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变脸(Face Off)
作者:明日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930

杀手——自古有之,后世特指受金钱雇佣的杀人者。当很久以前,杀手们为了金钱以外的目的或理念去杀人的时候,可称之为:刺客;曾经有过一种为后世激赏的东西:侠义……

朗朗晴空下,翻涌的蓝色海水激起一抹白色的浪花,那海市蜃楼般的海岸线业已在望,他抽出那把银色小刀,一连串鲜红欲滴的血珠儿随之洒向空中。

“竖子……”秦桧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一手捂住心脏部位,一手指着他的鼻子,艰难地吐出最后两个字,便慢镜头般地倒下,身后的江南美景对秦桧来说——真变作了海市蜃楼。

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齐聚船头为即将踏上故土而欢庆的其余人等皆惊呆了,王氏最先扑倒在秦桧身上,慌手慌手地在其身上折腾着,其他人方拢上来。

他正犹豫着是不是该补上几刀,一股透力自身后倏而袭至,从腰部一直点到颈处,他浑身一麻,那把沾血的小刀“夺”地插在船板上,兀自“嗡嗡”抖颤。

自舱内奔出的失职保镖高益恭徒劳地连点他身上几大穴道,这情急之下似乎过分的举动恰恰做对了,只有颈处的穴道才受制,其余穴道都被他的贴身宝甲护住。然而好像为时已晚,王氏呼天抢地的哀号响了起来:“郎君……”

他歉意地扫过唯一没动的楚月吃惊而迷惑的脸,这一次连她也瞒了,脑海里一片空白,只剩一个兴奋的声音在激荡:“我成功了,老子终于成功了……”

天!他实现了儿时的伟大梦想:若生在大英雄的时代,在那大汉奸成气候前将其干掉;同时他也破了到这时代后立下的一个惊天誓言——不杀!

他的目光落在秦桧尸身前面的海面上,似要钻入那不可测的深渊,以领会这一次刺杀行动的撼世后果——杀一人而动天下——此后的天下,他的思维回到了那个怒海狂滔的夜晚……

他狼一样地逼近正在收帆的秦桧等人,昏暗的夜色、激空的浪花,令众人看不清他脸上的狰狞之色。

在大自然的巨大威胁前,惟有同心协力才能渡过难关,即便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都会抛开恩怨暂时团结起来,何况秦桧跟他没有多大的过结,只在他叛逃大金时正面冲突了一次,还是他骂得秦桧狗血淋头,他又现为人家的俘虏,所以谁都想不到他居然别有用心。

他已伏在了秦桧身后,积聚起全身的力量,欲一头将其撞下海去,他和楚月的武器自是被高益恭收缴了去。

就在那一刹,一声娇呼传来:“明日有伤,我来帮忙!”

一个倩影倏地跃入他和秦桧之间,他大惊卸力,已收不及,正撞在楚月的腰上,刚好一个大浪打来,船身剧烈抖了一下,在众人眼里,他恰似失去重心而撞上她。

“啊!”楚月的身子顿如断线的风筝一般飞下船舷,迎接她的是黑漆漆张开无底大嘴的怒海。

“楚月——”悔之莫及的他不顾一切地扑上去,双手刚好抱住楚月的双脚,却发现自己也跟着栽下去,看着眼前似要吞噬一切的狂滔,猛记起自到这时代后,他已有三次差点被水淹死,俗话说“事不过三”,完了,这是第四次!

忽然身后一紧,一人抱住了他的腿,他则死死抱住可人儿的腿不松手,在呛口刺目的海水中扭头回望这千钧一发的恩人,天!是秦桧,是他要杀的秦桧抱住了自己!

秦桧冒着自己也栽下去的危险,拼命拉住已处在生死边缘的他俩,在其余人赶紧儿的帮助下,将他俩从海神的手里拽了回来。

风暴终于平息下来,落帆的小船遍体鳞伤地自由漂浮着,蓦地,在遥远的海平面上,一丝金光迸出,一轮红艳艳的圆日探出头来……海上日出的瑰丽与跟大海搏斗半夜的惊心动魄形成鲜明的对比。

而船上的人连欢呼的力气都没了。浑身湿透的他紧紧抱住娇躯瑟瑟发抖的楚月,兀自后怕,他转向他俩的救命恩人,极不情愿却又发自内心道:“秦大人,大恩不言谢,明日还是要说:谢了!”

秦桧斯文破碎地坐在船板上,一副不挟恩图报的样子摆摆手,其满脸疲惫,那曾漂亮的三绺胡子湿漉漉地贴在下巴上,变得稀稀拉拉,倒显年轻了不少。

他忽发现秦桧的面部轮廓跟自己很接近,同样的刀削脸,只是鼻子没自己大,眼睛比自己小,肤色较自己白细而已,还较他多了一丝儒气。

一股复杂难言的滋味涌上心头,无论这日后的大汉奸做尽了多少坏事,无论其救自己与楚月的动机何在,但救了他俩一回是不争的事实,还是在他辣手已出的情形下,自己该怎么办,若有机会是否还下得了手?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拉近了他与船上诸人的关系,又因在海上,欲逃无路,高益恭对他的“照顾”也放松不少,他晓得了那中年文士名叫翁顺,乃秦桧带自大宋的下属——御史街司,那小僮的名子很雅致,叫砚童,而生得眉清目秀的小婢唤作兴儿。看来大金对秦桧一家都很关照啊,却不知是怎样的代价才换得这样的待遇。

翁顺第一个主动跟他接近,那时他正看着海水中的一个巨大水母出神,却是为自己陷入的刺杀僵局而苦恼,翁顺忽然出现在身边:“兄台眉宇不展,莫非有何心事?”

“原来是翁街司,小弟不过在想何时方到达彼岸?”他一楞转头,挤出一丝笑容,对大汉奸一伙之人怎能有好感。

“唉,苦海无涯,何处是彼岸,回头方是岸啊!”翁顺捻须眺远,将他的随口之言当作一语双关的感叹了,故应此言。

这厮见地不凡,倒非草包一个,他有了谈话的兴致,接口道:“这天下又有多少人敢于回头,道理人人晓得,却依旧向那虚无飘渺的彼岸游去。”

他心有所悟:自己何尝不是,杀大汉奸、建不杀军、救大英雄……或许都是自己虚无飘渺的彼岸吧……

翁顺对道:“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苍生,看不破这名利二字,自是永无到达彼岸之可能,然千万人中或千万年中总有几人可以达到,纵观历史,惟秦皇、汉祖、唐宗三人尔,坚己志、得众信、破万难,创不世之业!反观我朝,有愧先人啊。”

他肃然起敬,翁顺这一番话,不啻对大宋立国的批判与否定,他想起后世的一个令他记忆深刻的说法:在深受汉文化影响的东亚各国,皆以为唐朝及以前的中国才是正统的中国,所以唐人、汉人的叫法延续至今;而唐以后的中国,自是宋、元、明、清了,却非正统的中国了,更被一个龌龊小国污以“支那”的称呼,人便是“支那人”了,这其中的原因,除了落后之外,最主要的当然便是——分裂!犹以宋朝为甚,北宋疆域仅北到中原,“燕云十六州”成为毕国之憾,而刻下的南宋,更偏安于江南一隅,端的愧煞先人也!

如此深识之士,怎会跟叛国汉奸为伍,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家秦大人也如此想么?”

翁顺眼中射出狂热的光芒:“我家中丞是‘尺蠖之曲,以求伸也’,兄台不知,中丞有凌云之志,再造大宋之心……”

“啊!”他没听懂那个典句,却听懂了“再造大宋”,吓了一跳,是篡位还是要造反,难道这就是秦桧所负的使命,想想其以后的行经,虽没有篡位亦不远矣。

翁顺自知失言,匆匆告辞,他心叫可惜,这人一定是被秦桧蒙蔽了,什么“再造大宋”,弄权卖国才是。

第二个登场的是兴儿,这小婢借着给他端茶上膳的机会对他眉来眼去,也不顾忌楚月在场——他已由阶下囚变成了座上宾,秦桧态度的转变也太快了,他坦然受之。看兴儿年龄不过十四、五岁,正是含苞欲放的季节,满面春意,只怕早不是处女了,真真“有其主必有其仆”。

他心道你也不撒泡尿照照,给老子的可人儿提鞋都不配,还想勾引老子?以他性格本要占占表面便宜的,但当着可人儿怎敢放肆,只好来个不理不睬。

楚月整天陪着王氏呆在座舱的里舱,除了用膳时几乎没有和他见面的机会,他总不能闯进去,毕竟还未脱离俘虏的身份。

翌日用了早膳,无聊之际,他跟梢工孙静要了鱼杆儿,往船舷一坐,在暖洋洋的日头下,钓起鱼来。

“明日好雅兴!”正主儿终于亮相,秦桧掖起长袍,也拿了根鱼杆坐到边上。

他心道你不怕老子将你推下海去,却注意到高益恭倚在后面的舱板上晒太阳,一叹道:“秦大人也好雅兴!”

