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魔法理论
作者:神化传承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5528

暴风雪从人群中走出,怒火一直腾升,心里道:“疯狗算个屁,吹口气都能杀了它。敢把我骂成那种废物,让我在梨子姐姐面前被这么多人笑话。”突然看见路边岩石上蹿出一条毒蛇,她一步跳过去,就把它连石头一起踩成粉末:“踩死你。”

看见前面有棵大树上的丫枝居然有一根粗的,四根细的,有些像罗宾的手,冷笑三声,过去一掌把这三人合抱的大树下面击得木屑横飞,上面的被斗气带上半空。

就这样,一路过去,只要和罗宾有共同特点的,就全部被暴风雪彻彻底底地从世上清除掉了。而这些罪大恶极的生物与罗宾的共同特点也很多,难怪暴风雪会下毒手:颜色与罗宾的头发一样的黑蚂蚁、乌鸦、八哥、蚂蟥……长得茂盛的树,树冠像罗宾的头发,当然不能放过,稀疏的必有一根树枝像罗宾的手脚,也不能放过;岩石居然敢与罗宾的衣服颜色有些像,一脚踩入地下。

杀了半天,天快发亮时。“罗宾”终于消失不见了,而暴风雪终于也感到有些累,停了下来。

“可恶,怎么把梨子姐姐抢过来。那个混蛋就只会说,梨子姐姐又喜欢听那混蛋的废话。我又不会说,把哥哥的话说给梨子姐姐听好了。

※※※

墨菲含着泪花,他竟然这么明显的不公平。那个女孩不就是早认识他么,有什么了不起,对魔法一点悟性都没有,他的比方这么有深意,那女孩肯定想不出。

明天去臭她。墨菲就紧紧地抱着枕头,坐了一个晚上。脑海里,闪现着不同的事,一时是对魔法的比方,一时是那讨厌的火系魔法师,最多的还是他。时间真慢呀!墨菲又看了看时间沙漏,乌娅早已睡着了。为什么天还没亮呢?

我被梨子用可怕的方式唤醒,这种方式能使我的耳朵从人族普普通通的外观向精灵族尖长美观的样子发生可喜的转变。“大清早,让我再睡会儿,等会再说。”

“不嘛,起床啦!人家已知道你要说的话了。”

“那太好了!我要说的话是让我睡到七点。”我倒下接着睡。

梨子又想拉我耳朵,让我起床,这次可不能如她的愿,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躺在被窝里,正在僵持,形式于我有利,偏偏墨菲又在帐篷外面问:“罗宾在吗?”

梨子一伸手,捂住我的嘴,用娇慵地声音回答道:“等会儿,我们还没起来呢。”又放低声音,但刚好能让外面的人听见,道:“别这么说嘛。虽然她打扰了我们,也别在人背后说人家。”

我反应不及,等梨子放开她细腻柔滑的纤手,不出意外的话,墨菲已把我当作色狼加小人了。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墨菲对我的情意,实在让人有些难堪,美丽的故事有了美丽的开头,本想给它一个美丽的终结,却只有一个难堪的中断。这确实也算一种有效的方式。但是将来见到墨菲,恐怕没法说什么了。尴尬会杀掉我所有能出口的话语。

梨子又把自己的美丽的粉红色头发弄得有些凌乱,再深吸一口气,不让它呼出。我目瞪口呆地看她片刻后,粉腮上就升起一片桃红,配着她娇慵无限的神态。说服力非常强悍。然后梨子就出去见墨菲,让说服力发挥作用去了。

墨菲见到梨子,却一幅气定神闲的样子,指着别处道:“有人在睡觉的时候,还能由那边过来,真是有趣啊。”

我在帐篷里听着这么个结尾,非常好笑,出门,不理睬梨子“让她进来就叫你好看”的眼神,做出热情欢迎地姿态,道:“请进,墨菲小姐。”

梨子气的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从我身边进去的时候,还用高跟的靴子在无意中重重踩上了我的脚面,更在无意中来回使劲。不过效果没达到她的期望,她的身体本就轻,力量也小,我是常用魔法刺激,这点意外,对我没有任何效果,我面带笑容,更加客气地请墨菲进来。

梨子的心得是:“魔法师的战斗,不是光比魔力的战斗。还要比魔法使用的技巧,好的魔法使用方式,就象豹子一样,虽然力量比斗牛小,照样能胜利。”

墨菲看着地面突兀地说,“夸夸其谈。”

梨子更加突兀地说:“水系魔法变化太快,用它的人变化快不快?”

