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仙歌(四)
作者:一时聚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60

“是我,美人儿。”艾力是中法混血,父亲是中国人,所以,他除了眼睛的颜色和大家不同之外,其他的看上去就都像是个最纯粹的中国人。

“我来找你啦。”他孩子般地说道:“那时候我们分别,我就说过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清秋笑笑没说话。男人们如此赤—裸——裸地表达对她的爱慕,她也经历过无数个轮回了,只不过,艾力看上去似乎更纯情,更真挚,也更坦诚一点。

清秋做东请他吃了饭,喝了咖啡,并且拒绝他买单,这其中还有一段渊源,那时候他们俩一起在边城游历时,有天大雨过后,清秋走上当地的一座小桥,桥突然就塌了,此时艾力已经到了岸,回头瞥见清秋掉进水里,他连忙跳入水中,把她拽了出来。事后清秋就对他说,如果回家,她一定会请他吃饭喝咖啡,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清秋一直记得艾力从水底把她拽出来后,拥在怀里,一直拖上了岸。她躺在那潮湿的河岸上,雨后的阳光很暖,然后,水洗般澄澈的天空里蓦地多了一双蓝灰色的眼睛,鸽子一样的温煦恬静,在那双眼睛的注视下,她忽的毫无淑女仪态地尽数吐出了腹中的清水。

那些共同的旅途记忆在他们的回忆里变得既有趣又美好,饭后,两人都感觉很尽兴,艾力把清秋送回家,在楼下分别时,虽然他是一半法国人,但他也并没有使用著名的法式亲吻,而是捧起清秋的纤纤素手,在她的手背上很古典很绅士地吻了一下,然后道了晚安。

这男人还不错。不知道为什么,清秋对他颇有一点模糊暧昧的好感,犹如隆冬深夜里天边的如钩新月,清朗朗的,很是“思无邪”。当然她也并不知道,当他们在边城相遇时,是艾力先看见的她。那时候她背着大背囊,脚上却是永恒的高跟鞋,走在青色的石头路上,风摆杨柳一般的挺拔与柔软。她那腰和臀在扭摆时摇曳出的曲线,让艾力在背后看的真是,“虽不能至,却心向往之”。本来他打算去的是另一个小镇,可是鬼使神差的,他却跟着她上了另一辆客车。就这样,他一路都跟随着她,恋恋不舍如影随形,而现在,他跟着她来到了她的城市。

“姐!”楚楚晚上也正好过来找清秋,看到清秋和艾力在楼下告别,等艾力走了,她才识趣地过来招呼。

“这人长得还挺好看的嘛。”楚楚夸道。当然,她也知道,再好看的男人也激发不起,催谷不了姐姐要与他们白头到老的念头与决心。

“这么晚过来,有事?”到了家,清秋问她:“还是又吵架了?”

“没有吵架。”楚楚懒懒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姐姐脱了外套在卧室换上家居的睡衣,半晌才回答:“姐,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对我越来越没兴趣了。”

“怎么?”

“他一个星期都不碰我一次,”楚楚略带苦恼地说道:“这些天是更糟糕了,大概10天半个月,他才敷衍我一回。”

“你也可以主动点,对他温柔一点。”清秋说道,说完蓦地却又涌上一股异样的感觉,如丝如缕,纠结缠绕。

“我已经做的很好了,”楚楚顾自倾诉道:“我让家里的阿姨天天给他炖燕窝,还有野山人参……”

“你想吃死他?”清秋啐道:“他才30出头,吃什么人参?”

“他没吃。”楚楚道:“口气和你一样,他说他不需要吃人参。”

清秋无语。过来一会才说:“药是不能乱吃的,知道吗?”

“恩,知道了。”楚楚答应了,然后转头问:“姐,他会不会外面有女人?我是真不相信他这么早就会性冷淡。”

那玩意儿是有配额的,此消彼长。清秋心想,他也不是神,也不是一头公马,只不过是一具血肉之躯,还能怎么着?如果换了是别人,她一定会给楚楚出个主意,让楚楚每天都缠着他,逼迫他涓滴归公,肥水绝不能外流。可现在那个人是乔桢,她还真怕他被“人肉榨汁器”给榨干了,她心疼。

“要是他有女人你打算怎么办?”

