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 与狼共舞(Dances with Wolves)
作者:明日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6136

在外焦急等待的女真援军终于见到了城门洞开,立时锣鼓震天,齐声呐喊,蚂蚁般地越过护城河的冰面、越过失去作用的吊桥,杀进了这个令他们蒙受屈辱的城市。

他气喘吁吁地用布条缠好小臂上的一个刀创,和完成了任务的部下们倚在城门侧的内墙上,看着潮水般涌入的大金步、骑兵扑向城内,心想楚州完了,在他的手中,自己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他不敢想那两个字!

他垂头看着手上沾满鲜血的镔铁弯刀,自己杀了多少个同胞,五个、十个?他不知道将来能否原谅自己,但真的可以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而毫无底线、牺牲无辜吗?或许,自己远没有自己想像般伟大,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自我保命找个台阶下吧。

“兄弟,我们成功了!哈哈……”浑身浴血的移刺古扑上来拥抱他,他扫视过一张张追随自己的熟悉面孔,忽里赤、李巨……个个挂彩、伤痕累累。难道他们就该死吗?谁不是父母生的,除了那些发动战争的人,谁不无辜?在无情的战场上,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

忽见忽里赤瞪大双眼,“嗖”地将手中标枪向他掷来,他什么也没想,便感觉标枪带着凉风刮过面颊,而正拥抱他的移刺古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将他抱转身来,随即听到一声惨叫,掉了个的他正看到原先自己的身后现在是移刺古的身后,一个刚从死尸堆里爬出的宋兵中枪倒下,手中犹握着一把大刀,部下们均发出有惊无险后的吁声。忽里赤又救了他一次,而移刺古更将死亡的机会留给了自己。

“好兄弟,这是第一次有人肯为我而死。”这种时刻,任何感激的言语都是多余的,他惟有以默默的拥抱表达自己的感情。移刺古跟妻子刚新婚三月便走上战场,家中尚有寡母,他的父亲死于对辽国的征战中,只在每月由信差捎寄军饷回家算是报平安,他若倒下,一个妻子将失去丈夫,一个母亲将失去儿子,一个家庭将支离破碎。

有人活着,总得有人死,非得如此吗?他无法不感慨万分,随即想起自己对完颜楚月的承诺,那一刻他当真是满腔的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然而到了这战场上,却尽是勇往直前的豪情;但面对那秦桧时,又是另一番誓杀奸贼的决心。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英雄,但他确实可以为这时代的两个人而死,现在又增加了一个,就好像后世的他可以为自己的亲人奉献自己的一切一样,这只是任何一个真正的“人”的行为。但他只有一条命,他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若终有一日需要他在三者之间作出抉择,他该怎办?他惟有祈祷这一日永不到来。

真***矛盾啊,感性与理性兼具的人——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这大概就是身为人类的无奈吧。在稍后的小憩中,他和部下们坐在一座真正古代城池的青石大街上,一旁是成堆的尸体兵器,一旁是挺进的兄弟部队,一面吃着迟到的午餐,一面试图解开这些可能永远也解不开的心结。

战事远非他想象的那样简单,攻入城的金军并没有就此征服了这座不屈的城市,这些在平原上驰骋无敌的北族士兵遇到了他们最头疼的战术——巷战。

大宋士兵将每一间房屋、每一条街道都变成了战场,从巷口、门窗、屋顶、阴沟等处全方位地攻击敌人,神出鬼没;又将砖瓦石块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都变成了杀敌利器,举目皆兵。金军每前进一步,都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大金后续部队源源不断地进城,更高级别的将领接过了指挥权,但只能龟缩于北城一角,艰难地扩大占领区。尚能作战的五百余死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编制,依旧归于他和移刺古的领导,他来不及打量他见到的第一座古代城池的完整面貌,便按照进军的号令率领部下沿着已占领的大街向前挺进。

“啾——”,他听到天空中传来奇异的鸟叫声,复听到周围女真兵的欢呼声,他仰头望去,朗朗的下午晴空下,一只硕大的苍鹰在楚州城的上空盘旋,原来女真族的战魂——海冬青出动了。

这他在后世已久仰大名的海冬青不仅是女真的特产、族宝,更是大金的护教神鹰,平时有专人喂养,其个头大,速度快,眼力准,攻击凶,训练成功的海冬青不仅是狩猎的好帮手,更是野战侦察和制敌的铁战士。但在这混乱的攻坚战中,海冬青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谁将放了出来,他心里一动,莫不是达凯来了?

急急的马蹄声和响铃声从身后传来,行进中的步兵们纷纷闪至两旁,紧接着,一彪衣甲鲜明的骑兵从街中驰过,领头的是一位赤马银甲小将,在大营里,爱穿银甲的除了完颜楚月就是达凯了,他目光追去,果然是情敌达凯,他手持一面虎头图腾大旗,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凭良心说,是个人物。

达凯最担心的事变成了现实,那个荒岛小子建功了,他不甘心,不甘心对方的平地崛起,更不甘心的是表妹对这小子的日益青睐,青梅竹马的表兄妹本是水到渠成的一对,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达凯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压住这小子的风头。所以,他迫不及待地向挞懒请战,率领他的圣骑队来了,更放出了护教神鹰。

圣骑队的职责是萨满教护法,轻易不上战场,此刻却被达凯为一己之私拉出来。人数仅在百人的圣骑队,骑兵全是百里挑一的女真高手,坐骑皆为产自东北的高大骏马,装备极为精良,不出手则矣,一出手便是雷霆万钧之势。他们拐上一条东西走向的宽广长街,直扑向战斗激烈的最前线。

达凯的目标很明确,擒贼擒王,若能捉住宋军首脑赵立,那便是最大的功劳,要知道,这家伙可是令他的舅父挞懒亲王寝食难安、恨之入骨的人物。

当死士队踏上这条看来是楚州城主街道的时候,正是圣骑队大发神威之际,他见识到了古代装甲部队的威力。

原来圣骑兵个个身披重甲,马裹皮革,上下不惧弓矢,手持约三人身长的巨型标枪,以皮带挂肩,夹标枪于掖下,左右贴墙,五骑连成一排,在居中的达凯大旗指挥下,冲向宋军的街垒,有如后世的坦克车一般,其配合极熟,挡者死,碰者亡。而女真步兵则紧随其后,扫荡守军残部。

“这莫不是小说中金兀术使用的连环马的雏形?”他避开流矢,跳进一个靠前的战壕,看着周围到处是被那巨型标枪挑死的宋军将士,下意识地想着此战术的破法:“砍马脚,钩镰枪。”

面对圣骑队的横冲直撞,宋军一面节节后退,一面不断设置拒马枪,这种在人字结构木架上斜穿枪尖的反骑兵武器却被女真步兵们一一破坏。如若这条主街道被金军占领,楚州将犹如人的心脏上被插了一把刀,只有等死的份了,双方在这个主战场上投入的兵力越来越多,已达到上万人。

女真步兵开始扫荡街边的建筑物,以减少两翼的压力,中路则以骑、步兵混合,圣骑队为先锋,稳步推进。失去两翼优势的宋军不断发起反冲锋,却因为缺少骑兵,收效甚微,围城中的宋军战马得不到补充。

他看到街边的民屋中不时有受惊的百姓奔出,有的便被杀红了眼的女真兵随手杀死,心头好生不忍,却无力阻止,惟能节制自己的部下不参与其中。

死士队跟随着中路的攻击队伍缓缓地前进,脚下尸横遍地,满地的鲜血染红了残雪,他听着对面熟悉的淮北口音一次一次地由远及近,又一次一次的由近及远,尽量克制着自己纠缠杂乱的念头,心里却一阵阵涌出对先人们的敬意与感动,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而自己,不过是个投身异族的……

他发现自己正逐渐地丧失斗志,心中一激灵,这可是要人命的心软,心肠要硬起来,否则,休想活着回去见郡主。天哪,他怎么在这种时候又想起了郡主,这颗心愈发硬不起来了,管他呢,反正老子身上穿着救命宝贝呢,对了,那奇异的感应在今天的大战中还没有出现过呢,即使在他掩护移刺古用斧头劈开城门铁栓时一对三的危险关头,是那感应抛弃了他还是他已进步到不需要感应的层次?