正好有一条银鱼儿咬了钩,他一甩杆拎上来,这技术是他自幼在故乡的河边练就的,好肥的鱼呀。

“桧一来,明日就钓着鱼了,我俩有缘哩。”秦桧话中有话,不无深意道。

他大感头疼,如此暗藏机锋的对话方式,他还真不适应,远不如跟女真兄弟们直来直去的痛快,只好回了一句:“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俩人对视一眼,各怀鬼胎地大笑起来。

已经打下良好的基础,秦桧自不肯放弃这难得的机会,一力跟他套近乎,其目的不外是那和氏璧的下落了,偏偏又一点不往那上面提,只跟他纵谈风花雪月、中间偶及国事,却一触即止。

他自然也不肯放弃这虚与委蛇以瓦解大汉奸戒心的大好机会,虽然他脑海里杀与不杀之念兀自激烈地斗争。

如此两日,一个有心,一个有意,两个聊得十分“投机”。秦桧真个好才气,谈吐文雅,引古论今,名句信手拈来,令他自愧莫如,只有应声附和的份儿,若非他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只怕真要被这厮迷惑了,难怪那翁顺对其膜拜。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既跟大汉奸同乘了一条船,又同舟共济了一回,还进行了表面甚欢的长谈,命运真是捉弄人。

天,他发现自己有点被这个大汉奸吸引了,因为他在不知不觉模仿秦桧的习惯动作,他有这个毛病,学喜欢的人的动作与语气。

他天生是个很容易受别人吸引的人,所以,他从小就有很多朋友,穿开裆裤时期的,系红领巾时期的、戴团徽时期的、大学时期的、直到工作时期的……他喜欢交各种类型的朋友,青梅竹马的、相逢偶遇的、聪明英俊的、傻巴里几的、哥们意气的、志趣相投的……甚至萌芽中的黑道的。

虽然他跟这些朋友好的时候真如兄弟一样,但那时的他真的不懂得珍惜这些友情。于是,这些不同时期的朋友,随着时光的流逝,旧面孔渐渐隐没,新面孔不断出现。很多由于失去联络太久,在人生的长河中,即使再次偶遇,也仅是漠然地点点头,擦肩而过。不知几曾少年时的激情,是否在他们涸锢的心海里激起一丝的涟漪。

就在他的不懂珍惜中,他仍然在中学时代收获了三个一生难忘的挚友,即便在后世的功利社会中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其中的一个早已跟他失去了联系,但他每想到这三个名子,就会从心底泛出浓浓的暖意,这三个名子依次是昆、东、元。

他发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一名句,用在一起走过成长之路的朋友身上才是合适的,无邪的花季、无悔的青春、铸下最动人的友情。

他的中学时代是他心目中的黑暗时代,虽然那所中学是当地人心目中的神圣殿堂——高考升学率高达80%以上的百年名校。在这个他不认为是自己母校的学校里——他认为母校如同母亲一样只能有一个,他在真正母校——小学得以释放的各方面个性受到了全面打压,不屈的性格使他完成了由尊重权威下的顽皮转变到彻底颠覆权威的叛逆之路。

昆是他小学时代的同班同学——一个年龄小小、个子小小的无锡少年,在各凭关系转入五年制小学的短暂分开后,他和他幸运地在同一所中学的同一个班级重逢了。

小学时的了解到中学陌生环境的失落,使他俩自然而然地贴得很近。不可否认,突然的落差是他产生叛逆心理的重要因素,毕竟经历了小学时代的辉煌之后,乍到了一个聚集了全市小学尖子生的集体里,他一点也不显得突出,尤其没捞到一官半职,对当官已经当了一些瘾出来的他确实是一件难受的事,他不可避免地选择在另一些场合大出风头,比如捉弄刚毕业的女教师。

直到有一天他无意中听到隔座的女孩评论班上最好看的男生是他时,他才明白了自己的独有魅力,立刻想到小学三年纪时一大帮同班女孩到他家的那件事,他刚好在外面疯去了,回来后听父母说了还不太相信——十几个女孩子把开门的父亲吓了一跳。

那层窗户纸被一下子捅破,他依稀记得小时侯故乡的亲戚长辈们老是夸他“这小臼子刮俊”——家乡土话“这小子很漂亮”,他只以为大人们是在逗他,现在知道是真的了,自己竟是女生眼里的最好看男生!哈!他后来才知道女生一向比男生早熟的。

但这种突如其来的美誉带给他的洋洋自得没持续多久,大概在这一语道破天机的女生悄悄话的刺激下,他体内的男性荷尔蒙在某一天剧烈爆发,他那被女生艳羡的俊俏脸蛋上,蹦出了一颗接一颗的青春美丽痘,几周功夫就爬满他的五官,甚至别人看不到的背上、屁股上也有,使他成为班上第一个生出此难堪之物的人,也使他以后的青春期大半在跟这些厌物的搏斗中度过,这种搏斗一直持续到高中时期,最终以他的失败而告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清晰可见的“月球表面”。

在那所一心为培养上大学人才而施以层层高压、将学生个性彻底禁锢的学校,他顽强地坚守着自我,不可避免地与校规、与班主任碰撞,结果当然是他碰得头破血流。

那时慰藉他的只有昆这个好朋友,在失去诱惑女生的资本后,他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都跟昆在一起,两人当时的最大爱好是下棋——象棋、军棋、跳棋、五子棋……那时所能找到的各种棋类,除了中华的国粹——围棋,他天生不喜欢这个劳什子。俩人经常下得昏天黑地,吵得不可开交,直到昆的父母出来干涉。

昆的离开是当时最令他黯然神伤的事——随父母的工作调动返回无锡,他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的是:那一天,昆来他家找他,当时他正处于阶段性的自闭状态中——如同女子每月一次的情绪失控一样,他对昆的到来十分冷淡,连门都没让进就将昆打发走了,直到一个礼拜后,昆忽然从班里、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他才明白,那一天,昆是来跟他告别的,他才明白,他伤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的心,昆走的时候,连联系方式都没留给他。

那句大话名言同样适用于这份突然中断的友情: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放在他面前,他却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他剩下的业余时间便是一个人东游西荡,他是在一个无聊的星期天上午发现它的,他从老妈那儿骗了点钱——以买辅导书为理由,便去那个经常光顾的小人书摊报到,他忽然发现了一本大书,是真正的大书哩!

他自童年时就熟悉的小人书一排排地摆满倚墙的四方木摊的大部分,一根根的白线横护着,他搜寻着新上架的小人书,这给了他最初知识与真理的小人书现在的租金已涨到5分钱/本/次,他五岁时可是一分钱看一本哩,小人书可能是七十年代儿童的最高级娱乐,哪像八十年代后出生的娇子们要啥有啥,惟独缺了最宝贵的东西——童趣。

他看着那本大书,隐隐觉得它跟自己有着莫大的关系似的,终于咬着牙掏出仅有的两毛钱付了租金,便充满好奇、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也翻开了人生的新篇章。

他做梦也想不到这本书对他日后的影响,正如它足足影响了几乎几代人一样,他荣幸地成为被它影响的第一代大陆少年,然后那同名的电视连续剧也出现了,女主人公的扮演者成为他的第二个梦中情人,直到他高三时仍疯狂地收集她的相片贴纸——小小的一片可贴在铅笔盒上、玻璃窗上、柜子上……煞是好看,他第一个梦中情人是老电影《三笑》中的秋香姐姐——那时他五岁。

他其实有些迷糊了,已记不清是先看到这本书还是先看到同名电视剧,总之他立刻被这完全新鲜的事物迷住了。这个新鲜事物就是——当时早已风靡整个华人世界、突然间席卷大陆的武侠小说。

这本书的名字叫作《射雕英雄传》,那个女主人公叫做“黄蓉”。

他从此陶醉于这不仅仅是成人的童话里,如痴如醉,他的世界观的形成多少受了它的影响、尤其是颠峰之作《鹿鼎记》的影响。既然武侠的最高境界为非武侠,那人生呢?他找到了对自己性格的最好支撑:做人的最高原则便是无原则。