楚楚想了想,回答道:“那就比较麻烦了,”说着,她过来扯着清秋的袖子:“姐,你得帮我,我还想给他生个孩子呢,这样下去可怎么成,就是勉强怀上一个也没意思的呀是不,你得帮我想个办法,让他和那些野女人断了才好。”

楚楚虽然已经结婚成家,可是在清秋面前却常常像个孩子。她从小就是一只柔弱的小鸟,在姐姐丰满壮丽的羽翼下长大,当她可以单独飞翔的时候,她却已然不记得自己还拥有飞翔的能力。

清秋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本来想说的是:“作为妻子,不能不贤惠,可也不能太贤惠了;不能对男人不好,可也不能对男人太好;总之,要百分之90的贤惠,百分之90的好,外加那百分之10的‘坏’,一门心思扑心扑肝地对男人好,为男人奉献了一切,男人是不会领情的,因为那样你给他的感觉是,你尽在他的掌握之中,一切就像知道了结局的侦探小说一样,他就没有了任何征服或者追寻的与激情。”

她想说凡是人可都是犯贱的,她也知道她的理论是正确和适用的,可是那个人是乔桢啊,要是楚楚真对他“坏”,那么受折磨的就是她的爱人了。想到这里,她把她那些理论都吞咽了下去,只是,一如往昔地仿佛还处在闺阁时代一般地,伸手亲昵地在楚楚头发上撸了一下,表示出了一个姐姐深厚的关怀之意。

可能楚楚要的也就只是这个。楚楚偎依在她身边,叽叽喳喳犹如开了笼的画眉一样,倾诉了很多和乔桢在一起时的不如意。

倾诉是女人排解忧郁与不幸最好的药。清秋想,就让楚楚倾诉吧,否则她会憋坏的。

楚楚有天向清秋要她的迪奥马鞍包来配衣服,清秋答应了,那天下班早,她就带着包到了楚楚那里,两人聊了一会天,保姆请楚楚到厨房有事说,清秋一个人躺在大床上,正在出神的时候,忽然门轻轻地开了,乔桢走了进来。

他今天回家早,一眼看见清秋在床上躺着,就像一朵盛放的华丽的花,开的满满的,硕大的,让他情不自禁地心都颤动了。他走过她身边没说什么话,只是缓缓脱下外套,放进了衣柜里。清秋静静地看着他做那些事,依然静默地躺在那里,连姿势都没变过,她那雪白的身体盛放在浅烟灰色的真丝床单上,就像烟雾缭绕中的白云,有一种云深不知处的幽秘之美。

等楚楚进来的时候,发现原本的空气似乎都变了味道。她并不知道那变化在那里,因为她离开了也不过5分钟左右,而乔桢进卧室也顶多只有2,3分钟,而在这2,3分钟里,究竟是什么令那空气增加了稠厚度与微妙旖旎的成分?

乔桢因为有事,匆匆走了出去,过半个小时再回来的时候,清秋却已经回家了。他问楚楚:“晚饭好了吗?”

其实他想问的是,为什么不留清秋吃饭?

“已经好了,你饿的话就开饭吧,姐姐说她有事,不吃饭。”

乔桢这才点点头说自己饿了那就快点吃吧。

其实楚楚并没有留清秋吃饭。清秋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蓦地颇有落寞之感,像她这么聪明敏感的女人,很能看出楚楚甚至连虚留她的意思都没有。“她看到我和她丈夫单独在一个房间里,哪怕只有短短的2,3分钟,她都不乐意。”清秋想:“就像小时候她喜欢芭比娃娃,她要抱着自己躲起来一个人玩一样,那时候我可都是让着她的,因为她是妹妹,我是姐姐。没想到现在依然如此,真是千秋万载一成不变,她仍然是要独占她自己喜欢的东西。”

此时华灯初上,街边的霓虹灯的光芒温暖地洒落下来,清秋却灰心的厉害,她甚至有点想哭,觉得自己的心像在被什么利器一下一下地剜着一般。

艾力在这个时候很适时地给她打了个电话,约她一起吃晚饭,清秋答应了。等艾力先点完菜,看她落座的时候,他发现她今天似乎不怎么开心。

“怎么啦,美人儿?”艾力真心地认为清秋是个美人。他觉得大部分国人的审美都有点问题,他们所推出来的美女大概不是太过四正就是太过狐媚,大都是一种合乎规范的美。而他,却是偏偏不喜欢那种科学的标准的规范的类型,他喜欢清秋这样的,五官不觉得艳丽甜媚,但是非常灵秀脱俗。

“没什么。”

“为了提高我的中文读写能力,我现在在看汉语小说,”艾力逗她:“你看,这段写的很有趣,”他拿起杂志念道:“作为一个公公,对我那三个媳妇来说,我已经做的够好了,至少我没和她们爬灰……什么叫爬灰?”

“呃,”清秋有点语塞,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含糊了几句,然后又问道:“你在我们这里还没玩够吗,怎么还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