墨菲把头转到我身上说:“江川河流是由源头而来,是吗?”

墨菲别影射由我而起的吧,虽然是我无礼,可是无意之失。这简直太难构思了,即要说的好听,让墨菲不再提及这件事,又不能让梨子知道。幸好梨子抢先反问道:“是又如何?”

“大江大河的源头是湖泊,湖泊本很宁静,但当她决定去汇合另一个更大的湖泊,大海时,就化作大江大河,她只要不畏惧艰难险阻,总会汇入大海。”

墨菲见了我总是害羞的连话都说不清,在对着梨子的时候,突然间语含机锋。即把爱意这样当面又含蓄的表达出来,又反击了梨子,今天见识到她不害羞时的样子,真是冰雪聪明。

我连忙岔开话题,问道:“墨菲,你的魔法心得能否让我一听呢?”“当然愿意。”墨菲还看了梨子一眼,才用我听了觉得心情舒畅(梨子觉得是装腔作势),泉水叮咚般清脆地声音说:“魔法的使用,不是越高级越有效,而是对当时情况的不同,选择最佳的魔法来用。”

梨子看着帐篷,道:“泛泛而谈。”

一夜就能领会到,看来梨子是有压力,就聪明,墨菲的悟性很高。但她们都没琢磨透,有些笼统,而且没更进一步。

我笑着道:“你们都领悟到不少好的魔法心得,都很精炼。我帮你们说得详细些。普通人对魔法的认知就是一定要有强大的魔力才能取胜,这只在一种情况下正确:战斗的两边相差悬殊。

但这种做战的方式,就象蛮牛一样!对魔法的使用来说,没有一点技巧,连门都没入。一定要有高级魔法才能取胜,也与这种认识相去不大。”

梨子及时的用仰慕的目光看着我,避开了精灵嘲讽的眼神。墨菲听到最后一句,连忙有样学样。

“实力接近的魔法师对战,一定要用在最恰当的时机,选出最佳的那一个。不然就是那个厨子,用不合适的刀,一阵乱砍。要选出最佳的魔法,就要你在施展魔法前,要先对对手进行一番打量,连同四周的动静来做出判断。对手擅长的,他(她)的心情,关于对手的一切,要马上做出个最初的判断。如果你判断正确,那就象豹子一样,力量不如斗牛,但有尖锐的牙齿,敏捷的身体,可以轻松击败对手。领悟到这儿,就算初步了解了魔法。”

“魔法使用的效果,不是由魔法力,魔法等级,最强的那个魔法的威力决定的,而是由一连串的魔法累积在一起。不要因为对敌人打击不大,而放弃使用一个低级别的魔法。譬如说,只要能打断对手的吟唱,让他受到伤害,又能让他施展不出魔法,就要用。这算是中层。”

“有些对手,非常善于隐藏自己强的地方,弱的地方,只有蛛丝马迹留给你。不要轻易上当,因为这往往是陷阱。这样善于隐藏自己的对手,不大可能有明显的漏洞。这样的对手,很难很快打倒他。如果你不能看出对手真正的弱点,你就要借外力,这外力是帮手,而是能增强你魔法威力的势。有你可以借用的天然的势,象墨菲,在江河大海边,水元素精灵自然多,你使用起来会比在别的地方强得多。当没有可以借用的天然的势,你就去创造。你就把对手引到那一处。对付这样的对手,你绝对不能让他看出你的弱点,也就是说,当你在技巧上无法胜过他,你就让他也不能有胜你的技巧。就是选出他不得不应付的魔法,一直对他攻击,这是进入了魔法技巧高的阶段。”

梨子和墨菲眼神都有些迷惑,这与最初的比魔力有什么区别,不过可不能在她的面前询问。

“最后,我想告诉你们,敌人也可以进入你的势,他最强的,也可以被你借用。”这是我最近才领悟到的,经过与暴风雪的交手才证明。现在,我可以把精力放在下一个目标上了。古书上,对力量没有分成魔法和斗气,统称它们为能量。是否说战士与魔法师本无区别,只是使用的能量不同?见梨子和墨菲眼中的无限钦佩的神色,我感觉无比愉悦。不过有人不愉悦,特别是看了梨子对我痴迷的眼神,当下就从帐篷顶跳到门前,大步就进来了。