还有一个影响是:短短半年,一直是1·5视力的他戴上了眼镜——他不得不躲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看武侠小说以逃避父亲的灯火管制。

他如父母之愿考上了那重点中学的高中,当然,他也是有些高兴的,因为又有两个新朋友走进了他的人生:东和元。其实他们最初的接近只是因为他们彼此顺路,正好作伴。

东是个胖子,他自幼对胖子就有特殊的感情,难怪他对陈矩念念不忘,可能是在其身上看到东的影子吧。

他觉得胖子是天生的喜剧人物,他讨厌悲剧,自童年时看了那部印度老电影《忠诚》,陪大人们流了一大把的鼻涕眼泪之后,他再也不愿看悲剧故事了,这也是小说《红楼梦》与《红与黑》他看了几遍都没法看到结尾的原因。

其实《忠诚》不是悲剧片,至少结尾是喜剧的,那个误会妻子很久的丈夫最终认识错误而破镜重圆,但真实的人生中有多少可以破镜重圆,酸甜苦辣的人生只有1/4是甜的,人又何苦自寻烦恼,还制造那么多悲剧故事赚大众的眼泪,哭得还嫌不够么?他喜欢笑,即便在内心最悲苦的时候也含着泪笑,笑面人生是他坚守的处世之道。

所以,他充分利用自己的笑细胞与东的喜剧效果,经常在班上的文娱活动中表演小品,也算是开辟新的出风头场合吧。他俩后来还参加了全校文娱晚会的节目竞选而最终落选,他一直认为他写的那个针砭学生作弊的剧本是他少年时最有代表性的文字成就,可惜后来遗失了。表演的时候很轰动,他觉得落选的原因是题材的敏感,但他发誓自己一定会登上学校的那个大舞台。

他的誓言很少落空,不知是上帝的关照还是他的运气,霹雳舞旋风般地出现了,以另类前卫的特点征服了大陆千万青少年的心,天生是弄潮儿的他立刻赶上这个潮流,用从老妈处骗来的钱交了学费,利用晚自习之际逃课去学霹雳舞。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老话真的不假,他没日没夜地苦练,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体质转变,两个月间,毫无武术根基的他竟然学会了只有武术、体操运动员才能掌握的各种高难度技巧。课余时间,他不无炫耀地在同学们跟前卖弄那电闪雷鸣般的舞姿,不时串以180度大劈叉、下腰、空翻等惊险动作……面对女孩子们的尖叫,他嘴角泛出不羁的微笑,很快声名大噪。

在百年校庆之际,他如愿以偿地登上那座大舞台的中央,让所有的掌声响起来……叛逆征服了正统。

元却是个正统的学生,在他眼里,元是个遵守规则的好孩子,跟他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关系仅止于顺路而已,直到那一日,班上那个仗着父母是学校老师的小霸王又在欺负一个弱同学时,元挺身而出。看着戴高度近视镜、身材瘦高的元将那小霸王打得落花流水,鬼哭狼嚎,他目瞪口呆,看到了元真性情的一面,自此,他把元当作了真正的朋友,一种似淡如水、实浓于酒的朋友。

眼前的秦桧,他不无遗憾地想,若不叫秦桧多好,他蓦地警醒,这样下去跟大汉奸成了朋友也未必哩,他突兀地冒了一句锋芒之语:“未知上岸后秦大人打算如何处置明日?”

正一副推心置腹之态的秦桧顿时语为之结,这如何回答,总不能说出“交出和氏璧就放人”的心里话,秦桧打个哈哈:“到时……自然……”

却怎么也“自然”不出个所以然来,秦桧大概想不到一心笼络的人正转着刺杀其的念头呢,左右顾而言他:“明日,看那晚霞,正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秦桧,现在就是你的‘夕阳、黄昏’了!”他在心里念道,终于下定了杀秦桧之心。

自此,他心定如石,开始捕捉刺杀秦桧的机会,机会是有,可都不是一击必中的机会,直到他无意中得回小刀:他将所钓的鱼送到后舱给兼任厨娘的兴儿烹饪时,免不了受到一番调戏,他本欲放下便走,却眼前一亮,那把去鞘的银色小刀正混在菜刀等厨房用具一起,想来明珠暗投,也作了厨具,他心念顿转,装作脚底不稳地往兴儿身上倒去,在少女借机大发嗔嗲的混乱之中,小刀儿已到了他袖中。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耐心地等来了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到达彼岸的那一刹,这正是所有人最放松的时刻。

众人都站到了船头上,看着故乡的土地越来越近,一脸新奇与兴奋的楚月与盛装的王氏站在中间,翁顺与砚童、兴儿站在右首,而秦桧自是不会冷落了他这个活宝贝,与他并肩而立于左首,大谈江南的风土人情。

最妙的是,身为北人的高益恭没有归乡的心情,独自留在了座舱内。他知道从座舱的角度可以看到他的一举一动的,分外小心。

他微侧一下身体,高益恭已看不到他藏着小刀的右手,心脏跳得厉害,他看着秦桧一张一合的嘴,心想自己是切其喉咙还是刺其心脏?

他的手心开始冒汗,最终选择了心脏为攻击点,因为切喉咙的动作过大,会惊动高益恭的,刺心脏么,虽然秦桧已穿上了厚袍,他还是有把握一刺而入,毕竟有沙场实战锻炼出的自信。

“秦大人,对不起!”他道出此刻的真心话——为自己的恩将仇报,秦桧表情一愕,他话音甫落,小刀无声而出,捅入秦桧的心窝!

漫天的绯红,脸好痒,烫烫的,辣辣的,他忍不住想要抓它、撕它,可是双手却不听使唤,整个身子也不听使唤……他意识到自己一定是在梦里,他经常这样,在梦中似醒非醒,不断提醒着自己醒来,但就是醒不来,什么样的梦最令人心悸——就是这种明知是梦却无法醒来的梦。

他感觉到一条紫影向他走来,恐怖的梦魇袭遍周身,他拼命挣扎着想醒来,终于成功地睁开双眼,那直迫心灵的紫影仍在,他已不知是梦还是现实,只想坐起惊走它,但办不到,这种感觉真是可怕!那紫影已到跟前,忒眼熟,俯下身来,一张惨白的熟悉面孔浮出了绯红,天,是秦桧!秦桧几乎面贴面地看着他,细长的白眼闪着红光,毫无表情。

他吓得想叫,却叫不出声,秦桧不是死了么,死在自己的手中——不对,他记起来,在船上,在所有人都以为秦桧死了的时候,王氏冷不丁叫道:“老爷还有口气,高益恭,将老爷抱进舱里!”

不可能,那么近的距离怎会刺偏?他当时的第一念头便是除非秦桧的心脏生在右边,接着又对自己产生怀疑,难道因“不杀”之念而本领大退……但无论如何,秦桧也不该这么快就复原,没事人似地出现在自己跟前。

自己怎会躺在这里?他脑海里的最后一幕是:一阵忙乱之后,那高益恭从舱里出来,向守护在他身边的楚月施了一礼,突然出手,将她点倒,接着他便眼前一黑。

他想闭上眼睛,不看秦桧那死鱼般的脸,却连视线转移都不行,他心一横,恶狠狠瞪回去,看你拿老子怎的!反正老子还有根救命稻草——和氏璧呢。

大概因贴得太近的缘故,秦桧的五官有点变形,像一面逐渐膨胀的镜子反射的影象……他的心脏突颤一下,为自己贴切无比的形容,俺的娘!哪里是像,简直就是,那秦桧的脸正在变形,眼角、鼻轮、唇线一起往后拉,越拉越长,已不像个人类,他的每根寒毛都立了起来。

“鬼——啊——”他总算叫出声,却被自己的声音吓着了——跟鬼叫相似。他猛地坐了起来,秦桧连同绯红的背景俱消失了,代之的昏暗中,什么也没有,原来是个梦中之梦,他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兀自心悸不已。

他感到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身下是松软的褥子,又香又暖,他疑惑地打量四周,却什么也看不清,这是什么地方?

蓦地,一个火热光滑之物贴上来,他触电般“喔唷”一声,又吃了一吓,肌肤相亲,竟是个赤裸裸的女体,他提起的心回落,旋即发现自己也什么没穿。

哈,美人计?自以为看穿阴谋的他猜想:这女子是王氏还是兴儿,总不成将楚月送还他以示好——当然不是她,这么放浪!

