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纵马行大漠
作者:六指戏雨      更新:2019-10-15 06:05      字数:3352

背风村的人全部逃离了,湖泊水光粼粼,草木翠绿,在烈阳下散发出浓郁的生命之气。

傍水村村民不可置信的看着这一幕,仅凭一人之力逼退背风村上百来人,这实在太震惊了。过了一会,才发出雷鸣似的欢呼。

就在这时,萧雨突然仰头喷出一大口鲜血,身体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傍水村的村民脸色的神情由惊喜变为呆愣,再变惶恐惊慌,纷纷叫道:“快,救人。”七手八脚,将他抬起,浩浩荡荡朝赵楚喜家中疾行。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雨悠悠转醒过来,也就在这时,忽听“吱吖”一声,房门打开,一人昂首阔步走了进来。

“赵大哥!”萧雨眼中惊喜愧疚,想要下床相迎,却发现浑身软绵绵的没有半分力气。

赵楚喜笑道:“小弟,好生在此修养。”

“赵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萧雨有些不敢看他,因为白水月之事,心里一直对他万分惭愧。

赵楚喜道:“昨天夜里才刚回来。”说完一顿,上下打量,哈哈笑道:“真没想到,小兄弟有如此气魄,一人打得背风村那帮狗崽子屁股尿流,真是大快人心,你不仅为我们出了一口恶气,更是傍水村的救命恩人呐。”

“应该的。”萧雨道。

赵楚喜哼了一声,冷声道:“背风村那帮狗崽子,趁老子不再就敢来造次,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赵大哥,花姐……”

萧雨话没说完,赵楚喜挥手道:“不必多说,该走的始终留不住,我能在她身边这么久,早就心满意足了。”转身离开,到了门口,又道:“等你身体恢复了,我带你大漠走走。”

赵楚喜背对着自己,萧雨看不出来他脸色,但心中并不难猜,换做是谁,怕都是难以接受事实。

“体质还是太差了,丹田存储的神力也并不是用之不竭,我还需努力提升。”萧雨暗暗自语,“龙象祖拳”虽然威猛霸道,但消耗也是巨大的,体质和修为太低,使用过后就会想眼下这般虚弱不堪。

到了第二天,萧雨经过一夜的修炼,身体的虚弱疲惫效果已经完全消失了。

走出卧室,就看到赵楚喜端着一碗清粥朝这边走来,萧雨笑道:“赵大哥,你这是做什么。”

赵楚喜吓了一条,继而惊诧叫道:“你身体好了?”

“完全没问题。”萧雨扭了扭脖子,发出一阵脆响,精神抖擞。

“当真是仙人,这身体就是和我们普通人不一样。”赵楚喜将手中的米粥递过来,笑道:“来,这是给你,我跟李婶借了点大米,弄了点粥,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萧雨心中一暖,接过来仰头一口就直接喝光了。看得赵楚喜一愣,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忍不住问道:“好喝吗?”

“难喝,非常难喝。”萧雨如实相告。

“你大爷,难喝,还一口喝光,我可不信,我对我的手艺还是有信心的。”赵楚喜劈手夺过碗,转身冲进了厨房,没过一会,就听到“呸,呸”连声,一脸郁闷的走了出来。

“好喝吗?”萧雨露出一口灿烂的牙齿,问道。

“好好的鸡肉稀粥,弄得跟鸡屎拌汤似的,真他奶奶的难喝。”赵楚喜老脸一红,拉着萧雨,朝外边走去,笑道:“走,带你去干一票大的。”

萧雨道:“赵大哥,我怎听得有点心惊肉跳的感觉啊,到底要去哪?”

“嘿嘿,天机不可泄露,跟我走就是了。”赵楚喜不知道哪里弄来了两匹马,马鞍上各自放了一把大刀。

赵楚喜翻身上马,双腿猛地一夹,当先疾行,远远的转头笑道:“小弟,跟上了。”

萧雨虽然是第一次骑马,但马儿温顺,他掌握要领极快,不一会儿便纵鞭御马,在沙漠上狂奔起来。

来到这个世界,事出无常,让他心底最深处一直有着一种悲郁。碧空万里如洗,阳光普照,迎面吹来的晨风,带着大漠独特气息,空气不温不热,极是舒服,他原本开朗乐观之人,心中忧愁难过之事顿时烟消云散,一扫而空,精神为之一振。

年少轻狂,谁不曾想纵马仗剑走天涯,四海皆览?

两人放声高歌,马儿扬蹄飞奔,偶发欢鸣,马儿奋蹄长嘶,竟也似异常兴奋。

萧雨望着绵延无尽的大漠,问道:“赵大哥,这沙漠到底有多大?”