能当着众卫兵和几百人面前跳上别人的帐篷顶,进行“偷看”,却不知道一身洁白显眼无比的,只可能是暴风雪。

暴风雪进来,就见两个女孩一幅沉醉在我的话中的样子。大声宣布说:“我知道更好的。”

“哦?”我发现对付这种情况,用二无的口气最好,他的口气带着不相信,让人心情烦躁,又给人机会说服他,让对方不知不觉的把话全倒出来。

暴风雪以更冷的声音道:“被对手击败后,一定要在暗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在彻底看清对手后,想办法击败他。”

梨子和墨菲觉得暴风雪能说出这样句子,可以说是大智若愚。难怪暴风雪会那样“关怀”,“暗中”地看我,这只可能是塔尔的话。

墨菲用爱慕的眼神看着我,依依不舍地告辞,她需要时间来体会我所说的。

我本想现在就让梨子也去思索,不过暴风雪却咬着牙,以一个高昂的代价:她想学识字,将梨子拉走。

这下到也安静,我一个人慢慢地在林边踱步,不知不觉远离了车队,到了卫兵巡逻的外围。

“罗宾阁下,”一个在外围的卫兵巡逻经过我时,扔下一段枯枝,压低声音道:“您的信。”

我剥开外面的枯皮,里面白杆上简短的刻着几个黑字:“罗宾,面晤,双溪村。”

我用起魔法刺激,加快步子,快速向前跑去。二无的字迹,显得仓促,上面还有约定中只有极重要的事才能使用的暗号,这种急事,居然用一个普通的卫兵来通知我,那情况必定急迫。

双溪村延大路足足有十五里路程。但走翻越几座小山的小径,则只有六七里。使团按日程安排应该在那里过夜,乌猛大哥认为那会给村民带来不便,就下令提前扎营。

我爬上小坡,望见两条溪流中间座落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村子,二无与里昂就在坡顶远望下面。

“罗宾,”二无头也不会,“你来的很及时,先看看。”

整个村落的人都聚集在一个场子中,情绪激动,一些在大声叫骂,一些跪着大哭,场子正中大约有五十个亮银甲骑士护着的地上盖着白布的十三个担架。

我走过去,与二无并肩而立:“什么事?”

“这个村子昨天晚上还有一百二十八户,四百七十九个人。现在还有四百二十四个。你猜猜,其他的人到那里去了?”

“里昂,记住,说重点。”二无冷声打断。

“有二十一个被‘乌猛’杀了。其他走的,是去做证去了。”

我直接问:“怎么布的局?”

二无带着欣赏的口气道,“设这个局的,真是个人才。”

“今天凌晨,‘乌猛’城主散步至此,见一少女在水中出浴,色心大起,正欲强迫时却被少女二哥看见,她二哥大声叫骂,‘乌猛’于是杀人灭口,很巧的是,盟国议事会的元老,刹紫国右丞叶林梗和拜阗的议事元老,拜阗平民兄弟会长科亚客与布尔克派去迎接的皇家骑士团的一个百人队偏离了预定路程,拐了个弯,到了这个偏僻的小山村。于是,‘乌猛’连杀人灭口也干不下去了,落荒而逃。”

我心一沉,乌猛大哥的处境危险了。乌猛大哥不喜欢惊动使团的人,只在使团开拔行路前才走出帐篷,这下,连能提出他不在双溪村的人都没有了。

“怎么证明是乌猛做的?用幻术谁都可以变个样子。”

“人可以用幻术变化外形,但是变不了习惯。罗宾,你不是战士,所以不知道:只要是个强点的武士,斗气都有的特定的使用方法。就象人的手指,手指有些看来一样,但指纹却是不同的。要仿冒别人的斗气使用,比他强上一倍都不一定成功。‘乌猛’杀人逃走时所使用斗气的方法,已经被几个足以做证的人看见了。平民兄弟会长的几个朋友,都是非常有名望的战士,最老的那个矮人族的战士,还经历过上次大战。”

“所以他们说乌猛与逃走的人斗气使用一样的话,大多数人都会相信?”

“对。”

商盟十五国,每国只有三个议事会元老。是各国政治的核心人物,怎么会到这个偏僻的山村?“那两个元老不会是无意中到的这里吧?”

