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曲 一地鸡毛 天文
作者:一时聚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654

芭比娃娃的素脸

24岁那年,我有机会进市政厅上班。因为老陈有个弟弟,是市政厅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员。老陈说,女孩子进了那里,生活又有保障,社会地位也高,多好。丫头去不去?

我开始想去,后来又没去,没去的原因是有一天在咖啡店看杂志,随便翻到一本时尚杂志,版权页后是一篇文章,标题是“也许你需要的不过是一条狗”,底下有很花式很潇洒的一个签名。这是他们总编的专栏,她文章的大意是,很多女人都觉得自己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丈夫,为什么她们觉得自己有这样的需要呢?其实很多人都是随大流的,她们觉得社会需要她们有这样的装饰品,所以她们就必须要有。她们不允许自己活在生活的轨道之外,当然更不允许别人与自己毫不相同的活着。可是,有谁知道,她们也许需要的只是一条狗,而不是一个男人。

看了之后我只觉得她的文笔流丽佻达,一般说起来,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常好的阅读者,只要是我认为好的文字,那必定就是与众不同的。翻了几页,看到他们有招聘编辑的广告,对照一下,感觉自己还可以去试一试,我放下杂志,马上问咖啡店老板借用了一下电脑,随手打了一份简历,就去应聘了。

没想到还有复试的机会。看到那个“文笔流丽佻达”的总编时,我忽地感觉她似乎有点乔治桑的做派,穿着一身灰色的西装,男装款式,简洁但是裁剪讲究,里面的西装马甲口袋里,还微微流出一挂怀表链子;头发剪的短短的,虽然向来不喜欢短发的女子,不过她剪短发倒是很好看,露出小小的脸,棱角分明的红唇,还有红唇边一个浅浅的梨涡。

“我看了你的简历,还有你投的文章,还过得去吧,我对我们杂志编辑的要求,第一是要有品味,有见解;文字放在第二位。”她看着我说道:“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是……”她轻快地说了一个既不会让我饿死,也不可能吃饱的数字。

我被录取了?就这么简单?那我可以不用去市政厅了?可以不和那些道貌岸然的官员们天天打交道了?

“对了,还有,”她忽然看着我的履历,问:“令尊大人的名字,和一个已经过世的作家同名,而这个名字是比较特别的,我想很难有重名,难道?”

“就是家父。”我回答。

她看了我数秒钟,忽然朗声道:“你就是他的女儿?怪不得,知道吗,我以前可是你父亲的粉丝,我很喜欢他的文字,他有一句话说的好,那时候他在报纸上写专栏,别人问他别的专栏作家写的怎么样,他回答说‘我看到他们写的东西,我就更有信心写下去了’,哈哈哈,那时候有很多人都说他狂妄,看不起人。老实说,我就认为只有他配说这句话。我受他的影响很深,现在,‘当我看到别人做的杂志时,我也就更有信心做下去了’。***他们弄的那叫什么玩意儿!”

她自己做的那本杂志,在全国同类型的杂志里,是数一数二的有质感与有公信力的。

就是因为喜欢与欣赏她的文字,我进了她的杂志社。她也因为向来喜欢我爸爸的格调与文字,一直都对我另眼相看。文字缘大约是这世间最奇妙最不可思议的缘分了,犹如亘古不变的明月光一样,可以穿越一切重重叠叠的时间与空间,如霜般洒在每一个人灵魂的床前。

进杂志社后不久,老总先是安排我做数码版,这是个比较闲散比较不重要的版块,就像一块空地一样,她先给我练练手。有一天做时装版的编辑带着他的御用摄影师过来对我说:“我们这次要拍几款手套,找了几个手模我都不满意,我看你的手倒是长的挺标准挺漂亮的,怎么样,替我们拍几张照片吧。放心,只拍你的手,不会侵犯你的肖像权的。”

我还是新人,想想自己大概有义务替他们打杂,就答应了。那编辑又出主意要拍外景,拍到香奈儿的那一款机车手套时,他让我只戴一只手套,还给我找了一只猫,让我抱在怀里,说是想要一种野性的感觉。

那猫长的很威武,虎皮大猫。一般威武的猫脾气都不会太好,不会很好合作的,而我又很怕猫狗之类的东西,勉强忍受了半天,他还在边上不停地导演:“用你戴手套的手去摸猫的脑袋,温柔点……小妹妹,我是让你摸它的头,不是让你拎它的耳朵……”

我刚想说我也想摸它的头来着,可它会那么老实让我随便摸吗?突然觉得手背上一阵火辣辣的疼,原来那猫受不了啰嗦发脾气了,在我没戴手套的手背上咬了一口,然后跳下来就跑了。

我的手背立刻就渗出几丝红红的血,而太阳就快落了,那编辑是一个和夕阳,和晚霞赛跑的人,他非得在日落之前取好景,拍好照片,而且他是男人,认为被猫咬一口,就跟蚊子咬一下一样,有什么大不了的:“妹妹,忍耐一下,继续拍!”