他正胡思乱想个不停,忽听得对面一声轰天巨响,便感觉前方的队型大乱,方反应过来宋军祭出了看家宝贝——令女真人闻风丧胆的“震天雷”。他虽然没见过这玩意,却也根据基本的历史常识推测出,这是祖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火药在战场上的初期应用,应该是后世火炮的雏形吧,杀伤力已相当厉害,但好像制造成本极高,宋军也仅拥有数座,防守在各战略要塞,而且不能连发,要鼓捣半天才能打一炮,否则,世界的历史就要改写了,哪轮到八国联军侵略中国,但更重要的是它的威慑作用。女真骑兵的马匹受惊,自相踩踏,与步兵乱作一团,更听得纷纷后退的士兵皆口呼:“赵爷爷来了!”

宛若退潮中的礁石一般,经过他严格演练的死士队在溃退的队伍中巍然不动,一下子变成了第一梯队,被炮声震醒的他抛开杂念,向空旷的前方望去,但见对面手持各般兵器、军甲各异的宋兵簇拥着一名宋军大将挡在道中,一面赤红大旗迎风招展,上书一个反白的“赵”字。那大将浓眉大眼,阔鼻短须,约莫三、四十岁,一身铜甲钢盔,从宋军的阵中昂首而出,横枪立马,一声大喝:“大宋徐州赵立在此!”

说话间,早有几个先恢复镇定的圣骑兵拍马上前,挺起三、四根巨型标枪一起冲向三十步外的赵立。

他看得皱眉,这赵立如何敌得过“坦克”,便听得身后传来达凯迫切的声音:“让我来!”

说时迟、那时快,但见赵立双手一分,一杆红缨枪变做两杆,竟是个双枪将,胯下一催战马,已单骑冲向圣骑兵们。两军的士兵俱呐喊助威,双方飞一般靠近,顾不得达凯的命令,圣骑兵们的标枪成矩形刺上去,要在赵立接近他们之前挑其于马下。

好个赵立,在迎面而来的枪丛中,双枪的枪尖一抖一摇,“铛”地数响,那四根标枪俱被打开,两根枪头朝地,两根枪头朝天,眨眼间,赵立已冲入敌骑中,如此近的距离使对方的长标枪失去了作用,只见赵立错马之间,“扑扑”几枪,俱中敌兵咽喉,四具尸身扑通落地,血溅当场。

这结果来得太快,双方人马皆没反应过来,直到赵立返回已阵时,宋军才大声喝彩起来,吐了一口方才的恶气。这边的金军皆鸦雀无声,难以置信,堪称女真最精锐的圣骑队竟如此不堪对方一击,这赵爷爷真乃神人也!

他终于见到了只在小说中才出现的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这是一种不同于团队力量的另一种力量,他心驰神往,如此天神般的英雄,自己如何跟他相比,真真萤火之光岂能与日月争辉,若见了那个大英雄又是如何一番情景。

达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部下们仅一个照面便被对方干掉,心中好生不忿,只认为是部下轻敌所致,他长啸一声,学着对方的口气用汉语道:“大金圣将军达凯来也,赵蛮子休走!”

赵立正中下怀,对付几个士卒不足以立威,他要的是金军的大将,在最大限度打击敌人士气的情形下发动反击,方可一战成功。

达凯越阵而出,他的目光扫过完颜明日的后脑勺,心中涌起志在必得的斗志,他要在这个荒岛小子的面前,在全军的面前,重振雄风,力擒敌军首脑。一名手持狼牙棒的千人长拍马至阵前掠阵。

两马交叉而过,达凯使一根镀银标枪,单枪对双枪,已与赵立打了一个照面,被对方用相同的一招打开枪头,他没有部下那么不济,那根银枪在手心中转了一圈便复被掌握,左右一格挡开了对方比杀的一招。

赵立暗暗喝了一声彩,这位年纪轻轻的小将竟能接下自己浸淫数十年的“破枪”绝招,也真是条好汉,难怪鞑子们能横扫中原。

达凯却是有苦说不出,他的双臂已被对方震得发麻,几乎握枪不住,方有些醒悟那最大的功劳不是那么好立的。然而初生牛犊不怕虎,他飞快调整了气息,返身杀过去。

但见两员战将马如风,枪如龙,在两军阵前战作一团,那三杆枪或扎、或磕、或格、或崩、或滑,将中国古老的枪法演绎得淋漓尽致,双方将士具鼓噪助威起来。

他也看得赞叹不已,想起完颜楚月讲的武术谚语——“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只会投机取巧的自己不知猴年马月方能使出如此精湛的枪法,这达凯能跟赵立这等英雄人物战了平手,也算是个英雄,如非因为完颜楚月的干系,倒是个可交的朋友。

战斗中的达凯却没有看起来这般风光了,他越战心中越慌,自知顶不了多久了,只仗着一口气没显出败象来,他额头冒出冷汗,拿不定主意是败回阵还是继续撑下去,忽见对方枪势一松,扭头便走,他一愣再喜:“难道对方跟自己一样硬撑着,竟先顶不住了。”

达凯催马追去,金军将士皆以为圣将军赢了,齐声呐喊起来,作好掩杀过去的准备。目不转睛观战的他心觉不妥,赵立的败退太突然了,怎么看怎么像个——“陷阱”,他再仔细看对方败而不乱的身形,脑子里顿时闪过一个念头,回马枪!

他不及细想,就对移刺古说:“快随我去救圣将军。”

这是一种纯下意识的举动,他不知道自己竟会如此关心达凯的安危,或许对方不止是自己的情敌,更是心上人的嫡亲表哥吧,若在后世,两人肯定不会起冲突的,因为那时禁止近亲结婚。。

不明就里的移刺古虽不明白他的话,但本能地相信这个好兄弟,立刻随他奔出阵。就在此时,战场上情况突变,但见败走的赵立忽然勒马回枪便刺,达凯慌忙架住,不提防对方另一杆枪枪尾一扫,便被打下马来,这是赵立想活捉他杀金军之威,是以掉转枪尖,留了他一条小命,早有宋兵抢上来欲绑达凯,而女真兵个个仍在大眼瞪小眼,看不明白。除了他和移刺古。

两人抢在宋兵靠近达凯之前堪堪赶到,架住达凯就往回跑,数米开外的赵立没有阻挡,他心中一丝疑惑闪过,竟有鞑子能看出我的佯败?他随即抛开杂念,哈哈大笑着一挥枪:“儿郎们,杀!”

当真是兵败如山倒,宋军乘胜掩杀过来,被赵爷爷吓破胆的女真兵们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一路退至街尾,在长街上留下了大片尸体。

被他和移刺古救下的达凯满脸羞愤之色,内心毫无感激之意,只有一个念头:“南人都这般狡猾,第一次是这个荒岛小子,第二次是这姓赵的大南蛮,惯会隐藏实力欺人,害我出乖露丑,还差点送了小命。”

达凯被部下们抬至一间充作医帐的民房,他的腿摔伤了,从门口远远看着丢失的阵地和步步进逼的宋军,心急如焚,却无法再次披挂上阵,他要找个将功补过的法子,怎么办?他的目光扫过躲在内室战战兢兢的一个老头,眉头展开,计上心来。

正在组织防御的他愕然回首,看到一群老弱妇孺被一部女真步兵赶着走上前来,穿过战壕,足有上百人之多,原来楚州城内的大宋百姓。这是干什么,人肉盾牌?他看到了被圣骑兵围护着的达凯洋洋得意地挥动指挥旗,原来是这家伙的主意,他开始后悔自己救了他。

正在攻击的宋军停下了,寂静了,这里面有他们的亲人,有他们的父母姐妹子女,敌人的这一招真歹毒啊,他们开始后退。

他看到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牵着一个满脸惊色的儿童,颤颤巍巍地走在队列前方,他心脏随之一缩,想起了在他高考那年病逝的辛苦了一辈子的奶奶,想起了童年时盘绕在***膝头许下的长大后要让她过上好日子的诺言,但在他有能力实现这诺言的时候奶奶已不在了,这成为他胸口永远的痛。

眼前的祖孙俩多么像自己的童年的情景啊,奶奶为了让他吃上一根黄瓜而领着他走到十里外的瓜地里去买,奶奶那瘦弱的小脚陪着他留下了一串串童年的脚印,留下一串串幸福的回忆,这是人世间又一种伟大的感情——亲情。但这位奶奶陪着孙儿走向的却是死亡……

