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姐夫与小姨
作者:地瓜蛋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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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近午时,一个年轻小伙推门走进崔秀秀的房间,在他身后跟随一位年逾五十,手里拎着提盒的老汉,看样子是奴仆。

崔秀秀此时面朝里侧,正蜷膝酣睡,全然不知床前站着两个陌生男人。

小伙子轻轻呼唤一声:“崔姨,天都晌了,快起来吃饭吧。”

崔秀秀悚然惊醒,恍惚地坐起身子。

一看崔秀秀袒裸雪白的胸部,小伙子和老奴急忙折出门外。

几分钟过后,小伙子听到崔秀秀的呼喊,又与老奴一起走进屋内。

小伙子又说:“崔姨,午饭给您送来了,快吃吧。”

崔秀秀一边梳理头发,一边打量面前这位陌生的小男子,她觉得,虽然这小子穿着简朴,但棱角分明的脸庞透着一股逗人的秀气,也总是流露着敦厚的笑意,给人可亲可近的感觉。

想到这,崔秀秀一下子放松了精神,问:“小子,你是哪的,叫什么?”

小伙子回答:“小辈姓吴,名叫吴小天,在醉春楼给董老板做帮工,董老板受富田队长吩咐,让小辈给您送饭。”

崔秀秀立刻明白了原委,又问:“醉春楼干么的?”

吴小天尴尬一笑,说:“就跟旅店饭馆差不多吧。”

崔秀秀突然说:“小女子大清早没吃饭,还真有点饿。”

在吴小天的吩咐下,老奴将二菜一汤,包括吃的喝的,还有餐具酒具一一摆放到紧靠南墙的茶几上,末了与吴小天打个招呼,转身离开房间。

崔秀秀下意识停止梳弄头发的动作,换一副奇怪的目光望着吴小天:“小子,你咋不走?”

吴小天说:“董老板吩咐,让小的在此等候,陪崔姨去裁缝店做衣裳。”

崔秀秀一听这话,禁不住舒心一笑,接着说:“小天,姐姐一个人闷得慌,你正好陪姐姐一块吃午饭。”

吴小天摇摇头,推说自己已经吃过,并提出去楼下等候。

崔秀秀不悦,绷起脸儿埋怨:“瞧你缩头缩脑的小样儿,姐姐又不是母老虎,怕么,听姐姐的话,咱俩一块喝杯酒。”

吴小天虽不情愿,但崔秀秀毕竟是富田的贵人,也不敢违其意愿,因此点点头默许了崔秀秀的要求。

崔秀秀用自带的香皂洗把脸,又擦抹一点雪花膏,对着镜子审视一番,才招呼吴小天从茶几旁的椅子上坐下去。

此时的崔秀秀俨然是个主人,主动给吴小天倒一杯酒,再打算给自己倒酒时,却找不到另一只酒杯,也找不到第二双筷子。

吴小天见崔秀秀尴尬,急忙解释说,小辈既不会喝酒,又刚才吃过午饭,啥都不用,陪崔姨坐回便可。

崔秀秀忽儿站起身来,匆匆走出门外。

不一会,崔秀秀手拿酒杯和筷子,满面春风地折回客房。

一杯酒刚倒一半,吴小天借口酒量不大,赶紧抢过酒杯。

崔秀秀板着脸娇声娇气地责怪:“小天,你大概腻歪姐姐吧,姐姐一个小女人都喝四两半斤的,就不信堂堂大小伙连女人都不如,真讨厌。”

