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过去的点点滴滴(求票,急)
作者:段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356

被挤下首页榜了,大家加油,帮我顶上去,谢谢。。c

###

洪超刚刚躺下去,发现自己以前加锁的那个抽屉竟然没有锁。以前是他在用,里面通常存放一些高级光盘(男人都懂的)、身份证、毕业证之类的东西。现在使用权已经移交给了王颖芝,不知道她会在里面放些什么东西。

好奇心杀死猫。

洪超斜着身子,随手拉开抽屉,里面大部分还是自己的东西,只是多了一本装祯精美的大开本笔记本。

“我靠!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有人写这玩意呀,要写就写博客。”

洪超来了兴趣,心想:“反正睡不着,又没事做,看看她写了些什么也好。”

他躺在床上,翻开——别说侵犯**好不好?事实上,这是了解自己女朋友的最佳方式之一。再说啦,谁叫她不锁上的。

字迹娟秀,每一页都写得满满当当、工工整整。洪超在第一页就看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内容有点“触目惊心”。

“洪超看上学校最有名的那位姓柳的美女姐姐了,我的心里好乱。跟她比起来,我顶多只是一只丑小鸭而已,她却是美天鹅,而且是只骄傲的美天鹅。正因为她骄傲,我猜想她恐怕看不起洪超。我……该怎么办呢?其实我跟她还是有过交集的。那次在书店,我跟她聊过一阵子柏拉图、苏格拉底,她对我应该还有点印象。看来,我要帮他牵线搭桥才行,不然的话,以他在这方面的悟性,恐怕永远都没有机会。毕竟,追她的人太多,手拉手可绕地球一圈。”

“我约她去逛那个熟悉的书店,她答应了。我同时又请洪超陪我去,他以为我想干嘛呢,开始不想理我。后来听说柳姐姐也去,又粘着我不放,还破天荒请我吃了两包阿胶蜜枣。这家伙够抠的,明明有700克大包的,他只买230克的小包给我,硬是让我少吃了240克。不过,他买的东西就是好吃。因为这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买零食哦,我好荣幸。”

这些事情,洪超现在想起来,仍然历历在目。那个人、那两包枣、甚至超市那位收他钱的收银员,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因为王颖芝的搓合,他才有机会认识柳潺湲,后来还成了初恋情人。可惜的是,初恋无限好,只是挂得早。

需要修正的是,洪超并不是抠,而是那天他恰好赶上经济危机。

“我知道自己有点土,这叫朴素,我也喜欢这种朴素,因为这种朴素可以保护自己,不会受到那些狂蜂浪蝶的骚扰。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洪超并不讨厌(某人说,我冤呐),流行不是我辈能够赶得上的。朴素成了我们之间的沟通密码,无论移动还是联通,都是属于全世界;而朴素,就我们俩在用。”

“今天洪超走了,他毕业走向社会了,他要坐灰机(丫的,写错一个字)去更南的南方找工作,我去机场送他。看着他那熟悉的身影隐没在检票口的人流之中,我心空空的,我想跟他走,可惜还有两年学业。从此这个城市、这个校园再也没有值得我关注的人了。他走得很酷,头都没有回,脑袋冒得老高,步子锵锵有声,我知道他不想再留在这个伤心之地,想迅速地逃离。失恋,是很痛苦的。他不想我看到他痛苦的样子,我能理解。他的痛就是我的痛,其实柳姐姐真的很喜欢他,不知为什么他们没有走到一起,是家庭的原因吗?有机会我想问问她。”

这个问题,洪超至今都没有答案。他以为这是小说的伏笔,后面应该还有与此呼应的地方,可惜查来查去都没有相关内容。他稍微想想就明白了,她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她没机会问她。

“窗外雨声潺潺,我躺在宿舍里听着萧亚轩的《突然想起你》,我觉得今天的思念特别地重,压得人快要窒息,我好想念他,他也不过走了三天,我就这样多愁善感,要命呀,‘最近我和你都有一样的心情,那是一种类似爱情的东西’,其实我更喜欢lva的这首《类似爱情》,忧伤的成分要浓一些,我知道喜欢张惠妹的他肯定也喜欢lva(某人说,听这是什么歌呀,听都没听过)。我在想他,可他一定在想着她,这样的雨声,听在他耳里,不正是‘潺湲’吗?”

后面通篇都是类似的“作品”,日期不同,天气不同,心情却始终是这般阴风惨惨月黑风高。她的文字功夫并不精深,然而胜在情真意切,对洪超来说,这是他看到过的最引人入胜的“作品”,直抵人心。

“今天我真的很勇敢,他问我是不是因为哥哥才喜欢他的,我向他坦白了。我好激动,我不知道当时有没有表达清楚。我跟他说开始是因为哥哥,其实是骗他的,在他还没有替哥哥挡那一刀之前,我就已经喜欢上了他了,可我不能这样说,怕他笑我人小鬼大。他真帅,真的,尤其当他的胡子长到三毫米长的时候,忒有男人味,好多女孩子都说他比吴尊要帅(某人‘呵呵’笑了两声)。刚开始时我也这么认为,现在跟他交往久了,我倒不觉得他帅了。他……怎么说呢,应该是个很有安全感的男人吧,反正跟他在一起,我感觉自己不再是永无定势的浮云,而是一棵深深地扎根脚下泥土的苍天大树。我喜欢他那充满正义感的狂妄、倔强,就像八大山人作品之中那些白眼看天的鸟儿;还有他那略带邪魅的不羁笑容……”

洪超看到这里,忍不住从床上跳起来,对着镜子,摆出笑容,确定之后,证明她所描写的都是事实,而不是春秋笔法。他臭美地说:“原来我的笑容这么迷人。”

接着往下看,已是最后一页,是前天写的。

“这几天,我越来越觉得哥哥就在附近,妈妈打电话给我,说她很想念哥哥,要我无论如何劝他回家一趟。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怕妈妈担心,故意骗她说,我已经找到了哥哥,还说今年年底一定劝他回家。我……好迷茫,为什么自己刚刚走出学校,就已经学坏,学会撒谎了。我以前不是这样子的。到时候,我无法替自己圆谎,我又得另外撒谎欺骗生我养我的亲人,我好内疚、好惭愧。哥哥,他们说天上的每颗星星分别对应着地上的每一个人,我每天晚上都在窗前数着星星,我知道无论你在哪里,我都看在眼里了。我们应该很快就会相见了。”

至此看完。

洪超的心情正好能用弘一法师留给我们的绝笔来形容:悲欣交集。

如果不是鼎爷出事,他们兄妹俩见面的机会应该不会太远,至少过年之前还有这种可能。现在,王轩辕逃亡天涯,生死未卜,见面遥遥无期。而且这事情也瞒不了她多久,鼎爷是城里最出名的土皇帝,他一死,马上就会上电视报纸,而王轩辕作为头号嫌疑犯,也会见诸荧屏报端。

到时候,洪超不知怎么跟她说才好。加上她文字里屡屡提到姓柳的,洪超有些酸。</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