想拉老子下水,没门,这点定力他还有,色字头上一把刀哩,达凯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的第一反应是跳下床,却发现自己的力气仅够坐着,想要开口呵斥,却只能发出“伊——啊”的短音调,怎么回事,自己何时成了哑巴?

不及思索,那不知何时钻入被窝的女子蛇一样地缠绕上来,一股肉香沁入鼻腔,他触到那鼓酥酥的乳、丰腻腻的臀……完了,他不认为自己在任人摆布的情形下还能把持得住。

这天底下一等一的诱惑过来,阿弥陀佛,千万不要对不起可人儿!他推不开,避不开,只好在心底念起佛来,可是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那根东西竖起来,那女子媚浪一笑,两个狗男女再无一丝缝隙……双手下意识地攥紧被角,他失身了!

迷乱中,那香喷喷的樱桃口凑上来,他死守最后一线空明,咬紧牙关,任对方在脸上留下处处的津丝,就是没有口舌相交,总算为可人儿保住一点净土。他有这个习惯,与不正经的女子逢场作戏时从不跟对方接吻——跟后世的某些全陪小姐很相象,什么都陪,就是不陪吻,真个既要当汉奸,又要立忠义牌坊!

这乃是他到这时代后的第二次哩,真难为他憋得这么辛苦,索性破罐子破摔,他力气陡然大增,翻身做主,一番狂风暴雨……

门吱呀一声开了,亮光照进来,恢复理智的他先看到并头甜睡、一脸满足的兴儿,再看到霍然站在门口的王氏与楚月,他顿如木雕泥塑般僵在床上,原来阴谋在此——捉奸在床,又弄哑他不给解释的机会,以达到离间他与楚月感情的目的!

该如何面对可人儿?看着楚月刷红的面孔,他又羞又惭,偏生无法开口说话,连做手势的力气都没有——自己太过放纵了,他真恨不得一头撞死在床头。

然而,原以为会大发雷霆或伤心失望的楚月的反应大出他意料之外,与他四目相接之下,一声“呀”地羞叫,迅速垂下眼皮,跳到一边。

他惊疑不定地看着王氏朝他暧昧一笑,便带上房门,王氏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郡主,这最后一间卧室你也看了,大院再无藏人之所,明日确实逃了。”

他莫名其妙,什么话!老子不是在这里么,又怎会逃走?隐隐感觉事情跟自己想象大有出入。

楚月的声音充满了不安与焦虑:“怎会?明日不会抛下我就逃的!是不是你们……啊!”

楚月显然被自己的推测吓坏了,几乎尖叫起来。他愈发糊涂,楚月明明看到了自己,怎会认不出来,还以为他身有不测?

“郡主,我们怎会害他,你都见了,老爷已无大碍,犯不着为难明日,谁都晓得,明日活才有用!遮莫他觉得对不起老爷,不好相见,所以逃了……郡主么在这,他也不用担心。”王氏巧舌以辩。

“明日,你真走了……”楚月似被王氏说服,带着哭音道。

“我没有走!”他在肚中苦叫,直觉楚月会有不当之举,却无法提醒,猜知自己一定被易了容,所以楚月才认不出。

“郡主仔细思量,明日会否去某个地方,以为你也知道。”王氏话中有话,似鼓动楚月寻他。

他大感蹊跷,秦桧既没死,必会对他继续软性攻势,谁都知道郡主是将他栓住的最好套索,若郡主走了,也势必留不住他,王氏这么做用意何在?

“难道明日去那……”楚月沉吟起来,分明被说到心坎上。他暗叫不妙,楚月会以为他回那无名小岛了,这本是他俩的目的地,他在船上告诉她的。她一定会去找他的,义无返顾,正如他去找她一样。

只是,若楚月找到那里,只会找到一个空岛,因为忽里赤等在没听到他死讯、他又十日不归的情形下,将打开第一个布囊,他留在布囊里的指示是:所有人都离岛,化成百姓,到他指定的各行业学习一年再回岛集合。

楚月贵为郡主,自是缺乏适应苦境的能力,孤身一个女孩子家,在一个荒岛上如何生存?再说,她虽有些武艺,并一直随军征战,却不知江湖险恶远胜沙场百倍,在这处处豺狼的乱世之中,万一碰到厉害的坏人,或在大宋地界暴露了女真身份,后果都会不堪想象?

“楚月!不要走!我在这里——”听着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他内心嘶吼,为自己将她带出她父亲掌握的金营感到无比后悔,这种有口不能言的痛苦他在这时代可算是尝个尽,但哪一次都没有这一次之甚。老天对他太残忍了,刚和可人儿团聚没几天,就又将他俩活活拆散了。

他咬牙切齿:“姓王的臭婆娘,楚月没事便罢,若有事……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

困意上来,恹恹而睡,不知过了多久。他悠悠醒来,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跳下床去寻楚月,身体状况依旧,他颓然长叹,发现兴儿已不在身边。

他像个植物人似的躺在床上,真是度日如年啊。

板门终于又“吱呀”一声打开了,一身素雅长裙的王氏,由端着一个青瓷小碗的兴儿伴同,进得屋来,洒进一缕阳光,好像是早上。

兴儿小脸红扑扑地将小碗端到他的嘴边,眼神儿跟他一触即逃,想是被他春风几度的威猛征服了。他嗅到一股药味,紧抿双唇,担心王氏进一步下药相害。

立于边上的王氏声音异样地温柔:“吃了这茶便可说话。”

这话儿比说什么都灵,他立刻张口,咕咚地咽下这苦涩的“茶”,几滴褐液溅到他赤裸的胸膛上,看得兴儿的双眼也似要滴出水来,这小贱人动情哩。

王氏声音一沉:“兴儿可退下了。”

兴儿不敢造次,诺一声“夫人”,便告退,带上了房门,光线暗下来。那王氏挨床边坐下,飞个媚眼,腻声道:“郎君——”

“呸,我怎是你的郎君。”一种无比怪异的感觉笼罩他的全身,他脱口而出,嘿,终于又说话了,他圆目怒睁,顾不得这个疑问,赶紧问了他最迫切想知道的一个问题,“郡主在哪?”

王氏妩然一笑:“她三日前业已离开。”

“你这个……”他发现自己对着王氏的迷人笑脸竟然骂不出来,恨恨地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咦,身体也能动了,他下意识地双手一撑,跳了起来,要去追可人儿。

“啊欠!”他响亮地打了喷嚏,王氏的脸一红,眼晴却一亮,原来冬天的空气包围着一丝不挂的他,一方面是冷,一方面是出于男性的自尊,他缩回了被子,“给我衣服!”

王氏递给他的不是衣服,而是一面铜镜:“郎君,先看看自己在说。”

这婆娘,想男人想疯了,管谁都叫郎君。看什么,不就是把老子易了容么,老子早猜出来了,先合作合作,然后找机会脱身。

他拿起了那面铜镜,然后他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那镜中人也是瞪大了双眼,张大了嘴巴——他看到了一张一辈子不愿见到、八辈子也想不到的面孔——秦桧的面孔。

他无法相信地呻吟一声,仔细看去,这面孔是如此的逼真,简直就是秦桧本人,不可能!他从不信世上有这样的易容术——以假乱真的易容术。他认为通过化妆可以将一个人变成一个陌生人、一个谁也不认识的陌生人,却不可能将一个人变成一个大家都认识的人。除非是孪生关系的人,再除非有后世的整容手术?

“咣当!”他见鬼似地扔掉铜镜,双手在脸上一搓,也没见搓下什么易容物来,不由声音发颤:“你……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

王氏闻言垂睑落泪:“明日,你杀了奴家的夫君,当然要赔还一个给奴家。”

他在被中一震,万分诧异道:“秦桧不是没死么,你亲口说的,搞什么鬼?”

王氏勃然变色:“老娘搞什么鬼,你这小贼又搞什么鬼?当日占尽老娘便宜,今又杀了老娘的老汉,到底我秦家与你有何深仇大恨,你竟下此毒手?现给你两条路行,一条是乖乖听老娘吩咐,一条是送官查办,小贼,你斟酌吧!”