这种亲情被自己的部队践踏了,逼对手杀戮自己的亲人,这伤敌士气的一招确实有效,虽然下作,古往今来却不止一次地被使用过,尤其是后世的小日本鬼子。他无法看下去了,这些在战争中贡献出了自己的儿子、丈夫和父亲的无辜百姓,现在连自己都要贡献出来。

不,这不公平,战场上绝不应有这种打法,采取这种战术的人根本就是混蛋,简直禽兽不如。他的这般念头愈发旺盛,眼见这这群哀呼的百姓被赶到了两军阵前,离宋军越来越近,紧跟身后的金军一步步前进,宋军为首的赵立一步步打马后退着,终于退到了阵脚。

赵立一脸的悲愤终于转为坚毅,他慢慢举起了右手,那是准备放箭的命令。

他再也忍不住了,大吼一声:“不——”

那一声大喝有如轰雷般在决战的长街上滚过,他越过战壕,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上前,挡在了女真兵与百姓之间,他横穿而过,弯刀一阵乱舞,将抵在百姓身上的兵器乒乓格开。

女真兵们谁不识这位大名鼎鼎的明日百人长,哪敢伤他,俱撤回兵刃,那些百姓乘机一哄而散,跑进两边的民房与对面的宋军阵里。

这位大金百人长匪夷所思的举动令双方的将士全部呆住了,对面的宋军弓手箭弩直指毫无遮掩的敌人,主帅那只高举的手却迟迟没有落下。女真的前锋离宋军仅十步之遥,却无法冲锋,因为那满脸愤怒的百人长正站在两军中间。

死士队上下更目瞪口呆,这位率他们立下破城大功的百人长怎么一下子作出了这种举动,这可是临阵通敌的当斩大罪啊。

达凯的小脸都气得扭曲了,眼见得妙计得逞,却又被这个小子搅和了,他愣了半晌方反应过来,一声大喝:“给我捉住这叛贼!”

圣骑兵们应声吆喝,立刻策马上前。

移刺古也反应过来,他虽不知道这位好兄弟的想法,却相信他所做的一切,也一声大喝:“保护明日大人。”

死士队也齐声遵令,挺刃刷地挡住了圣骑队的去路。

在这临近傍晚的时分,在片刻前还在鏖战的楚州主街上,出现了一幕奇怪的战争场面,像电影中经常出现的定格,战场突然被分割成静止的三大块:西面是宋军,过来便是变成两大阵营对峙的金军,中间的步兵前锋与他,东面的圣骑队和死士队。

现在的形势可对宋军大大有利,如乘着敌人内讧之际发动攻击,必将扼住金军反扑的势头,甚至能一举扭转战局。

赵立静静凝视着前方那个金军头目的背影,知道自己大手一挥,对方势必变成刺猬,不知为什么,但他终于没有,他的心一时无法平静,身为主将,他当然知道不能有妇人之仁,所以,当金军以楚州百姓为人体盾牌时,他虽然内心十分矛盾痛楚,却别无选择,依然要作出攻击的决定。

但他知道,此命令一发出,他将永远无法原谅自己,更冒着动摇军心民心的危险。这位来自徐州的汉子自去年高举抗金大旗,成立义军,七战七捷,进入楚州,乃被朝廷任命为楚州知州,凭的是一个“义”字,赢得了楚州父老乡亲的支持,一旦人心瓦解,这楚州城亦将不战自溃。

是这个金军头目拯救了他,拯救了他的威望,也拯救了这座城市,他记住了这张年轻的脸,他知道对方是破城主力的头目,早有兵士汇报了,他佩服这次金军的计谋,连他都没有识破,看来金军的参谋中出了高手。

但赵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计策就是出自十步外那个金军头目之手,他对他是一种惺惺相惜,如狼似虎的鞑子当中也有真汉子?他没有乘敌之危,算是回报了对方之情。

他木然地看着对面的一张张曾经亲切的面孔,他知道,自己铸下了大错,但他不后悔,因为他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底线,他不知道自己下一刻是否还有命在,对面是掉转枪口的女真战友,身后是剑拔弩张的大宋军队,而今,他已不属于哪一方,他在等待死亡,来自战友的或来自对手的。

站在长街的中央,他第一次站在了一个看不出一丝生机的绝地,他“铛”地扔下弯刀,正在下落的红日照在了他的身上,拖出一条又长又高又大的身影,老子有这么大吗?他自嘲地想着。

他心如止水,留恋地抬头望天,愈发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只有那只矫健的海冬青在游弋盘旋,还是鸟儿自在,天高任我飞。是的,我哪也不属于,我属于千年之后的那片蓝天,我只是一个历史过客,是一个无名小卒,我无法对这个时代产生任何的影响,对不起,郡主,对不起,岳飞……

达凯岂能放过这样一个除去情敌的绝好机会,但这种僵持局面只会有利于敌人,对面虎视眈眈的宋军随时会杀过来,眼前的形势可丝毫拖不得。

“啾”天空传来熟悉的叫声,达凯的反应也甚是迅速,心中立刻有了一个计较,随即将拇指食指撮于口中,打了一个怪异的呼哨。

在空中悠闲半天的海冬青终于听到了主人的召唤,它头一垂,如电的目光扫过长街上密密麻麻的小黑点,飞快捕捉到了那个夹在两丛黑点间孤零零的一个,那就是它的目标,它双翅翻飞,电射而下。

他看着蓝天,等待着不知道是来自前方还是后方的死亡,倏地,他看到了那只海冬青越变越大,下意识地眨了一下眼,还以为是面临死亡下的幻觉,就这么点工夫,海冬青已似一片乌云般地压到头顶,好家伙,足有一个人那么大,他甚至看清了它那钩状的尖喙、锋锐的利爪,凶恶地直扑向自己。

死亡竟来自上方!他没想到自己竟是这般死法,本能地一抱头,那恐怖的扑腾声充斥双耳,随即感觉腰部一紧,整个身体一轻,双脚便离地而起。

在两军士兵几乎要迸出的眼珠子里,那只海冬青的利爪凌空抓起他,巨翅一展,冲天而去,像它来时一样,流星般地回到了天上。

耳畔是呼呼的疾风,周身一片虚空,十分寒冷,从短暂的大脑空白中很快清醒的他看到了有生以来最奇妙的情景,青黑的楚州城象一幅平面图般铺在身下,四周银白的大地无边地展开到天的尽头,一轮火红火红的太阳挂在天与地的交汇处……跳伞的感觉亦较之不如吧,因为他的方向是朝上,有一种真实的飞翔感,他忘我地张开双臂:就让我死在这片蓝天里!

正在城内各处作战的两军士兵和户外的楚州百姓均看到了一幕终生难忘的景观:在傍晚前最明亮的时刻,一只大鹰携着一个四肢张开的人在空中翱翔,一鹰一人如同一体,迎着火红的太阳飞去……不少百姓以为是天神降临,纷纷伏地跪拜。

死士队上下个个仰首悲呼;而达凯则得意地再打了一个呼哨,发出撕碎猎物的命令,同时开心地眯起双眼,准备欣赏情敌被扯成两半的美景。

然而双方俱来不及表达各自的喜或悲了,这时,赵立的手果断地挥下,顿时箭矢纷飞,亲人获救的宋军士气如虹,开始了反击,失去矛盾激发点的金军立刻拧成了一股绳,战斗重又进入了白热化。达凯遗憾地将目光从天空移向敌人,开始指挥作战。

漂浮在空中的他忽觉腰间一紧,身上的铁甲发出刺耳的破裂声,瞬间变成了无数碎片坠下去,海冬青的利爪直嵌入剩下的内袍中,他感到了强大的裂力,心呼:完蛋了、完蛋了!

然而,他却没完,这足以撕碎鹿狍的一爪竟没能伤他分毫,这扁毛畜牲显然不大明白,他倒马上明白了,又是那保命的护身甲。

海冬青其实还有简单的一招就足以令他粉身碎骨,就是松开双爪,将他从上千米的高空抛下。然而畜牲就是畜牲,忠实地执行主人的命令,它一看爪不行,立刻垂首啄向他的头。“咣”,头盔剧震,他的脑袋嗡的一声,有如当头棒喝,从必死的阴影中走出。对呀,刚才是百分百的绝地,但现在却有了一线生机了,在这自由无阻的高空,除了这海冬青,还有谁可以威胁到自己?