吴小天通红着脸,只好任崔秀秀把酒倒满。

崔秀秀夸扬自己的酒量并非虚张声势,而是谦虚的说法,平日里与二鬼子对饮,丝毫不亚于二鬼子,高兴时能喝到一斤的水平。

第一口酒咽下去,崔秀秀一边夹菜,一边问吴小天年龄几岁。

当崔秀秀得知吴小天只有十七虚岁,她的心咯噔跳了一下,心绪也随之回到十三年前的那个上午――

说来也巧,十三年前的崔秀秀正好虚年十七,而且也是天高气爽的金秋季节,趁姐姐去镇上赶集的空儿,二鬼子又溜进崔秀秀的睡房。

没经商量,也没有片言只语,二鬼子弯腰抱起小姨子,一边亲一边平放到床褥上,接下来又一阵狂亲乱摸。

如果只是亲摸,崔秀秀并不害怕,也很乐意,因为自己早已习惯了姐夫的这些动作。

但当二鬼子脱去衣服,又给小姨子扒掉裤子时,崔秀秀忐忑不安地说:“姐夫,俺害怕。”

二鬼子说:“秀儿,姐夫给你好东西,你应该高兴才是。”

当二鬼子冷不丁将那口子送入小姨子瘦小的躯体,崔秀秀禁不住尖叫一声,哭似的说:“姐夫,俺好疼。”

二鬼子又说:“秀,你忍着点,没有苦,哪有甜,疼就这一次,以后你会想死姐夫。”

崔秀秀没心情领会姐夫的意思,只是一个劲儿呻吟,一个劲儿叫疼。

一晃十三年过去,没想到当时的崔秀秀居然那么稚气,那么无知,如今想起来还那么可笑――

当二鬼子从小姨子的身上爬起来,崔秀秀望着褥垫上红红的血渍,娇滴滴地嗔怪:“姐夫您真坏,快请大夫给治伤。”

二鬼子扑哧一笑,再把小姨子搂在怀里,说:“乖宝贝,那不是伤,一会就会好起来。”

崔秀秀说:“你骗人,人家流了那么多血,不是伤是啥?”

二鬼子狠亲一口小姨的唇,接着说:“秀,姐夫不骗你,这血真的不是伤,那是你的女儿身,从现在起,你就变成媳妇了。”

崔秀秀愈加愕然,愣着脸问:“姐夫,您说俺谁的媳妇?”

二鬼子回答:“傻丫头,当然是姐夫的媳妇。”

崔秀秀扑哧一笑,又说:“姐夫才是大傻瓜,您的媳妇是俺姐,秀秀是你的小姨子对吧?”

二鬼子却说:“小姨子也能给姐夫做媳妇。”

崔秀秀这时眨巴眨巴眼,接着问:“俺姐不同意怎么办?”

二鬼子直言不讳,说:“只要你同意,姐夫就把她撵回家。”

崔秀秀虽然无语,但心里开始琢磨给姐夫做媳妇的事。

直到现在,每当崔秀秀回忆起少女时的第一次,二鬼子给她印象最深的只有一句话――

秀,姐夫不骗你,这血真的不是伤,那是你的女儿身,从现在起,你就变成媳妇了。

也正是因为这句话,以致后来的崔秀秀突发奇想,女人的第一次是流血,是疼痛,那么男人的第一次又是啥样呢?

怀着这种奇特的疑问,崔秀秀时常欲念到村里的小伙子,甚至把许多个俊美的未婚者化作意念中的偶像。

不可否认,在崔秀秀意念中的偶像里,山子首当其冲,虽然崔秀秀知道,山子对她的男人有一种不共戴天的仇恨,但在崔秀秀看来,这与**毫无关系,完全是两码事。

毕竟欲念或意念只限于虚拟范畴,现实中,无论欲念还是意念,都令崔秀秀捕风捉影,望尘莫及,最多在梦境里如愿。

然而此时此地,面对十三年前与之同龄的吴小天,崔秀秀又会怎样呢?