“这只猫不知道有没有狂犬病?”我在心里嘀咕道:“保险起见,我要不要去打一针?”正想着,蓦地有个人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张创口贴,说道:“这个,有消炎的作用,贴上去吧。”

我谢了一声。看到他戴着那种蓝色的医用口罩,罩住了整张脸,只露出一双幽深的眼睛和希腊风的挺拔的鼻子。

“我今天感冒了,怕传染给大家,”他向我解释戴口罩的原因:“这些创口贴也是我刚从医院配的,给你。”说着,他把整排创口贴递给我:“放心吧,没事的。”

拍摄继续进行。终于在太阳落山前完成了那编辑的要求,拍完后,我低声问他:“刚才那个,戴口罩的男人,是香奈儿公司的?”

“不是,”他轻描淡写地回答,然后说了一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公司和品牌的名字:“他是那个公司的,我今天还带来了他们公司的披肩,不过我没用,和今天的主题不搭的。”看的出来即使很搭他也不怎么欣赏,因为是那些小公司先有求于我们,要在我们这里找个露脸的机会,所以身价自然就先贬低了。

他说着指着道具衣架上那些配饰给我看,我看到有一条类似爱马仕那样黄色的流苏披肩很是晃眼,确实不怎么配搭,和今天的夕阳颜色对冲了。

过了两天那编辑要我再去补几个镜头的时候,我又见到了那个戴口罩的男人,那天他摘了口罩,还是他先认出我招呼我:“手没什么了吧。”

“你是?”我疑惑地问。

“那天那猫咬你的手,”他提醒道。

“哦,对了,那天你感冒来着,”我想起来了:“对不起啊,那时候被人催促着拍照,都没好好说句谢谢。”

“不客气。”

“你,”我们那编辑忽然走过来,走到他面前,凝神看了他半晌:“你活像一个人,今天你摘了口罩我想起来了,你像吴彦祖。”

我看不出他被人说自己像某个明星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不过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羞涩感流露出来。

乐天文。他后来告诉我,他叫乐天文,小公司的小产品推介师。26岁,以前上的是理工学院,人称“理工吴彦祖”;他学的专业比较冷,不容易找工作,暂时就先凑合着。在他的内心,后来熟悉之后他对我说“我才不乐意和你们这些自以为自己是时尚人士的人打交道,一个个假模假式的,莫名其妙!”

“我也是这样?”我问他。

“你比较特别点,比较傻,跟个芭比娃娃一样,被人随便摆弄着,我看了有点心疼。”他回答道。

原来如此。在那个夕阳艳艳的黄昏,一只威武的虎皮大猫咬了我的左手,而我的右手戴着香奈儿的经典机车手套,摄影师与“导演”要赶在天黑之前营造出野性,性感的格调,而我则在心里嘀咕着要不要去打狂犬疫苗。

我们谁都没有发现边上还有他。他用微带疼惜的眼神看着我流血的手背,在他的眼前,因为闪光灯不停地在闪烁,那层光慢慢就起了氤氲,光里的我是遥远的,特别的,美好的——24岁,著名时尚杂志社编辑,美貌,中产阶级出身,斯文,有品味,好脾气……

可是他不知道。这只是我的一张画皮,真正的我,也许是这样的——24岁,非处女,未婚生女,有纹身,暂时在杂志社打杂,父亲早已过世,母亲从来都没有职业……

据说四川人表演变脸,一张又一张面具揭下,最后一张面具才最让人震惊,那就是演员的脸,素脸,本色,没有任何化妆与修饰,相对于前面奇诡绚丽的面具,反是最后这一张素脸最让人感觉讶异,因为它真实。真实的东西往往是最具震撼性的 ,就像西方人常常说:“生活往往比戏剧更戏剧化。”

我的生活,也真的很戏剧化。那个时候,江南在结婚后的半个月里就走了,带着晶晶去了北方。而我的肚子却一天一天的大起来,妈妈说:“不要说他在北方,他就是在北极,我也去把他给找回来,怎么,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管,还算人吗?”