想通了这节,他的求生欲望立刻复苏,这时头盔上又挨了第二啄,不好,头盔松动了,他一抬头,海冬青的第三啄又袭来,忙一低头保护面部,“咣”头盔似断了线的风筝般直落下去。海冬青发出得胜的鸣叫声,致命的一啄下来。

若给它啄中,不脑浆迸出才怪,此刻的他已充满了求生的欲望,他一抬眼,目光与海冬青的目光交汇,仿佛源自本能的召唤,那总能令他超越灵肉临界点的感应油然而生,生命是如此的奥妙!这一瞬间的魂游物外顿令他抓住了对手唯一的破绽:最强的地方隐藏着最弱的地方。

他的右手闪电般一抄,一下子塞进了海冬青张开的钩喙里,头颈短小的海冬青宛若被一块大骨卡住了咽喉,吐不出、下不去,它发出痛苦的哀鸣声,两爪向下用力,想将他的身子连同手臂一同扯下,他感觉到右臂快要断裂般的疼痛,强烈的求生本能使他再次做出了正确决断,在空中一个倒翻,双腿青蛙般地分开,夹在了海冬青的翅尾之间,死死不放,右臂的剧痛立刻减轻,可怜的海冬青似被贴上了一大块狗皮膏药,再无法自如飞翔,两扇巨翅扑腾着向城外的远处坠去,如同一架中弹的战斗机。

这发生的一切只在电光石火间,当指挥作战的达凯百忙中抬头一望,夕阳映红的天空中已不见了海冬青的影子,他心里咯噔一下,神鹰呢?此刻的他就是打破了头也想不透其中关节,忙向部下询问,还是有个别眼尖的士兵看到了那一幕,但毕竟离得太高看不真切,只说神鹰好像与那叛贼在空中斗将起来,然后一同坠往西北方向,眼见得俱活不成了。

达凯不由咬牙切齿:“小子当真可恨,临死还以神鹰垫背,可知一只神鹰训成要费数年心血。但他当真死了?汉人有句老话,祸害遗千年,这小子可是个大祸害,不行,待战事一了,就遣人前去查探,哼!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在越来越暗的黄昏中向下坠去,看着大地越来越近,想到那007也遇到过这般情景,自己虽没他那般在空中抢降落伞、追飞机的本事,好歹还抓了个“滑翔机”。

海冬青摇摇晃晃地越飞越低,一个光秃秃只剩枝杈的大树忽然出现在前方,他心中一喜,这样的高度已摔不死了,“喀嚓”几声裂响,无法控制飞行方向的海冬青带着他一头撞进了树杈间,“轰”地跌落地面,碎雪溅起,满地断枝,此刻天际只剩一片红光,太阳刚刚落下,楚州城业已不见。

大树底下,一人一鹰俱跌得七荤八素,遍体鳞伤,这对在空中斗了半晌的冤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各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他的衣袍碎成条条,满脸小血口,手犹塞在海冬青的喙中,不敢抽出,因为它的爪子攫住他不放,但是拥抱大地的感觉真好,他从未像这一刻觉得大地之母如此亲切,老子还活着,在一个毫无生机的情况下逃出生天,亏了达凯小子送来的“滑翔机”,他幻想着达凯一旦知道此事时的表情,不由哈哈大笑!

而海冬青翎羽凌乱,双翅冒血,无力地扑腾着,看样子暂时飞不起来了,但它凶狠的目光告诉他休要得意,想逃?没门!

和海冬青离得如此之近,他方有空仔细打量这个对手:它身长足有一米以上,头部小得跟身子不成比例,呈淡黄褐色,腰尾间覆羽暗褐,尾羽白褐相间,其余部分皆呈黑褐色,迥异常见的鹰类,确切地说,更像一只大雕,想来神鹰二字,是女真人通俗的叫法。

北风渐渐刮大了,这一人一鹰兀自抱作一团,僵持不下,谁也不肯放松,眼见得北风越刮越烈,渐渐地下起雪来,他又疲又困又冷,苦着脸跟海冬青打起了商量,也不管它听不听懂:“大哥,咱俩可不要同归于尽哩,干脆咱俩同时罢手得了,看你如此英俊有型,一定有不少母鹰暗恋你,生命是如此美好,可要好好享受才是……”

话是如此,他可不敢丝毫放手,这些插科打诨的话主要讲给自己听的,以免自己真睡着了给对手可乘之机,细雪下个不停,没有停的迹象。差不多到了午夜了,他一个哈欠接一个哈欠,看着嘴巴被他撑得怪模怪样、双目依旧炯炯有神的海冬青,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大鸟蛋,看你这等丑样,哪个母鹰会喜欢你?等老子一脱身,就拔了你的毛、剁了你的爪,踩出你的肚肠子,烤成一个大乳鸽吃……”

一说到吃,他真得感到饿了,困意顿消,愈发恶毒地骂起来,正骂得起劲,忽听得远处传来一阵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的嗥叫声,这种叫声是如此的熟悉,他只在电影电视里听到过,好恐怖哩。

他立刻收声,绝不想在现实中碰到这种动物。只希望它离这里越远越好,但随即发觉不妙,那叫声处在自己的下风头,自己和海冬青的气味断无法逃脱这动物极灵敏的嗅觉。他抬头看天,月黑风高雪密,不祥之兆啊。他注意到海冬青也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子,他内心发毛,直叫俺的娘:“别乳鸽没吃成,自己倒变成了别人的点心了。”

果然不到半晌,在绵绵的小雪中,一对绿油油的小灯笼出现在不远处的黑暗中,又一对出现了,再一对……借着雪地的微光,他看清了,是狼!而且不止一只狼,天哪,是整个狼群在接近,一大群绿油油的小灯笼在空旷的雪原荒野闪动,说不出的凄冷怪异。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他想起在后世动物园的铁笼中看到的它,不安、冷酷、狂躁,此刻却活生生一大群地出现在眼前,当真是未离鹰口、又陷狼群。齐秦的这首歌再也无法给他一丝的浪漫、不羁与豪迈,只剩下发自心底的深深寒意。

倏的,一条黑影像从地下冒出般冲了过来,他心叫我命休矣,正与海冬青鹬蚌相争的他如何有反击之力。怪了,这个狼一样的家伙却蹭在他的身上,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更奇的是,它仿佛从他身上获取了力量,一转身,冲着狼群“汪汪”的大吠起来,他心中释然了,原来是条狗,他吁口气再仔细一打量,这条灰色的大狗满口鲜血,浑身皮开肉绽,想是被狼群追杀,它能活到现在,已算是个奇迹。

它一定是嗅到了人类的气息,来寻求保护了,发源于狼的狗,经过了几千年的驯化,反而视人类为伙伴,这对大自然来说,不能不说是个讽刺。想到可能是这条狗引来的狼群,他恨得直咬牙:“大哥,你没看到,我也是自身难保?”

行进中的狼群慢慢散开,形成了一字战线。雪地上衬出了一片黑压压的影子,不下二十条吧,他聚起目力,看清了它们尖尖的耳朵、阴冷的斜眼和耷拉着的长尾巴,更看到了它们张开的大嘴里,伸出一条条贪婪的血舌和泛着寒光的白齿,一群饥饿的狼!他毛骨悚然。

面对着这群以残忍出名的野生食肉动物,仿佛心意相通似的,他和海冬青不约而同地对视一眼,小心翼翼地一个抽手、一个松爪。在强大而共同的敌人面前,惟有协作才可以匹敌,原先的对手就可以变成朋友,这条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同样适用于自然界。

暂时放下了恩怨,他和海冬青这对冤家摇摇晃晃地一起站了起来,狼群齐刷刷地后退几步,毕竟,猛禽是陆上动物的天敌,而人更是一切动物的克星。

但他随后的举动立刻就将这仅有的一点心理优势抹掉了,只见他一转身就往身后的树上爬,一面拼命爬一面给自己找借口:它们毕竟是畜牲,保护老子这个人类是天经地义的,老子可没有保护它们的义务。虽说走为上策,但他自知跑不过雪地上的狼,在目前的情况下,只有“爬”为上策了。