这婆娘说哭便哭,说怒便怒,一会儿奴家一会儿老娘,软硬兼施,表情端的丰富,连后世的电影明星也拍马难及,再闻其唤秦桧叫老汉,又令人忍俊不禁。这一副雨打梨花、哀哀切切、死了老公的模样,倒也不像装的。

他又惊又喜:秦桧大概是伤重不治而死吧,自己终改变了历史。他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口气:因为他破茧而出了,这个茧就是——“不杀”。

秦桧死了,秦桧之死的意义在于:不仅圆了一个后世小子的伟大梦想,更成为人类史上一次未有过的蝶变的里程碑。踏着秦桧的尸体,他艰难地走过了一个“杀”——“不杀”——“杀”的轮回,如同佛家的“出世”再“入世”。就像一个人走了一个圈,又回到相同的起点,但这个起点又绝对跟第一个起点不同,是一个更高的起点。他成了那只刚摆脱了佛祖五指山的猴子,随即戴上金刚圈,再踏上更加艰苦更加漫长的西天取经之路——真正的“不杀”之路。

这个曲折突起的大件事犹胜过楚月的芳踪,他放软声调,最后证实地反问一句:“你说秦桧活便活,死便死,鬼才信你!”

王氏愈发悲啼起来,凄凄惨惨道:“老爷的面皮都到了你脸上,还能活么?”

“人皮面具!”他想起那个梦,猛打个激灵,下意识地往脸上扯去,想将这后世武打小说中常提及的劳什子扯下,却连皮带肉地拉起,生疼。他赶紧前后摸了一圈,很光滑,没有缝隙,再拧一把,照旧,他由喜转恐:“怎么拉不下来?”

王氏侧过头,似乎不忍道:“那日老爷早已气绝,奴家本应以死相殉,可是我父及大伯皆因失守待罪,需老爷归宋疏通救应,是以老爷死不得也。奴家记起高益恭有植脸异术,可为活人易脸。当下想到船上只有明日可以替代,因你是外人,不见了无人怀疑,身材面形又跟老爷最接近,可以李代桃僵。便佯称老爷未死,着高益恭将你制下,趁着老爷血气未冷揭下面皮,植到你脸上。由于干系重大,只奴家、高益恭和兴儿三人知晓,而郡主与你感情深厚,一旦知情,必露出马脚,是以奴家用计诓走郡主。明日不必担心,高益恭尾缀而去,暗中保护郡主,他日救出我父及大伯,自会放你与郡主团聚。只是这植脸异术佐以药物,一旦植好便在受者脸上生根,血肉相连,至死不休,而且须定时服用药物,否则面部溃烂而死。虽属奴家不义,也是明日不仁在先。”

他越听心越凉,乃相信秦桧真的死了,这婆娘的演技当真高超,一船人都被其瞒过,及至听到秦桧的面皮在自己脸上生根至死不休、还须定时服用药物时,他的心彻底凉了,情知被这婆娘捏在手掌心,想逃也没门,什么放自己与郡主团聚,都是骗小孩子的鬼话,到时哪由得他。最惨的是若王氏所言非虚,自己这辈子都将以秦桧的面目示人,怎么见楚月事小,变成自己最痛恨不齿的千古汉奸事大!方才的喜悦化为泡影,他绝没想到杀死秦桧的直接后果会是这样,越想越惨,悲从中来,不禁嚎啕大哭。

王氏的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已知妙计得逞,眼下的明日只有乖乖合作的份儿。

这十几日,“秦桧”一家人缩在这所租下的农家大院内,自是安候秦大人“养伤”,伤好后才能赴行在朝见官家。他中门不出,其他人一概不见,只有王氏与兴儿服侍他这个老爷。

高益恭回来了,带回的消息是郡主过了江,进入大金控制区。他略有些放心,楚月去那无名小岛找不到人自是回挞懒大营,途中纵有危险也可以找金兵帮忙。

江南的冬天很少下雪,这日竟飘起了小雪,他走到院中,在雪里踱着秦桧的方步,背诵着秦桧的家谱:江宁人氏,曾祖父秦知古、祖父秦仲淹——皆落第秀才,一事无成;父秦敏学总算中了进士,任过湖州安吉县丞、信州玉山县令、静江府县令,已过世;大哥秦植,二哥秦梓,皆是秦敏学发妻强氏所生,与续弦所生的老三秦桧并不和睦。

桧——常绿乔木,坚实、芳香、耐腐,寓意不俗,如人之高节者,然自宋后,再无以桧为名者。秦桧,字会之,生于元佑五年,今四十一岁;政和五年,进士及第,补密州教授,考核州学;宣和五年,中词学兼茂科试,任京都太学居正,掌太学学规;靖康元年,连升四级,先任兵部方员外郎,管全国疆图;再授殿中侍御史,正百官礼仪;又升门下省左司谏;最后坐上御史中丞的交椅,为监察百官机构之长,御史自古称为诤臣,司规谏朝廷之责。

他蹲下来,拣起一根树枝在雪地上写秦桧的拿手好字——据王氏说乃秦桧首创,他当时看到这汉奸遗墨大为惊奇,明明是他自幼所习的宋体,难道宋体竟是秦桧所创?不管如何,反正便宜了他,他写这时代的隶书、楷书、草书、行书、篆书都很吃力,惟独对这宋体驾轻就熟,一蹴而就,写得几可乱真,有过之而无不及,看得王氏与兴儿在一旁直吐舌,皆说老爷附体,天意叫他冒充老爷。他曾冒出一个怪异的想法:总不成这宋体由秦桧发明,他在后世学会,又回到宋代将它发扬广大……哈,又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若得水田三百亩,这番不做猢狲王……”他用秦桧家乡——后世南京口音的官话背着这首诗——秦桧的口头禅之一,猢狲乃自古学生的代名词,猢狲王便是教书先生了,出处是:秦桧在乡里做过私塾先生,中进士后任密州教授,回京后任太学居正,都是教书的差事。学秦桧讲话也不难,因为南京是他后世故乡的省会。

最难记的是秦桧的族亲旧朋们,有一些他不可不识,否则一见面就会露出马脚,还好舌瓣生花的王氏描绘极其生动,他勉强记住了一些最重要人物的特征,比如秦桧的死党王次翁,同窗范同,以往同僚现当权的范宗伊、李回等。

最重要的当然是身陷北国的两位昏君——被金人封为昏德公、重昏侯的近况了,以及帝室、还有跟秦桧一同被拘北上的大臣何 、张叔夜、孙傅、司马朴等人的生死情况等,这些都是朝廷关心的大事。

最头疼的却是繁琐的官场、上朝礼仪……

王氏与兴儿两个贱人难得地没有骚扰他,自是晓得他所做的一切关系到她俩的将来,真真造化弄人,他的命运决定着秦家人的命运。

是起程的时候了,他与王氏、兴儿坐于一辆雇来的骡车上,身前一骑是探路的高益恭,身后的骡车坐着翁顺与砚童,负责押守箱笼。

这是一个晴冷的初冬上午,官道上积雪犹存,人迹稀少,一派荒凉萧条的乱世之景,透过篷帘的空隙,他看到前方一个残破的驿厅外,竖着一阴阳卦幡,这荒郊野外竟有算命先生摆摊?

他心中一动,也不跟王氏商量,便叫车夫停在那里。在王氏游疑的目光里,他施施然跳下马车,第一次以秦桧的身份出现在翁顺等人的面前,这是一次小小的预演,他要确定自己的信心。

他学足秦桧的形态,在众人的注视下走向那个懒坐破凳的灰衣相士——一个委琐老头。他揖了一礼:“老丈,算卦。”

相士并没有因顾客上门而现出些许热情,白眼一翻,乃是个瞎子,沙声道:“十两银子一卦,先付后算!”

喝!当真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了,难怪这瞎老头在这种前不巴村后不巴店的地方摆摊,一个月接一次买卖就够吃了。好在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爽快地掏出秦桧的银子——他当然不心疼,递于对方手中。相士捏一捏成色,坦然收于袖中,问:“问何卦?”

他一楞,油然心生:“问聚合。”

“说个字!”

他毫不迟疑道:“月,月亮之月。”

相士手指拈动,口中念念有词了半晌,道出八个字:“好事多磨,见明则合。”

原本是游戏态度的他闻言大震,相士这看似简单难懂的话竟一语道破天机:见明则合,他与楚月团聚不就凑出个“明”字么!好事多磨,就是喜剧结尾了。这相士是真有一套,还是瞎蒙的?他一向对中华的神秘文化持半信半疑的态度。

托个好口福,他希望相士是真本事,好奇的兴趣也上来了,他又掏出一锭银子,也没掂量就递上:“烦老丈再算一卦,问前程。”

“请说字。”遇到大方的顾客,相士也客气了。

他脑海里转了半天,也没想出合适的字,都塞满秦桧的破事,他只好随意说了一个:“猢,猢狲的猢。”

“拿左手来!”这次多了一个程序,还要摸手。

相士捏住他的左手,照旧神鬼一番,蓦地表情数变,似控制不住地开口念道,却不是八个字,而是一大串三字箴言:“波澜叠、数奇变、风波息、临万难、越死线、奏大功、力不足、逐波流、不世出……胡地王、齐天圣!”