“当然不是,三十五年前,叶林梗前去投靠亲戚,路上遭遇强盗,行囊被洗劫一空。走到双溪村的时候,又饥又渴,是一家人给了他顿饱饭吃。又送了他几件换洗的衣服,几个赶路的大饼。叶林梗一直提起,说这家人对他有大恩。”

“出事的那家人就是帮过叶林梗的?”

“那家人现在只剩下二个,当年帮过叶林梗的那个老头阮大和他的孙女,阮雀。时间,地点,人物。选得这么好,安排的紧紧相扣,一个环节出错都没这么完美的结果。可惜啊,可惜,我手下没有这样的人才!”

“你的打算?”

二无道:“形势变化的很快。我们与乌猛本是互相呼应,我所做的即不能彻底激怒布尔克,让他把注意全放到我们身上,又要让他觉得与乌猛有勾结的土匪始终是个隐患,留下乌猛来吸引我们。你知道布尔克来自那里?对他的评价怎么样?”

“评价很高。吟游诗人还专门为他谱了一篇新歌。说布尔克?奈萨?卡罗门是甘洛最近四百年里首屈一指的明君。民众认为他爱民如子;官吏歌颂他体恤下情;甘洛的将士遵照他的策略行军作战,对蜥蜴国叛军连战连捷,称赞他重现祖先雄风。”

“你的评价?”

“我不是甘洛人,但他与乌猛大哥敌对。乌猛大哥是什么人,我了解的很清楚。”

“所以,你只是尽力帮乌猛避开与他的冲突?”

里昂咬着牙根道:“可是,布尔克,他来自魔界!”

“哦?”

“罗宾,没有你的帮助,我照样要把甘洛复国!”二无的声音立刻阴沉起来:“你看我的脸是不是很有味道?”

这张脸确实很有味道,我只好答“是。”

“你能想像,我曾是英俊非凡的,让少女心醉的吗?这张脸变成这样,却是我亲手雕刻的!”二无用手摸摸他的脸,哈哈大笑。

“二哥,你为什么要……”里昂从来没有听二无讲过他自己相貌的变化的原因,现在听二无这样说,比我还惊讶。

“自从布尔克一来,父王就开始训练我忍受痛苦的能力。一到晚上,父王就用辣椒水浸泡后的藤鞭,如同对付世代死敌一样疯狂地抽打我。在打完后,我奄奄一息时,父王却跪在地上,流着泪让我原谅他。我知道他那样做必有原因,也知道他对我的爱,但仇恨照样在我心中扎了根!”

“要让人意志坚定,爱和仇恨无疑都最有力的。所以,我不仅学会了忍受痛苦,意志也日渐坚强。一年过去,爱和仇恨在我心中争斗,剿灭了那个以前只知道枕在女人怀里纵情酒色的浪子。父王真是高瞻远瞩。没有他赐于我的磨练,布尔克带给我的痛苦,恐怕一分钟都熬不下去。”

二无眼中渐渐地不再那么冷漠,加上了对过去的缅怀。“布尔克喜欢用别人最注重的去打击他。当时,我是甘洛的风流浪子,最注重的就是自己的相貌。”

“二年前,秋季出猎前夜,父王叫我带人趁此出猎离开,用他暗中布置的人去培养忠于我的势力。我对父亲恨之如骨,做梦都在想颠覆他,有机会当然不愿错过。但又不放心父王选定的侍卫。我让侍卫分头跑开,去引开可能出现的追兵,自己孤身逃入雨林。布尔克与一个黑暗祭师在雨林中等着我。”

二无岩石般坚硬冷静的脸庞不自觉抽动,“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你可以想像我当时的绝望,我用无数最恶毒的话语诅咒父王设下这个圈套。布尔克站在旁边,对我恶毒的咒骂非常满意,微笑着说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死,另一个就是毁灭掉自己最注重的。他扔下一把漆黑的刀,让我把脸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

“我犹豫了很久,才摸上刀把。刀比烧红的烙铁都还烫。摸上去后,手就不再被我控制,刀上有股可怕的力量牵引着手割着脸。你们体会过刀切开身上的肌肤,而伤口在刀往外拔前已愈合的感觉没有?那痛苦能驱走任何意识和理智。我变成了一条疯狗,产生了一条疯狗才会有的想法:我在地上滚来滚去,把脸贴在地面上拼命的磨,想钻入地下避开。但那刀照样切开泥土割着血肉模糊的面颊。布尔克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把几句话直接凿进我那完全被痛苦占据的心中,说:‘你每割一刀,脸上就会重新长出一块,就算你晕过去,手中的刀依旧会向你脸上挥舞,给你的灵魂注入痛苦。因此,我亲爱的兄弟,你有机会细细体会这动人的感觉,应该感到荣幸。’”