奈何树光雪滑,他费劲而徒劳地蹬着腿,却不能向上一步,终于确信自己没辙了,他只好讪着脸回到了两个被刚他抛弃的战友中间,小脸已因为主人的行为而通红,还好,周围没有人类,否则他当真无地自容。海冬青发出不满的咕嘟声,用翅膀扇了他一下,大灰狗则竖起了尾巴,作好了战斗准备,还好,是条狼狗,战斗力应该不差。

他忙将功补过地拣起一根粗树枝,自我激励道:“好,老子今天先与人斗,再与鸟斗,马上有要跟兽斗,就差跟鱼斗了,用毛主席的话说,其乐无穷啊。”

但他方才的举动已在狼群中激起了反应,它们看出了人的胆怯,更看出了那只猛禽好像受了伤飞不起来,一时蠢蠢欲动起来。

一人一鹰一狗背靠着可一人环抱的大树,跟狼群对峙着。一条健壮的棕色大狼用锐利的黑眼睛紧盯着他,他不甘示弱地跟它对视,还威胁地挥舞了一下树枝,只遗憾自己丢了那把弯刀,否则有得一拼,不像现在这般内心发虚,对能否闯过这一劫毫无信心。

那条棕狼忽然长嗥一声,整个狼群原地站定,肃然无声,原来是条头狼,他在肚里搜索出了关于狼的这一点点认识。灰狗显然是仗着人势还以一声长吠,他突发奇想,以另一个角度去看,这祖先是狼的灰狗算不算是叛徒呢,他有点同病相怜之感。

身侧忽然一阵风声掠起,走神的他心中一惊,却不及反应。却见右首的海冬青应声闪电般啄去,一声惨嗥,一条偷袭的狼倒毙在脚下,一只眼珠子不见了,血浆从变成黑洞的眼窝里涌出,海冬青的这一啄竟深入其脑,他庆幸自己在天上没有挨着,立刻全神贯注起来,在这丝毫不亚于两军对阵的战斗中,任何的疏忽都可能意味着死亡。

同伴的死并没有吓退狼群,刚才的偷袭只是试探性的攻击,头狼低嗥了一声,又一条狼从正面的群中走出,老练迅疾,无声无息地矮步前行,它避过海冬青的一方,目标很明显,是他。他握着那根树枝,手心冒汗,又是个陌生的魔鬼生死考验啊……

距他有五、六米时,那条狼突然加速,接着凌空越起,直扑向他的面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达凯跟自己比武时使出的那硬碰硬的一招,斗志大盛,不退反进,举起手中的树枝迎头挥去。只听“咔嚓”一声,他心中咒骂了一声,那树枝在狼头上断成两截,狼的来势却不减,更张开血盆大口咬向他的喉咙,他嗅到了刺鼻的狼骚味,也嗅到了死亡的气息。

左首一条灰影疾风般跃出,空中的那条狼没来得及嗥出一声,喉处便被啮断。尸体扑通落在他的脚下。浓郁的血腥气逸上来,他额头冷汗冒出,呆立于原地,好个忠心救主的狗儿,虽然这新认的主人并不怎么样。

试探出对手的实力,头狼再嗥了一声,整个狼群顿时运动起来,以大树为中心,渐渐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并开始绕起圈子,眼前的狼变成了一道道黑影,圈子越收越小,他的一颗心也越来越凉,这狼群的攻击方法暗合用兵之道——“十则围之”,本来若是一个接一个地攻击,他们还可勉强应付,一旦运用这包围合击战术,他们恐怕在几个照面间就要被撕成碎片了。

都感受到死亡的威胁,海冬青头上的羽毛竖起,利爪刨地,灰狗则龇牙咧嘴,发出低低的咆哮声,他再拣起了一根树枝,只恨自己没有称手的武器,死,也不能便宜了这群野兽,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

这是一个在出色的头狼领导下训练有素的狼群,它们一面通过眼花缭乱的运动营造强大的心理压力,一面寻找最佳的攻击时刻,他明知这一点,却有一种坐以待毙的气馁,突围也没有用,除非杀光这些狼,但真的只有被动防守这等死的一招吗?

他忽然捕捉到那稍瞬即逝的火花,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这是后世的足球教练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虽然那支伤透了无数球迷心的国家队老是把防守当作最好的进攻。

对,要主动出击,他升起了星点的希望,永不放弃!他自我激励着,眯起双眼,用真正的心灵之窗去观察这群凶狠而狡猾的饿狼,寻找它们的薄弱环节。那条头狼在外围游离不定,一直没离开过正面的方向,以便操控全局。

掩盖真知的外壳一层层剥落,他在跟海冬青的空中搏击中领悟到的战理豁然清晰,敌人的最强处往往就是它的致命处,对了!头狼就是狼群的致命处,一旦收拾了它,狼群的凝聚力就会瓦解,强大的合击力亦随之消失,与“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殊途同归。

那么,该如何对付头狼呢,当然最好是海冬青的利喙了,可惜它不懂人话,看来这个重任只有自己承担了。他慢慢地伸直手臂,将树枝尖端指向头狼,它奔到哪个位置就指向哪个位置,这是曾对达凯用过的一招——激怒敌人,诱其出击。

头狼果然被他的举动激怒了,当着它臣下的面,它的权威受到这个“人”的挑战,它如果不应战,它高高在上的地位将受到来自内部的威胁而岌岌可危,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是强者为王。

头狼终于停下了脚步,它低嗥一声,整个狼群都停了下来,同时面向他的方向露出一个缺口,头狼要跟这个“人”单挑独斗。计划的第一步成功,他眼看头狼就要迈步进入圈内,立刻作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的举动——在头狼起步之前向那缺口走去,头狼停下来,目光冷酷地等待“人”的到来。

一鹰一狗目送着他穿过那狼群的缺口,他感觉就像穿过一个刀阵,随时一个狼吻下来,就将小命不保,总算安然通过,第二步成功,他暗自喘口气,全身的肌肉绷紧,在雪地上一步一个脚印走向那君王般翘首的头狼,那家伙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具走动的尸首,他不惊不愠,走到距头狼约五步远时,忽然一个变向,蓄谋已久地向空旷的远处如飞跑去。

他的这一举动大大出“狼”意表,他总是有着“人”都捉摸不透的想法,何况狼乎?头狼一楞,感觉受了愚弄,这种侮辱令它愈发恼怒,怪嗥一声,一跃而起,直扑向已跑了十几步的他。

他脚下拼命加速,惟有如此方能令头狼确信他在逃命,耳朵却全神贯注地倾听着身后它的步伐,计算着它接近的距离。

头狼眼中闪过蔑视的光芒,这个胆怯的“人”背影越来越近,它一个优美的腾空而起,直扑向近在咫尺的他,它看到了他转过来的苍白的脸,但它感兴趣的只是他的喉咙,它亢奋地张开大嘴……

但它突然感到自己的喉咙一阵剧痛,头狼最后的嗥叫憋在了喉咙里,眼前便一黑,失去了所有知觉……它至死也没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

急刹转身的他右手的树枝直刺入头狼的喉咙,刺得如此之深,甚至连手腕都塞了进去,可见头狼这一扑的速度之劲。头狼几乎是在瞬间断气的,它死得并不冤,因为它死在威震人类沙场的“回马枪”下。

他不由不佩服自己的学习能力,这“回马枪”他只见赵立使了一次,就能依样画葫芦使出,而且是以枝为枪。刚才可真险,只要他的速度慢了半拍或角度偏了少许,那么倒在地上的将是他。其实他现在也快要倒下了,因为刚才的一击耗尽了他的心智与体力,但他不能倒下,否则玩命换来的大好局面将前功尽弃。

在整个狼群哀悼的嗥叫声里,他大踏步走向了它们,他的手犹探在头狼的喉咙里,因为他无力抽出,他硬挺着就这样拎着头狼的尸首一步步走向狼群,所有的狼都转向了他,忘掉了身后的大敌——鹰与狗。

他正想着它们会不会扑上来为头狼报仇时,便看到了每条狼都夹起了尾巴,眼中分明闪出了恐惧与乞怜,他信心顿起,步伐愈发坚定。

眼看这瞬间杀死头领的“人”越走越近,狼群一步步地后退,终于,一条狼再也无法遏制地往后便逃,于是,所有的狼都转身狂奔起来。

在这无星无月的夜,他像一座雕塑般地立定于漫天纷飞的小雪花中,看着拼命逃亡的狼群消失在黑暗的远方……这一刻他被雪光照亮的身影,不知道会不会凝固在狼族千万年后的传说里?

