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高柔断案 (1)
作者:非?亦?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298

高柔除了法律上的建树,对政事教化也多有补益,他的这些言论散见于他多年的奏折中,大多都见识分明不俗,也基本都得到了采纳,这也无须多表。

高柔来到明帝那里,为的是探明告发者的姓名,他的这一请求惹得明帝大怒,他说:“刘龟该死,他居然敢在朕的禁地射猎!把刘龟交付廷尉,廷尉就该严刑拷打,怎么反来问朕告发者的姓名呢?难道朕是胡乱逮捕的刘龟吗?”

高柔毫不慌张,他反驳道:“廷尉向天*现着法律的公平公正,怎么能以皇帝的喜怒而破坏法律呢?”

明帝更怒,他说:“如果朕仅以喜怒行事,刘龟又何必交付廷尉?狩猎之法早有明示,刘龟胆大妄为,无视法规,处理他难道反而有悖法律的公正?”

高柔躬身道:“陛下一再告诫臣等,人命关天,来不得半点轻忽,所以臣不得不慎重。若无告发者对质,时过境迁,刘龟一再不认怎么办?重赏之下,若告发者贪利挟私诬告怎么办?此风一开,岂不又将重蹈先帝当年的旧事?如此又怎能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臣甚至怀疑告发者也曾参与其事,如果真是如此,他何以不事先阻止?他事后再来告发是何居心?此人的品质岂不更甚于刘龟偷猎?这些陛下不能不慎思考察!”

高柔的话使明帝顿悟,他平息了怒火,点头道:“是朕错了,你说得对,那人是刘龟的功曹,名叫张京。。。”

高柔再次躬身道:“谢陛下明示,如此,臣就将他召来同审了。”明帝表示同意,却在高柔即将离开时又说:“朕到时要亲自看你审理,你好好准备去吧。”

明帝向来以为官司刑狱关系天下人命,国家安定,因此登基以来经常亲临现场听讼,以示重视,以便督察,他在太和三年建起的听讼观便是一个直接措施,多年从事法职的高柔本深以为然。但是这一次高柔听了明帝的话却不由心中一沉,他知道刘龟是肯定活不成了。

明帝听案之时,本就喜欢凭着个人理解,个人喜怒指手画脚,有时根本不顾法理程序,他现在深恨刘龟无视他的威严,竟敢大胆侵犯他的利益,又怎能容得高柔卫护?但狩猎法规虽然极不合理,毕竟目前没有废除,如果明帝一定坚持,身为人臣,正负责贯彻执行现有法律的廷尉高柔却也也法可想――帝王制度下的法律法规更多体现的不正是帝王的利益尊严吗?其它的思想有时候只能让位于此,在夹缝中生存。

能够在夹缝中生存,那还得遇到一位明智的帝王。

数日之后,案件审理开始了,这一天除了刘龟一案,还有另外两个案子,这是高柔特意安排的。他期望明帝能够由这两个案子看清事件本身的复杂性,主张有所更改。所以他把这两个案子放在了前面。

地点正在听讼观,明帝在后压阵,高柔坐在前面主持审理,第一个带上来的是司徒府属官解弘。

解弘一案也是明帝亲自督查的,按照当时的制度,凡官吏遭到父母大丧的,一百天后就必须返回供职,可是解弘遭遇父丧之后一百天仍然不归,待到其后有军事行动,司徒府严令他立即出发,他却又以身体有病为由一再推辞。明帝听说后当时就大为震怒,他下诏喝斥道:“你不是曾参、闵子骞,怎么也能说哀伤患病呢?”立刻就催促有司把他逮入大牢。

曾参闵子骞都是孔子的弟子,以孝著称的古代先贤,解弘的确不能跟他们比,可是普通人就没有父子亲情,就不能因此哀伤患病吗?明帝的话实在没道理。

古人以孝为本,这是历朝历代大力称扬鼓励的美德,魏国也不例外,但是古人对于孝道的理解和执行又超乎常理,比如说父母死后要守孝三年。这种制度对于普通人还勉强可行,可是国家官吏如果一律照此办理,那国事还有什么人来做?人才不可能遍地都是,新手也远不如老手得心应手,这个制度的弱点越是在乱事纷纭之际越异常突出,因此魏国才不得不对官吏特别制定了特殊的规定。这个规定对国家有利,但却遭到了那些传统观念极深,又不十分热衷名利的孝子贤孙的抵制,因此这种时候很多人会找出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明帝的怒火正是因此而起。

他怒的不是孝道本身,而是这些人的冥顽不化,不顾大体,不知国家。

解弘被带上来了,却是被人连抱带拖弄上来的,到了堂上就软瘫在地,连向明帝下跪的力气也没有。

等解弘喘息已定,高柔顿喝道:“解弘,抬起头来!”

解弘勉力慢慢抬起头,两眼含泪,声声哽咽:“罪臣拜见陛下,拜见廷尉大人。。。。。。”声音细不可闻。

这一情状大出明帝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