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身世
作者:天蓬小元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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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间

你们像群调皮的孩子

嬉戏的跳进校园

我把手伸向你

是想看清你剔透的容颜

我用手揉碎你

是想看到你透明的血液

我伸手指向天边

那盘着发髻的柔云

是不是你的家园?

她抱着课本匆匆走过

你还是偷偷越上了

那害羞的脸

C.C

xx月xx日.雨记

后记:我不是一个喜欢雨的男孩。但我却留恋雨后的寂静。让雨滴打在我的脸上、打在我的手上、打在我的心上写下这首诗,我没有任何的目的,我真不知道应该怎样表达我此时的心情,用文字表达太过沉重,因为语言同情感永远有隔阂。我只是单纯的希望,有一天我老了,能带着老花镜,做在摇椅上,一边摇,一边看这首诗,重温一下此时的心情,想起曾经那个我在窗前看到的、避雨的女孩

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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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写得不错吧?”

我合上手里的记事本,小眼眯眯地看着她,脸上略有得色。

寇小喃则努力地瞪大眼看了我两下,好象第一次认识我一样。随后又夺去我手中的记事本,再次迅速浏览遍,最后目光才与我交集:“牛啊!你要不说是你写的,我还真以为是哪位作家的大手笔呢!”

她再次低下头去看了一遍,又问我:“写这首的初衷是什么?”

我听她这么一问,倒是愣住了。是啊,初衷是什么呢?很多老师说写的好、同学说写的好,可谁也没问过我创作的本意是什么。倏地,我想起来了。

“嗯……那是我上高一的第一天。由于报到最晚,班级里已经排好座位了,所以班主任把我安排到一个角落靠窗的位置。”

说着想着,我还抬头眨巴眨巴眼。继续说:“那天正好下雨呢”

我又眨巴了两下。

“大家都趴桌上午睡,这时候雨下的就有点急了。”……

“窗户开着的。你知道那种感觉吗?清新的风吹到你脸上,非常舒服。本来我还因为没能分到好座位而苦恼呢,是风带走了尘埃。”

寇小喃听得很入神,小丛听得很认真。

“心情变得出奇的好,雨也不是那种‘哗啦啦’的倾泄,落的很温柔。突然我产生了想接着它的冲动,于是我站起来趴在窗棂上,去接那些雨。”

“当时真的很开心!也许这就是十八岁跟二十八岁最大的不同吧。玩了好久我才坐下,依然欣赏着这份清新。就在这时候,从对面教研楼走出来一个穿裙女孩。她先抬头看了下天色,看样子是想走到这边来,好象又有所犹豫,在屋檐下躲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用书本遮挡着头,走了出来。”

我已经投入,自己都忘了自己,仿佛真的看到了十年前那个女孩。说到动情处,我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

“你们知道当时给我的悸动吗?那个场景想象的到么?原先周围是一片清新的安静,只有雨调皮地下着。在这片静态的美景中,突然出现的那个女孩,狠狠地打碎了时间的僵滞,让安静活了过来!我本来是眼直直地看着雨的,因为她的出现,才跳跃了我的睫毛,我开始关注这唯一的动态!我努力的收缩过瞳孔,我看得真切了!尽管书本遮挡着头发,可雨水还是找准机会,贴上了女孩的脸”

“于是你就马上写下了这首《雨美人》了,对不对?”

这句话是小丛说的。

“谁说不是呢!”我还没有从记忆中回来,“当时我立即奋笔急书,没有停顿、没有琢磨,三两下写好了这首诗!连同感受都写了!写好以后我一笔也没修改过,我怕破坏那份真。”

寇小喃“啪啪”地鼓起了掌。

我收回思絮,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年轻时候真的很有灵气!”

小丛同意的点点头:“这首诗最大的优点就是:当你读它的时候,语句明明是很淡、很平和的,却流露出无限的清新,而且让读者真能置身于其中!连我都把自己带进去了”

寇小喃依旧笑的没心没肺:“难怪能全票当选!真有你的!”