他从跟完颜楚月雪夜定情时所在的丘陵下,挖出了那天她为他逃亡准备的包裹,里面有一套宋人的衣服和几个大元宝,他本来纯是一种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守财奴举动,没想到现在真派上了逃亡的用场,看来冥冥中自有天意。

睹物思人,那晚的柔情蜜意犹在眼前,可人儿也就在前方不远的大营里,但却有一种咫尺天涯的离别之苦,因为他再也不属于那个地方了,他将追寻英雄的足迹往南行。自今而起,哥在南,妹在北,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只怕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不知道她得知了自己的噩耗将会怎样,他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以为他死了,她会为自己披麻戴孝吗?可千万不要嫁给那个恩将仇报的达凯……他愈想愈伤心,忍不住掉下了几颗情泪,忙又擦去,警觉地回头张望,除了一鹰一狗,再没有旁人,又甚觉没趣,哭还怕人看到。

他看看天,快到中午了,从昨晚到现在,就喝了点狼血,还是禽兽好,爱吃生肉,他身上从不带那个叫火石的玩意,谁叫他是个官呢。本来不该回头的,离女真大营越近就越危险。但是,一则,他身无分文,逃亡是需要钱的;二则,他不能丢下海冬青不理,折翼的猛禽再厉害也躲不过陆地的素多威胁,丢弃它等于杀了它,他只好护送它回营。

他爬上丘陵观察,金营已在望,在这样的距离里海冬青应该可以安全返回了。他瞩目更远处的楚州城,不知道战况怎么样?被金军占领了吗,还是没有?可惜他只能看到隐约的影子,他仍然不知道自己希望哪一方赢,毕竟跟女真兄弟们大半年的相处,还是有感情的。

海冬青依依不舍地跟两个战友告别,从喉咙里发出眷恋的低鸣声,那个“人”昨夜的表现征服了它,更征服了“大灰”。大灰是他给灰狗刚取的名字,很顺口,又有威势,比“阿黄”什么的好听多了。

大灰摇着尾巴跟随着新主人踏上南下的征途,一路上兴奋地又蹦又跳,浑然忘记了遍体的伤口。

以智者自居的他不知道自己犯下了一个致命的疏忽,海冬青活着回到大营,就意味着他可能也活着,有人肯让他活着吗?

他换上了一袭灰色袍衫,将袍角掖在腰间,头裹灰色幞头,活脱脱一个宋人打扮,辨着太阳的方向,远远地绕过金营包围的楚州城,一路踩着厚厚的积雪,和大灰朝着南方行去。

好一番急行,约莫走了一个时辰,在午后的太阳下,他停下歇息,用袖子擦了擦额上的细汗,将沉重的包裹换个肩头,里面是银两和一只狼腿,如果今晚走不到有人的地方,看来只好生啃这根狼腿了,而大灰则是他过夜的良伴,它温暖的皮毛胜过最好的羽绒被。

他的心情却是数月来从未有过的轻松,或许终于摆脱了那种夹在宋金之间时时折磨他的矛盾与自责吧。

他登上一个小丘,雄赳赳、气昂昂地前顾后盼,识别方向,四面八方的大地将他簇拥在中间,宛如一个擎天之神。

乘着四周没人,他畅快淋漓的大叫了数声,将心中的所有不爽吐个干净,他就是这个性格:尊敬过去,崇尚未来,但永远把握现在。

他的影子映在了身后的雪地上,一串长长的脚印延伸向远方,一丝无法捕捉的阴影掠过心头,他忙闭目思量,但在脱笼之鸟的心境下找不出阴影的由来,便赶快走下小丘,快步前行。

行不多时,身后一阵隐约的铃声顺风传来,在金营呆了这么久的他当然知道是马铃在响,心叫一声:“苦也。”

他顿时明白阴影何来,自己犯下一个失着,不该放海冬青回营,跟他一起失踪后徒步而回的海冬青只说明了一件事,他也有活着的机会,军纪严明的金军怎会放过他,看来追缉自己的女真兵来了,雪地上的脚印刚好暴露了他的方向。

他对大灰吆喝一声,亡命奔将起来,他一面跑一面解下包裹,从里面抓了一个元宝揣进怀里,其余的全部抛掉,他还分得清性命和财富哪个更为重要,虽然有“人为财死”的老话。

跑得气喘吁吁的他不时回头张望,铃声越来越急,已看到了一串黑点,他的心头狂跳,目光四处搜寻,天可怜见,他看到了右前方的丘陵后露出了一片绿色的影子——松树林!

接近筋疲力尽的他鼓起最后的气力,从丘陵上滚落下来,这时身后的蹄声大作。

好大的一片松树林,从丘陵上都看不到它的尽头,他暗呼侥幸,有救了。他避开刺人的松针,领着大灰,往纵深潜去,躲进了一片矮松丛里。

追兵果是追寻着他的脚印而来,他听到马蹄的声音在林外停了下来,马被松树阻住了,人声却传了过来,对方显然下马步行了。虽然隔得很远,但那熟悉的腔调告诉他确是女真人。

人声渐渐往这个方向过来,他看到了自己遗留的杂乱脚印,又着了痕迹,他真后悔自己没有武打电影中那踏雪无痕的轻身功夫,他想再往深处逃,却已没气力了,他苦笑着拍拍身侧大灰的头:“伙计,逃命去吧。”

仿佛听懂了他这句话,大灰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脸,便矮步疾去。他没想到大灰离得这般干脆,意外中带些失落:“哎,大难临头各自飞,夫妻尚且如此,也莫怪狗了。”

不对,它怎么迎着人声的方向去了,很快,前方一阵嘈杂的声音传来,夹杂着人的惨叫和狗的咆哮,然后人声向另一个方向追去。他明白了,大灰引开了追兵,好狗儿!他心中惭愧,为自己刚才对它的误解,默默祈祷它能够平安脱身。

但人声很快又转回了方向,他的心咯噔一下,难道大灰……他不敢想下去,这时,人声已清晰可闻,他听到了整齐的呼喊:“明日大人,楚州已克,大将军赦你无罪……”

他忙用手指挖了下耳洞,没错,是这几句话,女真兵们重复地呼喊,他心乱如麻:那楚州城就这么克了?自己功不可没啊,挞懒因此而饶了自己叛逃之罪,也算合情合理。是真的还是假的,不会是骗自己出来吧?唉,反正也藏不住了,现身吧……

他这般想着,就欲应声而起,斜刺里一只软绵绵的手掌伸了过来,按在他的口上。他大惊失色,一个反肘击过去,却被对方一下子挡住,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体香,随即一个朝思暮想的声音轻响在耳畔:“禁声,他们在骗你!”

他不敢置信地扭过头来,不是魂牵梦绕的可人儿是谁——楚月郡主!他猛翻身一把抱住她,生怕她消失似的,双臂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了,是真实的,他感受到了她柔韧的身子,更看到了她脂玉般的俏脸泛起了迷人的羞晕。完颜楚月轻皱娥眉,轻轻吐出一句珠语:“明日,你弄疼人家哩。”

他才相信这一切不是梦,才知道自己又冒犯了她,忙松手,如此的情形下乍见到这世上他最亲的人儿,他当真百感交集,满腹的话却说不出一句来,只是呆呆地看着她,浑然忘却了那逼近的危险。俩人虽然不过数日没见,他却分明感到仿佛经历了几个轮回。

完颜楚月一身白裘紧身衣,与雪地融为一色,惟独面上微现寒风吹出的红,眼角略肿,似是哭过。人声越来越近,她不及跟他细述,说一声“走”,便一手携住他的胳膊,将他架起,飞速地掠向深处,同时另一手握一条蓬松的松枝,像扫帚一般扫去俩人留在雪地上的脚印。

他的眼中只剩下面前的可人儿,再不理任何事,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发现自己来到了松林的边缘,完颜楚月的爱骑小飞正在那等着。

完颜楚月毫不停歇,拉着他飞身上马,一声娇喝:“驾!”