念到此,相士受惊般地甩开他的手,连呼“怪!怪!怪……”,竟不理他,赶忙儿收摊便走,看其健步如飞,也不用竹竿,哪像个瞎子。

他也一肚子“怪、怪、怪”地回到了车上,脑海里盘旋着那最后两句话:“胡地王、齐天圣!难道老子在现在的情形下还能称王称圣?”

他才注意到一直挑帘观察的王氏与兴儿松了口气,而翁顺、砚童好像也没看出什么,要知道这两人可是一直朝夕跟随在秦桧身边的亲信,看来他的功夫没有白费,当然,更大的考验还在后面。但他的整个心情顿然轻松起来,不知是否受到相士之言的影响。

他惬意地躺在摇晃的车厢里,闭上眼,开始了变成秦桧之后的第一次自我长思。他忽然有了一个新发现,那就是:他可以跳出历史看历史了,因为他就是历史,就是这一段历史的主角之一——大反派秦桧,历史已在他的随心所欲之中,成了他手里的一团面,爱怎么揉便怎么揉!

其一:他化身秦桧,再不用担心随时小命不保,谁也想不到天下群起而逐的各国公敌明日摇脸一变,成了反金归宋的御史中丞大人,历史上的秦桧寿命长着呢,难怪那施全行刺未果,全因来自后世的他未卜先知。呸!施全又怎会行刺他这个秦桧。

其二:他这个秦桧可不会陷害大英雄,而且,他还要做个帮助大英雄的大忠臣,他仿佛看到了“秦桧”与岳飞同心协力、将相合作、直捣黄龙的动人情景。

其三:他一旦登上相位,不是可以倾南宋全国之力进行他的不杀大业么,届时,身具大金、大宋、不杀军三大背景的他,岂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统一大唐之后的天下也未必哩。

或许,他不能改变一个时代,却可以开始一个时代……那时,楚月便是正宫皇后,襄晋公主做东宫娘娘,三相公做西宫娘娘,王氏么,赏个贵人当当就足矣,兴儿丫头么,也封做贵人吧,不过这两个贱人要是再勾三搭四的,便打入冷宫,永世见不得男人……想到这,他“哈哈哈”地傻笑起来……

“梆!梆!梆!咣——”远处传来打更的声音。

“喔—喔——喔——”随之而起的是雄鸡的高啼。

“郎君,四更了,起嘞!”立于红罗帐外的王氏幽怨轻唤,他不情愿地睁开惺忪的双眼,真想不到这个三十八岁的婆娘保养得这么青春,飘零北国四载的风霜没在其粉脸上留下丝毫的痕迹。

他省起来,今天是他朝见皇帝的大日子,真不愿离开热乎乎的被窝。自到这大宋行在越州以来,他先往原职衙御史台报个到——自是早有新台长,便等候朝廷召见。他当然也闲不了,便是真秦桧对着这物不是人也非的新朝廷也要重新上下疏通,何况他这个西贝货。

每天他只能在凌晨时分睡个安稳觉,日里与王氏四处活动,拜访旧友旧僚,时刻担心露了马脚,脑袋里一根弦绷得紧紧的,到夜里还要应付“贱内”的纠缠:身为“秦桧”的他自然要跟王氏同床共枕,可一上床便要面对热情如火、饥渴如虎、玉体横呈的王氏——这婆娘有裸睡的习惯,美色当前,任君摘折,试问天下男子能自制的有几人?何况他本来就跟王氏有过一腿,现在还不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更休提这婆娘床下贵妇、床上荡妇的骚媚手段,任铁石心肠的汉子也把持不住,除非不是个男人。

他当然是个男人,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他内心何尝不跃跃欲试,但他无法过良心这一关:杀了人家的夫、霸了人家的窝、再占人家的身——他做不出这样的事——要遭天谴的,仅凭这点也难抵王氏的诱惑的,好在他还有对楚月的爱——八辈子得来不易的爱。

不得已他跟王氏定个约定:睡一张床可以,但要分被子睡,其他事么,要自愿才行。听得王氏掩嘴偷笑:哪个男人看到自己不是想一口吞下的丑态,上了老娘的床,还有不偷腥的猫?没想到这只猫儿楞是不偷腥,害得王氏几次投怀送抱,倒把这猫儿吓到书房里去了。王氏总算识大体,担心再迫下去会惹起下人猜疑,又将他哄回来。自此,王氏原以为会再续前缘、夜夜春宵的心凉了半截。

这座宅子是王氏娘家在越州城内的别业,里三进外三进,算是大宅,新招了几个下人。王氏出身名门望族,祖父王珪官至神宗朝宰相,乃大富大贵之家。

“老爷,你干啥总穿着这件皮褙子?”兴儿一面好奇地摸那贴身的宝甲,一面服侍着他穿内衫,他正为要见这时代的最高统治者而兴奋、紧张哩,哪有空理这丫头。算起来,这时代最知名于后世的人物他都见着了:大英雄岳飞、大枭雄金兀术、大奸雄秦桧——他现在就是,单单缺个大狗熊赵构,虽然这为他鄙视的小儿仅统治着半壁江山,但孬好也是个皇帝,他只在后世的电影、电视上见过哩。

他手持铜镜,悲哀地端详着“自己”四十不惑的白皙老脸,新生的胡子竟穿透这张厚脸皮,真正的厚脸皮——两个人的,他到如今尚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用皂角洗了脸,再用不输于后世的牙刷蘸牙粉刷了牙,他要开始上朝的正式打扮了:神色比他还紧张的王氏捧一套紫色官服回到卧室,上面压着顶乌纱帽——圆顶软脚的幞头。吓!这可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他端坐床沿,像个木偶似地被王氏与兴儿摆布着,见官服上绣个从未见过的独角兽,他不禁傻傻地发问。

王氏发愁地看他一眼,这没见过世面的荒岛小子能过这一关么,他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忙临时抱佛脚地给他又补一课:这是他这个“御史中丞”的旧朝服,朝廷之制是官员五品以上服紫,七品以上服绯,九品以上服绿;再细分下去,便是靠官服胸前的补子图案了,文官为:一、二品仙鹤与锦鸡,三、四品孔雀与云鹤,五、六品白鹂与鹭鸶……武将为:公侯驸马伯麒麟,一、二品狮子,三、四品虎豹,五、六品熊彪……

他囫囵吞枣地记下,有些领会:此乃“红得发紫”的谚语的由来吧,这文官的标志是鸟,武官的标志是兽,再加上身穿龙袍的皇帝,倒也形象,只是御史中丞明明是个文官,标志却是独角兽,何解?

王氏中途打住,信心不足地插问:“郎君可记得自己是几品?”

这婆娘考他呢,他早已背下大宋官制,御史中丞乃从三品,就是副级的三品官,在后世读文科的他对背诵自有一套心得,不以为然地说出答案。

王氏明显松了口气,继续讲解:独角兽叫獬豸,乃传说中的刚正公义之兽,以角抵不法之人……他心道:这倒吻合御史中丞的职责——诤言直谏,只秦桧污了獬豸的名声。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总算穿戴整齐,手掐绅带,他感觉自己像极了后世舞台上的那个著名小丑——七品芝麻官,不禁摇头晃脑地喊一嗓子,把个眉宇不展的王氏与兴儿逗乐起来,一人捉住他一只脚,套上了皂靴。

一双沾血带泥的牛皮战靴踏在一块巨石上,一兜盔暗淡、铁甲班驳的战将凭石远眺东北方向,一条火把巨龙往两旁弧状延伸,石下赫然是一道横亘的低矮城头,城头的女墙后是一排排血甲尘面的大宋兵士,显然鏖战已久,然立战者肃如林,伤卧者安如山,足有上万的大军竟无一丝嘈杂喧出,那一杆杆高举的褴褛大旗不仅看不出本色,连旗号辨不清了。

凛凛的彻骨江风从城后的江面刮来,送来了与此处的安静截然相反的喧闹声,但见渔火点点的江面反光中,岸边黑压压的一大片影子在蠕动。一只夜鹰儿从江边一掠而过,消失在四更的夜色里。

一小校端上一碗冒着热气的喷香肉汤:“统制,火头只做得这羹!”

战将接过碗,头也不回,声音嘶哑:“尚有多少人未渡?”