我“很随意”地甩了下头皮:“没全票通过。差一票啦~”

这算不算一种变相的骄傲?嘿嘿~

“这还不算好呢!我哥写的那首《陌上心》用情之苦、感人之深,才叫令人久久难忘!哥你快给小喃姐念念、快念念!”寇小喃听了更是一脸期待。

额,这让我怎么说才好……那首诗是写给她的,分手时写得的东西我怎么还有心情念。一时间想起的陆菁菁,让我思絮万千。正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门铃响了。

时至傍晚,应该是妈妈回来了,况且我昨天就嘱咐她今天早点回家好招待我同事,妈妈比我还上心哩。

大家见过面后,老妈不住地夸寇小喃长得漂亮,生得水灵。寇小喃则马上像变了个人似的,端装典雅起来。那一句句“阿姨”“阿姨”把我老妈骨头都叫酥了!关系即刻升级,在我妈嘴里小喃转眼就成了她“侄女”了!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后来,我们在一起吃了顿冗长的晚饭。内容除了我带回来那些特产外,更多的是老妈那如同丈母娘般的套话。(我只知道“丈母娘”……好象女方不这么叫男方他妈妈的,吧?)

我妈这个人,哼。你要不和她吃上顿饭,你就不知道啥是“过来人”!什么话都能说出口!旁敲侧击的告诉你些让你傻眼的话,这叫“前辈”!好几次我都受不了了,也不好意思当面打断,就猛叉叉地抽丫的烟。我妈说一句,我就瞪着眼抽一口,她还看都不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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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出来已经近九点了,本来还想让子弹顺路送小喃回去,现在看看也算了。咱就不是那爱沾便宜的人。(话说怎么个“顺路”法)

这时候寇小喃反而安静多了,走了很长一段路也没和我说过话。

因为刚才老妈的一通乱讲,我也不好意思主动跟她搭谗,不然让她误以为是我们母子俩演得“双簧”,那我要得恶心死!不说就不说,我乐一个清闲。

“你怎么想的?……”她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这样的话。

我却一时没反映过来:“什什么怎么想的?”

“就是阿姨说咱俩的事啊”边说寇小喃边别过脸去,假装轻松的看“太阳”。

真的汗了……

我也东施效颦一把,学她假装‘轻松’的看看蓝天:“额嗨!别听我妈在那乱说,没有的事儿”

“什么!?”寇小喃不走了。(太阳下山了)

轻松个屁,我紧张的要命!无奈也得面对:“额,那啥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嗨!你属啥的?我属猪的啊,咱俩差太大!不合适”

“嗯……我属兔的,是比我大”寇小喃继续走。

“不过没关系!你喜欢我就行了!嗯?你喜欢我吗?”寇小喃又不走了。

听到这,我的心豆率已完全紊乱。妈的这在不说点啥我自己都不放过我自己!当下我便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地说出了一句连我自己都不信的鬼话:“小喃!我爱你,我们结婚吧!”

“啊!……”这仿佛成了寇小喃的口头禅了,随即她马上说:“谁谁说要嫁给你了?没羞没臊!”竟丫的跑开去了。

唉,这在不追过去我自己都看不起我自己!“哦对对不起!刚才一高兴就说乱了套了,我我的意思是这样的,嗯呐,咱俩先处一段时间,然后在弄那”

寇小喃“咯咯”的笑了。嗨!日头又杀回来了!女人心中的太阳周期就是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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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嘛,由于两人心情都格外的好,谈论的话题也往那上靠了,就不觉得路有多长呀、时间有多慢,我们没叫车,竟走了大半个三环!可能快到家了吧,小喃不走了,说坐下来休息休息。其实我心里亮堂的很:嘿,有多累不能回家躺床上休息的,非要和我坐这里休?这就说明爱情是伟大的。爱因斯坦在解释他《相对论》的时候,不是这样简单的形容过时间么:当你屁股贴在火炉上,你就知道1小时有多难熬;而在你和漂亮女郎聊天的情况下,他MA的时间怎么就过的那么快!(经典!)休息好啊!我当然是一百个乐意,咱俩就坐这儿蹭吧!