“我醒来时,身边围着密密麻麻的苍蝇嗡嗡乱舞,脸上被恶心腐臭的黄红浓水浸泡着,蛆和蚂蟥贪婪地在脸上爬来爬去,吮吸血液。那种恶臭能把十几天前吃得饭都呕吐出来,而每呼吸一口,都得经受那股恶臭。幸运的是那把刀已经从手中落下。是一个亡灵法师对我在那种痛下持续号叫的灵魂感兴趣,救了我。”

“他要我自愿献上灵魂,充当亡灵国的死亡骑士。”二无嘴边露出自嘲的笑容说:“这就是力量强大的好处,只给别人自愿的机会。”

“我用自己的灵魂换得了亡灵国对我暗中的支持,他们改变了我,让我一夜间拥有了一个死亡骑士的力量。亡灵国提供不限量的金钱任我使用,让我招募部下,所招募的人,无论生死都属于亡灵国;提供情报,让我能避开黑暗祭师。但有个前提,他们不愿意因我与魔界发生冲突。”

里昂抱怨着说:“二哥,既然钱多得是,那你为什么不招募真正的武士?”

“三弟,你一直在抱怨我不招募真正的勇士,只是招募些强盗。你想过没有,我们在甘洛人心中是什么?复国的王子?除了我们知道自己是,别人都把我们当匪徒!我只能用金钱去赏赐手下,用死亡来约束他们。真正的武士?”

二无轻蔑地冷嗤一声:“嘿,他们更加看重‘荣誉’,只要他们为布尔克效力,很容易得到千万人群涌上街头迎接他们,为他们欢呼,还有少女献上的鲜花。就是死亡,也来得晚些。而为我效力,就算有了钱,名誉上是匪军,没地方花,也不容易留下命去花。你认为他们不清楚这些吗?”

“罗宾,你看最近这百年来,是不是英才辈出?”

“是的。”我了解的人,可以说个个都有希望在史书上写下显赫的名字。这在历史上,也只在一种情况下才发生,就在大战来临前。暴雨来临前,会有不同寻常的征兆。这世界,或许也快面临一场席卷天地的暴风雨,鄹风已然吹起。

“我本来的打算是耐心等待。只要议事会前,布尔克有一次疏于防范的机会,就刺杀他。当然,刺杀了这样‘深得民心’的国王,就算人民真的相信我是二王子,也不会容许我登上王位。里昂就是我们的人选。要获得民众的信任,也需要有深得民心的大臣来证实,乌猛以前是父王的近卫长,可以说是看着我们长大,由他来证明里昂是幼时失踪的三王子,最合适不过。”

“现在,布尔克身边的黑暗祭师已经离开王宫,它为我而来。”二无稳如山岳的眼神,在提到黑暗祭师时,也有了摇晃,但嘴角却浮现出与之相反的顽强的笑容:“机会总于出现,能刺杀布尔克的就只有你了。我尽力拖住那个黑暗祭师。”

黑暗祭师!我不自觉地将拳捏响:“我和二个魔导士与一个黑暗祭师碰过面,那次,我们连半点胜机都没有。”

二无:“我知道,亡灵国的联络者也告诉过我,就算十个死亡骑士,也不一定能战胜一个黑暗祭师。”

二无虽然强,但面对黑暗祭师,能逃开的机会不多。

“二哥,我们一起与追你的黑暗祭师一战,我们也有胜机的。”

二无摇头:“那只是胜机,就算集合我们所有的力量,我们的胜算也不高。要当心那个能仿冒乌猛的人。能这样将乌猛的斗气使用模仿得一模一样,实力不会比黑暗祭师弱多少。罗宾,你的时间也不多。另一个黑暗祭师已快到了,布尔克这么快对付乌猛,就是因为他有恃无恐!这次,黑暗祭师好像能捕捉到我体外的气息,所以,没走一步多余的路。我手下报讯虽快,也只能为我争取最多一天半的时间。我必须带走暴风雪,靠她的斗气掩藏行踪。你需要的情报,由里昂传给你。”

“不论成败,什么地方见你?”

“议事会前一晚七点,弯刀酒店。”

“谁先到,谁请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