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要自首
作者:青光楚辞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493

PS:感谢“夏末早秋”和“芝华士泡米饭”等几位朋友,老楚刚说了一嘴,几百张贵宾马上砸了下来,谢谢。

警察们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过了一会,其中一个警察拿起血衣看了看,又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好像…….确实是血液,不是颜料!”

其他警察豁然站起,从接待处冲出来,把这个学生团团围住:“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叫凌沧,明海市人。”这个学生缓缓说道:“我要自首。”

警察们不敢怠慢,立即把血衣和凶器送到化验室,随后给凌沧戴上手铐,带进了审讯室。

凌沧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对警方的工作程序和方法都很熟悉。坐在铁老虎上,迎着刺目的灯光,凌沧淡淡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很后悔自己的做法……”

“先别说话!”主审的警官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我们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

“哦。”

接下来,警方进行了一些必要盘问,大抵都是有关个人情况。凌沧基本实话实说,只是隐瞒了自己是明海一中的学生,告诉警方说自己已经失学。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凌沧只想通过这件事情给某些人一个教训,不想因此影响到自己本来的生活。警方如果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会和学校那边联系,这样自己将来走出这里,难免还要设计一套说辞应付学校。

通过在京城坐牢的经历,凌沧知道这种谎言不太容易被戳穿,警方要的只是把凶犯绳之以法,不会去调查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失学了。

“你为什么到这座城市来?”

“我想来打工……”凌沧面无表情地告诉对方:“既然没学上,总要糊口啊。”

“你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她开了一家饭店,我去问招不招服务员。她说招,但给的工资太低了,我就说你能不能给涨点…….”

“然后呢?”

“然后她就骂我,说我这样的小死崽子,狗屁都不会做,她肯收留就不错了,我不应该挑这挑那。”

“再然后呢?”

“我被她骂火了,刚好旁边台子上有把刀,我就用刀把她给捅死了。”

“这么说你不认识被害人。”警察直视着凌沧,一字一顿地质问道:“被害人什么样子?多大年纪?”

“是个女的,长得还算行,将近五十岁吧。个子不高,挺瘦的……”

“案发地点在哪里?”

“地点吗……好像是长光路一百二十多号,叫天天农家乐。”

主审警察马上使了一个眼色,一个警察马上站起身出去了,不用问也是去勘察犯罪现场。随后,主审警察和其他同事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

他们已经认定,这属于一起冲|动犯罪,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没有任何仇恨,互相也不认识,完全是偶然因素导致的突发犯罪。虽然犯罪性质太过恶劣,不过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会,倒也经常出现。

没人说得清楚,今天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是那么的浮躁不安。每一个人都变得冲动易怒,很容易对别人产生仇恨。

不过,这个问题不是需要警察弄清楚的,他们所关心的只是具体的犯罪经过:“时间是什么时候?“

“早晨七点三十。”

“之后你是怎么做的?”

“我当吓坏了……”凌沧表现出非常惊恐地样子,说起话来有些磕巴:“我……我在那傻站了半天……后来,我……她儿子进来了,看见她被杀了,就要和我拼命……”

“你是怎么做的?”警察顿时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可能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凶案。

“我把他也给杀了……”

“你们两个发生搏斗了吗?”

“没有……”凌沧说到这里,咯咯笑了几声,笑得警察毛骨悚然:“他才五岁,根本打不过我。我我把他举起来,大头冲下往地上一扔,他就脑浆迸裂了!”

如果不是顾及到工作纪律,警察真想冲过去,好好教训一顿这个禽兽:“一个几岁的孩子,你也下得去手?”

“没办法,我要是不杀他,他就……他就会报警。”

“可你现在不是还在警局吗?”

“因为我考虑过了……”凌沧看着对方,缓缓说道:“反正我也跑不了,这事儿做的也挺后悔,还不如来这自首,请求从轻处理呢。”

“你以为自首就是免死金牌了吗?”警察又用力拍了一下桌子,震得整个房间产生了回响:“告诉你,你的犯罪手段非常残忍凶狠,不要指望能有任何宽大处理!”