这时我也完全放开了,对着她又是一通神吹海侃。还几次把她逗的哈哈大笑。其实我还有几个黄色笑话,只是觉得两人刚开始不合适,等以后慢慢来。唉,我这个人骨子里就挺痞的,不接触段时间你就看不出来,挖哈哈!

再后来,她又问了我关于初恋的事,女人嘛,我也能理解。也就在她半推半搡的情况下,跟她简明扼要的讲了讲关于我和菁菁的那些过去。其实现在想想也没什么可讲的,初恋那都是好些年前学生时候的事了,那时候人也纯洁,恋爱也是干干净净没有杂物的。(而且那时候不是很痞)真要我讲,那还得好好想想。

聊着聊着寇小喃好象想起了什么,“咦,对了!你跟小丛是怎么一回事啊?她不是你亲妹妹吗?”

我那边还在想着高中的时候和菁菁翻墙出去上网呢!嘿,可别说,那次被老师逮住啦!我硬是抱住老师的水桶腰让菁菁跑了,事后在政教处还大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咱,不,说!最后落个记大过的处分。

这边却猛的遭寇小喃这么一问,着实没反映过来:“什么?”

寇小喃好象阅懂我在想啥事了,就努起嘴很委屈的样子。看得我都有点心疼了,(这啥人吧)正准备过去“慰安”一下,哪知道她突然趴在我耳边大声喊:“你,和,你,妹,杂,回,事,啊,啊,啊!”

震耳发溃

这女人要吃起醋,公猪都能被她赶上树!我还真有点不敢相信,一小时前我们还是同事呐,现在就恋人了?我谈恋爱了?那么快?不能吧棍了那么多年了,幸福突然扑面而来,一下子我感觉就像做梦一样。

当寇小喃掂着我耳朵的时候,我才算元神归窍,赶忙回答她:“哦,哦!小丛的事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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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丛是我九岁那年妈妈从医院捡来的,并不是我的亲妹妹。

当时妈妈刚发现她的时候,小丛还在襁褓里,眼已经盲了。她那两个狠心的生身父母除了一个长命锁外什么都没留下。这个长命锁是金制品,挺考究的。正身印有一朵祥云,上面站个麒麟;背面则刻着“宋楚”两个楷字。爸爸那时侯就断言,小丛家世显赫,被遗弃可能是另有原因,或者存在什么不得说的苦衷。

但妈可不这么想。老妈坚决认为“小丛父母生下她后发现竟是个瞎子,想到以后可能会为家庭摸黑或其它什么的,就昧良心地遗弃了”,还好被心地纯良的她发现,才捡了回来。

后来听老爸说:“你妈这个人世绘是世绘了点儿,可心地真的很善良。虽然这孩子眼瞎了,但你妈在草丛边来来回回走了好几次,最后还是把她抱了起来。这可不是随便能抱的,需要很大的勇气与责任。”

当时,我听爸爸说了这番话,真的对老妈是肃然起敬!

寇小喃也插了句:“我也敬”我微微笑了下,继续讲。

捡回来后,老妈母性大发,当下去了趟超市,犹如打劫般地罗购了许多婴儿用品。我记忆中那时候好象还买了三鹿奶粉因为我偷喝的比妹妹多东窗事发后还挨了两次打不过那奶粉的味道真不是盖的!当时三鹿销量是全国第一,什么蒙牛啊、伊利啊,他们的代言人易建联还在幼儿园那!哈哈!

后来,问题随之而来:取名字。妈妈叫夏贞越,于是说什么也要小丛跟她姓!起初态度那是相当坚决。取的名字也真是繁啊!我现在都还记得有什么“夏敏敏”、“夏婉俪”、“夏芬芳”,我汗,最后连什么“夏常存”都想出来了,你说一个女孩家家的叫这玩意儿

爸爸还是比较冷静的,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既然小孩的父母留有姓名,那我们就不应该再给她瞎取,还叫她“宋楚”吧。老妈听了是死活不依,理由也很正当:我含辛茹苦地去抚养她,凭什么还跟别人姓?不行!