我不肯。不让妈妈去找他,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出来。只觉得他那样做,已经是伤透了我的心,他都结婚了,我又抱着孩子去找他,多尴尬,多没面子,多落魄不堪,显见的是在要挟他,手段多低级多老套多庸俗多丑恶,又是一个话柄落在人眼里。

我不肯去找他。也不肯把孩子拿掉。虽然妈妈非常坚决地让我不要这个孩子,可我却做不到。原因我也说不清楚,只是觉得把一个活生生的孩子拿了,然后让人扔进医用垃圾箱里,是作孽的,是有罪的。那也是一条生命啊,父精母血,是有心跳有脉搏的生命呢。

妈妈彻底拿我没辙。弟弟说:“就让姐姐把孩子生下来吧。就按照她的意愿好了。”

妈妈叹息道:“你是男人,有些东西你不会懂得的,这个社会对男人和对女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只要你是女人,哪怕你再漂亮,再有魅力,再能干,但是只要你带着一个孩子,以后你结婚成家的机会就会少很多。你姐姐还这么年轻,难道以后就不再结婚了吗?我不是什么老古董保守派,但是现实就是如此,我们都是蚁民,不能改变整个社会来适应自己,那就要改变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否则不就和堂吉诃德一样吗,赤手空拳和大风车作战?”

弟弟说,这番话他一旦说出来,已经是他深思熟虑了很久不可改变的了:“让姐姐把孩子生下来。就算是我的,我要那孩子姓贺兰。老陈说,他弟弟有办法给我们解决户籍的问题,也可以给我们解决别的杂七杂八的问题。这孩子就当作是我的好了,我会把他养大的。我是男人,我不怕,只要我以后有钱有地位,有的是女人争先恐后地嫁给我,而且还会认为我有一个孩子,是我有责任心,有父爱的表现。”

妈妈听了只是摇头,只缓缓说了四个字:“天方夜谭。”

不过后来还真的朝天方夜谭的方向发展了。我把孩子生下来之后,弟弟就和老陈去解决了户籍问题,是个女孩子,弟弟看着她那粉红苹果似的小脸,给她取名叫“林檎”,他说:“林檎就是花红果,日本人也把苹果叫做林檎,穆世英在小说里写道:‘林檎色的脸颊,林檎色的眼睛,林檎色的嘴唇,蔚蓝色的的心。’我就叫她贺兰林檎,现在我是她的爸爸。”

我替小宝宝取了个小名叫“妮妮”,叫起来顺口点。妮妮从小就和弟弟很亲,每天弟弟一回家,她就先竖起耳朵听,听到弟弟走到她摇篮前,就先绽放出一个绚丽的笑魇迎接他。弟弟说,每天只要看到她对着他笑,他的心就像阳光下的牛奶冰激凌一样,已然乳白色的融化掉了。

弟弟那时候已经不上学了,在一家做软件开发的公司里做office boy,他说上大学还不如去这样的公司锻炼一下,既能学到真东西,又可以拿钱。妈妈听了很是伤感,弟弟第一天上班,妈妈特意拿出一条给他买的阿玛尼牛仔裤:“我不知道你爸爸知道你去上班会怎么说,不过,在我的心里,很是形容不出的郁闷。贺兰家的男人,是不应该让人随意使唤的。”

弟弟却毫不在意,也没换上那条牛仔裤,他说:“我想我爸爸在的话,也一定会支持我的。做人莫欺少年穷,妈,我绝对不会穷一辈子,也不会做一辈子boy的。我不能穿阿玛尼的牛仔裤去上班,虽然不是很贵,不过那不合适。”

说着,他很坦然地换上他上学时穿的旧牛仔裤,悠悠然地去上班了。可以说,在我一生中所见过的男人里,弟弟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有才华最有魅力最吸引最有气场的那一个,但弟弟绝对是最有贵族风范的一个。他的贵族风范在于,他永远都是那么的宠辱不惊,淡定从容,有着强大的内心力量。“莫欺少年穷”,他这么对人说,只要他不“欺”他自己,那么,其实也就没什么人能欺得了他。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24岁的我,终于知道地球不是围绕着我转的,而男人对我,也不会永远都像小猫追逐毛线球一样,永远都围绕着那只小球团团乱转。那么,既然迷途未远,来者可追,今是而昨非,我就再也不愿意去想从前和江南在一起的那一切了,那些往事就像是遥远的古迹,如今变成了废墟,走到庞大而壮丽的废墟跟前,我却连探头进去看一下,凭吊一下的勇气与兴致都没有。

在我心底,已经与那座空旷的,华美的,寂寥的,哀伤的,怅惘的废墟,

诀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