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三王犯禁的结果 (1)
作者:非?亦?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011

亲王们在洛阳住了数日,终于还是耐不住寂寞,闹出了一些动静。

起先大家还是很守规矩的,各自在指定的住所里不敢出门一步,更谈不上久别重逢,兄弟叔侄间互相礼拜叙旧,可是时间长了,人人都见明帝态度亲近,言词宽和,便渐渐放开了手脚。

先是有人走出了大门,开始在洛阳城繁华名胜之地流连,此时大家遇见之后还是不敢说话,往往互相避开。更不敢与朝中大臣交谈,但是后来众人见明帝毫无表示,胆子越来越大,终于闹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

想想这些亲王也真是可怜,其实所谓的无所顾忌也只是相对而言。相对于某些事,某些人,某些场合,相对于在封国时的情形。

很快地,朝中专事大臣就开始陆续向明帝汇报了亲王们的不法行径。

第一个犯禁的是楚王曹彪。

曹彪素有英才之名,更长得威仪不凡,酷肖太祖曹操,而他自己一向也颇为自许,极不安分,深为明帝所忌,各方所注意,因此他第一个遭到弹劾也在情理之中。曹彪自己有心与朝中大臣结交,而朝中大臣中也有不少人仰慕他的才能仪表,甘愿归附结好。明帝的子嗣无多,而且个个体弱多病,时而夭折,这就不能不使有些人考虑到后事,指望为自己留条后路。这些人显然被明帝制造出的假象蒙蔽了双眼,他们自以为聪明,恰恰最不懂得帝王的心思。

诸侯私自结交朝中大臣,这在魏国是最大的犯禁,明帝接到奏报后毫不含糊,立刻下令削减了曹彪的封地,一共三县,一千五百多户。

第二个犯禁的是彭城王曹据。

彭城王曹据本不是明帝忌讳很重的人,当年文帝曹丕对他也极为照顾,他之所以被封在彭城,也正因为这种关爱。曹据的母亲环夫人老家就是彭城。大臣弹劾曹据的理由是:他派遣司马董和,带着珍珠宝玉,勾结中尚方工匠,擅自制作了很多违禁物品,并傲视诏令,违背制度,多次出入于附近的衙署,奢侈挥霍。中尚方是专管宫内营造杂作的官署,专门服务于皇室,而且按照礼制,皇帝专用物品,与诸侯所用,在规格形制等诸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超愈分毫就是极大的僭越,因此对曹据的处罚也就不能幸免。

不管你曹据是崇尚华丽大气无意而为,还是有意挑战森严的尊卑等级制度,你都无法幸免。冠服玩用等等所代表的是公认的社会意义,这个举动触犯的不仅是皇家的威严,明帝的威严,也为所有朝臣,所有士人,所有阶层所不容。所以春秋时代孔子的学生子路,在与敌混战中被砍断了冠缨,他会不顾性命,放下手中的武器,先去扶正他的头冠,“君子死而冠不免”,宁愿“结缨而死”。子路的冠代表的就是一种尊崇的身份地位,一种特殊的理念,它在很多人眼里或许比生命更重要,人虽死尊贵不失,理念永存。所以刘邦在起兵反秦之初,常常会夺取敌人的佩冠,往里面撒尿,以绝大的轻蔑和侮辱来打击秦朝,摧毁它的根本。所以齐景公喝醉之后,乘着酒兴,披头散发,怀抱女人,驾车奔出宫门时,因为守门人的一句:“你不是我们的国君吗?”会任由他把马打回,而无法动怒。甚至第二天酒醒,还羞愧得不敢上朝面见群臣。冠的意义也即是那所有服饰器用的意义。

明帝对于曹据的处置还是颇留了情面的,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曹据不是很能威胁到他的地位的人,他在削去曹据一县二千户食邑的同时,也对曹据给予了极大的关怀。这其中虽然免不了许多虚饰之言,但曹彪终究没有得到。

明帝在诏书里说:“谨按王法处置,朕也不愿,于心不忍。你一向儒雅朴素,谦虚谨慎,循规蹈矩,孜孜不倦,怎能忘记努力端正自己的形象,在于善始善终呢?一个人若时常考虑到会有损自己德行的因素,不断清除它们,则品德必然高尚;若发现导致自己内心失律的因素,而去疏通它,则内心就得安宁;若谨慎对待可能出现的过失,尽早去注意它,则行为就会正确,这三点你是可以做到的。如今下令有关官吏免去你的刑罚,只削去一县二千户,是以此显示王法生杀予夺的权利,你应改变自己的行为,用心去体会古人那句‘朝有过夕能改之’的话,切切不可拖延!”

临到第三个犯禁的诸侯,明帝却大犯踌躇了,这个人是中山恭王曹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