“大无边!”赵楚喜指着前方,笑道:“传说这里当初可不是沙漠,是西荒最为繁荣昌盛之地,听说是有一颗天外仙石落在了这里,导致所有的生物都烧成了灰烬,一夜之间变成了荒漠,也不知道是不知真的。据说这沙漠每年都在扩展,曾经有人试图想横跨这片沙漠,最后都消失了,没有任何音讯回来,就连世间各大仙门的仙人都来过几次,也还是一样没有任何的消息传出,之后便没人敢这么做了。”

“也有人说西荒太过于鼎盛强大了,没有遵循天道之意,遭到了上天的惩罚,要把所有的一切都埋葬。这里曾经何等的繁荣,地底下的宝藏自然还是有人惦记的,几千年来,这里寻宝挖掘的人多不胜数,其中不乏仙门之人,亦都前赴后继的送死去了,被沙漠永远的埋在地下,从来没听到过有人获得了被埋在地底的宝藏。”

赵楚喜仰头望着湛蓝的苍穹,感慨万千道:“天意,天意,到底什么才是顺天之道啊。”

“天若有情,西荒几千年来为何还是这副荒芜破败之象?这或许是一种物极必反的结果,并不是天意,我从来就相信有什么天道。”萧雨道。

“小哥乃是上天仙界落入凡尘之人,这等领悟,我是万万不及的,我出生西荒之地,活在大漠,每一天想的就是为了生存,怎么活下去。”赵楚喜哈哈大笑,很是豪情。

“大哥说笑了,我并不是什么仙人,跟你一样,一切都是为了活着。人的一生,只有能够活下去,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去做有意义的事。”萧雨莞尔一笑,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开口问道。“赵大哥,村里有个老疯子,你知道他的来历吗?”

赵楚喜眉头微皱,沉思片刻,道:“那老疯子,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我问过我父亲,他说小时候那老疯子就已经在村里晃悠了,我也问过爷爷……”突然勒马顿步,惊道:“你不问起这个事,我还没注意,现在想起来,老子的曾祖父小时候都见到过他。”

赵楚喜越想越是惊恐,鸡皮疙瘩顿时遍布,热风吹来,背上全是飕飕的全是冷汗,道:“妈呀,那老疯子活了这么久,该不会是个老妖怪吧。”

“他不住村里吗?”萧雨对老疯子的身份也是好奇不已,能够吸收天地灵气修炼之人,自然不凡,就不知是何原因导致他记忆混乱。

赵楚喜御马而行,道:“我们曾帮他弄了一个房子,但他跟我老爹一样,常年不见踪影,都是偶然遇见的。算起来,我也是快有一年没看到他了,也不知道死了没有。”

最后一句语气很重,也不知道“他”指的是老疯子,还是赵楚喜的父亲,萧雨微微一笑,不再问下去。

过了一个时辰,裸岩青植再也看不到了,极目望去,大漠辽阔无垠,金色的沙丘迤逦绵延,磅礴而沧桑,极具神秘色彩,让人无限遐想。

“到了!”

赵楚喜笑道,说完蓦地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声音飘荡传开。不过片刻,只见前方马蹄声声,三人卷着漫天黄尘快速而来。

“大哥!”

当先一人是一个灰衣大汉,身后左侧那人也是一个青衣大汉,两人容貌竟与赵楚喜有些相似。最后那人是一个头戴着草帽的黄衣少年,瞧来不过十六七岁。

三人纷纷下马,灰衣大汉笑道:“大哥,你总算来了。”

“来,这小哥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叫萧雨,是从天上下来的仙人。”赵楚喜满面红光,又将三人分别介绍。

灰衣大汉名叫赵喜福,青衣大汉叫做赵坡酿,两人与赵楚喜是亲兄弟,而拿黄衣少年则叫梁厚。

萧雨不由得多看了梁厚一眼,记得那天在水里遇到那如仙子般的女子时,便是赵楚喜带着这少年前来干扰了自己的“艳遇”。想到那女子,心中顿时一荡,也几乎就在同时,脑中又忽地闪出白水月温柔无边的眼眸,心底顿时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般。

赵楚喜又将萧雨一人打退背风村的事情,说得口沫横飞,大夸其词,让那三人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不已,眼中尽是敬佩之色。

几人性格都是粗野开朗之人,没过一会,萧雨与他们都熟络起来了。

梁厚解下腰间的水袋,仰头喝了一口,突然惊喜叫道:“大哥,是信子,信子回来了。”

一声尖锐的声音远远传来,众人转头望去,但见一只硕大雄鹰在高空极速飞行。梁厚大拇指与食指并拢,在嘴里吹了一个极为响亮的哨声,空中那只雄鹰闻声俯冲,忽地落在了他的臂膀上,亲昵的拱了拱他脸颊。

梁厚从口袋掏出一大块肉片,喂下雄鹰,笑道:“信子,你可有什么好消息带回来?”

硕大的雄鹰尖啸几声,又低头在他手臂上一连或轻或重地啄了十几下。梁厚的脸上惊喜、兴奋、惶恐……风云变幻,最后目光落在了赵楚喜身上,却迟迟不敢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