严格来讲,这句话是不应该说的,警察在审问时应该用各种手段,让犯罪嫌疑人交待出案情的全部经过。这里面有几个要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告诉犯罪嫌疑人不会得到任何宽大处理。

这个道理是十分明显的,如果知道自己死定了,绝大多数人都会拒不开口。犯罪嫌疑人能够交代犯罪事实,往往是因为抱着一线生机,尽管可能十分渺茫。

不过这个警察实在被气坏了,没想到竟然有人会连孩子都杀。

“你忘了?”凌沧听到这句话,却丝毫不感到紧张,笑呵呵地提醒道:“前几天,你们这里就发生一个案子,具体情况和我差不多。就因为罪犯自首了,得到宽大处理,判了个死缓。虽然我不懂法,不过我也知道,死缓就是免死。凡是判了死缓的,基本没有真被毙了的。”

几乎所有警察都知道这个案子,登时愣在了那里,没想到现世报来的这么快。

当然,做出那个判决的是法院,而非警方。在警方内部,对那个判决结果持有不同意意见的不在少数。不过按照规定,案件提堂之后,警方不能加以干涉。

审讯室里的空气凝滞起来,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警察质问凌沧:“这么说,你是故意杀人的,因为知道自首会减罪?”

“不,我是看了报纸之后,才决定自首的。”

“嗯。”警察点点头,突然又问了一句:“你说,凶手现场是在饭店,那么有没有目击者?”

“没有。”凌沧摇了摇头:“当时还没有正式开门营业,连服务员都没来上班,整个饭店只有老板和她儿子。”

“你是怎么处理尸体的?”

“砍碎了,放到几个编织袋里,然后买了些汽油,运到山里面烧掉。”

“山里什么地方?”

“我也不知道,我在路上看那个地方人少,就把尸体带上去了。”

“你怎么运出去的?”

“包了一辆车。”顿了顿,凌沧补充道:“当然,司机不知道我要干什么,我只是说要送点货去乡下。那么重的尸体,我也根本拿不了,那个司机还帮忙了呢。”

“继续说。”

“烧了之后,我回到店里,打算处理一下现场。这个时候看到了报纸,我就来自首了。”

“你记得车牌号和司机的相貌吗?”

“嗯,记得。”

“马上说出来。”

记下了车牌号和司机的相貌特征,主审警官马上派人去找。

司机将会是这个案子至关重要的人证,能否找到犯罪现场和尸体,都要靠这个司机。

在一刹那间,主审警官对这个案子有点疑惑。通过这番审问,他发现凌沧的心里素质非常好,犯罪的时候考虑的也比较周全。既然如此,凌沧在还没有决定自首的时候,就不应该留下司机这么个人证。

一个大人加一个小孩,怎么说也有一百多斤。尸块分割开来之后,难免会产生刺鼻的血腥味,很难不引起司机的怀疑。

等到问过了必须的问题,刚好检验室的人过来了,附在主审警官耳边轻声说道:“已经验明,两件血衣上面的鲜血属于人类,而且来自两个不同的人。”

“证据确凿。”主审警官点点头:“先把人拘留,然后报请检察院批捕。”

办好了凌沧的拘留手续,去勘验现场的警察回来了,神色有些慌张:“不好了……”

主审警官奇怪地问:“又有什么新发现?”

“你猜猜受害者是谁?”

“我哪猜得到。”

“是省高院院长许成有的老婆孩子。”

“什么?”主审警官手一哆嗦,差点把卷宗掉在地上:“好像就是他主办的赛家鑫那个案子。”

“没错。”这个警官点点头:“这可真是报应啊,他前两天刚说,杀人偿命的观念已经过时了,转眼自己的老婆孩子就被人给……”

“别管报应不报应,这个案子太麻烦。”主审警官长叹了一口气:“马上向局长汇报吧!”

这个主审警官很精明,意识到在自己的级别,已经处理不了这个案子。局长得到汇报之后,眉头也拧在了一起。

整个案子的麻烦之处有两个,一是受害人家属的级别太高,身份太敏感;二是考虑到前些日子的赛家鑫,案情一旦被披露,必然引起轩然大波。

局长经过左右权衡之后,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案子先按照正常程序审理,同时对外界严格保密,杜绝任何人泄露。紧接着,他本人前往高院,与许成有本人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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