,为了祖国的花朵不要学坏,我只能**了,不说话就是默认。”语毕,一个削弱了的光元素球丢过去,对方惨叫了一声外加身上多了烧伤后,倒下去,晕了。

效果不错,削弱了依然那么强,不削弱岂不是逆天了,不错不错。不过,难保是现成试验品太弱。

正当我得意的时候,面前空气一阵动荡的空间元素汇聚,下意识想到了撒旦叶那货,马上跳开,随手抽出天使的备剑,警惕的瞪着。

出来的人自然不可能是撒旦叶那货,毕竟不是同个世界,却是让我诧异的家伙——瑞默尔族的吸血鬼,唐朝广玉公主的侍女非霞。

她木无表情地说:“终于对了,好久不见,狩猎者古枫。”

僵尸的世界么?有一刹那的失神,胸腔那里的痛苦似乎又出现了,顷刻蔓延了开来,十六年的痛苦折磨,不是想忘就忘的,一口气呼不上来,喉头更是出现了熟悉的腥甜,不知道是到了时间还是被吓的,嗯,是吓的。

咽下了满口鲜血,我平复了一下。绝对不让她发现我这让人无语的吐血症。

我勾起了最完美的牛郎式(==)微笑,拉起非霞的手亲吻了一下:“好久不见,我美丽的瑞默尔族女孩非霞,请问如空谷幽兰般清雅的你,‘终于对了’,是什么意思?”

呼吸之间,弥漫在我两人之间的气氛冷如冰窖,非霞的眼角有那么一下的抽搐,抽回手,她拿出手帕擦了擦,“我不是恩客,你不是馆里小倌,收起那套。我的魔力早就在千多年间突破了局促的界限,这个空间内,任何空间动荡我都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入这里的血族一个接一个,我…告诉了将臣,他夺取他们的信物,这一次终于是你本人了。”

保持着微笑,我却突然觉得恼火,深呼一口气,“哦,找我干嘛,炫耀自己抢了我的目标。”故意扭曲事实,真有种想狠狠地抽将臣的感觉,如此不乖的学生。

“故意扭去有用?”非霞的视线落到了安迪的身上,只一眼就判断了他的属性,“不完全且受世界约束的孱弱个体。”

“你给他几滴血不就完全了嘛。”我凉凉地道,转移了关于将臣的话题。

非霞默,不久后,拇指甲在中指处划了个口子,蹲下,捏开了安迪的唇,往里面滴了三滴血后,非霞舔了一下手指,指间的伤口消失了,而安迪身上,我造就的伤口也已经愈合。

“这么吝啬,才三滴?”

“再多一滴,他就死定。浸润了六千多年魔法的血液,你以为他能承受。”

不能,就安迪那易推倒的小身板,算了吧!

“你的男人?”非霞用那张死人脸问着让人蛋疼的问题。

皮笑肉不笑地回复:“不•是。”去你全家的男人,我找男人也找杰伊斯啊混蛋……反正,这样的小鬼,让我那啥我也不会那啥的……

片刻后,安迪清醒了过来,迷蒙的眼清明了,只是眉宇间的痛苦没有减少分毫。

“今天开始,你隶属瑞默尔族,是我的孩子,赐予姓氏瑞默尔。”

“我不是怪物,我不是我不是……”挣扎着坐起来,一把推开他前方的非霞,安迪眼眶红了,才安静了一段时间的少年又陷入偏执,一点不复早先看到的聪明成府。

一巴掌下去,阻止了某个白痴自虐的行为,并不是我多好人、多负责任,只是眼前的金发少年如果成为了非霞的直系,不免是报复某些自以为是家伙的一个助力。“愤青也有个限度,你比那帮怪物高级多了,瑞默尔是个喜欢魔法的氏族,不属于这个世界,因为追求更高的境界才成为的血族,绝对比你那被这个世界规则影响的仇人强,你听懂了吗?”刚刚的眼神,说明这家伙有很大的仇家呢~,何不利用一下。