他坐在完颜楚月身后,双手紧紧揽住她的纤腰,耳边呼呼疾风,这一刻的软玉在抱,较之一日前的连经生死,无异于从地狱来到天堂。

完颜楚月手握缰绳,背靠身后恍若隔世的他,亦是心中激动。昨日她闻得他破城成功,当真喜不自胜,只等迎接一个凯旋而归的英雄,谁知等回的是一个天大的噩耗,从前线传来消息说他临阵叛敌,与捉拿他的神鹰在空中同归于尽。她无论如何也不信这番说辞,却鞭长莫及,因当事人俱在前线,她立刻便要进城盘查,又被父亲喝止,无奈留在帐中,哭了一宿。哪知峰回路转,柳暗花明,那失踪的神鹰竟于今日徒步归来,全营轰动,皆传明日没死,父亲即派出侍卫队追缉他,她更探得消息,他若反抗便格杀勿论。她不及找父亲理论,便单骑追来,务求在侍卫队之前找到他,天幸她来得及时。

在雪野上奔了数个时辰,又见到了红日西下,谙熟女真追踪术的完颜楚月,一路穿林过丘,迂回反复,设了无数反追踪的疑阵,终于确信后面的追兵再无寻来的可能,方松了口气,找了一处小河边,下马歇息,让负载俩人半天的小飞自由溜去,恢复体力。

夕阳下的河畔,积雪融去的枯草地上,他与她并肩席地而坐,直到此时,俩人方有了说话的机会,千言万语,正不知从何说起,他的肚子却不合适宜地叫将起来。

他不由尴尬地摸头傻笑,便看到完颜楚月起身行开,上了坡去,不一会儿调转回来,手中抱一丛松枝枯木,他正欲上前帮手的工夫,完颜楚月已飞快地燃起了一堆篝火,复见她走向河边,找一块尖石在冰上砸了一个小洞,轻巧的,从冰洞里跳出几条大鱼来。

饿了一天一夜的他毫无吃相地大嚼郡主亲手烤出的肥鱼,虽然没有作料,却分外香甜。完颜楚月静静地坐在身边看着他吃,像极了一个贤惠的小妻。

他抹去嘴边的油,打了个饱嗝,才发现鱼都被自己吃完了,不好意思道:“对不起,都吃完了。”

完颜楚月顽皮地眨着眼睛:“你八辈子没吃过东西?”

他心弦一动,这不是他吃下同样是她做的这时代第一餐时俩人的对话吗,她还记得?看着她在篝火旁把玩着那把剔鱼的银色小刀,他心中泛起似曾相识的亲切感,他忽然坐直身来,紧抿着薄薄的嘴唇,目光凶恶地瞪向可人儿——不知他的这般神态她还否记得?

完颜楚月的嘴角浮出一丝笑意:“你不怕我吗?”

他心头一阵温馨:“小姐,我只怕丑女人,所以不怕你。”

完颜楚月浅笑盈盈:“你在拍马屁,害怕了。”

他再一次痴痴地看着心上人梦幻般的笑脸,发出呓语般的声音:“什么是怕,只怕这天地间所有的怕加在一起,都抵挡不了小姐的一笑……”

漫天的晚霞映红了俩人的面孔,他与她相视而嘻,皆想起了在船上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他伸过手去,握住了她的小手,目光看着天边的晚霞,将胸中无法遏止的爱意表白出来:“郡主,我多么希望能像每日看这夕阳落下一般,看着你老去……”

情窦初开的古代少女如何承受住他这句饱经后世沧桑而千锤百炼出的情话,完颜楚月的手微微颤抖起来,垂下美目,身子似是支持不住一般靠过来。

“你怎么逃出的?”俩人坐到了一处,完颜楚月轻声发问,自是明白其中的凶险。他的手自然地搭在郡主的肩上,浑不知前面的可人儿是第一次跟一个男子如此亲密,连耳垂都羞红了,而他就在她发热的耳鬓旁大声地汇报起来。

素喜自吹自擂的他意外地没有夸张,但其中的惊险曲折已足以令少女紧张地抓紧衣角。

听完他几番死里逃生的过程,完颜楚月已彻底放松了,她依偎在情郎的臂弯里,任他享受着这一刻的缠绵,柔声抚慰支持:“明日,你做得对,表哥做得不该,只怕爹爹难以原谅,他素来最憎叛敌之人……唉。”

她向往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比想象中要来得快,来得突然,他终于要离开她的控制了,却是她绝不愿见到的一种情形——反出大金,这种变化确实是不可预见的。她无法想象自己会有跟他为敌的一天,她爱自己的民族、爱自己的国家,她也不憎恨汉人,甚至喜欢他们的文化、他们的习俗与传统,但为了族人国家,她不得不与之为敌。

她愁肠百结,不知他俩的将来会如何,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但只有一个想法,能跟他多呆一刻是一刻。她第一次意识到:要是真有孔子所讲的“大同”世界该多好。

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也想到了他俩的将来,其余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只要现在能跟她在一起,但他又不能不考虑他俩的将来,一个堂堂大金的郡主真要跟他这个连自我生存都无法保证的小子浪迹天涯?不行,一个男人如果不能给爱人安全的保证,就没有资格拥有她,爱——不是占有,而是给予!他暗下了决定,过了今晚,就让完颜楚月回去。

这一刻他想到了远在后世的泪儿,心中一酸一痛:“你离开我是对的,你还好吗,有人给了你安全的保证了吗?”

俩人一时默默无语,为了打破这沉重的气氛,他仿佛想起了什么似地问:“楚州真克了?”

完颜楚月幽幽叹口气:“哪有这般容易,战事胶着,一时半会看不出结果。”

“你怎寻到我的?”他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想起了先前的疑问,因为她不可能跟追兵一路。

完颜楚月用手指天:“是它!”

他诧异地张大嘴巴:“是上天指引你?”

他的说法逗乐了郡主:“呆子,是海冬青啊!”

“那神鹰明明飞不起来了,难道还有另外一只?”他极目望向渐暗的天空,方看清了头顶上空有一黑点儿一直盘旋,愈发诧异:“哪有这么小的海冬青,是神鹰的孙儿吧?”

他的傻样令可人儿愈发忍俊不禁:“无知的小子,神鹰才是它的孙儿呢。”

完颜楚月打个呼哨,那黑点儿忽地落下,停在了她的腕上,他看清了,它差不多有鸽子大小,翅膀奇长,除了羽色呈藏青色,整个一缩小的神鹰。

被他这么一逗,完颜楚月轻松多了,便将海冬青的来历娓娓道出:原来这青鸟儿才是纯种的海冬青,生活在她老家所在的极北地带,数量稀少,且极难驯养,为了狩猎和征战的需要,族人发明了一法,以同样珍稀却易于驯养的一种猎雕——黑水海雕与海冬青交配,由此产生了新一代海冬青——神鹰。而纯种海冬青只有王族大将才有资格拥有,她的父亲就有一对。与以猎杀见长的神鹰不同,青鸟儿追踪的本领天下无双,是以她比追兵迟了,却后发先至地找到他。

“等等,郡主,你说这海冬青有一对,还有一只呢?”他脸色一变,捕捉到完颜楚月话中的关键一句。

“我只偷了雌鸟儿出来,那雄鸟儿仍在父王帐中。”完颜楚月不知所以地解释,旋即明白了他问这句话的原因,同样脸色大变,从他怀里一欠身跃起,踢灭篝火,先已打了个尖哨,白马小飞应声而至,俩人并骑上去,就欲离开这危险之地。此刻,天色已黑,只剩地上暗红的篝火余烬。

“呜——”的号角突然响起,从身后的坡上、小河的对岸涌出了无数手持火把的女真骑兵,迎面霍然飘着一面绣金帅旗。

夜空里传来一声清脆的鸟叫,完颜楚月腕上的雌海冬青欢啼一声,振翅飞起,和追来的雄海冬青会合。

完颜楚月粉面刷白,他也内心凄叹:“这青鸟儿夫妻团聚之际,就是我和郡主生离死别之时。”

骑兵们渐渐靠近,闪闪发光的枪尖将他俩围了起来,中间簇拥着一名豹眼卷须的大将军,身披白色披风,一身黄金盔甲,胯下一匹大黑马,虎威逼人。为了追缉一名小小的百人长,十万金军的主帅挞懒亲王竟然亲自出动了,其身后却无其他高级将领跟随,只有一骑矮马的文官——秦桧!原来高级将领们大都上了楚州前线,剩下的要留守大营。

挞懒得知女儿偷了海冬青逃出,知女莫若父,显然救她的奴才去了,本来也犯不着如此大动干戈,挞懒甚至想如果侍卫队追不到他们就罢手,放过那百人长算了,女儿任性几日自会回来,但秦桧的一番话让他改了主意,而别的将领无法制住这个刁蛮的丫头,挞懒只有大驾出动。

“此等人物,不为大金所用,必杀之!”想起秦桧的那番话,挞懒有些可惜地看向改着宋服的他,这小子是块领军的料,十万大军围了半年都动摇不了的楚州,竟给他一朝破入,若假以时日,必成为瑜亮级的人物,一旦归宋,乃大金心腹之患,他顿即转成寒冷的目光:“明日,你好!”