小校答道:“百姓已不多,其余皆为军属。”

战将一挥手:“再传令,渡完百姓前军属不得渡,违令者斩!”

小校执旗远去,战将兀自看着城外的黑暗,自语道:“三日了,终不负泰州二十万百姓。”

战将转回头,露出兜盔下灰掩难辨的五官,只那一双精目熠熠有神,扫过一个个端着肉汤无法下咽的部下,响彻天宇地大喝道:“我等都饿了两日,再不充饥,难道等那鞑子来宰割么,这肉虽取自敌尸,然我辈军人,以尽忠报国为己任,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又何莫?儿郎们,都随我岳飞——吃下去!”

他的嘴动着,一张一合地咀嚼,顾不得油汁流出嘴角,这葱肉馅的太学馒头太香了,再吸了一大口甜丝丝的七宝素粥,不紧不慢的品着,离五更的早朝还还早着呢,慌甚么?

他瞥着表面顺眉垂眼、实则急得冒火的王氏,打心眼里痛快,这些日子被这婆娘管得跟什么似的,总算盼到出头之日,老子要上朝了,你还待怎的?以后就凭老子自由发挥了,你老老实实做好“贱内”吧。他之所以如此笃定,自是因为历史上的秦桧从此飞黄腾达,直入相位,区区一个早朝算甚么?

他不时掀开轿帘,看着早市灯火倒映的一条条河与河上的一座座桥,他尚不知这行在越州是后世的哪个城市,肯定不是未来的南宋国都,其时名为临安府的杭州在西北面呢,这一点他早探明。这越州河道纵横,石桥连街接巷,五步一登,十步一跨,直比那著名水城威尼斯,它不仅有水,还有山,仅城内便有鼎足而立的三山——龙山、塔山和蕺山。龙山在城西北,因山势状如卧龙,故称龙山,大宋小朝廷的临时行宫便设在龙山东麓州治。

赶到行宫门外,发现一些低阶的官员早到了,他不想惹人注意,立于一个角落,饶是如此,仍有人对他指指点点,窃窃私语。五更前,所有上朝的官员陆续到齐,在当值内侍的点卯声中,大小官员们在宫门外排班整队,如同后世的小学生做早操一般,他这个前御史中丞按点卯的顺序排在队伍之末。这时,入朝的钟声敲响:“当——当——当……”

“咚!咚!咚——”战鼓如雷般响起,鱼肚白的晨色薄雾中,无数的大金骑兵从地平线上冒出,呼啸而来。近了,近了,已进入宋军弓矢的最远射程之内。

为了将有限的军械发挥最大的威力,城上宋军一惯等金军冲到过半射程时才放箭。就在这一距离将至未至之际,大金骑兵们显示出高超的骑术,整齐划一地突然转向,与城墙平行而驰,一时尘烟滚滚如龙。

城垛后的大宋兵士犹未反映过来,便见漫天箭雨落下,原来金兵们在快速运动的过程中弯弓齐射,不求命中率,务求在最短时间内射出最多的羽箭,织成一面火力密集的死亡之网,这便是女真铁骑凭强弓劲矢威震天下的野战之术,唯一不同的是:往常金军在放箭的同时便展开攻击,而这支金军却在外围迂回。

城外千米远处的一座大土墩,一魁梧的黑脸金将端坐马上,一根狼牙棒横在手中,聚精会神地纵观战场,身后持旗的小校情不自禁道:“大人战术出奇,教那岳蛮子知道我大金还有个移刺古猛安哩!”

原来今日担纲金军指挥的竟是移刺古。大概因两淮义军元气大伤而后方无忧的缘故,抑或受到女儿私逃、外甥受创的刺激,乃或其他的什么原因,总之,“有谋而怯战”的挞懒性情大变,一反以往保守持稳的战略思想,集结号称“二十万”的大军,发动了其主持淮南战场以来规模最大的战役,一路横扫,先破张荣义军的据点——鼍潭湖中的茭城,再破通、泰二州,将大宋淮南统治区的最后支柱——岳飞部逼至江边的柴墟镇,大有赶尽杀绝之势。

然而,就在不起眼的柴墟镇,金军遭遇到最顽强的抵抗。兵力相差悬殊的岳飞部在指望不到任何支援、接到朝廷可守可退的指示后,便主动弃守无险可恃、无粮可持的泰州城,集中所有的力量于有一道简陋城墙的柴墟镇,掩护随军撤往江南的二十万泰州百姓与几万军属过江。

而挞懒部精锐倾巢而出,以兵贵神速,将大型的攻城器具俱留在楚州,不得不以野战之法攻城,焉能不吃亏!但挞懒怎能容忍数十万大宋军民从自己眼皮底下溜走,在连续撤换掉几个攻击不利的将领之后,方想起一人来——因明日的关系而受到冷落的移刺古。

“我仅是减少无谓的伤亡而已,将士们应‘活着去战斗’……”移刺古钢冷的眼中闪过一点柔光,想起这句话的出处——那个荒岛小子了,这家伙竟能于不可能之境带走郡主,好样的!移刺古默默地为兄弟祝福。

“咚咚咚!”二鼓响起,移刺古的思路回到战场,第二波的攻击队——步兵集团进攻了。

前三日,金军皆以骑兵发动轮番冲锋,妄图一举踏破矮城墙。这道防线一破,宋军将陷入前敌后江的绝境,主将岳飞亲自坐镇,并下了城在人在,城亡人亡的死令,兵士们敢不用命?以血肉之躯浇铸了一道钢铁长城,教金军在城下遗下大片尸首。没想到今日金军改变战术,以骑兵为辅、步兵为主展开攻击,宋军针对骑兵的排阵失去效用,一时措手不及。

大金骑兵的火力网向前延伸,压得宋军抬不起头来,在空中掩护下,大金步兵们前横防箭大盾,随着战鼓的催动有节奏地大步前进。

一双双皂靴踏着正衙的青玉板鱼贯而入,穿班穿仗,进入阁门,排在末尾的他有模有样地按朝仪昂首挺胸,双手成拱形,端持玉笏,一面眼珠子乱转,新奇地打量四周,比他想象中简陋多了,不过气氛还行:

但见四名金甲武士——左右千牛卫立于殿阶之角,文武百官按东文西武分列两旁,却文多武少——值乱世诸将散守各路,殿内庄严肃穆,吏进序班立毕,当殿内侍在上方厉声喝问:“班齐未?”

当值内侍随班奏曰:“班齐!”

便见一个头戴长脚幞头、身穿黄袍的年轻帝王从殿后缓缓步出,登上面南背北的金銮宝座,履行坐殿视朝听政的天子之责。万乘临轩,千官就列,宰相、枢密、三司,历阶而进,率领群臣一齐拜倒,山呼“万岁!”

“冲啊——”城墙就在眼前,搭个人梯便可登上,大金步兵们仿佛胜利在望,整齐的方阵队型呼地散开,呈扇状冲上来,而大金骑兵的箭矢刚刚放尽,时间掐得真准,从这点看,曾经卤犷的移刺古已具备独领一军的大将条件。

“统制,放箭么?”

“不!弃盾!”岳飞看着冲到城脚的大金步兵,下了相反的命令,他不能将所剩不多的箭矢浪费在敌人的盾牌上。岳飞扔掉手中小盾,从背后抽出一把大刀,迎向金军最突前的一个旗头——军中执旗、麾众当先者。

没有滚石檑木,也没有云梯城车……短兵相接的攻坚战拉开了序幕,东方露出血色的朝阳。

一片温暖的阳光照进大殿,每日例行的常朝正在进行,先宰相奏事, 次枢密,次三司,依次群臣。

第一次身临古代的最高级场合,要说不紧张,那是假的,他屏气卑躬,不敢仰视,全身只剩下眼睛在动,看着御前奏事的诸位大臣,好像后世科幻片中的智能机器人,他脑海里闪过一组数字:

范宗尹,字觉民,尚书右仆射——大宋宰相的称谓,兼知枢密院事——大宋中央军事长官,仅而立之年,面如冠玉,喜揽镜自照,人称“三照相公”。 范宗尹为秦桧的旧同僚,交情非浅,他早已拜见过,对他“秦桧”的身份毫不起疑,昨日他先受到政事堂(宰相办公室,又称东府)的召见,才有今日上朝之事,范宗尹早对他面授机宜:圣上想见他。

依次排下来,他认得的有:李回——同知枢密院事,谢克家——参知政事,富直柔——现任御史中丞……

“宣朝请郎、试御史中丞致仕秦桧入见——”致仕即后世的退休,他浑身肌肉一紧,口舌发干,终于轮到自己了,他自我缓解地双手扶帽,正正衣冠。

一颗不知是金兵还是宋兵的头颅飞上天空,金军的三鼓响起,一直游弋在外围的大金骑兵终于加入攻击部队。

浴血奋战的宋军已将这一波的大金步兵攻势抑制住,而一旦作为生力军的大金骑兵冲到城下,必打破宋军的微弱优势,城将危矣。

“好!”回到巨石上指挥全局的岳飞暗赞了对手一声,便向身后紧随的令校发令,“背嵬军动!”