少年的长发遮盖了他的脸,透过他的细碎的金发,我看到了他肿了一边的脸,以及那不断下滚的眼泪,宛如水银的质感,重重地砸到了渲染了清晨水珠的青草上,溅起上面的露珠。压抑地紧咬唇部,却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少年潜藏在懦弱外皮下的倔强是那么地清晰……

等安迪哭够了,我从非霞身上知道了将臣想起来和积极筹备报复,也死皮赖脸的跟非霞达成了共识——

首先,不要告诉将臣我的存在。不说有多恨,至少在我从十六年痛苦的不爽中脱离才行。

其次,我帮非霞看管她的孩子安迪,在他成长之前避免伤害,但是非霞必须提供给我阴我的家伙们的资料,同时教导我魔法。非霞六千多年的魔法造诣,绝对是变态级别的,恐怖的禁咒啊,可爱的小魔法啊,来吧来吧。

也不管在我提出的时候,木无表情的非霞眼中深深地鄙视,我争取着能争取的最大利益。

我要求才完成的“初拥”什么的,你完成了就是你的责任了不是,跟我无关啊无关,嘎嘎嘎。

达成共识之后,非霞离开了。只是在那之前,她说:“千年的痛苦,千年的自责,我自问承受不了……”

沉默是我能给予的答案,与其说恨吧,更多的是想及那时的痛,还有对将臣某些表示和某些话的惶恐——

[“因为……你杀了我的老师,我爱的人!”]

那神马,与我无关,哈哈哈,OMG。

带着沉默的安迪小贫友,我沿着间或有几棵树的草原一直走,不多时,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出现在眼前,而小镇的外围,草原的边缘,驻立了一座深严的白色古堡。也不知道是不是年代久远了,斑驳的墙壁早已染上了些许灰棕色,更枉论,本该尖锐的墙角早已被时间磨去了棱角,不显灰败破烂,相反弥漫了岁月的古典痕迹。

“是不是,我跟着那个女人,就能报仇……”

如果不是我的耳朵好,铁定听不到安迪这句询问了,不管他是否自问自答,我都必须纠正他的想法,我要的是助力,不是拖累,“既然有报仇的心,就要有不择手段的觉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即使自己变得肮脏,即使到最后自己都不能接受自己,即使变成了仇人一样的恶魔。诚然,瑞默尔族只要肯花时间,只要肯面对枯燥,学到的东西比任何血族多得多,更何况非霞是年龄为六千多岁的血族。”

“我明白了。”

边说边走,离近了才发现古堡的前面站着一个男人,背对着我们,男人不算高,一身黑色的茸毛大衣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一根拐杖,扎在草中。让我有熟悉感的是男人那头黑色却挑染白色的短发,让我抽搐着嘴角,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美丽大草原旁的高贵古堡,里面住着一个情伤的杯具僵尸,他的名字叫嬴政,哦不,莱利。印证我的猜测般,男人适时转身,那张脸和那如同伯爵般高贵的笑容与久远的记忆相吻合。

“你们好,我是这座古堡的主人,我叫莱利。请问来两位这里是……”随着他感兴趣的询问,古堡内走出一个穿着古典服饰的女人,女人的眼中带着戒备和敌意。

他继续:“这是我的女仆,珍妮。”

我蛋疼了,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但是你不该是满眼风霜饱经沧桑的吗,现在这么自由自在充满好奇是怎么回事啊混蛋!

“你好,我叫…席凡,这是我的弟弟安迪,他受了伤,请问可以借个地方休息吗?”我特明媚忧伤抚摸着安迪的金发。

恢复的安迪则是翻了个白眼后迅速进入状态,脚步一个不稳,就要往跟前跌去,我眼疾手快扶住了他,他才抬头,沾染了水汽的灰色眸子看向了莱利身边的珍妮,马上让珍妮逾越,请求莱利。

莱利见状发出了意味不明的笑声,他说:“欢迎新的住客,如果喜欢,我不介意你们一直住下去。”

错愕,这么好客?不过既然你如此邀请了,就不要怪我从此霸王了,就怕你倒是想赶人也不可能,嘿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