其实老妈这种想法很正确。试想一下,换做是谁,也不会给别人养一辈子小孩,况且她还是个弃婴!弃婴是什么知道不?就是它生身父母在主观意识上主动不要的、抛弃的孩子,这是个关键。法律程序上将来也不会承认其对子女的所有权。

不过,妈妈还是可怜这孩子,最后终于做出了让步:姓就跟她父母姓吧,但是名一定要我们来定!爸爸听了老妈的这个决定,马上就和她钻进了同一战壕里!毕竟人都是有私心的,我爸也是嘛。

于是,又一番的取名大战。当然还是爸爸有才,根据妈妈第一眼看见孩子的地方,医院前的绿草丛前,而取的名字“小丛”。“小”字是希望这孩子能不乖张,吊小;“丛”字代表平淡、平凡;“小丛”合起来的意思就是:虽然你眼盲了但不要自卑,要坚强,但我们不希望你能怎么样,但保佑你能平安的、平凡的、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

—宋小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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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小喃听了我给她讲小丛的这段身世,眼眶已经变得潮潮的了。

女人的这颗琉璃心,男人有时候是真的读不懂的。她就是会莫名其妙的拨动心中那根弦。如果她确定要去爱,那根本没有什么能阻止。世界又怎样?整个世界的人都指责她又怎样?为了一份爱你可以看见她疯狂地背叛整个世界!如果她敢恨,那真是万念中最恐怖的事情。哪怕你把她打下十八层地狱,刀剐、鞭鞑、针戳、冰煎再问她:你还恨么?她马上二话不说赏你一脸吐沫!

再来说说当女人感动的时候,就像寇小喃现在这样。

当女人感动的时候吧,其实还分很多种呢。走在大街上,本来逛的很开心,她会因为突然看见路边的一个拾荒者,变得心情全无;早晨上班前,你只是轻轻地一吻:“老婆,我走了.”会让她这一天都开心的要死还有很多很多,字里行间哪能枚举的完:看着肥皂剧哭得稀哩哗啦、为她送把伞、给她披件衣服、那一只余温的手等等等等。

这样的女人你会忍心去伤害她吗?你能不心疼吗?

我就喜欢善感的女人。

我一直把她送到楼下,听她嘟嘟完一番叮嘱,并保证了明天下午1点准时到这栋楼下面待命,任她差遣,寇小喃才满意的放我走。最后我看着她若即若离的明眸,突然就想上去那啥她一下。可是,想想自己有贼心有贼胆还真没那贼能力!接吻怎么弄来着?难免又想起了菁菁。别人谈恋爱都是故事,他MA的我谈恋爱那就是事故!一来菁菁这个女孩就内向,二来我那时候确实有点愣,因此这初吻就搁浅了。连人家子弹都行,还拿这个揶揄我,我只能祭起酸葡萄心理:“人哪有什么初吻不初吻的!老Z的初吻早献给奶嘴啦!”

恋爱了就是不一样,连走路心情都是愉悦的。我一路蹦哒呀蹦哒,别提有多开心。那个场景要是拍成电影让我自己看,我都会笑:一个二十七、八的大男人,半夜在三环大道上又蹦又跳的,还唱歌、还吹口琴、还傻笑

转眼就快到家了,时间也临近十一点。我走到了小区前林荫大道的十字路口,准备往家赶。

当我走过人行道的时候,隐隐绰绰的看见小区墙边躺着个人。

我顺路走过他身边,才看清是个老人。应该是个拾荒的吧,挺可怜的。走过去后,想想我又倒了回来,从口到里掏出十块钱,放在他身旁,转念一想万一风吹跑了怎么办,慈善不白搭了?(唉,中国人啊)看看又没碗,不过旁边放着一双鞋,说来古怪,鞋子倒不像现代人穿的,更像电视上演的古代片里和尚呀、道士啊穿的那种。我也没多想,就掖进了他鞋里,然后走进了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