这一下端无生机了,好运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关照他,何况,老天爷已让他见了心上人一面,更享受了片刻的温存,死也值了。但他仍尴尬不已,当着金军上下的面,他一个叛逃的百人长和高贵的郡主亲密共骑,对郡主的父亲来说,当然好不到哪里去。

慑于挞懒往日的积威,又是心上人的父亲身份,他的双手越过怀里的完颜楚月,撇开金军的礼仪,怪模怪样地学着江湖方式抱拳敬礼:“明日给大将军请安。”

这将郡主环抱在内的姿势甚不雅观,而且决绝地表明了他再不以女真身份自居,再无斡旋余地。完颜楚月心知要遭,阻止不及,便见父亲眼眸收缩,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她知道这是父亲杀人前的一贯作风,本想持宠求父亲放情郎一条生路的希望彻底破灭。

“大胆明日,居功自傲,临阵叛敌,以下犯上,罪罪当死……”秦桧识机上前,一条条数出他的罪状,要让士兵们听得信服,毕竟这同胞小子在金营的影响不小,还有一条没说出来:“冒犯过老子。”

他看着这中国历史上名声最臭的汉奸在面前喷着唾沫星子,恨不得上前揪下他的狗头,只可惜自己就要告别这尘世了,可千万不能放过这当面痛骂大汉奸的最后机会,他一口唾沫吐过去:“呸!秦桧,你这遗臭万年的大汉奸,给老子听着:你卖国求荣,是为不忠;认贼作父,是为不孝;纵妻不贞,是为不节;陷害忠良,是为不义!你这不忠不孝不节不义之徒,五毒俱全、十恶不赦的大奸臣,死后将被铸成跪地铁像,任后人千唾万骂,千秋万世,永不超生……”

他最后索性连他所能想到的各种方言的国骂乃至英语的三字经都脱口而出,幸亏完颜楚月听不懂这些,否则不洗耳三日才怪,她心中诧异之极,情郎怎么跟执事有天大仇恨似的,给执事扣了这么多骇人听闻的罪名,后面更冒出许多稀奇古怪的字眼,料想也不是什么好话。在场听懂汉话的女真兵们皆有同感,秦桧夫妇在金营中一向名声恶劣,只靠挞懒撑腰,而完颜明日却被视为英雄的象征,他触犯军规的原因早已传来,绝非临阵叛敌那般简单,所以倒有大半兵士心中叫好。

他这一顿骂骂得痛快淋漓,过瘾之极,直骂得秦桧浑身发抖,手脚冰凉,几欲跌下马来。

要知古人最讲“忠孝节义”四字,即使是奸人也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上不可辱没祖宗,下不可贻羞子孙,他的话大揭秦桧之短,句句切中要害,针针见血,虽说那“陷害忠良”的罪行尚未发生,但前三条罪名确凿无疑,令秦桧找不到反击之辞。尤其后面的咒骂更为新鲜歹毒,通常骂人皆咒对方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下油锅、上刀床之类,而他竟骂什么铸铁像、任唾骂……栩栩如生,有如亲见,对饱读孔孟之书、以贤士自居的秦桧来说,其侮辱犹胜前者,气得几乎吐血,说不出半句话来,更万万想不到他所骂的一切以后将变为事实!

“休得满口胡言,还不下马受死!”挞懒听不下去了,狗被羞辱,主人的面上也不好看,忙打断兀自滔滔不绝的他,接着脸色一沉:“月儿,这狗奴才不值得你如此维护,到爹身边来。”

完颜楚月知道只要自己一离开明日,便是他丧命之时,如何肯下马,她紧紧握住情郎的手:“爹爹,女儿不回,除非答应放过明日。”

她的这一举动不啻宣告了俩人的情意,女真兵们俱惊讶地看着这一对胆大妄为的男女,要知俩人是一主一仆、一汉一女真,哪一条都为世所不容。

挞懒内心的震惊与恼怒无法用语言道出,原以为女儿不过念着主仆之情才救这叛贼,现今看情形竟似对他生了情愫,当真大逆不道,令他颜面蒙羞,这小子确实该死,千刀万剐也不为过。他一挥手:“给我拉郡主过来,拿下叛贼。”

侍卫们应声得令,拍马上前,他放松身体,等着来人拿他,目光遗憾地看着灰头灰脸缩回挞懒身后的秦桧,真后悔那时没有同归于尽的决心,一刀劈了他。

忽听得完颜楚月一声娇斥:“谁敢上前,我便死在这里!”

他目光一垂,便见完颜楚月不知何时抽出了那把银色小刀,抵在胸前,他大惊失色,伸手就要去抢,完颜楚月却一抽身,跳下马来,挡在白马前。

侍卫们俱停马不前,谁都知道这位郡主在大将军心中的地位,挞懒威严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无奈:妻为他生了两子一女就过世了,完颜楚月跟随自己身边,她的两个兄长远在西北战场,他将所有的父爱都集中在这个女儿身上,却也养成了她率性而为的坏习惯。但挞懒此刻更是个一军之主,若任她妄为,以后还怎统军上阵,他判断一贯顽皮的女儿只是故作姿态恐吓自己而已,再发出严令:“拿下叛贼!”

“爹爹!”完颜楚月一声悲呼,那小刀竟刺破裘衣,刀身破胸而入近半,鲜血四溢,染红了她身上的白裘,绝非故作姿态,挞懒爱女心切,忙不迭地大喝:“住手!”

“住手!”同时另一个人几乎在同时也喊出了这句话,他魂飞魄散地翻下马,跌跌撞撞地上前想阻止心上人做出傻事。

完颜楚月用另一只手挡住了他,嫣然给他一个笑脸,原本红润的脸色却已变得苍白,可见这一刀刺入之深,那淡然生死的一笑在白裘红血的衬托下分外凄艳动人,深深地烙在了他的脑海里……

他呆呆地看着她,那不断扩大的血花在他的眼前模糊了:后世中他为了一份真爱长跪一夜而破碎的心在这一刻完全复原了,甚至没留下一丝的伤痕,他跨越一千年找到了一份真正属于他的真爱,一个仿佛上天赐予的可人儿甘愿用自己的生命维护他的生命……他最柔软的心扉里只剩下眼前的她,再没有后世的那个女孩的位置,他终于领悟到了“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的至情境界。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热泪盈眶,那颗重获完整的心灵充斥了这世间最动人的三个字:“我——爱——你……”

挞懒仰天长叹,挥了挥手:“明日,你走吧!”

身后的女真骑兵刷地让出一条道来,形成一条无数火把组成的通道,完颜楚月用虚弱的声音在他的耳边道:“为了……我,你要活下来!”

这是她跟他定情时讲的那句话,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忽然单膝跪在她的脚下,以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哽咽声音嘶哑而高昂地立下一个誓言:“我——完颜明日,今生绝不杀女真一人,若违此誓,万箭穿心而死、天打雷劈而亡!”

他无以回报郡主海深山高般的真情,只有以不戮她的族人来还她此情之万一,他心底还有一个未说出的誓言:“楚月,有一天,我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出现在你的面前,迎娶你成为我的妻……”

完颜楚月欣慰地点点头,表示明白他的用心良苦,同时用焦急的眼神催他上马离去,她已因失血过多而无法言语。

他赶紧依从上马,好让心上人得到最快的治疗,完颜楚月用最后的力气在她最心爱的坐骑——小飞屁股上戳了一刀,白马痛极嘶鸣,扬蹄穿过那条火把通道,风驰而去。

大颗大颗的眼泪夺目而出,连珠儿般遗落在马蹄扬起的雪尘中,他在如飞的白马上恋恋回头,身后只剩下一条长长的火龙横在暗淡的夜里,但完颜楚月那苍白的笑脸深深地印在他的心中,直到天长地久……