背嵬军乃岳飞亲军,皆优选勇士,号“马战无俦”,为精锐中的精锐。“背嵬”之名,乃岳飞效韩世忠而取,北人呼酒瓶为嵬,大将之酒瓶,必令亲信人负之,故取为亲随军之名。令校举起一面大鹏旗向城后摇动,顿时硝烟四起。

越逼越近的大金骑兵们挥舞着手中兵器,寒光闪烁,只待冲过那被金军尸首填平的护城壕,便可冲到城下,立于马背便可跃上城墙。

移刺古挥舞狼牙棒怒吼着,那马蹄如飞,越奔越近。忽闻“扑通”一片,最前列的大金骑兵们纷纷连人带马栽倒在地。

“扑通!”他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支撑在地上,然后,缓缓叩首到地,稽留多时,手在膝前,头在手后,对那不顾父兄死活的小王八蛋行三叩九拜大礼。

“秦卿平身。”听到赵构尚算和蔼的开封官话,他方敢起身抬头,与其打个照面,赵官家就是这模样——怎么看怎么像个纨绔子弟,他一时发呆,竟忘了不得仰视圣颜的朝仪。

听到范宗尹轻咳一声,他省起秦桧当初可是正百官礼仪的殿中侍御史,这个差错可不小,他有些慌了,以至忘了原先编排好的朝见步骤,却见赵构眼中含泪,他心中一动:这小王八蛋难道触人伤情,想起身陷北国的亲族了?

他当机立断,伏地大哭起来,倒要一半是吓的,一面拼命回忆背熟的台词:“臣桧终见陛下矣,飘零四载,落叶归根,全赖皇恩感召,苍天垂怜……”

大宋当今天子赵构见“秦桧”如此真情流露、善解圣意,如何不留下极佳的第一印象!日后更因此盛赞他“朴忠过人”。

一番唱做俱佳的表演之后,他进入状态,先汇报“二帝”及宗室在北国的情况,再纵析大金目前的政治与军事形势,听得赵构颔首不已、群臣聚精会神。这些流畅成文的朝词,尽为王氏所拟,其少女时可是个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哩。

言罢归班,赵构龙颜大悦:“众卿家,秦卿南归,乃天赐我朝良臣,当予以何任?”

范宗尹奏道:“礼部尚书有缺。”

现任御史中丞富直柔上前一步:“陛下,臣以为不可!秦中丞南归事宜尚待察议。其与何、孙傅等同被拘执,而其独还;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淮,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监而南行!就令挞懒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俱归!俟察明之后委任不迟。”

好个诤言直谏的富直柔,句句切中要害,也是,他遵王氏而编的南归陈述漏洞太多,连他这个当事人都不信,何况旁人乎?他不由心惊胆战,两腿发软,不知该恨还是该敬富直柔。

与范宗尹同一阵线的同知枢密院事李回也出列启奏:“陛下,秦中丞存忠帝室,天下共闻,身在胡地,如苏武守节,今冒死南归,反遭如此猜忌,岂不教世人寒心……”

又有大臣走出,加入辩论的行列,或曰其疑、或辩其忠,朝会成了辩论会,大概这是政治场所的独有特色吧,无论哪朝哪代。看着群臣嘈嘈不绝、赵构皱眉难决的各态,他知道自己再不出场就欲盖弥彰了,可是天生不是政治材料的他该说些什么,王氏也没有教他如何应付这类突发事件。

他留意到赵构的眼神已瞟了他几次,他的额头冒出细汗,不能再犹豫了,“秦桧”可不是官场上的逃兵,从另一个角度说,大汉奸秦桧与大英雄岳飞都是常胜将军,只不过一个在官场,一个在战场。

蓦地,思维跳出了历史,他恢复初时的镇定,预支日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威风,消除了怯场,他一步迈出班列,这一步,绝对是撼动历史的一步,一个脱胎换骨的秦桧诞生了……

“生了!”一个医婆欢喜地宣布,“岳夫人生个男娃!”

江中的一条大船上,响起初生婴儿的第一声嘹啼,满船的妇孺老幼皆露出笑脸。大船的前后浮满各式各样的大小船只,满载的南去,空载的北回,穿梭不停,蔽江遮日。

江北岸,无数的大宋兵士整齐有序地上船,远处的喊杀声不绝于耳,此情此景,若给二十一世纪的人看到,定会联想起另一场著名的战役——二次大战时的敦刻尔克大撤退。

“退朝!”当殿内侍宣布。时至中午,赵构退至后殿用膳,下午不朝,只在后殿阅批公事,称“后殿再坐”。而百官笔直身立,俟本班之班首先行,随之依次迤俪而退,称“卷班”,下午各回本衙办公。

百官廊食——朝廷午餐时,范宗尹唤他过来,他喏喏至前,范宗尹低声语他:“会之,圣上对你方才答辩十分满意,拜礼部尚书既定矣,你所草国书我已上呈,助你南归之人各有封赏,这是草目。”

虽然他早有预知,但看到那升官的名目还是满心窃喜,这一哭一辩就得个从二品的礼部尚书,那救了秦桧一家的酸生王安道跟着沾光,赐同进士出身,补迪功郎,寻并改京秩,连梢工孙静亦补承信郎,真个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官也忒容易当了。

他所不知的是,正在千里之外拼死冲杀的大英雄,从军八载,百战九死,不过刚升到从五品的武功大夫、昌州防御使、并通、泰州镇抚使。

“大宋通、泰州镇抚使岳飞在此!”自柴墟镇退到南霸塘的岳飞,命令大军随军属渡江,自率二百背嵬兵断后。岳飞教精骑埋伏于桥后的松林,自个横枪立马于南霸桥上,面对蜂拥而至的大金追兵,学那三国故事里的张飞大吼一声。

“是岳爷爷!岳爷爷……”岳飞的名字如同惊雷直劈下来,顿时万马齐嘶,大金骑兵们得令般齐刷刷勒住战马,看着天神般单枪匹马立于桥上的岳飞,面面相觑,再不敢前进一步。

金兵中间分出一条道来,血染身骑的移刺古在部下们的敬畏目光里越列而出,已树立绝对威信的移刺古可惜地看着岳飞,认定对方即将丧生于大金的铁骑之下,能让悍勇天下的女真战士驻足不前的除了那已死的赵立,就是眼前的岳飞了。移刺古绝想不到的是,自己竟成为大金历史上唯一战胜过独立成军后的岳飞之人。

移刺古举起狼牙棒,指向岳飞:“杀!”

在主将的激励下,潮水般的金军铁骑向南霸桥涌去……昏天黑日。

是役,岳飞以二百背嵬兵阻击万余大金骑兵,激战一个时辰,身中两枪,杀敌无数,南霸桥下河流为丹,飞属仅存十数骑而退。

江心的最后一条大船,岳飞抱住一个胸骨尽碎的背嵬兵,虎目含泪:“你叫什么名字。”

“卫——林,要——打——回……”卫林一句话未说完,已然断气。

令校站到岳飞的身后,轻声道:“夫人生了三公子,请统制起名。”

“就叫霖儿吧。”岳飞看着江北的失地,反思着生平第二次败绩。几个月前收复建康之际,他气吞万里、猛志倾天,以为光复故土乃举手之劳。经此役后,岳飞终于摆脱了不切实际的轻敌思想,踏上了百战百胜的万丈光芒之路。

“我即回来!”岳飞看着天边的晚霞。

他看着同一片晚霞,这一日总算过去了!若说此前的他只是以虚拟的身份介入历史的话,那么,自今日起,他将以一个完全真实的身份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为了全身心投入这真实的角色中,他将永远封闭后世的个人身份记忆,再也不掘起后世的“他”了!

这一日,将载入史册。

后世史载:大宋建炎四年·大金天会八年,十一月,丙午(初六),秦桧入见。是日,通、泰镇抚使岳飞自柴墟镇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