吴小天望着崔秀秀愣呆呆的样子,小心翼翼地说:“崔姨,这酒还是别喝了,等会还去裁缝店,喝多了耽误事。”

崔秀秀却说:“小天,以后不要喊崔姨,你大姐周岁二十八,叫姨差辈了,从这会起,改口叫秀姐。”

吴小天接着说:“秀姐,您快吃饭吧,董老板交代俺快去快回。”

崔秀秀不屑一笑,说:“小天,你别怕,有你秀姐在,董老板不敢把你怎么样,姐姐今个高兴,真想陪你多喝几杯。”

吴小天闷头不语,一副麻木的样子。

崔秀秀着迷地看了吴小天一会,突然端起酒杯说:“小天,今个秀姐说一个小秘密,十三年前,秀姐和你一般大,那天上午,也就是这阵儿,你秀姐被另一个与你一般大的小男人变成了小媳妇,没想到时隔十三年,你又坐在姐姐跟前,这可是天赐良缘,为了咱俩的缘分,姐和你共同喝了这杯酒。”

吴小天心慌意乱,稀里糊涂端起酒,刚要喝下去,却被崔秀秀叫停。

崔秀秀说:“小天,这可是缘分酒,咱俩碰杯才能干。”

话音刚落,崔秀秀已把酒杯伸至吴小天跟前,并主动碰了一下。

一杯酒喝干,崔秀秀又拿起酒瓶。

吴小天慌促地说:“秀姐,您别介,真的不能再喝了。”

崔秀秀却说:“好事成双,缘分酒必须喝两杯。”

吴小天无奈,又把酒杯递过去,但出人意料的是,崔秀秀只倒小半杯,却给自己倒得满满的。

吴小天正纳闷,只见崔秀秀把两杯酒均匀分开,之后又拿酒瓶,挨个儿斟满冒尖。

吴小天愈加奇怪,问:“秀姐,您这啥意思?”

崔秀秀娇媚一笑,说:“小天,这杯酒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情深意长,圆圆满满,来,快跟姐一起干。”

吴小天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乡下来的小娘们,居然跟醉春楼里的小姐们没区别,因此说:“秀姐,咱可说好了,就这一杯。”

崔秀秀说:“秀姐有言在先,好事成双,就喝两杯,不过回头告诉董老板,只要秀姐一天不走,一日三餐全由你伺候,今晚更不例外。”

吴小天不敢不答应,因此说,行。

因急于做新衣,崔秀秀还算安分,酒干后草草吃点米饭,招呼吴小天就走。

离开房间之前,吴小天把两块大洋递给崔秀秀,交代说,这些钱是董老板送给秀姐做衣裳用的,剩下的作为零花钱。

也许因为见钱开心,崔秀秀拿钱时,两只手禁不住捂住吴小天的手,时轻时重地揉搓一会,直到吴小天通红着儿脸抽回去,才恋恋不舍地走出门外。

对于崔秀秀的调戏行为,吴小天更是司空见惯,醉春楼那些小姐们消闲时,经常象崔秀秀一样,对他大动手脚,甚至连麻雀窝都敢摸。

不过吴小天此时认为,醉春楼里都是些烟花女子,调戏他是拿他开心而已,而作为有夫之妇,崔秀秀此举或许不是调戏,而是长辈对小辈的亲昵。

出于这种逻辑思维,吴小天完全放弃了对崔秀秀疑虑和惧畏。

裁缝店里,崔秀秀挑选好上等布料,特别吩咐女老板,晚饭前必须让吴小天拿到新衣裳。

从裁缝店里走出来,崔秀秀又在吴小天的引领下,将香粉香膏、牙刷牙膏,包括内身用的小玩意统统买个周全,而在这些东西中,最让崔秀秀感兴趣的是那件窄小的三角裤,这玩意对于一个乡下女子来说,的确第一次见过。

对于崔秀秀所买的东西,吴小天并不鲜见,因此也不觉得奇怪。

但当崔秀秀又买两根印有双喜字样的红蜡烛,吴小天终于纳闷,只是不愿打听崔秀秀的私密事。

回旅店的路上,崔秀秀又嘱咐吴小天,晚上交代董老板多弄两个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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